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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充发言

南充市就网民质疑垃圾发电项目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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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23:51 |
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异于图财害命!

发表于 2009-10-28 00:02 |

请林专家同网友开个辩论会…………

 

以释大家疑虑…………

发表于 2009-10-28 00:00 |
QUOTE:
以下是引用爱南充在2009-10-23 9:43:00的发言: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阅读次数: 字数: 2149 来源: 南充晚报 2009年10月23日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就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风险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何建斌

近日,我市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示后,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认为这是有利于保护环境、废物再利用的好事情;也有市民担心垃圾焚烧产生废气、污染环境。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昨(22)日,记者专访了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
  问: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是否符合环保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林伦志:南充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前期工作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甲级评价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认真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23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中相关规定;符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6]82号《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环保部关于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可行”。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该项目通过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后,四川省环保局出文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符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林伦志: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都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成熟的、广泛推广和应用的两种垃圾处理方式,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专项投资,政策扶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充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改垃圾填埋为垃圾焚烧,是一项永久性环保工程和民生工程。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产生的经济效益,远不如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投入。成都市已建成试运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有2座在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卫生填埋虽然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但存在占地面积大,恶臭污染重,难以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对水体污染风险大,尤其是对地下水体污染风险大。
  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实现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其主要弊端是存在二噁英污染风险,需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之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必须明白,垃圾是一种废弃物,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处理垃圾的无奈之举,垃圾处理过程中伴随有二次污染问题也是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的。实际上,任何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都面临有效处理垃圾和二次污染控制的双重任务。控制二噁英污染排放,使之不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一些西方媒体在介绍垃圾焚烧时有意或无意夸大了中国垃圾焚烧的危害。根据2009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公布的文件,全球二噁英年排放量为130公斤毒性当量,中国垃圾焚烧年排放二噁英在300克左右。在对待中国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宣传上,西方一些媒体明显存在有意妖魔化中国的倾向。目前,焚烧仍是很多国家处理垃圾的重要方式,在日本,焚烧处理垃圾的比例仍在80%以上。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能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林伦志: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和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是常规焚烧方式,对二噁英排放标准采用了严于国家标准十倍的欧盟标准。一是只要严格工艺控制,确保炉膛内烟气温度在850℃以上,且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根据二噁英的产生机理,在此条件下,二噁英的分解率达99%。二是严格尾气处理,工程尾气经“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塔+SNCR+活性炭喷射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后由80米烟囱排空。通过燃烧控制和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处置、二噁英排放可达到环境安全的排放标准。
  问:在我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可行?
  林伦志:该项目选址于规划的南充市化学工业园区内,处于城区下游、下风向,距城区20多公里,拟采取先进工艺和污染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为国有特大型企业,科技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问:我市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林伦志: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将依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程监管,严格现场检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项目建成后,如果在试运行期间,经严格监测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将不允许项目投入生产。
  垃圾处理最好的办法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使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们人人都在产生垃圾,人人都是垃圾处理的责任人,只有从我们每个人自身做起,才能减少垃圾处理量,减少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次污染。

 

林专家,请把你的论文帖几篇出来,你摸到良心说,你涉及过垃圾发电领域的学术研究?

如果没有,请注意你的言行!……

发表于 2009-10-28 00:04 |
看来我们上半辈子要和垃圾为邻,下半辈子要和病魔斗争了,在斗争的同时还要坚持不懈的与利益集团或政府打官司
发表于 2009-10-28 10:49 |
如果说对于恶臭还可以呼喊,而对无法感知的二恶英类等剧毒物,人们连发言的可能都没有,只能无声地等待病痛的折磨和生命的最后凋零!!!

发表于 2009-10-28 09:35 |

四川,南充,已经解决了 二恶英 国际难题?

 

杂们环保局真他X的有才。

发表于 2009-10-27 19:59 |

又是核电站又是毒气站(被核了直接烧了发电,呵呵)

 

 

今后南充可以在境内的公路、电视上广而告之-------欢迎来到人间地狱

发表于 2009-10-28 10:54 |
近年来在利益集团驱使和无良专家误导下,一些地方政府逐渐把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废弃的垃圾焚烧技术作为计划处理垃圾的重要方式。
  
  而垃圾焚烧无论是对于地球环境的污染还是对于目前对所在城市居民(尤其是周边10KM之内的居民)的毒害都是不可逆的、千夫所指的、不可接受的!
  
  如何加大反对垃圾焚烧的宣传成了一个主要问题,利益集团可以控制一部分媒体和专家,不过网络相对而言还是自由度大一些,大家可以畅所欲言的把关于垃圾焚烧的真面目还给世人。

发表于 2009-10-31 10:44 |

我们的专家良心在哪?还没建就敢说“无污染”?我只能说,狗屁专家为钱说话,为垃圾发电的国家补贴说话。另外在权力支持下的国有企业没几个认真做环保的,因为他们和上级部门一家的。强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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