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571|评论: 44

[玄龙门阵] 成都公积金又出新政了:取自己的钱还是太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9-1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x13.jpg

  起床就看到,成都公积金又出新政了,最明显的一点变化是:缴存余额低也可贷30万,公积金账户上余额不足1.5万元,最低也能贷到30万,购买精装房可以按照总价款为基数申请贷款,保障房贷款将优先发放……
一看,整个人都激动了,我广大屌丝们终于可以把自己的钱取出来了?

  仔细一看,这所谓新政还是没多大差别啊...

   1.jpg         

      1、成都很多楼盘压根就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可如果你想取出来当首付,手续复杂的不得了,而且取过一次以后,以后再想按年来提取,更是不可能。完全是莫名堂的公积金部门把问题复杂化了。四川的公积金政策不得民心,重庆的公积金政策即可贷款买房,还可每年取。更别说北京了,随时想提就能提。不是要强调改革吗?四川的公积金部门为什么就这么蛮横?

  2、不买房的,公积金一直在那里沉睡着,自己的钱,这么多年一直提不出来,而且想不出任何办法提。这种情况该怎么改革?!

  3、公积金是单位发给我以及我自己每月工资的一部分,被强行存在你们账号了,取个钱来应急,求爷爷、告孙子也不行,非说提取过一次,享受过一次公积金就不能再次提取来用于租房,简直就是荒唐。换汤不换药,我们自己的钱,凭什么拿给一个机构来管理,自己想用还不能用?之前故意设个门槛,现在稍微降低点,就想我们来给你们拍巴巴掌?

  4、说白了,这次公积金所谓的改革也不过就是变相救市,喊大家使劲买房,买了房哪里来钱装修?公积金的设置本质并没有体现出来,我们的用途太少了,使用程序太麻烦了。

  5、最根本的没改变,什么时候公积金可以随便取,可以用作更多的用途,那才是真正的改革。为什么政策就不能整点实际的,实质的,真正惠民的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4-9-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跟个新闻:

缴存余额低也可贷30万

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可贷款额度为个人账户内余额的20倍。

“为了加大对职工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我们对中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的计算进行了一些调整。”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下月起,这项规定将调整为:在符合还贷收入比、征信条件等规定的情况下,缴存余额在1.5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以贷到30万元。如果所需贷款的额度超过30万元,仍然按照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方式计算。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强化公积金贷款对住房保障的服务和支持,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成都还明确规定对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的贷款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发放。”

精装房按总价贷款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统计,目前全市有近800个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而新政实施后,合作的楼盘有望增多。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1年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已经建立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关系的,就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申请。

此次成都公积金中心拓宽了合作范围,凡是向中心申请贷款合作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即可受理、审批和发放个人贷款,不受项目建设进度的限制。

此外,在此次贷款政策调整中,工业化、装配式商品住宅,可按全装修住宅总价款为基数申请公积金贷款。该负责人解读说,以前职工购买精装房申请贷款,装修部分是不计入住宅总价款的,调整后对购房职工的支持力度将更大。

贷款手续费将减少

“在此次调整中,我们还对两项抵押登记费收取方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减少了贷款职工的手续费用支出。”该负责人说,从2014年9月15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公司担保的现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权登记费由各贷款受托银行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同时,由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都金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积金贷款抵押权预告登记费和抵押权登记费由担保公司承担,不再向贷款申请人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公积金中心还对个人信用审批管理进行了调整。

根据规定:贷款申请人近两年出现超过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逾期记录的,其贷款申请原则上将不予受理。同时,借款人近五年累计逾期记录超过六次,或出现过连续三次逾期记录,或近两年逾期记录累计超过三次但未超过六次,贷款时首付成数将相应提高,其中首套房首付成数不低于四成,二套房首付成数不低于六成。


发表于 2014-9-17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商业贷款,可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中心签署委托提取协议,然后每一年公积金中心会按照一定比例,把账户里的公积金转到个人联名卡里面。

发表于 2014-9-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14-9-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14-9-1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个比方吧。我十年都无力买房或者十年都无力装修,但我十年都在交这个公积金。这对我公平么?能买房,能装修,已然是小富。但买不起房,装修不起的更需要救济!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若交纳人到一定年限账户内公积金无任何用途,应该至少把个人账户上一半的钱予以返还?总之,公积金的本质不能体现为劫贫济富。

发表于 2014-9-1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新政还是旧策  没有实现全国统一 交了也没求意思  ,我在成都交2年,在上海交了两年  在深圳右角两年  这tm有意思么,,这不是骗俺钱?http://img3.laibafile.cn/p/m/191361721.jpg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2 收起 理由
丐帮帮主乔峰 + 2

查看全部评分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9-17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反正我是提前了手续,每年都自动转存出来,交纳房贷!

发表于 2014-9-17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潮生活 发表于 2014-9-17 10:11
不管是新政还是旧策  没有实现全国统一 交了也没求意思  ,我在成都交2年,在上海交了两年  在深圳右角两年 ...

你离开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工作,就可以取出来啥

发表于 2014-9-17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长了点见识。

2014年度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4-9-17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积金是属于缴纳人的,应该也可以用于其他大项开支,比如看病、买车。。。

发表于 2014-9-1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自己的钱,凭什么拿给一个机构来管理,自己想用还不能用

发表于 2014-9-1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那玩意儿

发表于 2014-9-1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addyx 发表于 2014-9-17 11:34
我们自己的钱,凭什么拿给一个机构来管理,自己想用还不能用

他会告诉你这是要走程序地,,但可惜你程序走不通

发表于 2014-9-17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积金,顾名思义“公鸡金”,就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比公鸡都吝啬,呵呵。

发表于 2014-9-17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拿在自己手里最实在,靠自己才是王道。

发表于 2014-9-17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9-17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