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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垃圾电厂与二恶英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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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9 11:59 | |阅读模式
垃圾电厂与二恶英困局

  实际上,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数字,我国固体废物的环境污染,最大的还是生活垃圾和工业废物。目前,生活垃圾年产量约为1.2亿吨,工业固体废物8亿吨,其中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近1000万吨。由于缺乏有效处理,我国历年的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吨,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2/3处于垃圾包围之中,用垃圾围城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由于传统的填埋与堆肥处理方式有极大的缺陷,众多的城市不得不纷纷寻求新的解决办法。

  在这些新办法中,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垃圾焚烧发电。自1992年深圳建成我国第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以来,已有上海浦东、宁波枫林、温州东庄等多座垃圾电厂在中国建成运营,另外北京、广州、杭州、天津等十余座大城市的垃圾电厂建设也相继开工,几十个中小城市的垃圾电厂处于拟建或项目前期运做,另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将垃圾电厂纳入议事日程。
 
  我国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客观上也为"垃圾发电"推波助澜。如在税收方面,于2001年1月出台了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政策;在融资方面,要求银行优先安排大型垃圾发电厂项目的建设贷款,国家给予2%的财政贴息;另外,在电力调度上保证垃圾发电厂满负荷发电,并给予优惠的售电价格;各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媒体也不甘落后。大量有关兴建垃圾电厂的新闻报道与评论说明文章见诸报端,有人引用国家计委的统计数字兴奋的推算,我国即使只有20%~30%的垃圾用来焚烧发电,所造就的设备需求就达几百亿人民币。确实,垃圾电厂的投资动辄上亿元:上海浦东垃圾焚烧电厂投资6.7亿,宁波枫林一期投资就达4亿元,天津垃圾电厂投资5.7亿。由于纸上测算的巨大社会与经济效益,由于环保及其衍生出来的种种巨大压力,几乎在一夜之间,垃圾焚烧电厂及其相关产业成为我国新的投资热点。
  然而我们不能不关注这样一个事实:早在1985年美国就有超过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被取消;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我们的近邻日本1998年末永久或短暂关闭了2000多座工业废物焚化炉,到2000年7月,全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即使是垃圾问题极为严重的贫穷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导致各国政府纷纷立法关闭及禁建垃圾焚烧设施的直接原因是人们发现在垃圾的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其中最为危险的当属被国际组织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中毒性最强的二恶英(DIOXINs ,DXNs)。二恶英主要是由垃圾中的塑料制品焚烧产生,它不仅具有强致癌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并且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其对人类的远期危害远比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严重。这种比氰化钾毒性还要大1千多倍的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稳定,亲脂性高,又不能生物降解,因而具有很高的环境滞留性。无论存在于空气、水还是土壤中,它都能强烈地吸附于颗粒上,借助于水生和陆生食物链不断富集而最终危害人类。

  二恶英对人类的大规模伤害首始越战。由于美军在越南丛林大量使用含较高浓度二恶英的落叶型除草剂,造成大批人员中毒,其远期致癌性及致畸性给参战双方特别是越南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二恶英污染对经济的打击也是致命的,1999年源自比利时后波及荷兰、法国、德国等欧盟国家的二恶英食品污染引发全球性食品恐慌,使这些国家的相关产业招致巨额经济损失,并且直接导致在比利时执政40多年的荷语基督徒人民党与法语基督教社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的倒台。在我国,1997年香港环保署因深圳海湾产的蚝(牡蛎)二恶英含量严重超标而全面禁止进口,导致养殖者上亿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由于有机物(厨余垃圾、果皮及剩饭菜等)含量较高,含水量较大而热值较低,在焚烧过程中难以达到理想高温;并且由于内含大量废弃塑料包装袋及一次性餐盒等塑料制品,在垃圾的焚烧过程中更易产生二恶英。然而不知是无知还是有意,国内媒体的众多报道回避了这个问题。

  在资讯发达的今天,纸是包不住火的。2001年5月23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各国全权代表会议上经投票有九十一个国家(包含我国)赞成,《POPs公约》(后更名为"斯德哥尔摩公约")获得了通过。公约确定了各国必须立即加以控制和治理以二恶英类为代表的十二项在环境中具有高残留性、高生物浓缩性和高生物毒性的物质,即POPs物质(Persistent OrganicPollutants,残留性有机污染物质)。公约在九十天后(2001年8月23日)自动生效,进入实施阶段。这意味着我国必须通过立法实现对包含二恶英在内的POPs物质污染防治的承诺。

  实际上,自2000年6月1日起,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就已经开始在我国实施。标准中特别规定了二恶英的排放限值,要求向大气中排放的每立方米烟气二恶英类不得超过1.0纳克(即1.0个毒性当量,欧洲、北美和日本限值为0.1纳克/立方米)。

  然而,由于检测技术的制约,二恶英排放这一限值只能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试行,其它地区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作为世界精尖技术,二恶英检测难度较大,检测费用较高,一个样品的分析测试就需花费近万元人民币;再加之我国能够检测二恶英的实验室极少,由于投资较大及技术要求较高,目前仅有中科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由德国援助的二恶英研究所以及北京大学自己建设的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二恶英研究实验室能够检测。北大二恶英研究实验中心的项目负责人陈左生博士这样形容二恶英样品前处理(提取、分离、浓缩、精制)的工作量,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50米×25米×2米)装满大米,从中挑捡出一颗带色的大米。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虽然国家制订了相应标准,然而由于目前技术条件的限制,对建成以及即将建成的垃圾电厂进行有效的监测实不可能,从某种意义而言这些标准不得不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形下,国内众多的垃圾焚化设备提供商以及科研机构推出了据说是能够彻底消除二恶英的垃圾焚化技术与设备,更有媒体引用某些环保协会理事研究人员的话语,我国研制的垃圾焚烧炉因增加了二次燃烧,所以我国的垃圾炉不排二恶英。在这样短的时间里我们解决了困扰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的技术问题,笔者真的不知道这是我们的成功还是我们的不幸。

  在这些机构里面,中宜环能无疑是一颗耀眼的明星。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它便与国内21个省的90多个城市达成城市垃圾处理初步意向,更因众多媒体争相报道的所谓的向韩国某著名企业出售"城市垃圾分类焚烧技术"获利超过2000万美元而名嘈一时,故事的主角吴桐也被众多媒体冠以身价10亿的"中国环保大王""神童"而成为风云人物。不幸的是,随着吴桐学历与其环保专利造假的曝光,中宜环能的光环渐渐褪去,吴桐也不得不远走德国,一个垃圾神话就此结束。

  由于国内在此领域尚缺权威专业的研究评估结论,我们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国外。

  2000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和美国国家工程院(NationalAcademy of Engineering)的主要运做机构国家研究理事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主持研究完成的报告《废弃物焚化与公众健康》(Waste Incineration and Public Health)发表。这个300多页的报告用极为审慎的态度指出,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能够在垃圾焚化处理与人类疾病之间建立必然联系,是因为这些研究难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因而期待更加深入的研究。通过训练有素的员工的合理操作,现代化焚化设施可以将对公众健康的影响降至最低。不能否认,由于过时的设计、人为操作错误以及设备故障等原因,仍会导致问题的发生。

  然而,2001年3月,由英国埃可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位于英格兰西南德文郡首府)的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研究实验室(Greenpeace Research Laboratories)发表的名为《焚化炉与人类健康》(Incineration And Human Health )的长篇报告,通过对二恶英与焚化炉关系的专门研究,指出不管是老式焚化炉还是经过改良的新型焚化设施,依然是排放二恶英的主要源头。这份报告还纠正了许多传统的误解:虽然控制空气污染的科技经过改良,新型焚化设施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数量已大为减低,然而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却相应提高,仍然造成环境污染;焚化并不能完全消除废物中的有毒物质,而只是改变了它们的形态,部分物质的毒性甚至较原来更高;所谓焚烧可减少废物的重量和体积,不过是针对灰烬而言,如果将焚化炉气体输出量加起来,总输出将超过废物原来的重量。

  报告还通过对芬兰、西班牙、德国等欧盟国家在垃圾焚化设施附近的居民的监测研究,指出垃圾焚化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影响,这些影响包括(儿童及成人)患上癌症、呼吸系统病、心脏病、免疫系统失调、过敏症及先天畸型等病症。报告的结论是:"足够证据显示,焚化炉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伤害,理应被全面取缔。"就在我国签署《POPs公约》之前的2000年12月,第五届国际政府间协商委员会会议(the Fifth 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Committee Meeting )达成的全球性协议文件中,焚化被列为二恶英的主要工业来源,并且要求新建或翻新的焚化炉均须采用现存的最佳技术(BAT );大会达成一致性共识:从长远考虑,废弃物焚化应被其它方式取代。

  谈到BAT (Best Available Techniques ),我们就必须提及由法、美、德、日、瑞士和瑞典共同参与开发的被称为第三代废物处理技术的热解气化(Thermal Pyrolysis )技术。这种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流行起来的技术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焚烧,它结合了创新的高温分解技术和传统的高温供氧气化技术,在一个高温高压的封闭环境中,把废物完全转变成合成气和可回收的固体残留。清洁处理后的合成气有多方面用途:可以作为原料直接投入化工厂生产化肥,可作为燃料产生热量,也可经过高效燃气轮机发电机系统发电;固体残留是非常稳定、完全无毒的,而且100%可以再循环利用(生产建筑材料及金属合金),这样,就没有任何填埋的需求。由于不燃烧,就没有烟(二恶英)的排放,即使用合成气燃烧发电,人们所关注的二恶英排放也已经降到0.01纳克/立方米以下,尚不足最好的焚烧技术的十分之一。

  热解气化技术另外一个巨大的优势是能处理除核废料外所有类型的垃圾,而且不需要事先进行任何分类。这样对于我们前面提及的高科技垃圾,诸如废旧电器、电脑、电池、打印机硒鼓、墨盒此类,经前期拆解分拣回收后的残余危险部分,就有了安全的处理途径。

  然而热解气化技术确实不便宜,其投资成本和最好的焚烧技术差不多,整套设备往往需要上亿的投资,尽管有专家测算,我国引进消化这种技术后,成本至少可以降低1/3.这样,在逻辑上我们就面对这样几个问题,我们是一步跨入世界最为先进的技术,还是沿袭发达国家的老路?中国电讯业直接与世界最新技术接轨导致的超速发展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那么,如果将这一技术在中国普及,高达几百乃至上千亿人民币的投资从何而来?
分析至此,对于我国的垃圾处理,方向似乎已经了然明确。然而沿着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这条生产垃圾因而消灭垃圾的曲折弯路,我们是否感觉自己在垃圾面前只是被动的跟从?粗放型的经营模式,已使我们习惯了倚赖投资来拉动经济,而忽视了实体自身的精细运做同样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源自对以自然资源非补偿性掠夺式消耗为前提的现代工业文明的反思,人们重新认识到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西方国家首先提出了废物处理的4R理念:Reduce(源头减量)、Reuse (重复使用)、Recycle (循环再生)以及Recover (回收利用),并由此引发发达国家在工业设计、产品生产与消费等领域的一系列革命。

  我们注意到了西方国家正在发生的诸多变革:严格限制过度包装的法令;因环保而生的全新的设计理念,譬如便于回收时拆卸快速便捷,金属螺丝已被嵌入式外壳取代;由于防火涂料在回收利用时会产生毒素,外壳因而被金属板替代;为减少回收处理污染,原来电路板上用来焊接部件的铅质焊锡已被银或铜焊锡取代;强制性改换包装及包装物重复使用,譬如用于运输防震的泡沫塑料颗粒被水溶性的填充物所替代;根据废物"谁生产,谁付费"的原则,高科技产品生产厂家与用户都要支付一定的回收处理费用;从法律、税收等角度作出的种种倾斜与限制等等。众多的"绿色工业产品"因此诞生,并且越来越成为世界流行的趋势。

  对于快速发展的中国而言,这一切要求我们以全新的视角看待垃圾问题,并对其长远发展趋势作出定性、定量的分析与预测。从总体长远说来,源头的减量以及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柔"性方式逐渐取代硬性的处理设施,似乎更合乎自然法则,从而达至永续经营。

  (至本文截稿,笔者被邀请参与以及知情的几个大型垃圾焚化发电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前期运做之中。希望此文于国于民有助。)

  作者简介赵波,祖籍山东,厦门大学毕业,具海外工作背景与MBA 教育经历,曾任新加坡YISUN 集团、美国PACIFIC PEAK投资公司高管职位,有国内大型国企、政府机构、知名媒体工作经历与高层管理经验。现为融信智业机构负责人,兼任多家企业与媒体高级顾问,电子邮件:resens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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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22:35 |
三部门要求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建垃圾焚烧电厂


垃圾焚烧发电厂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新建。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发电项目的环保管理。


两部委要求,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生物质发电项目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区中新建。同时,还应根据恶臭等污染物排放情况,明确合理的防护距离。作为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新改扩建项目的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在排放标准方面,这类发电项目必须确保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等酸性气体及其他常规烟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对二恶英排放浓度则参照执行欧盟的标准。

环保部还要求,对于这些发电项目的环评,应增加公众参与的透明度,适当组织座谈会、交流会使公众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于环境敏感、争议较大的项目,地方政府负责对公众的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听证会。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9-10-29 20:25 |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9 18:14 |
 

发表于 2009-10-30 08:07 |
不要让青山绿水成为记忆!
发表于 2009-10-30 09:04 |
[em63]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9-10-31 10:31 |

每天顶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23:02 |
建议所有的反对帖都集中到一个帖子上,这样比较有气势,还需要其他的媒体如报纸、电视的配合,这样才能对ZF形成强大的反对力量。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1 19:11 |
垃圾处理有很多新兴技术,焚烧垃圾技术已经过时,已经被更多国家颁发禁令! 现在另人忧虑的不是垃圾本身,而是更多的人们不知道焚烧垃圾的巨大危害的知识缺乏!我们的不能因为将来发生了类似"三聚晴氨"事件以后,再来检讨以前的政府决策失误!当你的子女埋怨我们这代人为什么那么愚蠢时,你就是那个愚昧之人!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21:04 |
error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9-11-2 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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