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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转帖]揭露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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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3 09:34 |
  坚决反对焚烧垃圾

发表于 2009-10-23 09:41 |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阅读次数: 字数: 2149 来源: 南充晚报 2009年10月23日
垃圾焚烧发电  有利改善环境
——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就南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风险问题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何建斌

近日,我市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示后,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认为这是有利于保护环境、废物再利用的好事情;也有市民担心垃圾焚烧产生废气、污染环境。对于市民关心的问题,昨(22)日,记者专访了四川省知名环保专家、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伦志。
  问: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是否符合环保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林伦志:南充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前期工作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甲级评价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认真论证后,认为:“该项目属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23条‘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及国务院国发[2005]40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要求,符合《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6]120号)中相关规定;符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发[2006]82号《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环保部关于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从环保角度看,该项目可行”。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该项目通过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后,四川省环保局出文批准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符合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林伦志:垃圾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都是目前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成熟的、广泛推广和应用的两种垃圾处理方式,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国家专项投资,政策扶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南充为了进一步改善环境,改垃圾填埋为垃圾焚烧,是一项永久性环保工程和民生工程。利用焚烧产生的热能发电产生的经济效益,远不如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投入。成都市已建成试运行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还有2座在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垃圾卫生填埋虽然投资少,运行成本较低,但存在占地面积大,恶臭污染重,难以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同时对水体污染风险大,尤其是对地下水体污染风险大。
  垃圾焚烧发电可以实现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其主要弊端是存在二噁英污染风险,需要对项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使之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我们必须明白,垃圾是一种废弃物,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处理垃圾的无奈之举,垃圾处理过程中伴随有二次污染问题也是难以从根本上避免的。实际上,任何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都面临有效处理垃圾和二次污染控制的双重任务。控制二噁英污染排放,使之不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就是我们要达到的目标。
  一些西方媒体在介绍垃圾焚烧时有意或无意夸大了中国垃圾焚烧的危害。根据2009年5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公布的文件,全球二噁英年排放量为130公斤毒性当量,中国垃圾焚烧年排放二噁英在300克左右。在对待中国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的宣传上,西方一些媒体明显存在有意妖魔化中国的倾向。目前,焚烧仍是很多国家处理垃圾的重要方式,在日本,焚烧处理垃圾的比例仍在80%以上。
  问:垃圾焚烧发电是否能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林伦志:我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拟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和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是常规焚烧方式,对二噁英排放标准采用了严于国家标准十倍的欧盟标准。一是只要严格工艺控制,确保炉膛内烟气温度在850℃以上,且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根据二噁英的产生机理,在此条件下,二噁英的分解率达99%。二是严格尾气处理,工程尾气经“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塔+SNCR+活性炭喷射装置+高效袋式除尘器”后由80米烟囱排空。通过燃烧控制和采用先进工艺设备处置、二噁英排放可达到环境安全的排放标准。
  问:在我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可行?
  林伦志:该项目选址于规划的南充市化学工业园区内,处于城区下游、下风向,距城区20多公里,拟采取先进工艺和污染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业主为国有特大型企业,科技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问:我市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林伦志:省、市、区三级环保部门将依法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程监管,严格现场检查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项目建成后,如果在试运行期间,经严格监测达不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将不允许项目投入生产。
  垃圾处理最好的办法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使垃圾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们人人都在产生垃圾,人人都是垃圾处理的责任人,只有从我们每个人自身做起,才能减少垃圾处理量,减少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次污染。

发表于 2009-10-24 11:01 |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9-10-24 11:03 |

呼吁严控垃圾焚烧厂建设
关于严格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建议
最近,一些地方尤其是大型城市,正准备建设大型垃圾焚烧厂并冠以“节能减排”等理由。
许多城市热衷于垃圾焚烧,还有些城市准备把垃圾焚烧的份额上升到40%左右。垃圾焚烧厂建设已经引起众多民众的担忧,如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武汉、成都等地多出现不同形式的群体性事件。
一、垃圾焚烧污染无法被有效控制;
在国际上,垃圾焚烧厂被公认为最危险的污染源,其污染危害性在于:
(1) 垃圾焚烧实质上属于一种污染转移,是各国环保政策所不允许的;
(2) 目前公认二英为一级致癌物,具有持久性、生物积累性和放大性;
(3) 在日本、西欧等国垃圾焚烧实践多年,焚烧厂污染引起癌症高发显著,环境安全距离大大超过相关环评报告中设计的“300米”;
(4) 有毒污染物并不会因废气排放控制技术而消失,废气过滤控制,只能使污染物转移到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中,仍存在不小的污染风险;
二、垃圾焚烧严重影响资源再利用;
三、垃圾不分类,焚烧更有害;
四、目前我国大多是在垃圾填埋基础上增建焚烧场,焚烧只是其中一部分垃圾。这样,会在原来填埋的污染上更加重污染。
建议:
(1) 慎建并逐步停建垃圾焚烧场。
(2)  明确垃圾末端处理的性质:很多环评报告将垃圾焚烧项目错误地描述为“环保项目”,这是对公众的误导。垃圾一旦产生,如果不能尽快重回自然或经济的循环链条,任何末端处理手段都没有什么环保而言,只是把问题暂时留给别人或后人的权宜之计。垃圾焚烧或填埋的准确性质是“环卫项目”,而且一直是污染控制的重点对象。
(3) 严格控制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很多城市已计划把焚烧处理垃圾的比率提高到40%以上。这些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重新论证,盲目建设之风必须得到有效遏制。项目的讨论和实施必须增加透明度,保证公共参与,特别是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参与。
(4)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和综合利用工作。
                          (此建议案由全国人大代表、自然之友荣誉理事敬一丹于2009年全国两会提交)

发表于 2009-10-24 12:17 |
QUOTE:
以下是引用孤独畅想在2009-10-24 11:01:00的发言: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4 00:52 |
坏事做多了想每年在清泉寺烧点高香纸钱就可以换取地狱免入卷? 门儿都没得.

发表于 2009-10-24 00:54 |
哦对了~眼下是不信迷信讲良心的, 我们讲良心算了

发表于 2009-10-24 18:52 |

哪个狗日当官的吃了好多回扣??大家人肉他个狗日的 坚决弄下课!!!!!!!!!!!!

发表于 2009-10-24 19:22 |

反对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4 19:28 |

坚决反对在南充建立垃圾发电厂。

发表于 2009-10-24 22:06 |

龟孙子污染了我们的水也就忍了,现在又要来污染我们的空气!屁眼黑求得很,我告诉你们,老子们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别以为老起几张擦屁股的纸剁几个红章就能豁我们,相信环保局的话耗儿药都吃得,你去看看西河和泥溪河都污染成啥样子了哦,环保局管了吗?还厚颜无耻地说填埋是对下游不负责,难道嘉陵江边无数个排污口排出的熏天臭气的污水是对下游在负责?

 

发表于 2009-10-24 22:55 |

不要脸的五毛
  不敢正视现实的五毛
  不敢面对污染情况的五毛!
  只会歌功颂德的五毛!!
  
  滚!
  瞧不起你!!
  这不是你的家乡!你心里只关心怎么搜刮到钱财了!
  污染严重了受苦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你以为把眼睛闭上这些东西就没有嘛?
  你以为媒体不报道这些东西就不存在吗?
  政x官员跟你的想法是一样的吧!
  瞒着掖着 只要不报道,P民就不知道!GDP出来,政绩上去,送子女老婆出国就行了!!
  
  这些活生生的事实,你有感同身受过吗?
  少拿鸡的屁来忽悠人!
  
  你不要脸!!说些没良心的话!你对不起被GDP牺牲了健康和幸福的南充人!




发表于 2009-10-24 23:19 |

坚决反对!!

全市人民紧急行动起来,拿出抗震救灾的勇气!打好这场环境保卫战!!!!
发表于 2009-10-25 00:52 |
QUOTE:
 
这样大的事情 听证没有?如果有,老子又遭那个锤子代表了?
发表于 2009-10-25 01:02 |

这么多人反对,政府就应该慎重哟。

再论证一下,科学决策,才符合科学发展观嘛。

发表于 2009-10-25 01:05 |

都在吹牛

发表于 2009-10-25 14:01 |
低素质工程--吴江平望垃圾焚烧发电厂
  之1: 高温产生了严重的二次污染.
  通过对二恶英与焚化炉关系的专门研究,不管是老式焚化炉还是经过改良的新型焚化设施,依然是排放二恶英的主要源头。虽然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数量减低,然而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却相应提高。
    在垃圾的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其中最为危险的是人类一级致癌物中毒性最强的二恶英(DIOXINs ,DXNs)。二恶英主要是由垃圾中的塑料制品焚烧产生,它不仅具有强致癌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这种比氰化钾毒性还要大1千多倍的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稳定,亲脂性高,又不能生物降解,因而具有很高的环境滞留性。二恶英的污染不仅限于空气,而且通过空气飘落到了土壤和水中!借助于水生和陆生食物链, 最终被人们食用。
    如果要焚烧垃圾,必须把垃圾中的塑料制品分离出来.否则后果严重.
    真相之2:南京的焚烧炉技术漏洞百出
    一. 柴油燃油辅助燃烧系统条件苛刻, 难以满足:
    以下条件根本没办法保证时刻都能达到: 柴油投放量的多少,烟气温度不低于850℃,烟气在炉膛及二次燃烧室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s,O2浓度不少于6%..
    二. 喷入式活性碳阻击不了二恶因:
    1. 据称,对废气中致癌毒素去除率达98%, 还有2%怎么办?难道它就不是毒吗?
    2. 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数量减低,然而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却
    相应提高
    3. 活性碳本身也是重大疑点:
    1) 活性碳本身很可能是伪劣产品.
    2) 发电厂很可能为了节省成本,偷工减料.
    3) 吸附二恶英的废活性炭可能被循环利用.
    三. 人为操作错误以及设备故障: 可能导致二恶英大量生成!
    四. 产生二恶因的必然性: 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区域是无法跳越的,所以二恶因是必然产生的.
    真相之3: 关于”选址”
    一. 垃圾焚烧发电厂绝不能选址在居民稠密区,浦口区繁华地带,地铁附近地区.
    二. 垃圾焚烧发电厂不能建在长江上游.
    本项目排水对长江水质具有一定的影响. 按南京市规定,污染企业不能建在上游, 垃圾焚烧发电厂不能建在浦口桥北片区,应该重新选址.
    真相之6: 国际禁建令: 请看欧美国家早已纷纷发布禁建令,并关闭焚化炉.
    在1985年美国就有超过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被取消;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我们的近邻日本1998年末永久或短暂关闭了2000多座工业废物焚化炉,到2000年7月,全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1997年6月16日,韩国政府强制关闭3家国有大型垃圾焚烧处理厂; 即使是垃圾问题极为严重的贫穷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真相之7: 正确的观点
    1. 垃圾不分类,绝不能进行焚烧!
    2. 如果对分类后的垃圾进行焚烧, 如何环保监控? 根本就没有好的方案!
    3. 如果对分类后的垃圾进行焚烧, 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在居民稠密区,长江上游.
    绝不能建在浦口天井洼!
    4. 应该立即停建目前的南京垃圾焚烧发电厂!
    南京即将要焚烧的垃圾是富含塑料制品的综合生活垃圾, 将为二恶因打开罪恶之门.
    谁来救救百姓?
  我真是不明白,为什么,打电话去电视台,他们居然不敢来曝光,这是什么道理?
   还有平望镇府,为什么允许他们建造,是不是收了好处,这个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你们也不能因为钱而泯灭自己的良心啊。。。。
  劝各位,如果不抵制,就请搬离平望和盛泽所有的地方,,,还要去买价格这么昂贵的房子干嘛呢,命都不保了。。。。。。劝各位,想买房子的都去别的城市买,这些地方,有这么些官员,作为吴江的子孙,真的感到丢脸。。。。。。
  垃圾焚烧发电站在离平望镇1公里左右落成了,2009年10月21日就要开炉营运了!水——是被污染的;空气——是致癌的。平望的人民,平望的子孙何去何从!为什么这个站会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造得起来,为什么有人会做祸害千年的事,为什么北京得垃圾发电厂在一片反对声中偃旗息鼓,而平望人民的生存权继续在遭受践踏……
     “把垃圾电厂拆掉!”是平望全镇人民包括周边有影响的城镇居民一致的呼声!

发表于 2009-10-25 13:47 |
莽哥一来坛子就刷白一次,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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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5 13:37 |
   

发表于 2009-10-25 21:02 |
QUOTE:
以下是引用便宜手机在2009-10-23 9:34:00的发言:
  坚决反对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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