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网罗关系,一手遮天。景建集团老总赵新生,经商多年,深谙“经营之道”,从多年前就开始进入当地甚至省内的权力圈子,直至省人大代表,儿子赵鹏作为下属景建公司董事长,也在赵新生安排下变成政协委员。多年来,赵家父子利用这些身份和关系,加上自己企业较大,有钱有权的情况下,网罗了大量的社会关系,在安丘、潍坊当地,连安丘这个级别的领导都已经不放在眼里,可谓在安丘甚至潍坊只手遮天。二、借鸡生蛋,一本万利。景建公司及景建集团是以建筑、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主要是靠建筑房地产这个咱们国家的暴利行业暴敛财富。但是,他们的主要挣钱方式是,真正的老板只是赵家父子,下属分公司经理和景建公司总经理都只是承包人,根据和公司签订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外面承揽工程,经过公司风险控制组审核后,然后承包人自己筹钱垫资开工,如果没钱可以跟公司内部“银行”借钱,但要给公司付很多利息。开工后,根据承包人和公司的合同定的承包费上缴比例,按照工程付款进度给公司进贡承包费。所以,从揽工程到回款到最后工程完工,所有的活、所有的钱、所有风险都是承包人的,亏了也是承包人自己承担,景建公司和景建集团只管收钱,剩下的钱都是承包人的费用。本质上,其实就跟卖资质、出借资质一样,只不过比那些出借资质的收钱更狠,挣钱更多。三、账目造假,假工资冲账,制造原罪,借机控制。景建公司及景建集团下属的各个公司,普遍存在账目造假问题。比如,一些支出难以入账的,单子拿到公司并经集团垂直管理的审计和财务人员审核后,财务人员就会造出和要报销的金额一致的工人工资,然后将领导签字的原始支出单据销毁,只留下造的假工资表和领钱人的领钱凭证。这样,一方面,景建公司这些支出避免了税务等等各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景建的最大目的,就是造成领取人都在景建手里有了“职务侵占”的把柄,成了“原罪”,将来谁不听话,就以领取人造假工资领钱的借口让公安抓人。所以,多年来,景建公司从总经理到下边分公司经理等各个级别承包人都对景建公司惟命是从,哪怕自己在提成和利润分配上吃了大亏也是有怒不敢言。四、矛盾激化,景建整人。赵某某原来也是景建的分公司经理,后来因为揽了个大工程(潍坊坊子医院综合楼和宿舍楼,几个亿的工程),赵家父子算算账,决定赵某某这下就得提不少钱走,干脆让赵某某辞职到景建公司任总经理,这是明升暗降,表面上看成了总经理了,但是根据景建公司承包合同,相当于只能根据景建公司底下各个公司的经营情况拿平均奖了,新上任干这个工程的分公司经理又不是承揽人,不能拿这个提成,这个大工程的提成就成了赵家父子的了。赵某某不愿意这样,又没有别的办法。到任总经理后,还处处受赵家父子的排挤。2011年6月,赵某某要求辞职,但赵家父子不同意,怕他能力强、辞职后更管不住他会和景建公司、景建集团竞争。双方数次谈话,不欢而散,并放话让赵某某走着瞧、有他后悔的时候。赵某某本来觉得和赵新生是堂兄弟关系,在景建又干了十来年了,不会怎样,没想到,噩梦很快就开始了。五、不顾亲情,无中生有,出尔反尔,陷害堂弟。赵家父子先是以赵某某的姐夫韩某挪用资金1000万元、职务侵占416万元(296万元+120万元)为借口报案,韩某就被拘留、逮捕了,最后被判了缓刑。案子审理过程中,赵家父子放出话来,只要把钱还给他们,就还是亲戚,不会追究。家人为了韩某的自由,忍气吞声,东凑西借,在犯罪根本不存在、不成立,在所谓的1000万元挪用其实早就从其他单位回到景建、296万元本来就是包括在1000万元里边,120万元本来就是赵某某提成的情况下,又给景建还了416万元。但景建根本说话不算话。照常将韩某判了刑,在韩某判刑的第二天,赵某某就从取保候审变成拘留,之后一直关押至今。给赵某某找的事除了韩某案子里涉及的1000万元和416万元外,还无中生有的加了职务侵占2000多万元,而这2000多万元竟然是一个已经查明与赵某某没有任何关系的公司跟景建签了潍坊坊子医院的开发建设合同造成的,说是赵某某一手托两家,让景建签的这个合同让景建少赚了2000多万,所以是职务侵占。我们查了很多书、咨询了很多刑法专家,从来没有人说这样的情况也能成立职务侵占犯罪。再说,赵某某、韩某等都是风险承包,除了应该按照承包合同交给景建承包费外,挣了亏了都是自己承担,哪来的侵犯景建财产?六、公安帮着强迁、检察院优惠购房。赵某某的案子自公安侦查开始,就存在各样问题。检察院一开始就给景建协调着拿下了自己对面庄头村的地搞开发建设,景建建好房子后再从景建以比市场价便宜近一千元(市场价3000多元,不到4000)的价格回购一部分作为宿舍楼。这与检察院办这个案子基本是同时进行的。而公安则在景建拿下地后,帮着景建将不愿迁离的村民强行搬迁。他们与景建的利益关系,从这件事上就可见一斑。七、一波三折,景建造假,案件判决扑朔迷离。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某提出检察人员与景建存在上述利益关系,应当回避,但检察院在四三个小时内就连续做出了不予回避的决定和维持原决定的复议决定,坚决不愿退出。而在庭审中,赵某某举证了景建公司的一份2003年的文件,证明自己承揽了坊子医院的工程,可以从公司正常提成120万元(其实后续根据房子医院付款进度还有更多钱没提),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景建集团竟然又通过检察院提交了一份相隔不到半年的2004年的文件说原先的文件说的提成已经没有了。我们看到这份文件后,从纸张新旧程度、从字体字号、从内容的自相矛盾判断这是份假文件,果不其然,很快我们就找到了2004年的那份真正的文件,发现提成根本没有变化。景建为了整人,为了将赵某某彻底整死判刑,竟然不惜造假,而检察院居然连普通人都能判断出来的假文件,有意无意的没有判断出来,我们正式提出那是份假文件后,检察院也不撤回,也不鉴定。现在,案件从韩某被拘留开始算到现在都快三年了,赵某某也已经被拘留快两年了。安丘法院迟迟未判,反而传话说要判十几年。法律何在?公正何在? 2014年4月22日,安丘法院一审判决在安丘法院权限的最后一天出来了,结果是判赵某某十四年,和山东景建赵新生当时传言的一样,不知是赵新生有鲜见之明,还是在安丘法院不能依法判案,而是听赵新生的,不管怎么样反正是判了十四年,而审判的理由又可气又好笑,感觉安丘法院此案的审判长闫玉叶跟白痴一样,只说其中的120万元吧!前面说到已经有近50万元做为介绍费给了介绍人,公安局有口供,在赵某某妻子不段上访的情况下,法院才将40万元给撤下来,其它80万给判上的理由是虽然我们有证据证明这80万确实是工程承揽提成,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到现在山东景建2004年5号文件还在继续使用,就是这句话是叫人又可气又好笑,安丘法院这不是明摆着站在山东景建这一边吗?第一、既然承认山东景建2004年5号文件是真实有效的,文件里面也没有规定使用几年呀,再说了要提供证据也应是山东景建提供一个真实有效的废止5号文件的一个证据吧,当然山东景建是拿不出来的,因为根本就没有那么一个文件,如果有的话就没必要出一个假的2004年5号文件了。第二、若是照安丘法院闫法官那个说法的话,对于判决书里面她所引用的法律是不是也要先出一个现在还在使用的证明呢,因为有好多条法律是很多年以前出来的,那么到现在法律是不是还继续使用呢?赵某某的家人不段的在上访,可是安丘法院在这个时候还是我行我速,出来这种不负责任的判决,到底是谁之错,安丘领导不知道此事吗?????????还是?、、、、、、、、、请安领导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交代,老百姓在你们眼里真的是那么好欺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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