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为了搞钱,向上级批了搞新农村建设550户,实际上是与场镇相接,另修一条街道,修建的是5-7层楼的商品房,现已完工三幛。
为了修这条街道,占据的土地全是一级良田,土地的补偿费一万五千八一亩。树木苗木一律不给予补偿,命令是的定期砍完所规划林地的树木(以一家为例,做棺材的树40多根,1尺以上的为200多根,砍慢了的就直接被挖机挖到岩下去,这是一家的林地)。
乡村干部强行的收了农民的土地,说是搞新农村建设,把土地收来后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又卖一部份门面、地基给修房的人户,一个门面2.5-3万,村干部又与开发商合伙修商品房卖。干部私人也修的七层楼的商品房卖,又上骗国家去批新农村建设。下骗农民的口粮田地,上骗国家的新农村建设补助,下骗农民的口粮土地做商品卖,问这是国家的政策吗?
我们作为农民的生活怎么过?我们人平现只剩一分田,人平口粮田本身就不足一亩,这一万五千八一亩人平只有一万元钱,这一分田一万元钱就要吃一辈子,没有任何补助,土地收了90%广大群众你们算一算一个人一顿饭吃一个红薯都吃不上。乡干部叫我去要个来补充,我为什么要去讨,为什么?
网友们这就是土垭乡干部一心为公,持政公平、公证的作为吗?请网友们评评理吧!
谢谢网友们
平昌县土垭乡大岭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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