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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充发言

南充市就网民质疑垃圾发电项目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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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m52]

发表于 2009-10-22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反对建立垃圾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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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0-2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爱南充在2009-10-23 9:43:00的发言: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阅读次数: 字数: 2149 来源: 南充晚报 2009年10月23日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就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风险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何建斌

近日,我市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示后,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认为这是有利于保护环境、废物再利用的好事情;也有市民担心垃圾焚烧产生废气、污染环境。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昨(22)日,记者专访了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
  问: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是否符合环保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林伦志:南充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前期工作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甲级评价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认真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23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中相关规定;符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6]82号《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环保部关于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可行”。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该项目通过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后,四川省环保局出文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符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林伦志: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都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成熟的、广泛推广和应用的两种垃圾处理方式,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专项投资,政策扶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充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改垃圾填埋为垃圾焚烧,是一项永久性环保工程和民生工程。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产生的经济效益,远不如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投入。成都市已建成试运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有2座在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卫生填埋虽然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但存在占地面积大,恶臭污染重,难以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对水体污染风险大,尤其是对地下水体污染风险大。
  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实现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其主要弊端是存在二噁英污染风险,需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之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必须明白,垃圾是一种废弃物,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处理垃圾的无奈之举,垃圾处理过程中伴随有二次污染问题也是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的。实际上,任何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都面临有效处理垃圾和二次污染控制的双重任务。控制二噁英污染排放,使之不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一些西方媒体在介绍垃圾焚烧时有意或无意夸大了中国垃圾焚烧的危害。根据2009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公布的文件,全球二噁英年排放量为130公斤毒性当量,中国垃圾焚烧年排放二噁英在300克左右。在对待中国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宣传上,西方一些媒体明显存在有意妖魔化中国的倾向。目前,焚烧仍是很多国家处理垃圾的重要方式,在日本,焚烧处理垃圾的比例仍在80%以上。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能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林伦志: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和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是常规焚烧方式,对二噁英排放标准采用了严于国家标准十倍的欧盟标准。一是只要严格工艺控制,确保炉膛内烟气温度在850℃以上,且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根据二噁英的产生机理,在此条件下,二噁英的分解率达99%。二是严格尾气处理,工程尾气经“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塔+SNCR+活性炭喷射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后由80米烟囱排空。通过燃烧控制和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处置、二噁英排放可达到环境安全的排放标准。
  问:在我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可行?
  林伦志:该项目选址于规划的南充市化学工业园区内,处于城区下游、下风向,距城区20多公里,拟采取先进工艺和污染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为国有特大型企业,科技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问:我市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林伦志: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将依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程监管,严格现场检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项目建成后,如果在试运行期间,经严格监测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将不允许项目投入生产。
  垃圾处理最好的办法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使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们人人都在产生垃圾,人人都是垃圾处理的责任人,只有从我们每个人自身做起,才能减少垃圾处理量,减少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次污染。

林专家咋说的和中国环保局环境研宄专家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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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揭露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真相  

 

真相之1:
    无论使用国产还是进口设备,无论是老式焚化炉还是新型焚化设施,依然是排放二恶英的源头。虽然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数量减低,然而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却相应提高, 灰烬仍然需要填埋并产生二恶英污染。
    垃圾焚烧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其中最为危险的是人类一级致癌物中毒性最强的二恶英(DIOXINs ,DXNs)。二恶英主要是由垃圾中的塑料制品焚烧产生,它不仅具有强致癌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这种比氰化钾毒性还要大1千多倍的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稳定,亲脂性高,又不能生物降解,因而具有很高的环境滞留性

    垃圾焚烧后,废气中的二恶英或者被人和动物直接吸入,或者通过空气飘落到了土壤和水中; 二恶英含量很高的固体废物和废水可能通过地下水渗透。借助于水生和陆生食物链, 最终被人们食用。
真相之2:
    焚烧炉技术漏洞百出
一. 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条件苛刻, 难以满足: 以下条件根本没办法保证时刻都能达到: 柴油投放量的多少,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s,O2浓度不少于6%
二. 喷入式活性碳阻击不了二恶因:.
  1. 据称,对废气中致癌毒素去除率达98%, 还有2%怎么办?难道它就不是毒吗?
  2. 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数量减低,然而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  含量却相应提高
  3. 活性碳本身也是重大疑点:
   1) 活性碳本身很可能是伪劣产品.
   2) 发电厂很可能为了节省成本,偷工减料.
   3) 吸附二恶英的废活性炭可能被循环利用.
三. 人为操作错误以及设备故障: 要知道,故障迟早会发生的,将导致二恶英大量生成!!!

四. 产生二恶因的必然性: 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是无法跳越的. 二恶英在高温过程中被破坏去除,在降温的过程中还会重新生成!
真相之3:
    固体废物和废水的危险性---“海陆空”全方位的二恶英污染。焚烧留下的“焚烧灰尘属危险废物”将作特殊处理,谁来监督这些剧毒物不会扩散??? 如果填埋,也可能会通过地下水渗透, 产生二恶英污染。
    “废活性炭经过鉴别后如属于危废将同飞灰一并处置,如属于一般废物将同炉渣一并处理”; 活性炭“可以对焚烧后烟气中的二噁英类进行有效脱除,去除效率可达到98%以上”。废活性炭居然可以作为一般废物,岂不是承认活性炭的吸附无效,或者垃圾焚烧不产生二恶英?
    “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工程炉渣综合利用” 。 一切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卸料平台、车间等冲洗水、全厂生活污水”,终将排入河流,这中间没有二恶英吗
     垃圾焚烧对环境的二恶英污染是“海陆空”全方位的,它污染的范围也绝不是周围几公里。若干年后,将有多少人为此而改变生命的进程!
真相之4:
  “达标”之说是个典型的文字游戏.
  一.我国标准低于一般国际标准10倍
    二恶英类排放标准: 中国 1.0 ng TEQ/m3 11 ;而台湾标准为 0.1 ng TEQ/m3 11 (也是国际通行的标准). 注意:两者是10倍关系. 
  二. 二恶英排放实际上几乎无法检测, 标准形同虚设, 无法对其监管.
    目前中国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是这样回答记者:”我们达标”,实际上从来就没有测过!二恶英检测难度较大,检测费用较高,一个样品的分析测试就需花费近万元人民币;我国仅有少数几个二恶英研究实验室能够检测。
    北大二恶英研究实验中心博士这样形容二恶英样品前处理(提取、分离、浓缩、精制)的工作量,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50米×25米×2米)装满大米,从中挑捡出一颗带色的大米
真相之5:
    假“发电”,真“污染”
    中国的垃圾热值低,多为厨房垃圾,可燃物少,含水量高达60%。居民生活垃圾热值低、湿度大,与西方发达国家垃圾相比,不适合焚烧发电.
    国外都是将垃圾分类之后,将其中能烧并且不产生毒素的垃圾类别用来焚烧发电.
    国内很多垃圾发电厂是打着发电的旗号,干着制造二恶因污染的勾当。这些发电厂的目的是拿政府补贴和发电卖钱。 发电厂经常产生大量没有燃烧干净的生活垃圾,“好像跟刚刚从家里倒出来的垃圾一样”, 燃烧不完全, 将产生更严重的二恶因污染。
真相之6:
    震惊-垃圾焚烧是不分类,直接烧
    据07.4.11日现代快报报道,某垃圾焚烧厂经理说,生活垃圾成分单一,直接烧,不会产生污染,烟囱冒出的全是白烟,很干净. 实际情况是: 生活垃圾成分非常复杂,包含大量如塑料垃圾袋,电池等产生严重污染的成分. 如果不事先分类,而是直接焚烧,二恶因的污染将会成百倍增长。
 
真相之7:
    国际禁建令:
    请看欧美国家早已纷纷发布禁建令,并关闭焚化炉.
    在1985年美国就有超过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被取消;
    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
    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
    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
    我们的近邻日本1998年末永久或短暂关闭了2000多座工业废物焚化炉,到2000年7月,全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
    1997年6月16日,韩国政府强制关闭3家国有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厂; 即使是垃圾问题极为严重的贫穷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2001年3月,由英国埃可塞特大学的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研究实验室发表的《焚化炉与人类健康》的长篇报告,通过对二恶英与焚化炉关系的专门研究,纠正了许多传统的误解:虽然经过改良的新型焚化设施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降低,然后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却相应提高,仍然造成环境污染;焚化炉不能完全消除废物中的有毒物质,而只是改变了它们的形态,部分物质的毒性甚至比原来更高;所谓焚烧可减少废物的重
量和体积,不过是针对灰烬而言,如果将焚化炉有毒气体输出量加起来,总输出量将超过废物原来的重量。报告还通过对芬兰、西班牙、德国等欧盟国家在垃圾焚化设施附近的居民的监测研究,指出垃圾焚化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影响包括(儿童和成人)患上癌症、呼吸道疾病、心脏病、免疫系统失调、过敏症及先天畸形等疾病。报告的结论是:足够的证据显示焚化炉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伤害,理应被全面取缔。
    2001年5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各国全权代表会议上,经投票有91个国家(包括我国)赞成,《POPS公约》(后更名为斯德哥尔摩公约)获得通过。公约确定了各国必须立即加以控制和治理以二恶英为代表的12项在环境中具有高残留性、高生物浓缩性和高生物毒性的物质,即POPS物质(残留性有机污染物质)。
真相之9:
    坚决反对焚烧垃圾
   一. 坚决反对焚烧垃圾:
     焚烧垃圾将产生剧毒二恶英,不仅空气,产生大量灰渣和污水都含有高浓度二恶英.这些灰渣埋到哪里,就污染到哪里; 这些污水将流入的河流,连长出的蔬菜都将含有二恶英.请问汉口的兄弟,你能不吃蔬菜吗?请问江城的百姓,咱们吃的菜难道一定不是从市郊运来的吗?
   坚决反对不顾百姓死活,污染一大块土地,来节省一小块垃圾场地谁同意建垃圾场,谁就是人民的罪人!
   二. 如果坚持焚烧垃圾,则有以下原则: 1. 事先必须进行垃圾分类. 对于不能焚烧的垃圾 ( 如旧轮胎、塑料和有害垃圾 ) 还要另找处理办法。绝不能直接焚烧综合生活垃圾!!! 否则二恶因将大量产生,后果更加严重.

发表于 2009-10-2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有人说日本美国的麻烦你们多了解下好不?美国家家厨房里下水管都有个污物处理搅拌器,详细的请百度!何来焚烧?日本垃圾都分成严格的等级,环保意识可说是超一流!人家现在何来焚烧垃圾!!

发表于 2009-10-23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jason123在2009-10-22 21:29:00的发言:

最好环保局与广大市民签个协议,若真出现污染影响生活环境及公众健康的事件,必须对所有人进行全部赔偿。

要以死谢罪。

发表于 2009-10-2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阅读次数: 字数: 2149 来源: 南充晚报 2009年10月23日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就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风险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何建斌

近日,我市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示后,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认为这是有利于保护环境、废物再利用的好事情;也有市民担心垃圾焚烧产生废气、污染环境。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昨(22)日,记者专访了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
  问: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是否符合环保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林伦志:南充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前期工作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甲级评价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认真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23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中相关规定;符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6]82号《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环保部关于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可行”。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该项目通过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后,四川省环保局出文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符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林伦志: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都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成熟的、广泛推广和应用的两种垃圾处理方式,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专项投资,政策扶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充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改垃圾填埋为垃圾焚烧,是一项永久性环保工程和民生工程。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产生的经济效益,远不如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投入。成都市已建成试运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有2座在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卫生填埋虽然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但存在占地面积大,恶臭污染重,难以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对水体污染风险大,尤其是对地下水体污染风险大。
  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实现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其主要弊端是存在二噁英污染风险,需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之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必须明白,垃圾是一种废弃物,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处理垃圾的无奈之举,垃圾处理过程中伴随有二次污染问题也是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的。实际上,任何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都面临有效处理垃圾和二次污染控制的双重任务。控制二噁英污染排放,使之不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一些西方媒体在介绍垃圾焚烧时有意或无意夸大了中国垃圾焚烧的危害。根据2009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公布的文件,全球二噁英年排放量为130公斤毒性当量,中国垃圾焚烧年排放二噁英在300克左右。在对待中国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宣传上,西方一些媒体明显存在有意妖魔化中国的倾向。目前,焚烧仍是很多国家处理垃圾的重要方式,在日本,焚烧处理垃圾的比例仍在80%以上。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能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林伦志: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和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是常规焚烧方式,对二噁英排放标准采用了严于国家标准十倍的欧盟标准。一是只要严格工艺控制,确保炉膛内烟气温度在850℃以上,且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根据二噁英的产生机理,在此条件下,二噁英的分解率达99%。二是严格尾气处理,工程尾气经“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塔+SNCR+活性炭喷射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后由80米烟囱排空。通过燃烧控制和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处置、二噁英排放可达到环境安全的排放标准。
  问:在我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可行?
  林伦志:该项目选址于规划的南充市化学工业园区内,处于城区下游、下风向,距城区20多公里,拟采取先进工艺和污染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为国有特大型企业,科技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问:我市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林伦志: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将依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程监管,严格现场检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项目建成后,如果在试运行期间,经严格监测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将不允许项目投入生产。
  垃圾处理最好的办法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使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们人人都在产生垃圾,人人都是垃圾处理的责任人,只有从我们每个人自身做起,才能减少垃圾处理量,减少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次污染。

发表于 2009-10-27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em60]
发表于 2009-10-2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充小妹儿在2009-10-22 14:32:00的发言:

懒得瞎操心,要上马,总得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总得国家立项批准。我想国家会负责的,不会置南充人民的生命健康不管吧,要是有问题,肯定不会批,还是多睡点瞌睡哈


滚! 你要真是这样的心态  还会来这里回帖?滚回家去领赏钱睡觉

发表于 2009-10-2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对于恶臭还可以呼喊,而对无法感知的二恶英类等剧毒物,人们连发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无声地等待病痛的折磨和生命的最后凋零!!!

发表于 2009-10-28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梦精灵之独舞在2009-10-22 17:03:00的发言:
真是的咯,要有主见啊,一味的瞎顶,很多问题都没看懂,难道真的到处都在拒绝垃圾焚烧发电产哇,还是有好多地方建得有啊,别个没一天要死不活了,如果真的拒绝有技术性的工程,后悔的是个人,真建起来了,大家做好监督嘛!真真的糊折腾!

  

 

毒气排放是慢慢让你死。感觉不到的时候已经中招了!

发表于 2009-10-28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垃圾焚烧 – 弊远大于利
  根据媒体报道,阿苏卫垃圾焚烧有若干理由,如发电,减少填埋场填埋速度。甚至现在还和“节能减排”挂上钩了。焚烧场还冠以“绿色园区”的美名。这都是一些个利益集团骗人的。经不起中小学水平的推敲。
  
  先说发电。阿苏卫消息报道说,每天焚烧1200吨,年发电量1.5亿度。1.5亿度听着很大。对比一下,中大型发电厂年发电量都在50-100亿度。所以,阿苏卫不是电厂!
  
  再看看投资效率:湖北黄冈麻城电厂,年发电量100亿度,造价49亿元 – 2亿度/年/亿元。全部主装机国产化。看看阿苏卫:年发电量1.5亿度,造价5-7亿元 – 0.3亿度/年/亿元。设备从德国进口(就是这两天还盛情接待达赖喇嘛到访的德国)。所以,阿苏卫不是电厂!且有资助喇嘛嫌疑。而且,投资效率低下。
  
  先看看污染。首先,说垃圾焚烧“绿色”,“环保”,就是胡说八道。一切热能发电(即使阿苏卫这样的伪电厂,真焚烧厂也一样),都是用氧气分子烧掉碳分子。烧完了,都是CO2。什么“减排”,你怎么减排?不是隐瞒欺骗,就是初等化学不过关。
  
  每年1.5亿度电是什么概念?阿苏卫每天烧1200吨垃圾,每年烧44万多吨。每吨垃圾发电大约300多度,是烧煤发电厂一吨煤产电量的1/6(按30%热效率的老电厂算) – 阿苏卫垃圾发电效率低下:5%的效率。这就是增加额外污染,就是“增排CO2”,不是“减排”。
  
  实际,这里面又全都是骗老百姓和官员的。垃圾焚烧实际是靠往燃烧炉里加天然气,燃油。靠这些高燃性的物质维持高温。实际上,电都是烧气,烧油发的。 垃圾发不了电。不信你把你家里的垃圾烧了发两度电试试?你烧垃圾做饭都做不熟,唯一结果就是你恶心吃不下任何饭菜。
  
  烧垃圾不是什么高科技。况且,再高的科技也无法违背最基本的物理和化学原理。垃圾里面,有点儿燃烧值(烧得热的东西)的都是塑料之类的 – 烧后剧毒!比如二恶英。

发表于 2009-10-28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个屁。

 

前不久我们还拍到污水处理厂把污水不经处理就排到江里。

 

为了钱,他们什么不敢干?

发表于 2009-10-2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阿苏卫垃圾焚烧厂的五大真相

1.垃圾焚烧是目前最节能环保的垃圾处理方式?
垃圾焚烧是几十年前欧国家盛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但是欧、日本等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日本高峰期建设有6000多座垃圾焚烧设施,但到目前仅存1280座,已经有4720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停止使用。国内一些“专家”极力鼓吹的“日本经验”的结果是残酷的:1999年5月7日的日本时报(Japan Times)报道:“由于多年的垃圾焚烧,日本大气中的二恶英平均水平,已经是其他工业化国家的10倍以上。国也已有超过6000座停用。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多种取代垃圾焚烧的技术,包括:机械分拣生物处理、厌氧消、解法、高压蒸汽热处理法、等离子汽化法,以及这些技术的组合。垃圾焚烧是一种低效能的技术。在24种垃圾处理技术的效率排名中,焚烧技术仅列19位,其效率比而排名第一的MBT(生物处理技术)低228%,比排名第二的等离子汽化―高压处理技术的低211%。
燃烧过后的的灰渣是剧毒物质,在国外都需要特殊场所填埋,而且,很容易出现在灰渣外运途中散落污染空气及周边土地,进而进入食物链污染更广泛人群。
在国外垃圾分类回收是最主要的处理方式,因为不能回收的塑料或者电池等,也是绝对禁止焚烧物质,因为含氯和重金属的物质焚烧过后,是二恶英的主要来源。
垃圾焚烧“低碳减排”纯属谎言,中国垃圾大部分成分是餐厨垃圾,水分高,燃值低,所以达不到发电要求,为追求更大的发电能力和从国家电价补贴中获取更大利益,运营商在运行中大量掺烧燃煤,远远超过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掺烧燃煤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制性规定。实际上国内已在运营的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本质上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混合垃圾小火电厂”,与环保产业概念完全不搭界
简单概括,垃圾焚烧就是剧毒物质的提纯扩散到空中,然后把剧毒灰烬填埋留给子孙后代享用!


2.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到底危害有多大?
许多人在说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是危言耸听,那么就让专家来告诉我们吧,在2009
年5月,北大二噁英实验室陈左生博士给居民的回信中写到,生活垃圾焚烧产生二噁英是必然的,虽然目前有很多技术来防止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但由于生活垃圾的组成非常复杂,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噁英的技术。
日本经验”的结果是残酷的:1999年5月7日的日本时报(Japan Times)报道:“由于多年的垃圾焚烧,日本大气中的二恶英平均水平,已经是其他工业化国家的10倍以上。”[ ],日本环保部在第28届全球二恶英大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 ],2007年日本全国的环境土地平均二恶英浓度为5.9pg-TEQ/g(或5.9ng-TEQ/kg)。对比中国的环境土壤中二恶英水平通常低于0.5pg-TEQ/g[ ],即便是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其土壤中二恶英水平也不过0.88pg-TEQ/g[ ]。日本的土壤中二恶英水平几乎是中国的10倍,可以说是名符其实的“毒土”了。在报告中日本环保部非常无奈地说:“这些环境中的二恶英水平几乎快要满足日本环保质量标准(5pg-TEQ/g)了”(原文:“Those dioxins levels in the environmen­t almost achieved Japanese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s”)。请注意这是日本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不是个别焚烧厂附近的水平,可以想象焚烧厂附近的污染情况会有多严重。在中国,二恶英对于普通民众还是一个新鲜词,在日本,二恶英是一个妇孺皆知的名词,因为他们已经深受其害。

3.除去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污染,垃圾运输、存放、残渣处理这个过程谁来监控和落实?
垃圾焚烧烟气中重金属及二恶英是以气态和固态两种存在形式分布在烟气、飞灰和底灰之中。研究表明,垃圾焚烧过程中废物中33%的铅Pb转移到飞灰中,1%随烟气排出,其余66%残留在底灰中。对于镉Cd有92%转移到飞灰中, 2%随烟气排出, 约6%残留在底灰中。二恶英在焚烧处理后袋式除尘器处飞灰二恶英毒性当量高达6ng/g, 静电除尘器飞灰二恶英毒性当量则大约为4ng/g[ ]。即使垃圾焚烧设施避免了大部分二噁英产生,但是排出的烟气在空中自然降温过程中,还是会有重新合成大量的二噁英
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调查的l7个垃圾焚烧厂中,有12个垃圾焚烧厂,包括投资过亿元从日本引进先进设备的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和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对7个有代表性的垃圾焚烧厂二恶英类污染物的监测结果表明,超标率为57.1%,超标倍数达0.3—99倍[19],(注意,我国标准已经是欧盟标准的10倍)。
2006年国家环保局二恶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环境科学中心共同调查了我国4座分别建于2001,2002,2003,2004年的垃圾焚烧炉。这些“最现代化”的焚烧炉在运行了短短2-5年后,焚烧厂区内(半径0.5公里以内)以及靠近焚烧厂附近(半径0.5公里-2公里)的土地二恶英含量均出现了大幅上升,4座中的3座焚烧厂区内二恶英浓度均超过德国安全标准两倍以上,比以前的本底浓度上升了20-30倍,附近的二恶英浓度也有大幅上升。
英国环境部长Michael Meacher 1999年4月14日在回答上议院质询的时候说到:“垃圾焚烧炉是很多毒性极强的污染物的来源,包括二恶英类、呋喃类、酸性气体、微粒、重金属等,必须非常地严肃对待。人类的健康要求和环境保护必须享有绝对的优先权。我再次重申垃圾焚烧炉的排放是剧毒的,有些排放物是致癌的。我们必须利用所有的手段把它们全部消灭。”


4.垃圾焚烧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恶英谁来监测?
我国在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承认:“在二恶英基础研究方面,我国由于受到研究条件的限制,相关研究开展很少,只是在个别地区开展过环境介质中二恶英含量的检测以及对二恶英的形成机理和生物积累有过少量研究;在二恶英减排技术的研发方面存在空白,尤其对公约BAT/BEP导则中二恶英减排技术的适用性研究尚未开展;二恶英控制技术方面,中国针对二恶英排放削减和控制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十分薄弱,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其污染控制设施缺乏或难以发挥作用。尽管中国对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提出了关于控制二恶英问题的技术要求,但是与公约的BAT/BEP 导则要求尚存差距;监测技术方面,省级以下监测单位POPs 监测硬件条件不足,POPs 的监测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的规范管理有待加强,技术能力有待提高,尤其缺乏二恶英的简易检测技术”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POPs研究中心主任余刚教授承认:“二恶英类物质减排是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重点和难点,前提是要对污染物的分布和浓度有准确的把握。我国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数据质量不稳定,因此,不能很的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我们都相信党相信政府,但这个垃圾焚烧利益集团的人却是在利用政府。近几年国外的焚烧炉厂商在欧国家日益萎缩的焚烧产业中生存不下去了,全部跑到发展中国家公关。看看他们惯用的手段:德国科隆一个垃圾焚烧项目被发现有1000万元的资金被划入个人和政党帐户。因为焚烧场的运营仅靠单一的政府监控措施,这必然滋生腐败。
“环保局测排”?
你上网搜搜问高安屯附近居民的贴,看看政府建立之前的承诺和建成之后的实际情况强烈对比。最近一个月的湖南镉中毒,陕西铅中毒时间层出不穷,环保局测得过来吗!
深圳的血癌村,就是附近的垃圾焚烧厂有2天过滤系统没正常开放导致的,而且,很多污染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环保设备只在环保部门检查的时候才开,咱们在新闻里听到多了。
实时监测二恶英的技术还没发明出来,这是北大二恶英实验室的陈左生博士说的!
最可怕的是:二恶英是不知不觉日积月累的在我们身体囤积,通过母亲传给后代,到一定浓度,就导致生殖缺陷,癌症,尤其是淋巴癌和血癌
难道非要等到,我们身边亲人得了血癌,淋巴癌,或者年轻的母亲剩下畸形儿的时候,我们才醒悟吗

5.阿苏卫垃圾焚烧厂危害到底有多大?
阿苏卫计划兴建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一期工程焚烧垃圾1200吨/天,负担北京350万人口的垃圾处理量,而垃圾焚烧历史比较长的丹麦,全国530万人口,却有31座高标准的垃圾焚烧设施平均分布在全国各处来处理垃圾焚烧。按人口基数测算,阿苏卫一座垃圾焚烧设施负担是丹麦的20倍,这使该区域公众安全处于高风险之中。根据目前我国的垃圾焚烧技术水平和标准,以及我国研究人员的实证研究数据推算,阿苏卫垃圾焚烧设施每年预测排放的二恶英4.8—111.7g之间,根据国际上的研究报告,即使是在发达国家,10%二恶英排放也是不可控的,意味着将有0.48—11.2g的二恶英失去控制流失在自然界中。这还没有计算铅、汞、镉等重金属的危害。
从国内垃圾焚烧产业技术结构来看,市场领域普遍应用的是炉排炉与流化床工艺技术。从现阶段数据来看,炉排炉每吨垃圾处理成本基本上低于100元,而循环流化床在150元/吨左右。根据我国生活垃圾的平均热值来估算,每吨垃圾只能发电200度左右。在印度的新德里修建的垃圾焚烧场根本无法运营,因为工程师错误地计算了垃圾的热能值。印度的垃圾中惰性物质(灰和沙子)含量高于可燃物质(纸和塑料等)。持续燃烧这样的垃圾需要设置高热能值,否则火焰会熄灭或产生闷烧[2]。这对政府和运营商而言,工艺选择归根结底变成了是对“追求更高经济效益”和“追求更少二恶英排放”这二者的选择。将城市生活垃圾通过焚烧转化出的电能仅仅是城市生活垃圾中蕴藏着能量的10%—14%。这样巨大的资源浪费显然不符合我国垃圾处理资源化的要求。据调查,为追求更大的发电能力和从国家电价补贴中获取更大利益,运营商在运行中大量掺烧燃煤。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掺烧燃煤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制性规定已经成为一纸空文。实际上国内已在运营的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本质上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小火电厂”,与环保产业概念完全不搭界。在当前国家对火电项目“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的大形势下,这种现象更显得荒诞不经。

发表于 2009-10-27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保”、“达标排放”……多么冠冕堂皇的承诺!

然而,二恶英检测是富人的活动!“目前,即使在实验室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条件下,做一个二恶英样品最快也需要一周的时间。”一个样品的检测费用就近万元。目前,国家环保部门都还没有一家可以进行完整的二恶英检测的实验室!这是一个我们国家关于二恶英检测研究最权威单位提供的资料。
      而企业以经济利益为核心驱动力!

我们来算一笔账:姑且就算它一小时检测一个数据,那么一天下来,仅仅是这么一个数据的检测一天就要花费20多万元,那么一个月降近700万,一年就要8000多万,呵呵,试问哪个企业能够承受这样的费用?
       如果他果真能够承受这笔检测费用,那么我们可以看看他们可研报告中财务分析,他们是如何做到收支平衡的。如果它不能承受,那么那个向我们展示的所谓达标排放的二恶英的数据有何意义?
      那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他们为什么要说这个谎话呢,对于一个善于说谎的企业我们还能相信他们能把环保措施落实到实处吗?
发表于 2009-10-2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对于恶臭还可以呼喊,而对无法感知的二恶英类等剧毒物,人们连发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无声地等待病痛的折磨和生命的最后凋零!!!

发表于 2009-10-27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市环保局:你敢对你的回复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09-10-27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给个科学的让人信服的回复,不要以为盖了公章就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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