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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对“嘉陵区年轻女子跳楼欲轻生”等贴文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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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烦那些动不动就闹自杀甚至是表演自杀的,何况是违法在先,搞些哗众取宠的把戏来博取眼球,骗取公众同情心的!你倒是表演,还要让公安消防及市民等人前来劝你、救你,浪费公共资源真是恬不知耻!要是一个不小心真死了,妈老汉也伤心死了,何况还处在哺乳期,还有婴儿要喂!人的生命可不仅仅只属于自己一个人,还有社会责任必须要去承担

发表于 2014-4-2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激1活 发表于 2014-4-20 15: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博取眼球,博得同情,也让你妈你姐去表演下舍,站着说话不腰疼,当你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你就能 ...

疯狗逮人就乱咬?看来你妈你姐连同你本人都十分认同这种方式,经常表演——哦不,经常来真的跳楼自杀咯?

发表于 2014-4-2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激1活 发表于 2014-4-20 15: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博取眼球,博得同情,也让你妈你姐去表演下舍,站着说话不腰疼,当你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你就能 ...

无理之人讲不出来道理,除了人身攻击、下三滥地谩骂还会什么?更让人察觉到你理屈词穷吧?
本人也是这社会底层劳苦大众的一员,也曾受到诸多不公正的待遇,但就算再艰难也无需博人眼球,采取种种过激方式博取他人同情心。什么叫走投无路?没人来卡你脖子没人来推你下楼,你自己要跳楼,你不是表演,你真的跳下去死了,事情就能解决了?你妈老汉感觉安逸不?何况你还有一个娃儿嗷嗷待哺?你需要公众的同情与支持就拿你娃儿来说事,你站到楼顶上跳下去了或是掉下去了,那一刻是否想过你娃儿?这难道不矛盾么?当然,可能跟你说这一大堆都是白搭,不分青红皂白只会谩骂的货色岂能懂得这些,真是对牛弹琴,夏虫不可语冰

发表于 2014-5-2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nobody12918 发表于 2014-4-21 22: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疯狗逮人就乱咬?看来你妈你姐连同你本人都十分认同这种方式,经常表演——哦不,经常来真的跳楼自杀咯? ...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咱又不是圣人,对上来就破口大骂之徒还有什么道理好讲,肯定是骂回去才痛快。你要讲道理是吗?那好——请问你懂法律吗?你知道什么叫钓鱼吗?你有良知吗?
虽然你们把这个事情写得很长,炒得很热(别说这不是炒作,满坛子铺天盖地的帖子都是你们的,马甲无数,天天顶上首页,经常混论坛的明眼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但就算只看你们的说法,也仍然大概可以看出怎么回事。按你们的说法,人文化局(还是别的什么局,很久不看炒作贴都有点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政府某单位吧)故意尾随未成年到你们的网吧来上网,然后再拍照取证,因此你们就觉得很冤,就认为是钓鱼执法,于是网吧的一个正在哺乳期的女老板就去跳楼,然后就轰动了,然后就满论坛地炒,这就是经过。
好了,且不管你跳楼真假——姑且就当是真的一时想不开吧,说句不好听的话(仅就事论事讨论),就算真跳了那也绝非任何人逼迫,而是当事人自己不负责任的选择。以前常说旧社会逼死人,什么叫逼死人,没有吃,没有穿,确实活不下去了,那叫逼死人。而今千百行正当生意可以做,就算是贫困的人也在努力生活,也不至于缺衣少穿,可作为开网吧的老板,却偏要违法经营,难道是因为活不下去了被哪个逼着违法经营?自己违了法了被查了,寻死觅活说被逼的,呵呵,还真好笑。就算你是冤枉的,相关执法部门错误了,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还可以上访,跳楼能解决问题吗?
再说下什么是钓鱼执法。你们难道是说那些未成年是政府单位故意安排进来的?你们的智商不至于这样吧?还是你们在侮辱公众的智商?退一万步讲,就假设那几个在网吧上网的未成年人是政府某局故意安排的,但只要网吧经营者坚持原则,坚决不让未成年人进来,还存在这样的问题吗?
长篇大论一番苦心,唉,估计对于你们这些揣着一肚子算计的人来说,应该也没心思看,估计你们也看不懂,虽然明知道跟你们讲道理讲不通,但你既然都讨教到我门上了,说不得也只好勉为其难讲一讲了。只此一次啊,别纠缠啊(我好怕怕哦),以后有关你们这个事的所有帖子我都不再回复——那不是免费帮你们顶贴,正中你们下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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