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标题: 中国青年报:避免让“删帖”成为一种权力本能 [打印本页]

作者: 研墨    时间: 2013-12-6 09:05
标题: 中国青年报:避免让“删帖”成为一种权力本能
  备注:下面是中国青年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呼吁“避免让删帖成为一种权力本能”。细想起来,在如何合理应对群众的意见投诉贴上,四川部分市州宣传部门和政府职能机构所做的反而遥遥领先于全国。如巴中、如绵阳、如南充等等等等……2013年,麻辣社区依托“群众呼声”栏目正式开通了《麻辣社区-实名认证》,至今为止,已有450多个部门在麻辣社区实名注册认证,积极回复网民的各种意见、建议及投诉,架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很多问题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文中官员说“网友反映的问题,本来不算多大的问题,回复一下就可以解决。可一删帖,反而成了让他们非常被动的大问题,不要以为你删了帖网友就不再发帖了,本来网友只是在本地论坛发,一删帖后会发到外地论坛,最终使事态扩大化。”在全国,动辄“删帖”确实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本能,而在四川,这样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感谢各级认证机构所表现出来的交流与倾听的姿态,也非常期待能有更多的机构,能加入到《麻辣社区-实名认证》中来。

  附:麻辣社区实名认证方式>>>如何在麻辣社区进行实名认证

       麻辣社区实名认证机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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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0404:19:51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前段时间跟某地官员谈“新媒体时代官员的媒介素养”这个话题,负责宣传的官员跟我抱怨:宣传部门的工作不好做!经常会接到其他部门一些让他们很为难的电话。比如某个政府部门,一看到本地论坛上有关于自己的负面帖子,就打电话让他们帮着删帖。这位官员说:看到负面的帖子,为什么首先想到的就是删帖,而不先问问网友发帖所反映的问题是不是真的?不去调查问题的真假,不想着如何去回应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而首先想着删帖,很多时候反而激化了矛盾,让宣传部门很被动。

  
这位官员说:网友反映的问题,本来不算多大的问题,回复一下就可以解决。可一删帖,反而成了让他们非常被动的大问题。一方面,删帖会将正常的小问题敏感化了,揣测其背后有什么大背景,越发刺激了网友前来“扒粪”;另一方面,不要以为你删了帖网友就不再发帖了,本来网友只是在本地论坛发,一删帖后会发到外地论坛,最终使事态扩大化。

  很赞同这位官员的判断,动辄“删帖”确实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本能,很多负面舆情正是这种“删帖”所激化的。比如前段时间某地发生火灾,火灾的场面迅速被附近的网友传到了微博上,成为热点,但是很快,图片被逐个删除。本来只是一场意外的火灾,公开透明的报道可以让人看到事实和真相,而一事当前首先删帖,必然会引来传言纷纷,为背后各种敏感的猜测制造了“神秘”的土壤。

  删帖,确实是一些官员的本能。有一位宣传官员,刚上任时,看到本地有什么负面舆情,总在第一时间让人去删帖。可网站又不是自家办的,删帖哪有那么容易?很多时候工作非常难做。两三个月后,因为与媒体打交道越来越多,这位官员对负面舆情的心理承受力不断变大,处理的手段也逐渐告别了那种生硬粗暴。不是本能地让下面的人去删帖,而是习惯了这样说:让相关部门先去调查一下怎么回事,网友曝光的是不是真的,然后迅速给媒体一个回复。

  瞧,这就是进步。

  其实,动辄“删帖”表现的恰恰不是官员的强势,而是面对网络时的恐惧与慌张。一看到网上有关系到本部门或本人的负面信息,就不淡定了,本能地慌张,缺乏面对不同声音和负面舆情的自信。加上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经验,恐惧和紧张中错误地以为,删了帖,切断了信息源,批评的声音就没有了。实际上,舆论的传播规律恰恰是越删越敏感,越删越刺激着网络的亢奋。问题和矛盾并没有因为自欺欺人的删帖而消失,反而激化了矛盾制造了新问题。

  一些明显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或明显是煽动负面情绪谣言的网帖当然必须及时删除,但此类帖子数量很少,绝大多数网帖没有这样的负面“能量”,而且这种帖子是海量的,你无法将所有相关帖子都删得干干净净,更无法让所有人都对这个问题闭嘴,所以删帖是没有用的,暴露的恰恰是自身的惊慌和不自信:如果有面对问题的自信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你动不动删帖干嘛?给舆论和公众传递的暗示只会是:删帖者心中必然有鬼,这事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背景。

  解决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做的工作正是“打捞沉没的声音”,而动辄删帖,动辄不让人说话,恰恰与之背道而弛,让那些自己不愿意听到的声音沉没。

  避免让删帖成为一种条件反射般的权力本能,也是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媒介素养,这种素养下有两种重要能力:一是对负面信息的心理承受力,不要一看到负面舆情就紧张害怕,就要删得干干净净,要习惯挨骂,习惯被批评。特别是对网络空间,混淆是非的谣言需要打击,除此之外,争议和骂声是常态,负面和问题是常有,要学会去适应和面对网络。在问题面前要有与媒体和谐相处的能力,问题暴露了,舆论和公众需要一个回应,而删帖表现的则是一种拒绝与舆论交流的强硬姿态,可想而知会刺激出怎样一种对立对抗的氛围。 
作者: 雯雅星    时间: 2013-12-6 09:33
支持!
作者: 水萝卜haha    时间: 2013-12-6 09:43
支持一下吧
作者: 平昌天天看    时间: 2013-12-6 09:46
我也支持一下,虽然有时我也想删但没那个能力:lol
作者: 村夫俗子    时间: 2013-12-6 10:23
来支持哈
作者: tgyba    时间: 2013-12-6 10:25
应该大力支持,这权利太大了。
作者: 折耳兔    时间: 2013-12-6 10:26
赞同!支持!
作者: 我摄工作室    时间: 2013-12-6 10:34

应该加强立法,对删除网名如实反映、举报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帖子,按照打击报复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 云祥公寓业主    时间: 2013-12-6 11:00
帖子是网民行使权利的表现,在真正的法治国家里,这个问题就是个“伪问题”。
作者: 达州阿明    时间: 2013-12-6 11:05
支持!~~~~:lol:lol
作者: 天府愤青    时间: 2013-12-6 11:11
(, 下载次数: 3921)
(, 下载次数: 3935)
(, 下载次数: 3918)

作者: 神圣中国    时间: 2013-12-6 11:40
哥已不删帖N年了:lol
作者: hhor    时间: 2013-12-6 11:43
:lol支持,应该让大众有话语权
作者: 不想说啥    时间: 2013-12-6 12:16


应该加强立法,对删除网名如实反映、举报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帖子,按照打击报复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 基层一线    时间: 2013-12-6 12:32
关注
作者: 白蚁巢穴    时间: 2013-12-6 13:29
支持!!但别太生硬。
作者: sl919395    时间: 2013-12-6 13:43
很多东西确实需要管管   而这个世界的真相往往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的
作者: 我是小辣椒    时间: 2013-12-6 14:53
我来拿小米椒的:lol:lol:lol
作者: raosongyu    时间: 2013-12-6 15:32
这种不打什么打,不打的话,互联网就没有真实信可言了。

作者: 冰林城下    时间: 2013-12-6 15:39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7&referer=http%3A//bbs.mala.cn/forum.php%3Fmod%3Dguide%26view%3Dmy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2-6 15:51
网友反映的问题,本来不算多大的问题,回复一下就可以解决。可一删帖,反而成了让他们非常被动的大问题,不要以为你删了帖网友就不再发帖了,本来网友只是在本地论坛发,一删帖后会发到外地论坛,最终使事态扩大化。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2-6 15:55
古人都懂的道理....
(, 下载次数: 4391)
作者: 心梦成韵    时间: 2013-12-6 16:15
野道士 发表于 2013-12-6 15: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古人都懂的道理....

说得好!顶起!
作者: 夏日倒斜影    时间: 2013-12-6 16:41
我顶
作者: 敢爱敢恨    时间: 2013-12-6 17:07
哥,历来不接受任何人的删帖说辞,只凭社会良知判断是非,绕开不少麻烦。一贯支持社区没收版主删帖权的英明抉择,确实排除了不少危险地雷。
作者: 大道在前    时间: 2013-12-6 17:08
因势利导,因地制宜,顺应天理。
作者: 齐驱    时间: 2013-12-6 17:23
举双手赞成!发言,发帖也是公民的权利!
作者: 枉然回首蓦    时间: 2013-12-6 17:43
 删帖,确实是一些官员的本能

作者: 喜欢天黑    时间: 2013-12-6 18:22
现在很多事,在当今社会都难看到真相。特别是有损形象的    。
作者: 首都市民    时间: 2013-12-6 19:01
支持!
作者: 老天有眼444    时间: 2013-12-6 19:11
好,支持!
作者: ipjlmn    时间: 2013-12-6 19:23

支持!
作者: 770352408    时间: 2013-12-6 19:59
说得好,顶起
作者: 麻辣耗子    时间: 2013-12-6 21:07
唉,这年代发个啥都被删
作者: 四川英子乐园    时间: 2013-12-6 21:32
支持!


作者: scgayhx    时间: 2013-12-6 22:58
      删贴本身就是靠权力打压民声,甚至有的靠权力迫害民声。这样民声避免迫害更不敢发声,这就是某些官员的愚昧想法。其实,民声暴露出的问题诊结根本没有打开释放,久而久之积怨、怨恨更深,一旦爆发,这样是非常危险的……。   
作者: 游踪    时间: 2013-12-6 23:07
支持!
作者: 无影手    时间: 2013-12-7 00:42
确实是这样
作者: 高家庄主    时间: 2013-12-7 07:18
据说各地宣传布培训了许多五毛刀斧手,砍刪一帖,赏五毛。
(, 下载次数: 4361)

作者: wufusheng    时间: 2013-12-7 08:18
赞同、支持。
作者: 家乡情怀    时间: 2013-12-7 09:06
遇到问题不回避、不躲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是解决舆情的有效手段,也是对群众呼声的起码态度。
作者: 雄貔貅    时间: 2013-12-7 15:59
支持——当然有一个。册帖是一种强压说真话反应真正事实的手段。

作者: ksmbz    时间: 2013-12-7 17:04
支持下。。。。。。。。。。。。
作者: 红叶一树    时间: 2013-12-7 18:24
我是来领小米椒的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3-12-7 19:59
今年9月末,
“群众呼声”删除了几乎所有涉及法院的帖文至今。
——啷个呢?!
作者: 试管婴儿医院    时间: 2013-12-7 21: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tlqb    时间: 2013-12-7 21: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3-12-7 22:27
口口口 发表于 2013-12-7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今年9月末,
“群众呼声”删除了几乎所有涉及法院的帖文至今。
——啷个呢?!

啷个呢?!
作者: 快乐石头    时间: 2013-12-8 03:25
大力支持:victory:
作者: mingshen7077    时间: 2013-12-8 06:22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作者: samsonli    时间: 2013-12-8 08:48
:@:@悲哀呀,本坛里面就经常删贴,这是不是本坛自己打自己耳光!
作者: 中国经济网    时间: 2013-12-8 09:25
关注!!!!!!!!!!!
作者: 和谐男孩    时间: 2013-12-8 10:29
今后栓贴的机构和人员应该负法律责任才行。
作者: 石板坎    时间: 2013-12-8 12:36
这个要顶 
作者: 028cdhx    时间: 2013-12-8 13:13
这也是民生问题,关注得好!
作者: XFXK    时间: 2013-12-8 15:49
新闻工作者,新闻机构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也要遵守职业道德,我自己理性发言。
作者: 敢爱敢恨    时间: 2013-12-8 17:11
自我净化吧!
作者: zmhhg    时间: 2013-12-8 19: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偲淰芷埗    时间: 2013-12-8 22:31
我也希望各站长别总是删帖,我觉得你们遇到该删的帖子先不审核成功,通知发帖人更改不良信息在从新审核。别刚发表的帖子没通过就删掉了 也不告诉什么原因这样我们也不知道从何改正
作者: 老虎的故事@    时间: 2013-12-9 09:45
说得好!支持楼主。顶!
作者: 庸人闲摄    时间: 2013-12-9 11:59
好贴!支持!
作者: 成都梦    时间: 2013-12-9 12:38
支持。
作者: 老孺子牛    时间: 2013-12-9 14:23
不让人说话不行,删帖不是好办法。
作者: xiaoguowa    时间: 2013-12-9 14:47
支持。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3-12-9 19:25
老孺子牛 发表于 2013-12-9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让人说话不行,删帖不是好办法。

添堵的办法!
作者: sczj    时间: 2013-12-10 09: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3-12-12 22:06
删帖——实为一种权力的无能!!!
作者: lmsab    时间: 2013-12-14 20: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3-12-16 20:23
删帖——又有19人被捕了!
作者: 步程千里    时间: 2013-12-29 12:56
好,我的帖子就是被删除了,但我还是要继续反映问题,不解决问题绝不罢休

作者: 微信号FYWHLP    时间: 2013-12-30 16:22
大力支持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3-12-30 19:32
zmhhg 发表于 2013-12-8 19: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昨天得胜以后,天津男女排主帅王宝泉点评球队异状时以为,天津男女排眼前短少的是场上能安置和鼓励队员的灵 ...

文不对题——
有意思么???
作者: 西康冷雨    时间: 2013-12-30 21:23
删帖,是一些官员的违法乱纪的本能。
作者: 西康冷雨    时间: 2013-12-30 21:24
删帖,是一些官员的违法违宪的侵害人身权的犯罪。
作者: 伍拾    时间: 2014-1-1 21:02
应该大力支持。事实是永远删不掉的!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1 21:45
删帖——是一种无能!!!
作者: cr14781856923    时间: 2014-1-7 11:31
删帖=无理
作者: yanghui2033    时间: 2014-1-10 08:21
恩是,这个说的也对
作者: yanghui2033    时间: 2014-1-11 11:21
支持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11 23:11
反对---删帖!!!
作者: 原生态    时间: 2014-1-12 23:53
巴中还在封建社会,所以删贴厉害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13 22:49
原生态 发表于 2014-1-12 2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巴中还在封建社会,所以删贴厉害

“封建社会”?!
  很有意思!!!
作者: 蓝山荼蘼    时间: 2014-1-14 11:30
狗咬狗的事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14 22:24
删帖——不得人心!!!
作者: 641203    时间: 2014-1-18 20:20
支持:lol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19 16:31
口口口 发表于 2014-1-14 2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删帖——不得人心!!!

:@:@:@
作者: sczj    时间: 2014-1-21 15: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941816225    时间: 2014-1-21 19:41
四川省委官网将封禁邮箱779421950@qq.com解除回复言论自由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21 21:14
口口口 发表于 2014-1-14 2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删帖——不得人心!!!

:curse::curse::curse:
作者: zdhoo2012    时间: 2014-1-26 11:00
支持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1-26 23:11
zdhoo2012 发表于 2014-1-26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

支持 删帖?!
作者: 1941816225    时间: 2014-1-31 09:44
hhor 发表于 2013-12-6 1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应该让大众有话语权

中国青年报:避免让“删帖”成为一种权力本能
http://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104801&fromuid=1394296

作者: 1941816225    时间: 2014-2-2 10:50
hhor 发表于 2013-12-6 1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应该让大众有话语权

应该加强立法,对删除网名如实反映、举报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帖子,按照打击报复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 1941816225    时间: 2014-2-5 10:46
我摄工作室 发表于 2013-12-6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加强立法,对删除网名如实反映、举报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帖子,按照打击报复追究法律责任。

应该加强立法,对删除网名如实反映、举报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帖子,按照打击报复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 1941816225    时间: 2014-2-5 10:47
应该加强立法,对删除网名如实反映、举报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帖子,按照打击报复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 QQ_21FE22    时间: 2014-2-8 14:08
支持
作者: wai0    时间: 2014-2-8 21:45
自贡市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招投标一事,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部门,严重不作为、乱作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一事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反而对其包庇纵容,任其骗取中标!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2-10 20:18
wai0 发表于 2014-2-8 2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自贡市狸狐洞水库枢纽工程招投标一事,四川省水利厅建管处,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部门,严重不作为、乱作为 ...

标题是···删帖···
你在说啥子嘛,
有意思吗?!
作者: ilianghui    时间: 2014-2-17 03: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口口口    时间: 2014-2-17 23:25
删帖——
是对【群众呼声】栏目宗旨的彻底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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