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兄,常来这个论坛看稀奇,现在轮到我们也要来发表意见了,麻烦你到彭家沟来看看,同属于旅游规划区,为何在居民住宅集中地设沥青搅拌站,方圆几公里全是粉尘,气味,连小孩子都不敢带回来了!没日没夜的生产公路坜青,结果这里从早到晚,大量的毒气、废气排放让方圆几公里的居民(特别是老人、小孩)深受其害,更严重的是无良到选择深夜长时间大量排放毒气,夜晚睡梦中常会让毒气、废气闻醒! 沥青是一种棕黑色有机胶凝状物质,主要成分是沥青质和树脂。沥青致癌性最强,沥青烟和粉尘可经呼吸道和污染皮肤而引起中毒,发生皮炎、视力模糊、眼结膜炎、胸闷、腹病、心悸、头痛等症状。经科学试验证明,沥青和沥青烟中所含的3,4苯并芘是引起皮肤癌、肺癌、胃癌和食道癌的主要原因之一。建设局文件规定,可以把大型沥青搅拌站建在居民区不到10米处的地方? 现已有居民(特别是小孩,老人)闻及沥青嗅味后,出现头昏、头胀、头痛、胸闷、乏力、恶心或咳嗽、心悸、耳鸣等不适。提醒有关部门,现此大型沥青搅拌站生产梅河高速沥青工程及兴宁道路沥青工程,24小时生产不停,大量毒气排放出。再不制止这种行为,势必会导致群体中毒事故! 这个大型沥青加油站离居民区,也才不到十米。可以实地调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指示派员到实地调查一下,怎么可以在居民居住地集中地旁乱审批许可建设项目,应立即停止这种非法行为。再这样发展下去,这种毒气一定会引起群体中毒伤亡事故,严重危及方圆几公里处市民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绝对不可儿戏!如果不查处导致重特大事故后这个责任谁去负!请重视市民的反映,不可拿人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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