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看到这个帖子了,本来不想说,但因为我知道一些可能广大网友不知道的,所以我还是忍不住想把它说出来。
在计划经济时代(虽然早已过去,但留下的影子还留在了许多垄断行业),天然气绝对是国营企业垄断经营,所以一直发展缓慢,过去只是城市居民的专利。港华公司兼并了过去的国有天然气公司,性质是民营了,但是继承了原国营天然气公司的垄断特权,继续享受垄断经营,赚取垄断利润。
上述网友反映的港华在民用天然气方面执行垄断价格,与其在工业用天然气产生的垄断利润,可谓是小巫见大巫。民用每立方米价差几分钱,居民每月多付费似乎感觉可以承受,虽然累加起来依然十分惊人。
发生在灵兴镇天诚制药厂挖断孟林正在供气的燃气管道一事,就是港华任性企图继续其垄断利润的一个壮举。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挖断天然气管道,造成天诚制药厂新厂区停产两天多,损失可能达到数十万元。这位人士还说,引发这次事件的原因,就是孟林给制药厂供气价格为2·86元,而港华燃气给制药厂的供气价格为3·05分,按天诚制药厂一天用气1·5万立方米左右计算,价差为0·19元,每天港华就可能多赚垄断利润2850元,如果以一年360天计,港华一年多赚的垄断利润就是惊人的102万6千元,而这仅仅是一个企业一年港华的垄断利润。算清这笔账,港华为何要挖断孟林给天诚制药厂的燃气管道,就不难理解了。
现在的情况是,在三台政府的干预下,制药厂暂停使用孟林供应的燃气,而是无奈使用港华供应的垄断价格天然气(据可靠消息说,港华已经向天诚制药厂发函,说要把价格涨到每立方米3·36元,看来还嫌垄断利润赚得不够哈)。政府保护港华垄断经营的地位,港华就保住了垄断利润,请问三台政府,生产企业的利益又该由谁来保护?市场经济秩序被人为破坏,又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小民们可怜的民生权利又该由谁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