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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冷静、理性对待垃圾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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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21:17 | |阅读模式

     论坛近日关于垃圾电厂的帖子炒的很火啊,不过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关于一个主题只有“反对”一种声音,坛子搜集的资料也都是一些负面的消息。

 

     不禁让人怀疑:既然垃圾电厂如此不堪,那为什么国家要连续出台政策支持垃圾电厂呢?又是电价优惠,又是税收优惠。

 

     难道国家对影响环保大业的政策制定就如此的不谨慎吗?政策的制定者都愚蠢到如此地步吗? 

   

     哪位达人给解释下?不要说你比他们懂的多哦!

 

     北京六里屯垃圾电厂缓建是因为选址选在了居民区附近,以六里屯垃圾电厂为例来反对所有垃圾电厂,理由不是很充分吧。

     听说北京要规划20多座垃圾焚烧电厂呢!怎么没人发布这个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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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22:22 |

其实我觉得这次对于建立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事情坛友们表现得很冷静也很谨慎,毕竟大家都不是所谓的专家,所以才积极地去收集大量的理论和事实作为依据,更关键的是结合了南充本地的实际情况,综合得出了较为理性的结论:在南充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弊大于利!

当然,欢迎楼主更冷静更全面地列举出相反的事实和依据来供大家参考权衡。

发表于 2009-11-2 22:21 |
[em52]

发表于 2009-11-2 22:29 |
很想知道楼主是不是南充人?如果是敢说你家住哪里?我们就把这么安逸的垃圾电站修在你家门口,怎么样?

发表于 2009-11-2 22:28 |
楼主:一看你就是专业的主,是不是有来头我先不说,有三个问题你一定要清楚
1:居民离垃圾发电站300的规定,全世界只有中国是这么定的,你到300米的那个位置去住下试试。
2:14年的技术进步?在哪些方面进步了?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表明垃圾发电不会产生二恶英,无论你使用什么技术。
3:你既然拿国外来说事,我仅问一个问题?国外垃圾分类我们做到了多少?不能很好分类的垃圾发电会怎样你知道吗?
发表于 2009-11-2 22:51 |
 呵呵,有些人还算讲理,有些人要把垃圾电厂建在别人家里就有点好笑了!

这么多年的技术就进步在于:炉膛内燃烧温度的控制以及烟气处理系统。
以前的焚烧炉是没有温度控制的,烟气处理装置对二噁英也没有控制标准,所以垃圾进入焚烧炉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噁英。

建议南充市民还是去了解一下南充的发展规划吧,南充垃圾电厂选址位于规划中的化学工业园区,未来垃圾电厂附近都是石化类工业企业。附近本无居民居住,有何不妥?

国外的垃圾分类,中国目前是做不到的,按常规,要想有效实现垃圾分类,国外的经验是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这十年间中国的垃圾就不处理了?有人到垃圾填埋厂看过吗?那是什么样的环境?

垃圾分类的主要功能之一是把一些能够回收利用和不易燃烧的物质(如塑料袋等)回收采取其他方法处理。
不知各位听过医疗废弃物焚烧炉没有,专门处理不易进入普通生活垃圾电厂的医疗废弃物金福医疗废弃物焚烧炉处理。全国各地有很多。医疗废弃物焚烧炉采取的烟气处理技术,与目前南充市垃圾焚烧采用的“急冷塔+流化床反应塔+活性碳吸附+袋式除尘器”一模一样。
医疗废弃物燃烧烟气的处理也不过如此。有什么好担心的。

发表于 2009-11-2 22:40 |
QUOTE:
以下是引用浩然正气天地长存在2009-11-2 22:01:00的发言:
 

据欧洲垃圾发电企业联盟(CEWEP)2006年统计,全世界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约2100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1000座;总焚烧处理能力约为62.1万吨/日,年焚烧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65亿吨,相当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总量。

 

生活垃圾焚烧厂主要分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共有35个国家和地区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按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分析,欧盟19个国家共建有焚烧厂425座,年处理能力约为6360万吨,占38%;日本共建有焚烧厂1374座,年处理能力约为4030万吨,占24%;美国共建有焚烧厂143座,年处理能力约为314万吨,占19%;东亚部分地区(中国、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共建有焚烧厂160座,年处理能力约为2400万吨,占15%;其它地区(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巴西、摩纳哥等)共建有焚烧厂30座,年处理能力约为600万吨,占4%。

 

据日本国立环境研究院2006年发表的《日本废弃物焚烧技术发展报告》,1998年日本共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1676座,年焚烧处理能力约为3760万吨,占76.1%,到2004年日本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调整为1374座,年焚烧处理能力约为4030万吨,占77.4%,6年间焚烧厂数量减少了302座,降幅为22%,同期焚烧处理量增长了270万吨,增幅为7.2%。焚烧厂数量减少而焚烧处理量却不减反增是日本近年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的结果,两年后的2006年,日本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虽仍维持在4031万吨的水平,但比例已提高到78.4%,这些统计数据使日本取消或限制生活垃圾焚烧的传言不攻自破。

发达国家的垃圾焚烧的前提是垃圾都是经过分类了的,我们的垃圾分类了吗?还有那些垃圾焚烧时所需要达到的标准,在我们这个奇特的国家能得到有效的监测和监督吗?与其说大家是对那些模糊的标准置疑,还不如说是民众对这个国家的监督体制缺乏信任。有太多的事件让百姓缺乏安全感了!

发表于 2009-11-2 22:16 |

啥冷静.理性,我看你是麻木哦,真是无知者无谓!

发表于 2009-11-2 22:07 |

发达国家关闭部分垃圾电厂的时间是在1995年左右,是当时部分垃圾电厂采用的技术不能有效消除二噁英,而现在是2009年,经过了14年的发展,垃圾发电技术已经远非当时可比。

 

所谓达到欧盟标准,就是从二噁英排放的角度考虑,这个垃圾电厂建在欧洲都是被许可的。

发表于 2009-11-2 22:01 |
 

据欧洲垃圾发电企业联盟(CEWEP)2006年统计,全世界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约2100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1000座;总焚烧处理能力约为62.1万吨/日,年焚烧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65亿吨,相当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总量。

 

生活垃圾焚烧厂主要分布于发达国家和地区,共有35个国家和地区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按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分析,欧盟19个国家共建有焚烧厂425座,年处理能力约为6360万吨,占38%;日本共建有焚烧厂1374座,年处理能力约为4030万吨,占24%;美国共建有焚烧厂143座,年处理能力约为314万吨,占19%;东亚部分地区(中国、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共建有焚烧厂160座,年处理能力约为2400万吨,占15%;其它地区(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巴西、摩纳哥等)共建有焚烧厂30座,年处理能力约为600万吨,占4%。

 

据日本国立环境研究院2006年发表的《日本废弃物焚烧技术发展报告》,1998年日本共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厂1676座,年焚烧处理能力约为3760万吨,占76.1%,到2004年日本的生活垃圾焚烧厂调整为1374座,年焚烧处理能力约为4030万吨,占77.4%,6年间焚烧厂数量减少了302座,降幅为22%,同期焚烧处理量增长了270万吨,增幅为7.2%。焚烧厂数量减少而焚烧处理量却不减反增是日本近年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的结果,两年后的2006年,日本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虽仍维持在4031万吨的水平,但比例已提高到78.4%,这些统计数据使日本取消或限制生活垃圾焚烧的传言不攻自破。

发表于 2009-11-2 21:43 |

   第一,也许这是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吧!,它以牺牲部分人的生命和安全来换取更多人的安全,合理吗?你愿意去死吗?

   第二,难道那些呼吁的专家和学者,都不懂吗?

   第三,北京要修建,是他们的垃圾已经无法收拾,而且你们还是听说,还没有确定。但是南充有多少可以用来发电的垃圾?南充就该以破坏环境来接纳别人消费的垃圾吗?以自己的健康和生命来为别人的垃圾做贡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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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 21:41 |

“不禁让人怀疑:既然垃圾电厂如此不堪,那为什么国家要连续出台政策支持垃圾电厂呢?又是电价优惠,又是税收优惠。”

 

政策并不能保持长期的正确性。暂住证制度不也因为它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被终止了吗?全国风起云涌的反垃圾焚烧电厂浪潮,正好从一个侧面证实了在这个问题上的相应政策出了偏差。

发表于 2009-11-2 21:37 |
你去查一下西方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使用历史,现状。就知道了!

发表于 2009-11-2 21:31 |
发达国家通过使用,已经开始关闭了。

发表于 2009-11-2 21:51 |
QUOTE:
以下是引用持剑走天下在2009-11-2 21:43:00的发言:

   第一,也许这是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吧!,它以牺牲部分人的生命和安全来换取更多人的安全,合理吗?你愿意去死吗?

   第二,难道那些呼吁的专家和学者,都不懂吗?

   第三,北京要修建,是他们的垃圾已经无法收拾,而且你们还是听说,还没有确定。但是南充有多少可以用来发电的垃圾?南充就该以破坏环境来接纳别人消费的垃圾吗?以自己的健康和生命来为别人的垃圾做贡献吗?

发表于 2009-11-2 21:49 |

楼主好象生活在真空里,幼稚!

发表于 2009-11-3 00:36 |
楼主多发点,1篇5毛哦!!!!量大还有奖励的哟。。。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09-11-3 01:53 |
QUOTE:
以下是引用yunsan在2009-11-3 1:38:00的发言:
  未必政府会害我们迈?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9-11-3 01:38 |
  未必政府会害我们迈?

发表于 2009-11-3 01:36 |

      一看帖子,就知楼主有来头。据我推测,应代表官方。如是,老百姓该幸福了。

 

      在建厂这事上,政府应拿出更充分、有针对性的事实依据来向老百姓答疑解惑,切不可将建厂的目的作为结果来证明政府决策科学性。

      我的疑问是:1、南充生活垃圾有可燃性吗?

             2、如何保证排放严格按规程执行?

             3、……

 

       中国式经验告诉我们,不同的集团代表不同的利益诉求,企业要利润,老百姓要平安富足的生活,而政府呢,至少现在不能代表广大民众。在建垃圾焚烧厂这事上,深层次发映的是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我担心:1、南充生活垃圾热值并不高,本无可燃性,企业打着环保的幌子,一可以销售滞销的设备,二可以以燃油真发电,享受优惠政策,偷税漏税,攒取利润。BOT运作方式,政府充当担保人角色,为及时还清贷款,政企沆瀣一气,南充的天空就完了。2、监督排放,,在当今,说给你听,会信吗?3、以后再说。

 

        民主的最高形式就是不讲理。请政府充分尊重民愿,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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