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不孝子杨正田;
安岳县协和乡龙水村5社不孝子杨正会;
安岳县兴隆镇界桥村7社不孝子杨正坤;是三姊妹,其80岁左右的老母亲陈景素常年一人生活在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无人照料;
特别是2013年6月29日晚上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被百年不遇的暴雨洗漱,其子女儿孙没有一个人在身边,陈景素不幸天灾遇难,两天后邻居发现并抢救其母亲,同时通知协和乡党委政府;
2013年7月2号陈景素被抢救出来已经没有生命气息,确定死亡。邻居好心通知陈景素子女杨正田,杨正坤,杨正会;
没有想到杨正田,杨正坤,杨正会在其80岁左右老母亲尸骨未寒,就打起了发横财的如意算盘,起诉没有产权,没有使用权,没有管理权的邻居杨正明,唐换坤,杨通海,李玉献赔偿死亡金,
共计人民币:133007元整;
杨正田,杨正会,杨正坤他们《按照安岳县最低工资标准计算,80岁左右的老母亲还可以替杨正田,杨正坤,杨正会他们挣5年的工资》
7001.4x5年=35007元
安葬费 17000元
精神损失费30000元
误工费 5000元
车旅费6000元,
房屋维修费30000元
共计:133007元
一:天灾人祸洪灾起诉邻居本来就荒唐,
二:起诉没有产权、没有使用权、没有管理权的邻居是荒唐中的荒唐,
三:叫天灾人祸死去80岁左右老母亲替子女挣5年工资是荒唐中的荒唐的荒唐。
这样荒唐的个案没有想到安岳县兴隆镇法庭法官田常支持了原告的诉讼、
在原告杨正田没有提供垮塌堡坎及垮塌堡坎上面房屋的产权、使用权、所有权、及管理权证据前提之下,
追加同样没有产权、没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的无辜邻居杨通海全家为被告、
更荒唐的是安岳县法官田常判决没有产权、没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没有管理权的被告杨正明赔偿原告16000多元的荒唐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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