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22岁女大学生金某独自一人乘火车到济南转车,遭52岁嫌疑人代某搭讪,并以30元价格搭乘电动车,随后被代某将其强奸后带回住处,大约四天的时间对金某实施了捆绑、堵嘴、殴打、恐吓、强奸,并利用性药品和性工具对金某实施多次性虐待。救援人员发现时,她已经目光呆滞,毫无反应,失去了求救的能力。
可以想象得出,如果救援人员再晚出现半天甚至一两个小时,会有什么样的严重后果?不久前重庆女孩搭错车遇害的命运,是否就会降落到这个可怜的女孩子身上?由此可见,此前在网上关于重庆女孩那些轰轰烈烈的争论,是有意义的。因为,这样的事情,不可能是第一次,也不大可能是最后一次,因此,让更多的女孩子们发现并掌握某一类坏人的特性和某一种犯罪的规律,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并不是指责那些受害的女孩,也并不是为那些可恶的犯罪分子开脱,而是希望更多的人引起警惕和注意,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几率。要知道,在不愿意的前提下,即便是将一个小孩子或一条小狗狗硬拖上车或拉回住处囚禁起来而不被人发现,也是有一定难度的,何况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姑娘。
网上关于杜绝重庆女孩悲剧发生的帖文已有好多了。我关注了其中的一部分总结:其中最著名的一条,就是不要上陌生人的车,不要贪小便宜而轻信陌生人的承诺,即使是有朋友或亲人之托,也要及时向亲人或朋友核实或通报情况;在观察到嫌疑人对自己有任何图谋不轨的情况时,及时向亲人周围的人群求援,或用言语和行为及时打消对方瞬间生成的恶念。这些看似正确废话般的提醒,其实是有实际意义的,试想,如果山东那位小女孩子在出事前看到不久前这个案例的争议,她还会莫名其妙地上陌生人的车,并在与陌生人发生争执和言语冲突之时,也没有惊醒,在人多的地方及时下车或寻求保护?
当然,我们也无须因为茫茫人海中有那么一小撮坏人,就让女孩子们每天担惊受怕恨不能开装甲车出门。但给她们培养和灌输必要的防范意识、危机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是必须的,而且是自幼儿就应该开始的。很多国家,甚至将防备性犯罪作为必修的课程,写入到小学生的行为规范中去。有的甚至细节到“衣服遮住的地方不许触碰”,使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心理上暗暗筑下一道不可逾越的坎,这既是一种底线,又是一种触发机关,一经触碰,便进入到一级防护状态。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教育,显然还太羞涩了一点。我们的老师和家长,甚至羞于告诉我们的女孩子们,你就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偷吃的小苹果,围绕你的危险非常非常多。有的人,甚至担心这样会让孩子心理上有阴影,担心让她们看待世界的眼光也不太光明了。事实上,这种理想化地躲避本身只能起到麻痹的作用,不仅不能让孩子们觉得世界更美好,相反还会害了她们——即使美丽得冒泡的童话里,也是有熊外婆和大灰狼的,现实其实也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现实中的大灰狼,可不总是抓不到羊,或吃了人还会吐出来。它不会给你弥补失误的任何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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