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必要性是无庸置疑的,无论是广州还是番禺。技术专家告诉我们,从目前人类的技术水平来说,控制焚烧中产生的污染也已经不是难题,而且目前我国引进的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针对公众对于番禺建造垃圾焚烧发电站的质疑和反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回应基本上就是这两条。问题是,公众的担心和反对并不是针对这两个问题而来的。
在我们看来,真正关键的问题是:
第一,引进的设备先进、技术先进绝不等于没有危险。专家们对目前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解释都十分强调“国内的垃圾焚烧厂在运营和管理上,尚存在缺陷”,这说明公众对污染问题的担心绝不是没有道理的。
有关部门只谈技术先进,根本就说服不了公众。如果避而不谈这些管理上的缺陷和对策以及国内同类型项目管理成功的先例,试图让公众信服这是一个没有污染的项目,根本就是徒劳。
第二,有关环评的问题更多、更严重。要言之有三: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环评报告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现在这个番禺项目,却是在有关的环评工作还没有通过的时候,就已经征了地、完成了部分补偿工作,这是不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呢?不管是哪些部门批准的,都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其次,根据同上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在报批建设环评报告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以征求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环保部门需对项目的环评进度和结果向市民公开。而这个番禺项目是否已经通过了这些必需的程序呢?
第三,据报道,近日广州市环保局网站的“审批公示与公告”一栏一直无法打开,而该栏在几日前是正常的;而且该网站的其他网页则一直正常。
这可能是一个更须直面的问题:首先,这究竟是“巧合”的技术失误还是有意为之?广州市环保局必须负责任地、正面地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广州市环保局在这关键时刻、关键栏目的“失灵”原因无法使公众相信是技术失误的话,这不但对于整个项目是毁灭性的打击,而且对于政府公信力在环评问题上的形象也是毁灭性打击——因为这样必然导致公众不再相信环评的客观性、公正性。
最后,对于生活中已有的实例,公众与政府部门都应该采取不回避、不夸大的态度进行商讨,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引以为借鉴的科学态度进行谈论和修正我们的决策。
比如,专家还指出广州的李坑垃圾焚烧站虽然同样是设备先进,但群众还是反映很臭。而同样是这个李坑例子,番禺的官员说是很成功。到底真相如何,应该不难发现。
总之,在一个严格的法治国家中,重大的公共决策尤其是涉及有可能对人类生活家园造成危害的公共决策问题,程序上的正义、合法与开诚布公、共同商讨的态度是政府部门必须遵守的道德义务。 (本文来源: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