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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反对焚烧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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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2:26 | |阅读模式
反对焚烧的论断


在实际参与反焚化运动的过程中,台湾反对者不但逐步引入西方国家反对焚化炉的一套知识,更进一步发展出契合台湾社区脉络的知识,成为反焚化炉运动批判政府政策的有力武器。

反对焚化炉的团体指出,焚化炉并不如鼓吹者所声称的那么干净,反而制造了更多污染。其次,焚化并非唯一的选择,却是最昂贵、最不环保的选择。这些批评性的论断包括了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对焚化炉中的利益结构以及政府的发展主义与官僚主义进行了批判。

在技术批判方面,反对团体力求专业,反对者在理论与实证上都提出反证,指出这个“科技”背后存在着许多“成熟的技术仍不能解决的问题”。


反对者指出,焚化炉实际上就是一座炼毒炉,它将原本无毒、肉眼看得见的垃圾转变成剧毒、看不见的气体和灰渣,释放到环境中的物质包括二恶英等致癌物质以及铅、镉、锡、锌等多种重金属。

而且,焚化炉的污染防治设备上,不同的防污科技之间可能存在互相抵消的问题。比如,新式焚化炉多配有干式石灰洗烟塔加上织布滤网,因其对于二恶英的去除很有帮助,但却完全无法吸附水银,让大部分的水银从烟囱溜走      。

进一步,即使砸下重金配置高级的空气污染防治设备,仍无法解决灰渣这个难题。目前灰渣的处理方式大致分为掩埋和再利用两种。灰渣含有剧毒,必须埋在昂贵的、可随时监控、防止渗漏的掩埋场,但大部分时候都因为成本考量而将之埋在传统的掩埋场,造成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另一个出路是将灰渣制成路面基材、鱼礁、削波块、建筑用混凝土块,甚至瓷砖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品。这让焚化污染更深入地渗进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当中。


更重要的是,风险评估几乎都是以“在最完美的操作情况下”为前提,忽略人为疏失因素。很明显,不熟悉操作情况、疏忽、协调不佳等非意图因素难以杜绝,而一旦疏失其后果就非常严重。更为可怕的是,厂商基于成本考量有充分的动机来制造“疏失”:省去活性碳喷附、对象消耗或故障不予维修、未做好进厂管制、让焚烧后产生严重污染的废弃物进厂焚化……这些结构性的人为因素更是难以控制。

必要性批判是另一重要方面。破解焚化炉干净、无污染的科技神话,必须证明焚化炉不是“一定要的”,更不是“目前最好或不得不然的选择”。

反对焚化炉团体指出,焚化炉不经济,从规划到除役,需耗经费相当高昂,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焚化炉排挤了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源头减量、资源回收与有机物堆肥才是对环境友善、省能省钱的选择。

技术批判和必要性批判都揭穿了政府的谎言,在此基础上,反对焚化炉团体的批判直指“经济发展至上”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的生产与消费极大化逻辑,以及官方保守、怕事、迷信的态度。同时,反对团体也指出,垃圾焚化处理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台湾焚化厂的兴建多为本土大财团与国外焚化炉公司合作,庞大的利益都流向大资本家和外国资本,焚化炉无法提供较多的当地工作机会。

经由这些知识的传播,越来越多人了解到“焚化炉不只污染住在周边的居民,而是会透过食物、饮水进入每一个台湾人身体里”。这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威胁,都有参与反对运动的诱因与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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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 17:00 |
[em65]

发表于 2009-11-4 01:04 |
大家都喊累了,歇歇吧!

发表于 2009-11-3 23:07 |
[em58]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3:09 |
  你不争,他不给

  一直有北京的读者在BLOG留言里提及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问题,与此同时,也可以看到声称此项目”完全符合环保要求“的新闻。

  环保部明确表态的新闻,对三年来不停争取环境权利的北京市民来说,是个好消息,

  ”2005年11月以来,这个项目周围,我们的城市规划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和控制,周边居民显著增多,导致可能受项目潜在环境风险的人数明显增加。我们注意到,公众已经通过群众来信、上访等形式对该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表示了关注。因此,该项目建设之前,有关部门应该在更大范围客观、全面、公开地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其实2007年,北京居民就小规模地在国家环保局前面表达意见,这可能让他们“我们注意到”了。

  在中国当下,水、空气等基本环境要件的达标,这个视为当然的环境权(也是最最基本的人权)其实屡屡被剥夺,演变成你不争,他就不给的地步。环境污染这种发作缓慢的危害,急功近利的决策者是最不在乎的。这时候唯一能决定自己命运的,就是让他们“我们注意到了”。

  有理有利有节,持久而不放弃的民意表达,才能争取到环境权。这也是在增加决策者的政治成本及业主的投资成本,大到一定程度,他们就不合算了。

  所以,从不表达,“反正说了也没用”,从不反对,“民不与官争呀”,指望别人,“没人替我们出头呀”,这些认命的人与地区,往往要受最惨烈的环境权剥夺,这很合乎逻辑,你最软弱,不欺负你,欺负谁?

  在剥夺你之前,他一定会让你觉得无力。甚至会让你产生这样的错觉:若不是他来强奸我,我可能不会有性生活呢。

  当你深陷无力感之中,并以此为必然、以此为美时,失去一切的时候就到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3:03 |
  万人请愿书该由谁来看?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妇女》杂志社副总编辑,《悦己》杂志社社长。

  全国政协开会没几天,就接到了百合网负责人慕岩的来电,他让我看一份万人请愿书,这是他的一个朋友拿来的,因为在那个朋友居住地六里屯附近,要建立一个垃圾焚烧厂,把当地的居民吓坏了,焦虑的不行,就联名万人到处请愿,希望这个垃圾焚烧厂能另外选址。

  对这个问题,我没有经过调查,不能明确表态,说这个垃圾焚烧厂建到这合理不合理,但这么多人情愿,引经据典的研究这个问题,可见我们的百姓环保意识加强了,维权意识加强了!

  这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这些人一定也到处申诉了,但没得到解决,这么多人关注的问题请愿书该交给谁来看呢?

  我想我能做的是把它作为信息转给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同时,我把它发布在此,也请人民网的网民朋友们看看,发表自己的看法。

  六里屯垃圾焚烧厂死灰复燃,我们不要当生物试验品!

  -----要求停建北京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另行选址的

  万民请愿书

  我们是北京市海淀区西北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最近惊悉,在2007年国家环保部对厦门PX项目和北京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勒令缓建之后,厦门PX项目已迁址漳州,而海淀区政府一年多以来,置众多百姓、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环保组织的反对以及国内外强烈的反响于不顾,居然再次启动上马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

  为此,我们谨提出最强烈的集体抗议!重申最激烈的愤慨和坚决的反对!并再次向政府提出停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或另行选址!

  一、国内外实情及专家委员的意见

  有目共睹,垃圾焚烧产生二恶英和重金属,对人和物有巨大的危害。美国上世纪60年代,30%的家庭垃圾以焚化处理,到了80年代下降到10%。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烧炉结束运作;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到2000年,全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停止使用。即使是垃圾问题极为严重贫穷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早在2000年底,第五届国际政府间协商委员会会议就达成一致性共识:从长远考虑,废弃物焚化应被其它方式取代。因此目前国际上垃圾焚烧的发展趋势实际上是在萎缩之中,我国的50多座焚烧炉,不少一直未能正常运转,深圳、温州等地垃圾焚烧电厂均因为“不能正常工作”或“燃烧不彻底”而产生污染……

  前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名誉主任曲格平,国家环保总局助理巡视员别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全国政协香港区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刘迺强,全国政协委员周晋峰等知名人士都明确表示垃圾焚烧教训惨痛,反对建造六里屯垃圾焚烧厂。这些有良知的人士如同当年呼吁保护北京文化古迹的梁思成,他们的声音如果被置若罔闻,数十年后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二、利益驱使死灰复燃:

  很明显,当前还在硬着头皮坚持购买垃圾焚烧炉的正是那种隐藏着的利益集团。由于环保及其衍生出来的种种巨大利益,加之政府为刺激经济发展和发展环保产业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几乎在一夜之间,各有关部门和利益集团打着环保的旗号,盲目鼓吹“垃圾焚烧发电能代替填埋,实现垃圾减量还能减缓污染”,却不管不顾垃圾焚烧所带来更大的危险而热衷上马,给害人的行为披上了“循环经济”的漂亮外衣。中国正在成为洋垃圾——垃圾焚烧炉的倾销地,个别政府部门难辞其咎,然而公众却要为伤害自己健康、贻害后代的项目买单!在经济危机的借口下,一些关停的项目借拉动内需,死灰复燃。

  为了个别利益集团眼前的利益,无视数十万人的健康,牺牲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家园。海淀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驱动下,不仅未接受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的惨痛教训,在填埋场源头选址不当的基础上错上加错,升级为双重环境污染。该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后有将近一半的垃圾无法处理,仍需填埋。使得多年饱受臭味眼巴巴盼垃圾填埋到期的居民,不仅继续忍受恶臭无休止的熏制,又将被毒性更强、污染更严重的垃圾焚烧产生的有毒物摧残。这些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数百年都无法消除。势必导致周边乃至更远地区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而且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更加致命。

  三、法律法规是因个别人而定,却不因人民而定

  法由人定,但这个“人”应该是老百姓,而不是违背职业道德擅自修改的个别人!

  1999年,海淀区政府违法建造六里屯垃圾填埋场,为了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海淀区政府有关部门瞒报事实谎称:“方圆2公里范围内没有村庄,是较为理想的垃圾消纳场”,然而实际上当时周边人口已达一万一千人。垃圾填埋场自投入使用以来,居民苦不堪言,一个近在咫尺的千人社区8年时间内70多人已确诊患肿瘤,其中47人死亡……目前,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非常脆弱,与六里屯垃圾填满场一墙之隔的还有西六砖瓦厂、路丰沥青混凝土厂以及2公里内的电子垃圾处理中心,这些企业已经造成该地区严重的大气、水源污染,至今仍未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容量再也不能承受任何重大污染设施的建设。

  1995年北京市环保局京环保监督字[1995]179号文《关于将北京海淀区六里屯砖瓦厂取土坑开辟为垃圾消纳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中实事求是地指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在此地建设垃圾填埋场是不适宜的。”却又同时玩开了文字游戏“考虑到市有关领导曾原则上同意过”,便违心地批准了这个项目。虽然在批文中虚伪地加注了些条件,但在后来实施中根本未去理睬。

  国家环保部在2007年做出的关于北京海淀区六里屯焚烧厂环评报告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更是明确载明:“有关部门也没有对垃圾填埋场周围的城市功能进行相应的规划控制,反而批准在附近接连新建了中海枫莲山庄、秋露园、百旺茉莉园等小区。使厂址周围的人口数量和环境功能发生了较大变化……”

  随着海淀北部新区宏大的建设规划,十多年来六里屯周边又逐渐布满了众多社区和单位,有山有水的地理位置、丰富的人文景观、未来经济、人文发展的优良前景吸引众多企业投资和百姓花费毕生积蓄、或透支未来在此购房置业。海淀区政府十分明了,这里实际上已经成为典型的“城市建成区”。

  2008年9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不得新建在“城市建成区”,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中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及城市水系的下游。

  、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环境工程专家刘鸿亮,九三学社政协委员金幼菊等专家的坚决反对。但是在讨论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却急急忙忙地发布了。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6月作出的行政复议中明确要求:“对六里屯焚烧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否准确、周边环境容量是否能满足需求、工程地质是否符合条件、二恶英排放是否会污染京密引水渠、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关键问题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与北京市环保局还需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应当在更大范围客观、全面、公开地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以及“在完成进一步论证和在更大范围征求公众意见之后,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进一步论证过程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报送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后应当公告,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未经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公告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然而在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复议决定公布长达近两年之久,一直尚未见到行政复议要求的任何行动,见到的却是《新京报》报道:海淀区政府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加快推进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京华时报》报道:“大型垃圾场的选址不会有变动,尤其是高安屯、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基本不会再作调整”;《法制晚报》报道:“本市今年内,将建成包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在内的4座垃圾焚烧处理试点”。

  这分明是对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权威的无视,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必将激怒群众。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仍然滥用职权、片面论证、不正确对待民意。这属于政府管理人员严重的不作为或胡作为,应进一步追究责任。

  四、违法强建带来的恶劣后果

  可是北京市授意的环评部门,却歪曲事实不顾六里屯地区“西北风”是主导风向的实际情况,在环评报告中按照需要写成“东北风”。欧盟和我国《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危险废物焚烧厂厂界距居民区应不小于1000米”(后来修改为800米),而他们为了实现其集团利益竟然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修改为300米,并写进了地方标准。结果在“国内知名专家论证会”上遭到了赵章元研究员、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霍焕、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环境工程专家刘鸿亮,九三学社政协委员金幼菊等专家的坚决反对。但是在讨论没有通过的情况下,却急急忙忙地发布了。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6月作出的行政复议中明确要求:“对六里屯焚烧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是否准确、周边环境容量是否能满足需求、工程地质是否符合条件、二恶英排放是否会污染京密引水渠、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有效等关键问题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与北京市环保局还需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应当在更大范围客观、全面、公开地征求公众意见,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以及“在完成进一步论证和在更大范围征求公众意见之后,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进一步论证过程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报送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后应当公告,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未经北京市环保局核准、公告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然而在国家环保总局行政复议决定公布长达近两年之久,一直尚未见到行政复议要求的任何行动,见到的却是《新京报》报道:海淀区政府两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加快推进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京华时报》报道:“大型垃圾场的选址不会有变动,尤其是高安屯、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基本不会再作调整”;《法制晚报》报道:“本市今年内,将建成包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在内的4座垃圾焚烧处理试点”。

  这分明是对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权威的无视,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必将激怒群众。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仍然滥用职权、片面论证、不正确对待民意。这属于政府管理人员严重的不作为或胡作为,应进一步追究责任。

  四、违法强建带来的恶劣后果

  在海淀区六里屯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这一主题格格不入,违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该项目投资高达10亿,是大型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使用寿命长达30年。对北京2000万人的生存发展和周边数十万人的生命构成潜在威胁,六里屯地区在北京城区西北部,根据北京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特点,属上风上水,属于北京城市未来规划发展的“西部生态带”。因此在此地建焚烧厂无异于是对海淀乃至北京投毒!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计算“二恶英的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下风向距烟囱1332米处”,而距北京市重点保护的京密引水渠仅为1114米。而垃圾燃烧气体在方圆5公里内,必然产生不同程度的污染,顺风顺水的地势将波及更广,使北京西山地区独有的生态环境将受到不可逆转的破坏。下面列举一些重要目标并标注与垃圾焚烧厂的直线距离。(括号里的数字单位公里):

  名胜古迹:该地区聚集着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皇家园林、名胜古迹、风景区和生态保护区,如百旺山森林公园(3.6),翠湖湿地公园(5),植物园(5.5),玉泉山(6),香山(6.6),颐和园、圆明园(7)等,这些是北京在漫长的历史积累中形成的文化遗产,不仅是北京人民、中国人民、而且是全人类历史文化的宝贵财富,当代人的责任只能是保护并流传下去,而不是以任何急功近利的借口,粗暴地进行破坏。

  海淀区六里屯辐射地区科技、教育、文化等各方面资源充沛,科研院所和高校群体密集:

  机关院校:永丰小学、永丰中学900米,理工大学分校(1.3),东方大学(1.6),西北旺镇政府(2),中关村二小分校(3.2),中央民族干部学院(4),农业大学(5),中央党校(6.4),国际关系大学(7.3),体育大学(7.7),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清华附中(9)等国内外知名学府。

  部队医院:空军信息工程学院10米,总参某部(1.8),总参干休所、总参通讯部、总参三部、航天城、航天员训练中心、总装将军楼(2),某部队大院(2.6),总装备部(3),总参八局卫星接收站(3.5),309医院、国防大学(4.6),军事科学院(5.5)等重要的部队。

  科研机构:用友软件园270米,中关村科技园区永丰产业基地、环保示范园、华为公司北京研究所(1),航空材料研究院(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淀出入境检疫检验局(2.5),航空621所(3),邮电部地面卫星站接收与发射站(3.3),中国农科院药用植物研究所(3.8),软件园、百度公司、汉王科、IBM中国研究中心(4.4),林科院(5.3),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生命科学园、孵化园、联想电脑公司、北大方正、清华同方、三菱四通、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美国安那洛(中国)公司、海淀留学人员产业园(5.6),三元乳业(7.3)等高新技术名牌企业云集于此。众所周知,高科技企业特别是航天和生命科学研发基地对大气质量要求甚高,而本项目造成的大气污染物中的酸性气体和颗粒物,必然对高科技研发的工作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居民社区:西六建宿舍区30米,屯佃村60米,六里屯村100米,千秋花园200米,亮甲店村、碧水家园、颐和山庄500米,百万平方米的超大楼盘保利西山林语(1.3),百旺茉莉园(1.6),中海枫涟山庄、秋露园、夏霖园、春晖园、颐阳山水居(2),润千秋(4),百旺家苑、西山庭院、天秀花园(4.5),西山华府、百草园社区、菊园、梅园(5),竹园、博雅西园,麒麟家园、紫城(5.5),圆明园花园(6.1),博雅德园、领袖硅谷、上地MOMA、当代城市花园(6.5),御园(6.8),回龙观(7.3)等大中型居民区。所谓“永丰组团”就是通过对包括西北旺镇中心区在内的多个高品质居民点的建设,实现北部地区的宜居功能,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工作人员提供高品质的居住条件,改善北部地区的生态及居住环境。

  商业餐饮:九头鹰、金百万、羊大爷等知名餐饮业为代表的餐饮一条街450米,方圆1公里百旺商城等商业餐饮星罗密布,稻香园国际会议中心(3)。

  污染行业:六里屯垃圾填满场一墙之隔的还有西六砖瓦厂、路丰沥青混凝土厂以及2公里内的电子垃圾处理中心。

  在这一区域内工作和生活的人口粗略估计有数十万人。并将陆续建设总后军职机关350米,凤凰城30栋塔楼两限房大社区700米,中直机关某局900米,总参干休所(1.8),首钢顺驰房地产(2),中船工业集团船舶系统工程部(2.2),亚洲最大的北大国际医院(3)……地铁4号线北延伸线已经确定修建,西北旺有一站(2),今后此地区将会成为聚集上百万人。

  此外,该地区地处北京的地震带上,地质条件也非常不适宜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五、数十万条生命的呼声

  强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客观上制造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海淀区政府一些官员竟然无所作为地责怪民众说什么:“建哪里都污染,你们说能建哪儿?”选址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能,我们只知道应该建在远离人群的地方,作为花纳税人钱的政府主管部门,选了5年都没合适的地址,竟然选在人口密集区,只能说明选址不当,严重失职!

  2005年,据BBC报道:

  绝不会有所谓安全水平的二恶英!英国和比利时的调查研究发现,垃圾焚烧厂附近居民癌症患病率增幅200%--480%!平均缩短寿命12岁!英国诺丁汉爆发反建垃圾焚烧厂游行示威居民说:“我们必须结束疯狂的焚烧,并停止继续污染我们的最宝贵的资源——空气和水”。为什么要予以制止?焚化炉高污染和管理不善。它们有助于全球变暖。他们生产酸雨,其他废物包括有毒重金属,极其容易引发癌变。最有毒物质,如多氯联苯和二恶英只是现场测量,每年两次,因此,监测总体排放情况纯粹就是瞎估计!

  就连英国这么发达的国家都对管理和技术没把握,我们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国家又怎么能拿百姓的生命来试验呢?复建垃圾焚烧厂的消息捆绑而来对癌症的恐慌,使人忧心忡忡,不少周边居民和职工出现了忧郁焦虑等心理疾病,一些老年人已经病倒。

  我们不要做垃圾焚烧厂的生物实验品,

  我们的家不要做垃圾焚烧厂的毒气室,

  我们不想让美丽的家园变成未来的坟墓,

  北京的天空不要做垃圾焚烧厂的吸烟场所,

  北京的地下水不要做垃圾焚烧厂的毒水池……

  自2007年千余人到国家环保部请愿,宣布缓建以后,居民代表又多次上访有关部门,发了无数反映问题的信,07年11月,居民从非公开渠道得知海淀区市政管委,将要召开关于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专家论证会的消息,向海淀区市政管委提出了要求预先告知论证会时间和地点,以及派代表参加等要求,但时至今日,还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答复。直到2008年底还前往北京市政府接待室10次,达数十人。但至今为止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给我们答复或召集大家开一个听取意见的会议,媒体大多也不敢报道。迫使我们没有说话的正常渠道,政府也听不见我们的民声。居民自发的聚集商量,物业不提供场所,受到公安的旨意要上报……使公众参与环保维权的步履更加艰难!

  当前经济危机的大潮席卷了世界各个角落,苍生百姓大多为自己的生存和生计而昼夜忧思、寝食难安。现在又要面临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再建一事,更加人心不安。连我们的基本生存环境都受到威胁、连我们的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我们只有不惜以生命为代价保护我们的家园。我们无意和政府对着干,反对垃圾焚烧并不是反对政府,而是帮助政府修正不符合民意的决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说:我们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2009年全国两会的主要议题是“民生”,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倾听和尊重民意:

  为了居民和子孙后代的身心健康,

  为了北京市宝贵的水资源不被污染,

  为了北京弥足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不被破坏,

  为了北京海淀高科技产业健康发展,

  彻底停建北京海淀区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另行选址!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3:13 |
  垃圾发电不可能“节能减排”

  这两年,“节能减排”正在成为一个让人发疯的事业。对于中国这么一个擅长投机的群体来说,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把所有的经济行为穿上用这四个字喷绘的花彩外衣。

  穿上这些花彩衣像节日庆典游行一般顺街而过,无论是于看客的记忆还是于这道路的交通史,估计都留不下太多的痕迹,因此本来也不必太在意。令人难过的是这些招摇过市的聪明人联盟,还要闯进决策者的盖章大厅里,半胁迫半引诱地,让一桩桩一件件原本脆弱不堪的经不起推敲的社会逐利行为,摇身一变为替天行道的“应对气候变化方略”,或者“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这里面最“现身说法”的案例,就是全国各个城市,尤其是中小型城市,在疯狂建设的“垃圾发电”项目。那些盼望被焚烧的垃圾,与那些盼望不被关停的小火电,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私订了终身。小火电由此避免了被驱逐出境的悲惨命运,城市垃圾管理者由此多了一种把垃圾转移到空中的政治正确理由。

  由于资源的便利性,中国主要的电,来自于以煤为燃料的火力发电。由于历史上的原因,中国过去的许多火力发电机组单机都在5万千瓦以下。过去人们只管发电,不管发电会对环境造成何等样的污染,不除尘、不脱硫、不消氮、不捉碳。火力发电厂烟囱成了中国空气最大的迫害者。当国家终于开始“节能减排”,明确要求电厂们都得上在除尘之余,上马脱硫设施的时候,这些服役往往都超过二十年直逼三十年大关的火电机组们,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上吧,好像不合算,因为巨额的投资用不了几年估计就得全部关停;不上吧,心急火燎的国家法令又让“发电人”一时难以免责。

  我们英明的政府及时看到了小火电们心里盘算的这些小九九,因此,顺势制造了两颗定心丸,一粒名叫“脱硫电价”,脱了硫就给补贴,一度电一两分钱;一个叫“上大压小”或者叫“容量控制”——你不是不愿意关掉小的吗,这好办,只要你关掉小的,5万千瓦、10万千瓦的,我就同意你上马大型的,60万千瓦、120万千瓦任你选;只是要按照环保“三同时”规则,建设脱硫设施;那么,你关停小火电所“减少”的污染排量,可“赠送”给这些大火电机组。

  按照道理,这两大超大无比的定心丸甚至是激情丸吃进肚里,所有的小火电都会心甘情愿地一关了事,然后赶紧腾出地面、资本和“污染容量”,拿来建设“世界五百强电站”。可惜的是,世界是一个博弈的世界,时时有意想不到的困难涌来。当各地的决策者们正为火电减排后,空气中二氧化硫有望达标而暗中舒一口气之际,另外一块环保阵地的通信兵,举着鸡毛信,捎来了令人焦头烂额的坏消息:由于长期缺乏对垃圾的认真管理,中国几乎所有的人类排放物都随意抛弃到自然界中,这些垃圾正在危害人类的生存。

  有些城市说得好听是有“无害化填埋”,但你走近一看就会发现,不过就是把垃圾聚到一起,挖个深坑以像掩盖罪行一样以覆土遮盖了之而已。填埋占用土地、污染地下水、污染空气,污染所有可能污染的一切。

  而作为“城市金矿”,垃圾的身体里又里无数让人垂涎的宝藏。于是在中国就出现了一个个特别奇异的现象,一方面人们拼命谈论资源不足,奢侈地要求着人们“要节约”,另一方面却没心没肺地大肆浪费;一方面你看到有成百万上千万的“收卖佬”依靠垃圾谋生,另一方面你又看到垃圾的管理者们面对汹汹而至的垃圾大军束手无策、一心只想打起白旗投降。

  投降最好的办法似乎是垃圾焚烧。人的肉眼能力是有限的,人类经常天真地相信“看不见的就不存在”。固体的、堆积如山的垃圾,烧了,排放到空气中,就成了“气态”,成了“分子”,不但看不见,而且可以顺风而行,“世界共享”,某一个城市的污染就化身为全球污染,某一个城市的罪过就稀释成了“人类的罪过”。

  何况,又有智谋之士提出,既然垃圾山遇上了小火电,为什么不赶紧作媒牵线,让“垃圾小姐”与“小火电帅哥”永结同心?“金风玉露一相逢”,不仅小火电可以不需要脱硫除氮就能继续苟延残喘,而且垃圾山有了一个最适合的“生命焚化炉”。不仅垃圾之烦恼可以一烧了之,而且还可以向全世界申请“节能减排”资金,申请“脱硫补偿”,申请“二氧化碳减排交易”。两个老困难疙瘩强扭在一起,就成了两大“创新资源”;不仅带来实惠,而且带来美名。

  当前,垃圾焚烧的“发达国家”丹麦、德国、日本、美国都在缩减垃圾焚烧规模。他们要么是已经尝受到了垃圾焚烧带来的危害,要么是警惕垃圾焚烧将给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无穷的危害。有些城市由于垃圾分类做得好,已经陷入了无垃圾可烧的尴尬。原本信誓旦旦要把垃圾烧光荡尽的高端设备,几乎刚刚建成就成了“建筑垃圾”和公众财政的巨大包袱。

  当然,永不死心的垃圾焚化炉的生产厂商,很自然地又把目光盯向了中国这块全世界最伟大的市场。他们相信中国市场能够吞食下所有的库存尾货。因此,他们派出强大的游说团,拿出成捆的贿赂金,开始向中国所有有垃圾的城市,发起猛烈的进攻。

  而由于有了小火电机组烧垃圾的经验,所有的城市下意识地就把“垃圾焚烧”变性为“垃圾发电”,把垃圾发电,变性为“节能减排”。

  中国的垃圾是不能烧的,由于分类不清,身体里潜伏着无数的资源也潜伏着无数的毒害,因此,放火一点,势必这些毒物会通过空气再重新沉降回大地。而中国所有的地方都住着密集人口,沉降回大地的过程就是被吸入人体的过程,就是危害公众健康的过程。

  中国的垃圾是不可能烧的,由于分类不清导致不可烧物太多,由于湿度太大,垃圾的热值极低,垃圾的烧尽率也极低。为了让这些垃圾能够烧得着,需要加80%以上的助燃物,比如煤或者重油。为了让这些垃圾的底灰和飞灰有个去处,垃圾焚烧炉边需要建一个巨大的垃圾填埋场。

  中国的垃圾是不该烧的,前面已经说过了,只要用心分类,混杂无序的垃圾就都会化身为身价百倍的资源。同时,中国是个人口大国,估计有着全世界最庞大也最伟大的垃圾处理前线专家。把“原生垃圾”烧掉的过程,就是烧掉这些人饭碗的过程,也是烧掉最重要的垃圾处理生力军的过程。

  我们经常做一些表面上风光实际上丑恶之事,我们经常做一些表面上发展实际上退步之事,我们经常做一些这一边在“节能减排”另一边却在损耗巨大能量之事。经济学最喜欢计算的是“投入产出比”,能源学家最喜欢计算的是“能源增益”。如果巨大的投入产出是负数,如果为了生产五度电需要消耗十度电,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做这样的“节能减排”项目?

  最后,追循一个最简单的物理常识:物质不灭。固体之物固然可以通过高温转为气态之物,但这些物质永远不会消失。既然你没法让它消失,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回用。而回用的最好办法,是推动全社会进行垃圾分类。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49 |
  又一起丧失立场而顺从建设单位利益的典型环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和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越多次批评指出,“一些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不正常的关系,不重质量重利益。有的环评机构顺从业主的意愿,把法律要求的独立环评,完全变成业主建设愿望的合理性论证,丧失客观、公正、科学立场。”

  我国目前环评中出现的此类问题屡见不鲜。从近期在南京市发生的震惊全国的“5.14”事件及南京市民强烈地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反映不满情绪的呼声中可以明显看出,南京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环评单位,竟然敢于大胆地让一个污染严重、多年来国内外有着激烈争议的垃圾焚烧项目建设在一个城市总体规划为生态绿地和高新研发用地的天井洼垃圾堆场地带强行通过环评。这是又一起环评单位丧失立场而顺从建设单位利益的典型环评。

  垃圾焚烧法经过上百年实践后,一直未能吸引广大民众成为喜闻乐见的方法,主要是由于其潜伏性污染更重、耗资昂贵、操作复杂和浪费资源等方面。尽管其污染防治技术在日益改进,但至今尚不成熟,还不能经受住理论和实践的检验。

  据多种文献报道,每吨垃圾焚烧后会产生大约五千方废气,还会留下体积半数左右的灰渣。垃圾焚烧后只是把部分污染物由固态转化成气态,其重量和总体积不仅未缩小,还会增加!焚烧炉尾气中排放的上百种主要污染物,组成及其复杂,其中含有许多温室气体和有毒物,尤其是二恶英类污染物,属于公认的一级致癌物,即使很微量也能在体内长期蓄积。它对人体的作用至今无法规定出作用阈值。其灰烬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更多、更难处理。然而,焚烧给人们造成的假象就在于所转换成的废气被排放到高空大气中,就会远离而去。许多人并不知道大气层中的污染物能通过对流层(厚度仅1~2km)回旋到各地区,最集中污染的是一、二百米厚的对流层底部大气。大部分有毒有机物和重金属迟早还会回到你的身边来。

  近年来,一股股反垃圾焚烧的维权风波在全球范围内熊熊燃烧,越烧越旺!实际上,垃圾焚烧法在国内外已经开始进入了萎缩时期。即使在世界垃圾焚烧炉最密集的日本,对垃圾焚烧的反抗也十分普遍,有上百个反二恶英团体在运作。就连制订欧盟标准的欧洲国家,也已进行了反思,在纷纷关闭焚烧炉,颁布禁烧令。目前已经超过15个国家的辖区,通过了对焚烧的部分禁令。新的垃圾焚烧炉在欧洲几乎没有市场。德国、荷兰、比利时等这些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国外的深痛教训应当汲取。我国就更不能再重走这条不通的老路。作为环评单位应当很清楚,国家曾先后多次规定,在城市的规划建成区、人口密集区不得建设垃圾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场。

  环评单位明明知道,该地已经没有环境容量,也不会有什么好的削减措施;垃圾发电厂址不少污染指标已经达到临界或超标,也没有任何有效的削减措施,却故意评价为“符合环评要求”。

  在其环评中,“公众参与”是国家十分重视的环节。这里很值得我们进一步深思的是,这些丧失立场而顺从建设单位利益的环评单位的一个通病就是忽视公众参与,上海江桥项目是把听证时间选在1月24日小年夜;而南京市环评公示时间为2009年1月24日除夕的前一天至2009年2月11日元宵节后两天。明显是在应付民众做小动作。有些环评单位甚至把“现场听证会安排在距离现场遥远的环评单位内”。正如南京那位处长很不情愿地说出的:“公示只是不一个程序而已”,“项目环评已经搞过”。从这些做法中,如何能找出他们还能代表丝毫的民意吗?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53 |
  电力专家朱成章:垃圾发电听起来挺美

  据媒体报道,垃圾发电热潮正在全国兴起,到目前为止已有15个城市的20座垃圾焚烧电厂建成并投入运行,而有规划要发展垃圾发电的城市有数十个之多。垃圾焚烧发电厂风靡全国,是祸是福尚难预料,垃圾发电亟待合理引导。

  这几年电荒、油荒、煤荒,有人就把垃圾捧为可再生能源,甚至说在21世纪垃圾发电将成为与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并驾齐驱的无公害新能源,国家给予垃圾发电以投资、贷款、税收、电价、材料供应等方面的支持。其理由是垃圾焚烧发电既减容、又减量,可以节省能源,创造经济效益,还可以把垃圾所携带的病菌一“烧”而光。有的文章甚至说,2吨垃圾产生的热量相当于1吨煤炭,将垃圾充分有效利用于发电,每年可节省煤炭5000万到6000万吨。

  垃圾发电真有如此神奇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上述算法用国内并不存在的国外垃圾的热值和国外的垃圾电厂来计算中国垃圾电厂的效益。比如国外的垃圾热值高,每公斤垃圾燃烧可产生3000千卡的热量,而中国的垃圾含水量高达60%。经过一定处理每公斤燃烧产生的热值只能达到900-1000千卡,就是说经过处理的垃圾的发热量还不及国外的1/3,但在计算垃圾的节煤量时,却用国外垃圾的含热量来计算,即所谓2吨垃圾相当于1吨煤炭。中国主要城市年产垃圾有1至1.5亿吨,于是可以节省5000万到6000万吨煤炭。实际上中国的垃圾要6吨才能顶1吨煤炭,即使有1亿吨垃圾,全部用来发电也只能顶1600至1700万吨煤炭。由于中国垃圾含水60%,减量70%左右可以做到。但是这种减量即使不燃烧也是可以办到的。

  垃圾焚烧电厂的环境效益尚不确定,目前垃圾燃烧产生的SO2、CO和二恶英能否清除,能否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还是个问题。如果二恶英不能有效清除,那么对环境的危害不可轻视。

  垃圾焚烧电厂的经济性与垃圾的发热量有很大关系。国外一般都规定垃圾的发热量达不到每公斤1500千卡,是不宜建垃圾焚烧电厂的,那么我国为什么能用经过一定处理后只能达到900至1000千卡的垃圾用于发电呢?由于垃圾的可燃物少,垃圾发电厂只好用燃油、燃煤来助燃,致使垃圾焚烧电厂成为变相的小燃油、小燃煤电厂。国家给予垃圾电厂的种种优惠条件,高电价收购变成帮助了应当关停的小油电、小煤电。

  为什么国外的垃圾发热量高,中国垃圾的发热量低呢?这是因为中国有节俭的美德,有良好的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报纸、书、本、纸箱、家俱等都有回收站回收,即使有少量可燃物倒入垃圾箱,还有不少废弃物捡拾者捡拾,甚至将垃圾运抵填埋场后,还有人在那里捡拾。所以中国许多城市垃圾的可燃物极少,多为厨房垃圾,不适合用于焚烧发电。

  为避免不具备垃圾焚烧发电的地方建发电厂,一是政府部门要严格把关,只有具备建垃圾焚烧电厂的地方,才批准建厂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二是对于垃圾电厂上网收购的发电量,要按进厂的垃圾数量及垃圾发热量进行测算,超过垃圾可发电量不予收购,电价也不予优惠。

  其实城市生活垃圾可以有多种处理办法,不要把垃圾焚烧发电视为唯一处理办法。据报道,北京市委托清华大学所作“十一五”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研究,就提出填埋、生化处理和焚烧三种办法。北京市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还是以填埋和生化处理为主,焚烧处理的只占1/3左右,即使焚烧处理也不一定用于发电,这是符合中国城市垃圾的实际的。总之,垃圾发电需要合理引导。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40 |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存在的问题

  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减量化(减重约80%,减容约80~90%)和热能利用方面有较大优势,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焚烧设备投资成本较高,目前建设垃圾发电厂的成本约为每吨垃圾40~70万元人民币。2、我国垃圾管理和处理水平较低,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

  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减量化(减重约80%,减容约80~90%)和热能利用方面有较大优势,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焚烧设备投资成本较高,目前建设垃圾发电厂的成本约为每吨垃圾40~70万元人民币。

  2、我国垃圾管理和处理水平较低,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高,目前仍用混合收集清运的方法收集垃圾,垃圾成分复杂,垃圾中搀杂了大量不可燃成分,造成垃圾热值偏低。

  同时,由于垃圾热值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使得垃圾焚烧运行不很稳定,因此,需要引进新的管理经验,研究开发新技术,以提高垃圾热值,稳定运行。

  3、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尾气中含有超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有严重致癌物质二恶英(PCDD),若处理不善,将造成二次污染,破坏周边环境,危及群众人身安全。因此,尾气处理一定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排放指标严格控制在合格范围内。

  4、目前垃圾发电的产业政策还不十分完善,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仍然不能完全到位,因此,垃圾发电厂的运作还依赖于较高的电价和财政补贴。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35 |
  垃圾焚烧产生致癌物专家告诫中国勿重蹈日本覆辙

  在前天的节目当中,我们报道国内城市生活垃圾所面临的困境。面对日渐饱和的垃圾填埋场,很多城市管理者都选择了焚烧这条路。然而,有不少专家和市民,对垃圾焚烧过程中可能产生“二噁英”等有毒物污染深表担心。面对这种两难选择,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了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项目,可是我们无法叫停每天都在增加的垃圾。垃圾处理出路究竟在哪里?

  混合垃圾焚烧的危害

  矗立在高安屯垃圾填埋场西北方的这座银灰色建筑,就是北京市高安屯垃圾焚烧发电厂。远远望去,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座高达80多米的大烟囱。陪同采访的北京市政府参事王维平告诉记者,目前高安屯垃圾发电厂仍处于试运行阶段,因而不能满足我们进厂拍摄的要求。

  北京市政府参事、垃圾处理专家王维平:“它试运行以后还要经过工程验收,就按照你当初的设计图纸一项一项验收,还要经过环保验收,环境还要监测等等,现在它的设备、所有的技术参数都在调试。”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与焚烧厂车间相连的这条垃圾运输通道始终都有垃圾车进出,这说明高安屯垃圾焚烧厂此刻正在运行当中。但由于不能进入厂区内部拍摄,记者无法了解到送进焚烧炉的究竟是怎样的垃圾,不过在不远处的垃圾填埋场,记者还是找到了答案。

  在高安屯垃圾填埋场记者看到,从密闭的垃圾车上倾倒出来的垃圾可谓“五花八门”,有西瓜皮、菜渣、塑料袋、废纸、金属、玻璃、渣土等等一应俱全。而王维平也向记者证实,送进高安屯垃圾焚烧厂的,同样也是这些原生态的混合垃圾。

  王维平:“目前北京市焚烧厂的设计是按照混合垃圾入炉设计的,不是说必须对原料有过多苛刻的要求,不是这样的。”

  对于这样的说法,长期关注德国、日本等国家垃圾焚烧问题的著名环境学者李皓提出了质疑。

  环境学者李皓:“我们国家现在要上一些垃圾焚烧项目,我不是完全反对,但是这个前提条件是,必须是含高能源物质才能去烧,你不能够不能烧的烧全部混在里边烧,那就出大问题,那个就是产生二噁英的一个最大的一个温床。”

  李皓告诉记者,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二噁英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含有氯元素。而垃圾当中的塑料袋、泡沫饭盒等含氯塑料制品和含盐分较多的厨余垃圾,正是产生二噁英的“罪魁祸首”。因此,如果对混合垃圾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其后果可想而知。

  李皓:“垃圾是混着的,这么脏的垃圾烧谁都要反对,我也要反对。”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的成分中,厨余垃圾占69.32%、塑料制品占9.78%,纸类、金属、玻璃等其它垃圾占20.9%。在李皓看来,北京市的生活垃圾中有近80%的成分是不能焚烧的。但北京市政府参事王维平却不这么认为,他对高安屯垃圾焚烧厂的技术设备充满了信心。

  王维平:“它有比较复杂的烟气净化系统,投资昂贵,那么主要的方法包括一些布袋、冷却、水幕,也包括通过控制炉温,来使得二噁英的排放达到0.1纳克,这0.1纳克的标准是国际上最严格的标准。”

  王维平表示,他完全理解周边居民对垃圾焚烧厂的担心,因为此前高安屯垃圾填埋场的确对周边环境造成过一定的影响,也正因为这样,他们对垃圾焚烧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王维平:“它要实时地按照标准来运行,实时地向社会公布,在线监测你的数据,要接受监督的,我们也希望公众来监督,因为这个实时监测的牌子,液晶显示屏,将来时要放在大门口外面的,老百姓可以随时看到,看到以后就举报。”

  国外为解决垃圾问题开始了其它探索

  从刚才的报道里看到,即使在技术专家中间,主烧派和反烧派的观点也是针锋相对。实际上,垃圾焚烧技术确实走过一段曲折的发展过程。它起源于19世纪末的西欧和美国,但首先大规模采用这项技术的是地少人多的日本,上世纪70年代起,日本在全国极力推广垃圾焚烧,但由于缺乏监管,对二噁英污染认识不足,随后付出了惨痛的环境代价。

  日本对垃圾焚烧的依赖程度居全球之首,焚烧厂的数量占全球的70%,全国有60%的城市固体废弃物通过焚烧处理,这导致大气中的二噁英含量严重超标。20世纪90年代,日本大气中测得的二噁英水平竟然是其它工业国家的10倍。

  环境学者李皓:“日本有些学者就认为,日本产生一些污染问题,包括一个是危害人的身体,甚至可能还危害一些生物领域一些动物发育,就高度怀疑是二噁英的这些引起的。”

  在经历了“垃圾岛事件”、“琦玉县蔬菜二噁英事件”等一系列污染之后,日本政府开始制订更为严格的垃圾焚烧排放规定。1999年7月,日本颁布了《二噁英特别措施法》,大幅提高二噁英的排放标准。严格的排放标准使垃圾焚烧的成本上升,导致大量的垃圾焚烧厂关闭。据日本环境保护部统计,仅1995年至2005年间,就有500座垃圾焚烧厂被迫关闭。

  日本国立环境研究所化学环境研究领域长柴田康行:“为了能够达到在环保上的新的要求,我们有一个复杂的方法去消除二恶英从焚烧炉中,所以很多小型的老旧的焚烧炉被销毁了,我们建造了一些新的大的焚烧炉,所以,现在焚烧炉在数量上是减少了。”

  近些年来,国际上时不时爆发二噁英污染事件,造成的危害也呈现出上升趋势。1999年比利时的家禽和蛋类中发现了高含量二恶英,还有日本的垃圾岛污染事件等等,这些事件追根溯源绝大部分都是垃圾焚烧厂惹的祸,百密难免一疏,再先进的技术也只能是技术,不可能是保票,为此,西方国家为解决垃圾问题开始了其他的探索。

  导致日本垃圾焚烧厂关闭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垃圾减量法规的实施。自2000年起,日本先后颁布实施了《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和《包装法》等与垃圾减量相关的法律,推行“净菜进城、垃圾计量收费、限制过度包装”等多项措施,以东京为例,到2008年,全市的垃圾年产量降低到了20年前的50%,这导致东京的25座垃圾焚烧厂中有10座因无垃圾可烧被迫关闭,而日本全国的垃圾焚烧厂也由最高峰时期的6000多座减少到了目前的1800座。

  美国环境健康基金全球化学安全项目总监约瑟夫·迪冈:“有人形容垃圾焚烧炉好像是一个饥饿的怪兽,需要东西吃,如果你没有足够的废物,那使用垃圾焚烧炉就不经济实惠了,当他们建造了太多的垃圾焚烧炉,后来他们发现他们没东西可烧了,因为通过再循环等其他方式,他们就没足够的废物了。”

  德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家罗兰·韦伯:“当你计划建焚烧炉,你需要首先考虑,到底有多少废物是要循环利用,而哪些是你们不需要(可以焚烧)的,我认为你们会作出一个到底需要有多少焚烧炉的决定,但是你们真的需要小心,不要重蹈日本的覆辙。”

  “不要重蹈日本的覆辙”是罗兰·韦伯在垃圾处理问题上给中国的一句忠告,然而这也正是环境学者李皓所担心的。根据对北京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调查,去掉厨余垃圾、塑料、金属、玻璃和可回收纸类以外,真正可用于焚烧的垃圾只有10%左右,而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如果到2015年垃圾焚烧比例要达到40%,则意味着焚烧能力可能真的会出现过剩。

  环境学者李皓:“我就特别担心你建了这么多垃圾焚烧厂没有这么多废物来焚烧的,我个人认为,到了2015年北京的垃圾量不会那么多,你建上那么多垃圾焚烧厂的话,你没有垃圾怎么办?”

  垃圾出路之一——分类减量、综合利用

  看得出来,日本等国在垃圾处理上经历的波折,给我们带来了不少启示,破解垃圾处理难题,不单单是个技术问题,更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只有减少垃圾的产生,同时对垃圾进行分类,才能避免焚烧垃圾带来的严重污染。这些办法和措施在国内一些城市也曾经试图推行过,但是十多年过去,垃圾产量非但没有降下来,反而还在继续递增,这又是为什么呢?

  北京师范大学欧美环境史专业博士生毛达:“所有搞垃圾人其实一直在强调的,就是我们搞垃圾管理他要遵循一个有一个优先次序的原则,就是老生常谈就是reduce(减量)、reuse(再利用)、recycle(再循环),就是应该是首先是在源头减量。”

  毛达,北京师范大学欧美环境史专业博士生,2007年曾受邀参与北京市垃圾处理工作的调研。在调研中他发现,北京市每年投在垃圾分类上的专项资金只有2000万元,可是在一个垃圾焚烧厂的投资就超过8个亿。在毛达看来,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

  毛达:“你既然是认为前端的减量是重要,循环利用重要的话,你就应该把这个更多的资源放到那里,才能体现出这个原则,而事实上不是这样子,没有太多的投入。”

  毛达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北京市政府参事王维平的认同。

  北京市政府参事、垃圾处理专家王维平:“比如说挪威和瑞典,还有哥本哈根,这些国家他们垃圾的总费用支出,据他们介绍只有三分之一用到末端处理上,收集运输处理上,其中三分之二它是用在管理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方面。”

  王维平坦言,北京市在垃圾处理费用上的支出,绝大部分确实用在了环卫作业或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方面。而按照他的设想垃圾管理理念,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才是垃圾处理的最高境界。但在目前巨大的末端垃圾处理压力下,选择焚烧实属无奈之举。

  王维平:“我觉得垃圾的减量化合资源化,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主要是管理问题,我对这个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进的速度也不满意,因为这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根本的上策。”

  而早在1997年就提出垃圾分类建议并四处奔走的李皓,对今天国内的垃圾分类状况也非常失望。尽管大部分社区都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李皓认为,分类垃圾筒只是一种形式,而垃圾最终是否能被分类,关键在于每一类垃圾要与它后面的运输和处理挂钩,这正是目前国内的垃圾分类所缺乏的。

  环境学者李皓:“怪来怪去我还是怪就是环卫部门,因为老百姓说,我开始分类投放了以后,你来一辆车把所有的分类的桶里边东西混着倒,搞得大家现在,老百姓习惯也给毁了,大家没把的当成,没认真做这件事。”

  对于李皓的这种指责,曾任北京市政管委高级工程师的王维平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王维平:“这里面就涉及到什么问题呢,(垃圾分类)分属若干个部门,比如说净菜进城由农口管,我们管不了,这个废品回收由发改委负责,限制包装这些都是减少垃圾的措施,限制包装由商务局负责,而我们又负责垃圾分类和末端的处理。”

  不过王维平告诉记者,为了继续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北京市刚刚成了一个名为“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机构,专门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以前“各自为政”的局面将彻底被打破。

  王维平:“任何一件事都不是一个部门能管的,所以要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最重要的就是加强综合协调力,你不管你是商务局你还是发改委,还是农委,总而言之大家得配合。”

  事实上,北京市六里屯的居民在反对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同时,也在思考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在环保公益组织自然之友的帮助下,六里屯的居民正在进行垃圾分类的试点活动。

  环保志愿者张伯驹:“我们经常会听到一种说法包括居民包括很多的朋友包括官员说,垃圾分类可以做,做完了以后又倒到同一个车里拉走,就是大家总是会觉得这是个最大问题,那么我们希望在这方面有所突破,最后我们达到的是去填埋场的这样一个垃圾量要比之前产生这个混杂的垃圾量要达到明显的减量,我们希望是把链条一步一步来补上。”

  而被人们看作垃圾焚烧“反对派”代表人物的环境学专家赵章元,也在全国各地奔走调研,为垃圾处理寻找新的出路。

  在陕西省西安市,记者跟随赵章元来到了阎良区的一家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赵章元告诉记者,垃圾综合利用在国内外目前都还处于探索阶段,最大的难题一是生产过程中易产生恶臭,二是制成的肥料普遍肥效偏低,导致企业生存艰难。半年多来,他已经考察过了十几家从事垃圾综合处理的企业,而在西安市阎良区,赵章元看到了一线希望。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它的有机质部分直接进入到高温,高温加催化剂,再加一些它的专利制剂,这样出来的肥料第一是没有味,臭味是没有,第二他再想办法把这个制剂做成高效的肥料,这是它的优势。”

  赵章元告诉记者,目前他在国内寻找垃圾综合处理最优方案的调研工作仍在继续。

  赵章元:“我肯定一直在寻找垃圾循环利用的这种综合,综合利用处理方法里面最佳的企业,因为现在我们全球性的垃圾危机谁都发愁,就是到底哪一种处理方法最好,除了填埋焚烧之外。”

  半小时观察:世界上本没有垃圾

  有句话很多人都听说过,世界上本没有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但是,这个浅显的道理,在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面前却显得苍白无力。虽然,垃圾山是大家共同制造的,可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各个部门都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最后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在环卫部门,而面对混杂在一起的堆积如山的垃圾,占地少、处理效率高的焚烧方式,当然对环卫部门来说,具有很强的诱惑。

  越堆越高的垃圾山,现在不管烧还是不烧?都是个艰难的选择。从节目中所揭示的层层矛盾,我们不难理解,如果不打破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城市管理体制,不改变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利益格局,建立一套完整统一的垃圾处理综合体系,这个问题可能永远都找不到一个完美的答案。

  现在,循环经济、绿色GDP的概念越来越受到追捧,垃圾处理可以说蕴含了巨大的商机,但只有形成了完善的市场机制和产业环境,它才能真正从一个希望变成现实,从而解除垃圾围城的警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32 |
  刘迺强委员:全面禁建垃圾焚烧厂

  刘迺强委员:全面禁建垃圾焚烧厂(刘迺强,全国政协香港区委员,并于2007年初获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随着经济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增加,而传统上最便宜的堆填方法,又因现有堆填区开始饱和,适当的新堆填地点日渐难找。按照目前资料所见,

  刘迺强委员:全面禁建垃圾焚烧厂

  (刘迺强,全国政协香港区委员,并于2007年初获委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随着经济发展,固体废物不断增加,而传统上最便宜的堆填方法,又因现有堆填区开始饱和,适当的新堆填地点日渐难找。按照目前资料所见,我国各大城市,莫不纷纷筹建垃圾焚化炉。除北京引起莫大争议的六里屯垃圾焚烧厂、.高.安.屯.垃圾焚烧厂项目外,例如在珠江三角洲,自深圳龙岗平城环卫综合处理厂于1999年底开始运行以来,目前已投产、筹建和规划的就包括有广州资源电厂、广州小州垃圾发电厂、惠州市垃圾发电厂、深圳龙岗平湖垃圾发电厂、东莞清溪垃圾发电厂、顺德垃圾发电厂等十多个同类项目。

  推销垃圾焚化炉的商家,往往突出焚化垃圾的种种好处,例如:

  焚化处理可减少送去堆填区的垃圾量。经常被引用的数据是在重量上减少75%,及在体积上减少90%。

  焚化处理把有毒的物质浓缩在粉状的灰烬里,比原先破破烂烂的一大堆东西更均质化,更容易处理。

  焚化处理破坏大部分有机物质,这些有机物持若简单掩埋的话,会产生沼气和渗入地下水,同时会产生恶臭与坟蝇的问题。

  现代化的垃圾焚化炉能大大降低空气污染。

  焚化处理不须改变消费者、生产者和操作者的行为模式,所以毋须去改变民众的意愿,也不必重建社区的基础设施。

  现代化的焚化炉能生产能源,以冲抵焚化炉的营运成本;政府只须负担一次性投资,甚至通过BOT方式,完全毋须直接投资。

  这些说法似是而非。例如降低拉圾90%体积的数据是仅限于以送入焚化炉的垃圾量和残存在灰渣量所作的比较,并不包括不能焚化的物体和焚化设备在停修时不知送到何处去的垃圾,也没计算垃圾去堆填区前会被压缩的事实。若是把这些都计入,焚化炉处理只可减少60%到70%的体积,堆填区的使用期仅延长2.5倍到3倍,并不是焚化炉推销者所说的10倍。而灰渣也并非如宣传的“无毒”、“安定”和“卫生”。

  环顾世界各地,当会发觉只有中国因为资讯闭塞,才会热烈拥抱全世界先进国家早已放弃的垃圾焚化炉。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30%的家庭垃圾以焚化处理,到了80年代,这百分比下降到10%。至1998年12月,日本已永久或短暂关闭了超过2000座垃圾焚化炉,到2000年7月,全日本已有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

  外国宁愿浪费巨额投资也把垃圾焚化炉弃而不用,原因是在上世纪70年代中发觉,垃圾在焚化过程中,会生产大量有“世纪之毒”之称的二噁英。根据日本于1997年的估计,其二噁英总发生量一年7公斤,其中由垃圾焚化炉发生的数量就超过5公斤。以目前最先进的电浆方式处理,成本十分高昂,但也未能彻底消除二噁英。简而言之,以垃圾焚化炉处理固体废物,是将固体污染体高成本转化为极毒的气体污染体。

  97.5%的二噁英系由食物进入人体。空气中的二噁英沉积于植物表面,再经过草食性动物摄入,使牛肉及乳类制品成为人体最主要的二噁英来源。因为污染借空气及食品传递,所以可说是无远弗近。最近有研究显示,香港妇女哺育婴儿的母乳,二噁英含量为世界之最。而港人食物来源主要是内地,警钟已经响起。

  二噁英是世界各国一致公认强烈的致癌物质,容易导致孕妇流产或产下畸形儿,而且会损害肝脏与免疫系统。妇女在二、三十年中积聚了大量二噁英于其体内,并通过哺乳把这些污染传给其小孩。近年来,更发现二噁英具有“环境激素”的作用,严重影响男性的生殖能力,引起全世界的高度关注。

  从经济角度考虑,装置异常复杂空污防治设备的现代垃圾发电厂需要大笔投资,只创造很少的就业机会,而大部分都是在建厂期的临时性工作。巨额公帑流向跨国工程公司、财务专家、法律和顾问人员的手上。垃圾焚化炉的日常运作成本很高,通过焚化,只能提取废物本身能量的20%,是低效益的方法。这落伍的技术的经济可行性纯粹依靠将大部分成本外化,转嫁至公众头上。

  面对日渐增加的垃圾,第一步就应设法通过教育和税费等方法去减少它。马英九当台北北市长不久,就实行收垃圾费,结果十分良好。除了垃圾大减之外,从中收取的资金,可以分摊处理垃圾的成本。

  众所周知,垃圾是错配了资源,正确的处理方向是把它尽量运用,而并非把它一烧了之。第一步必要的动作是搞垃圾分类。香港在这方面一向落后,但从去年开始,也陆续展开有关宣传工作。在试点地区设一组三个垃圾桶,分别装载纸、塑料和金属废物。这计划目前尚在自愿的实验阶段,全面的分类计划还应包括有机废物如厨馀馊水和建筑材料。

  纸张、塑料、金属和建材废物可以循环再造,有机废物可能通过造沼气、堆肥等方法,生产有机肥料。最后剩下来的必要处理废物,会大大减少,较容易用掩埋等方法解决。

  垃圾分类和再用再造,投资少、运作成本低,却能提供大量非技术性的就业机会。采用环保基本的“再省、再用、再造”和堆肥模式,美国某些地区可把固体废物转换率达到大约40%,欧洲很多国家的目标则是60%或更高的转换,转换的产出比焚化更多,且成本更低,提供更多本地就业机会。再制原料的价值比焚化所得到的能源多出3到5倍,只是其隐藏性利益一般无法呈现在任何人的帐目上而已。

  总的来说,焚化不属于可持续发展技术,更与全球争取零排放的努力背道而驰。我国去年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与建垃圾焚化炉事实上是违约的行为。我谨在这里呼吁,国家正式订立政策,全面禁止与建造垃圾焚化炉及垃圾焚烧厂。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30 |
  必须识破垃圾焚烧利益集团的挑动作用

  北京一些焚烧技术支持者和项目承担者,明知垃圾焚烧对民众健康的危害性,也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垃圾焚烧污染排放控制研究方面,而是在搞拉帮结伙,多次错误估计环境形势,误导群众。他们近期在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七届固废沙龙上,再次散布民众“无知”、是“阻力”,不仅攻击媒体的宣传报道是“无序”的、“猎奇”的,是在“向顽疾的方向走”,而且还有意鼓动、“建议”政府部门要“排除干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对民众要采取“强制和高压的法律约束和权威”,甚至提出“宁可搬迁居民区,也不一定要搬迁垃圾处理场”等谬论。他们到全国各地去游说,这明显是在挑动群众斗群众。如他们近日到南京去做同样演讲煽动后不几天,随之就在南京发生了一场严重的“5.14”武斗流血事件。这是我国垃圾污染维权史上首次出现的恶性事件。如果继续下去,必然会造成我国社会的不安定。因此,广大民众必须识破其挑动作用,实际上这是一种极其阴险的镇压策划,他们并不代表国家的利益,而只是一个垃圾焚烧利益集团的典型代表。他们是在干扰国家政策的制订,是黑高参,广大民众务必排除其干扰。(赵章元)

  《固废绿皮书》系列之七:关于北京市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

  《固废绿皮书》系列是由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和中国固废网联合发布,以同期“固废高级沙龙”的讨论为基础的研究报告。报告旨在对当前固废领域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提出一些前沿的观点和认识,对行业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纠正行业领域不全面甚至不正确的思想,在政策制定、产业发展、市场规范等环节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第七届固废高级沙龙于2009年3月15日在清华大学环境节能楼举办,主题是“北京市垃圾处理问题的战略思考和建议”。本报告内容主要涉及与会专家在沙龙阐述的主要观点。

  文中观点仅用于固废领域内交流和分享,不当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中国固废网

  2009年3月

  目前,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北京市面临的最大民生问题之一。根据2009年1月的不完全统计,北京市两会期间,几乎每个代表团都提出了垃圾处理问题,议案提出的解决对策五花八门。同时,北京市垃圾处理问题的解决也是国内其它城市的一个代表,具有普遍性。

  一、北京市垃圾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缺乏可持续性。

  北京市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为主,建有17个填埋场,设计处理能力10350吨/日,目前处理量为12455吨/日。

  卫生填埋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可作为填埋场的用地又非常有限。平原地区往往人口稠密,而山区往往又是水源或生态保护区。近年来,北京市户籍人口实际增长1.3%至1.4%,城市核心区人口增长压力较大。北京市常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95人,而首都功能核心区每平方公里超过22000人。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户籍人口约200万人,登记流动人口160万,加上院校和部队,总的人口规模估计在400万人左右;区总面积430.73平方公里,其中有四分之一为山区,人口密度达到9000多人/平方公里。

  另外,高含水率和高易腐有机质含量的生活垃圾直接填埋难以解决臭气、渗滤液和地下水污染的问题。朝阳区曾组织专家对高安屯垃圾卫生填埋场的臭味问题进行了现场勘察和监测,发现臭味源主要来于三个方面:一是该垃圾填埋场自2002年底开始运转到现在,目前已经到了填埋垃圾产生沼气的旺盛期,沼气产量急剧增加。二是,2008年雨量较大,生活垃圾含水量增多。由于填埋场处于运转期,还不能对雨水进行彻底隔离,造成渗沥液增多而产生出臭味。三是超负荷运行带来暴露作业面积气味的挥发。

  可供北京市选择的垃圾填埋场场址非常有限。依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相关水源保护管理办法所划定的禁止填埋区(占全市面积的59%)、限制填埋区(占全市面积的28%),剩余只有13%是可作为填埋场场地的候选范围,考虑交通、居民、耕地等限制性因素,如果北京市继续以填埋处理为主要处理方式,填埋场地将难以为继。

  2、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污染问题突出。

  以海淀区为例,每天的生活垃圾产量是2500吨,填埋场的设计能力是1500吨,目前超负荷运行66.6%。朝阳区某主管领导对媒体透露,朝阳区高安屯垃圾场当初设计的处理能力是每日1000吨,但随着城市发展,垃圾处理量急剧增长,从2008年以来,高安屯垃圾场的处理量达到每天3400-3700吨,超负荷接近4倍。

  超负荷运行造成的污染问题非常严重,周围居民反应的夏天下半夜恶臭难忍的事情是客观存在的。一方面,超负荷造成的恶臭排放,夏季后半夜逆温层的存在,臭气不易散发;另一方面,随着填埋垃圾量的增加,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体也随之增加,对填埋场附近的影响难以避免。

  3、垃圾焚烧厂建设进展缓慢、阻力重重,综合处理厂难以实现“综合”。

  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政府面向社会首次公布了《北京市生活垃圾治理白皮书》,它是北京市政府实现治理目标的宣言,是指导相关部门工作的纲领。

  《白皮书》称,加大投入,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落实奥运行动计划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发展目标,2008年前,要完成新建15座垃圾处理设施,形成日处理垃圾1.25万吨的能力。具体建设项目包括:垃圾填埋场3座,综合处理厂7座,焚烧厂3座,转运站2座。具体建设计划是:2003年建成门头沟焦家坡垃圾卫生填埋场;2005年前建成丰台垃圾处理厂、阿苏卫、董村、朝阳、海淀、房山、怀柔7座垃圾综合处理厂和大屯、石景山2座垃圾转运站;2008年前建成安定二期、大杜社2座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朝阳、南宫、海淀3座垃圾焚烧厂。

  从焚烧厂一项来看,只有朝阳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在试运行,其余都没有建设,甚至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障碍。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多数无法落实工艺,确定工艺的也各种原因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4、生活垃圾处理缺乏长远规划,应付眼前,局面被动。

  根据2007年北京各区的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城市发展新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昌平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平谷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密云县、延庆县)四大类型。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垃圾由市政管委统一清运和处理,其余都是由各区自己负责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只能考虑眼前需要,缺乏可靠的中长期规划。

  在焚烧处理以及综合处理不能预期投入运行的情况下,生活垃圾处理实际上依靠填埋处理,填埋场使用寿命加速缩短,一些人对填埋场封场而关闭的预期也在提升,反对在垃圾填埋场里建设焚烧厂自然产生。

  二、建议

  1、建议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

  从北京市目前垃圾处理问题引起的公众争议来看,二噁英、臭气、房价是三个焦点。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是不是主要排放源,其危害程度如何,发达国家是否已经限制垃圾焚烧的发展,垃圾焚烧是不是落后的工艺?填埋场的臭气(现时显现)和地下水污染(长期风险)如何更好地避免?这些问题需要给公众专业的回答,而且是真正的专家来回答。

  从目前北京市的舆论来看,媒体宣传报道基本处于无序和猎奇的状态。政府如果不能采取措施向公众传达一种正确的声音,必然会使问题向顽疾的方向越走越远。

  2、领导高度重视

  在目前的体制下,垃圾处理情况好的国内个别大城市(例如上海),垃圾处理决策级别比较高,力度较大。对于一个城市来说,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要具有高位协调的机制。但是一个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公共影响的事情,而且处于舆论长时间不能正确引导,公众的担忧和顾虑积蓄已久的状态下,需要这样的决策机制。

  从长远来看,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的制定、推进、协调成为一个城市无法回避的现实,高位决策机制必然会提升这个问题的重视和解决效率。

  3、排除干扰,积极的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北京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地步。日本、德国是大家公认的世界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比较好的国家,但同时也是焚烧比例比较高的国家。日本目前生活垃圾焚烧量达到每日人均0.9千克,而德国也达到每日人均0.6千克,也都排在世界前列。欧盟最新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欧盟,凡是焚烧比例高的国家,垃圾回收利用的比例也高(焚烧炉渣以及焚烧炉渣中的金属还可进一步得到回收)。现在居民主要担心的是“二恶英”问题,从美国、德国、日本环境部门最新公布调查报告表明,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已经不是二恶英的主要排放源(见附件说明)。

  因此,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焚烧比例需要大幅度提高,建议为:近期(2012年)回收利用占40%,焚烧处理占30%,填埋处理占30%,远期(2020年)回收利用占50%,焚烧处理占40%,填埋处理占10%。

  4、实事求是,科学决策。

  (1)客观评估北京市的生活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

  由于我国通常将城市垃圾中可回收的物品一般称为“废品”,而将其余俗称为垃圾,其中被称为垃圾的由城市环卫部门负责处理,而废品的收运和处理由其它部门负责。因此,目前,城市建设部门统计的城市垃圾清运量基本不能反映“废品”部分,城市垃圾中废品回收又没有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因而,我国城市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平难以得到全面的统计和反映。而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垃圾的内涵是严格意义上的废弃物,他们强调垃圾综合处理,首先强调回收利用,把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作为主要战略目标。例如,1989年美国国家环保局(EPA)制定国家城市垃圾回收利用率的目标为25%,1996年实现这一目标后,又将垃圾回收率35%确定为新目标,2007年美国垃圾回收率33.4%。德国的分类回收利用率是公认比较高的国家,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55%,但是如果扣除废纸和玻璃,其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按照北京市的2007年统计数据,全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619万吨,再生资源回收量达374.72万吨(来源:政协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书面发言材料之七十一),如果加上餐馆的厨馀垃圾约40万吨(这部分垃圾事实上已经回收利用,当然回收利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还有堆肥处理近20万吨,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实际达到40.5%。

  因此,如果按照相同口径,参照发达国家的生活垃圾处理比例的统计方式,北京的生活垃圾处理比例大致为:40%回收利用,60%为卫生填埋。

  (2)建议成立专门的专家团队设立专门的研究课题,尽快解决几个目前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例如二噁英的问题、国外垃圾处理历程和经验、国外垃圾焚烧发展趋势等。

  (3)垃圾处理基础数据(例如总量、成分、热值、含水率等)极少是北京,甚至全国的普遍现象。没有基础数据作为支撑,未来的技术应用都是空谈。对于这些基础性工作应该作为一项市政常规监测落实。

  (4)管理决策不能光靠领导拍脑袋。垃圾是否执行分类收集,垃圾是资源到底体现在什么地方,垃圾管理的职能部门如何分工,垃圾处理设施周围居民如何补偿等需要开展一些软性研究和支撑工作。不管是专家型领导、还是纯粹的专家,决策都需要相关的研究工作作为基础,在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建议和最终的决策。

  垃圾的分类收集,首先要分析具体哪一类垃圾进入垃圾场多了,需要采取单独收集,而不是笼统的进行分类收集。在操作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需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推进和系统推进。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切入点可先从园林垃圾、粪便、污泥、餐厨垃圾等着手。家庭厨馀类垃圾分类收集宜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如何对城市居民家庭的厨馀类有机垃圾管理,我们需要变换思路,把控制生活垃圾水分作为管理目标。

  5、逐步建立家庭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对于家庭有毒有害垃圾以及电子垃圾等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但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而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系统,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影响和环境危害都是明显的。这方面也需要政府从生产者着手,连接销售和消费者建立回收网络,采用押金制度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6、未雨绸缪,制定中远期专项规划,强化政府执行力

  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不单是中国出现问题,发达国家一样经历过这些问题。对于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来说,中远期规划应该是对未来城市功能布局的一个解决方案。

  对于规划中的垃圾处理设施,不能轻易改变周边的设施建设。对于北京目前的现状,找到一个满足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异常困难,在某种程度上,宁可搬迁居民区,也不一定要搬迁垃圾处理场(厂)。选址的矛盾本质上是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矛盾,要打破预期,把整体利益放在优先地位考虑,否则,垃圾处理场场址选择将陷入困境。

  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好坏更大程度上考验的是政府监管的水平、力度和决心。和垃圾处理技术达标排放相比较,民众更不相信的是政府的信誉。如果政府不在设施监管上有所作为,不能满足在建(新)设施的环保要求,未来产生的问题会叠加得更复杂。

  7、逐步建立并完善法制化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公众参与中的“公众”如何取样,如果反映他们的声音需要重新考虑。从目前的法律执行来看,公众接口的设计即遇到了现时的不理智问题,也遇到了科学的不合理性问题。

  攻击焚烧或填埋也许只是一个表层现象,因为房地产商关心自己的楼盘价格,居民关心自己的资产价格。在少数人的利益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博弈之中,需要有所取舍。这样的取舍没有强制和高压的法律约束和权威的话,是无法有效执行的。

  法律强制执行考虑的是更大的范围内更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能够让他们得到满意是最终的出发点。这必然会造成局部利益的丧失,可能会付出代价,有的时候,可能代价会比较昂贵。

发表于 2009-11-3 22:31 |
[em51]

发表于 2009-11-3 22:35 |
[em56]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28 |
  环境保护部出台的“300米安全距离”是隐患


  技术要点6中对生活垃圾焚烧炉规定:“根据正常工况下产生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等)无组织排放源强计算的结果并适当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项目与周围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新改扩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一、300米距离忽略了填埋污染

  在我国当前十分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在许多垃圾填埋场附近已经出现了高发病区,许多垃圾填埋场又在其填埋基础上再曾建垃圾焚烧设备(目前多数都建在一起),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在若干年内填埋和焚烧双重污染,即会加重了周围环境的污染。故对于改扩建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300米的规定,实际上往往都忽略了填埋的环境防护距离。而填埋场本身的环境防护距离为500米。故该规定对此留下了漏洞。

  二、300米距离缺乏代表性

  在严峻的环境形势下建垃圾焚烧场,属于环境领域中争论已久而又十分复杂的新问题,需要从严计算、从严论证。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是国内外相关法规条文中罕见的,缺乏充分论证,风险太大。

  1.生活垃圾焚烧排放的二噁英,是公认的一级致癌物,污染毒性太大,溶于脂肪,难降解,它的半衰期是14年到273年。易在体内积累,故不能只按照一般常规污染物排放源强计算方法计算和考虑环境防护距离。

  2.国内外参考文献性的比较。据文献多次研讨,焚烧炉周围0-500米浓度最大,1.5公里以外影响很小,而300米正在高浓度中心。现在还有不少文献报道说“这种计算有误,说二噁英产生的影响、破坏程度比我们计算的数值要大的多。”与诸多文献相互抵触,尚需充分论证。

  3.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文

  〔2004〕75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上,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

  2005-04-22《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厂界距居民区应大于1000米;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实施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不小于800米。

  该300米距离与所有这些文件条文均相互抵触。

  三、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缺乏实践检验

  由于二恶英的强毒性,至今还没有研究出对人危害的作用阈值,即只要“超微量”的剂量,就可能产生,能在体内积累。故用物理模型算出的数学结论,需要经过数年实践检验、验证后,方能推广应用。尤其涉及到重要的人身安全大事,必须慎重为好!

  如日本是世界上垃圾焚烧曾一度视为占上风的国家。据一些权威机构分析,日本西部大阪湾周围地区和濑户内海遭受到高浓度溴化二恶英的污染。日本人血液和土样中二恶英的浓度偏高,血液中二恶英的浓度与垃圾焚烧厂的距离成比例。在焚烧炉1.2公里以内的癌症死亡人数高出外围的两倍,这是日本茨城县野友先生对过去10年中癌症死亡的人数的调查统计结果。对冈山县的一个港口附近的海底取土样分析,发现土样中溴化二恶英的浓度比此前环境省在日本全国普查的溴化二恶英浓度最大值还要高出10余倍。大阪郊区Nose乡的两座日处理量为53吨的连续式焚化炉(97年建),运转了9年后对附近土壤检验发现,在厂区100公尺以内戴奥辛污染十分严重。对96个从事焚化工作的人健康检查确定,血液中戴奥辛的浓度平均每人每克脂肪中竟含有680.5批克/毒性当量,最高的每克脂肪中含有5,360.6批克/毒性当量,最低的每克脂肪中也含有52.4批克/毒性当量。

  即使设备在不断改进,也只不过是污染量在相对减少,并无阈值可比较,仍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检验。在室内物理模型的计算数据,必须经过详细论证和实践检验方能使用,防止盲目。

  四、300米距离与(07)17号文自相矛盾

  环保总局2007年17号文刚刚对污染物排放标准修定工作制定出总原则《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明确规定“排放标准中原则上不规定统一的污染源与敏感区域之间的防护距离”,要求“应根据污染源的性质和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通过环评确定。”时隔不足一年,竟然发出这种“300米距离”的自相矛盾的国家部级文件来,而且是个惊人的“距离”。显示出国家在环境管理上如此轻率发放文件的盲目混乱局面,有损于政府管理形象。

  五、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后果预测

  根据我国国情,目前大批环保设施使用出现不正常工况的几率相当高,如最常见的是随意简化操作程序,尽力压低成本,病态运行,事故运行,甚至干脆停工待查,…等。如果按300米实施,以北京为例,北京市计划在十一五期间拟建20座垃圾焚烧场,它将摆布在首都京城的东西南北人居生活区夹缝之中,包括首都的上风上水地带。不出几年,首都上空的二恶英的浓度,将会大幅上升;同样,我国有可能会在一些大城市的带动下,许多即将准备建设垃圾焚烧场的城市,焚烧炉会象雨后春笋一样出现,一哄而起,很快就会远远超过日本的焚烧炉数量的最高峰(六千多座)。其后果不堪设想!如上海江桥垃圾焚烧厂竟然不顾周边居民反对在城市建成区人口稠密区(500米之隔)修建一座“世界第二大垃圾焚烧厂(3500t/d)”,已强行通过环评。即在当今全球性的垃圾危机到来之际,在严峻的垃圾填埋污染恶臭大背景上,在盖上一层巨毒物,我国的高癌村就将会加速普及到全国各个城镇,民众的发病率还会翻上几翻。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 22:24 |
  垃圾焚烧应考虑环境承载力

  多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大多以填埋为主,由于垃圾填埋处置场大量占地,为了减缓垃圾填埋用地压力,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参考了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垃圾焚烧处理。但垃圾焚烧处理需要很高的设备投入及管理技术经验,否则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焚烧处理需审慎

  垃圾焚烧处理最突出的优点是占地面积小、减量化程度高。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摸索出不少经验,制造出比较先进的焚烧设备。在焚烧烟气控制方面有许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但运行成本是昂贵的。所以,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建设一定要审慎。

  垃圾焚烧的主要弊病是会产生大量有害废气、粉尘和灰渣(其飞灰和二恶英属于危险废物)。这就需要以科学严谨的精神进行城市规划,避免盲动。

  应当说,在一个有相当经济实力的地区,引入较为先进的垃圾焚烧设备,加以严格的污染监控,进行城市垃圾的末端处理,不仅可达到垃圾减量化的目的,而且,垃圾焚烧发电的再生能源利用也值得提倡。

  但是,不具备污染控制技术条件或已是重度污染的地区就不适宜再建设垃圾焚烧项目。一些焚烧设备制造商和一些项目承担人员则过分夸大垃圾焚烧技术的净化环境作用,认为“垃圾焚烧无任何污染”,“焚烧炉还能减少垃圾中的二恶英”,“发达国家都是把垃圾焚烧厂建在都市中心区”,这是不负责任和片面的说法。不仅难以让民众信服,而且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不可逆的危害。

  当前,我们的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的数量,在并不具备成熟技术条件且人口密度过大的区域强行建设垃圾焚烧厂,这是不科学的,违反了城市发展的自然规律,造成环境承载力过负状态。

  应考虑环境承载力

  所谓环境承载力,是指能够消纳所排放的污染物并使该地区保持环境质量达标的能力,与通常所说的“环境容量”概念大致相同。环境承载力是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立足点。,垃圾焚烧厂的选址首先应考虑该地区的环境承载力。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如果已经很恶劣,它就暂时不具备环境承载力,不应再增建任何可加重环境污染的工程。

  目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已有许多地区的水、气、土壤严重超标,许多地区已不具备环境承载力,或承载力十分薄弱。垃圾焚烧处理产生的二恶英具有不可逆的“三致”毒性,如可能引起生殖缺陷类病症、器官结构伤害,还可能造成儿童的免疫能力、智力和运动能力永久性障碍等。现代医学的发展表明,即使在低浓度下,这些难降解的有毒污染物也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甚至是不可逆的影响。

  选址科学是关键

  鉴于二恶英的毒性特征,垃圾焚烧厂的选址问题已成为当前国内环保争论的焦点。尤其是与垃圾填埋场建在一起的焚烧厂。从垃圾末端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角度来讲,的确是个好事,但垃圾填埋污染及焚烧运行后的烟气污染成为一个大问题。

  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介绍,二恶英和飞灰均属于危险废物,并有生物累积效应。二恶英的半衰期为14~273年,其作用阈值无法准确测定,应当说,其累积效应是最大的影响。我国目前对环保设施的管理措施不到位,许多环保设施企业为了节省开支而常常让控污设备“不作为”。比如,有些污水处理厂常常不能正常工作,甚至变成污水中转站。

  此外,风向问题也是多年来环保法规制定中不可忽略的因素。一个污染源的上下风向之间,其浓度之差十分明显,在工程选址时必须区别对待。不可简单地看成平均的静风态。我国环保管理部门在垃圾处置的环境安全距离制定中,危度焚烧炉起初被定为1000米。后来由于各级管理者反映选址困难,又先后降至800米和700米。过多照顾了管理上的方便,必将造成我国环境质量的相继恶化,造成环境承载力的不断下降。

  加强垃圾处置管理

  生活垃圾中大多数成分是可再利用资源。按照循环经济的思维方式,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应是综合再生利用处置。即先把垃圾分类,将可直接再利用的部分分选出来,不能利用的很少部分垃圾做填埋或焚烧处理,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因而,应大力加强对垃圾再生利用的研究。而发展垃圾的可再生利用,有待于政府的决心和有力的管理措施。我国从垃圾分类到各类垃圾资源的综合利用已提出多年,但进展缓慢,其原因何在?关键还是垃圾末端处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是一埋了之,就是一烧了之,全然不顾城市环境的承载力,这是值得我们业内人士深思的。
发表于 2009-11-3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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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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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0:57 |
  漩涡中的垃圾焚烧

  不同于卫生填埋,在不少人看来,垃圾处理最为省事的方法,还是一把火烧掉。

  不可否认,垃圾最难处理的就是体积大,不易降解,占用了大量的堆放空间。而如果把垃圾付之一炬的话,起码能减少50%到80%的面积,垃圾堆放问题似乎迎刃而解。并且,垃圾中蕴藏着巨大的电能,通过焚烧垃圾产生的热能,还可以发电供热。

  目前,城市垃圾焚烧在发达国家应用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全量焚烧系统,焚烧处理量为每天250吨到3000吨,焚烧混合垃圾;另一类是将混合垃圾进行分选处理制成一定尺寸规格的垃圾衍生燃料(简称RDF),制成的RDF燃料比混和垃圾具有较好的均匀性,可以和煤、木屑等其它燃料混和燃烧。

  最后一类则是块装组合式焚烧系统,通常是在制造厂制造好标准组件,到现场组合安装,此类型焚烧系统处理量相对较小,为每天10吨到2000吨。此外,还有应用较少的处理工艺,如流化床焚烧炉等。

  1985年,深圳就从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成套引进两台日处理能力为150吨的垃圾焚烧炉,建成了中国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厂。此后,北京、厦门、上海、广州等地也开始兴建垃圾焚烧厂。近期,又有报道称,武汉将加快建成5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而北京更是规划在“十一五”期间上马20台垃圾焚烧炉。

  一时间,垃圾焚烧彷佛成为潮流。

  此前,相比邻居上海市,杭州市在垃圾处理的方式上基本全部依靠填埋,而上海不仅有两个千吨级的垃圾焚烧处理厂,还有一个千吨级的生化垃圾处理厂。杭州在垃圾的多元化处置上远不如邻居。

  不过,随着投资3.65亿元的杭州第一家千吨级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并网发电,这一切也发生了改变。

  目前,杭州共有两个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个是位于滨江的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一个位于乔司的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它们的日处理垃圾量分别为450吨和300吨。

  而城区垃圾中转站里的垃圾,除填埋外,超过五分之一的部分会被运到这两个地方。

  杭州滨江区浦沿镇山二村,在村子附近转了一圈,却找不到“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在当地人的指引下,记者向村后的大山深处走去。大约走了1.3公里,在山口拐了一个弯,赫然看见一座即将竣工的高大建筑—庞大的建筑上覆盖着密密麻麻的脚手架,一个30层楼高的金属塔楼矗立一旁,似乎高过了四面的大山,甚是宏伟。

  这就是垃圾焚烧电厂的所在。

  “在绿能环保的垃圾发电上,我们的炉排式垃圾焚烧技术和设备在国内已处于领先。”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柯表示,在他看来,当前城市垃圾问题越来越严重,杭州也一样,如果不及时处理,不出10年就可以堆满整个西湖。

  “以前处理垃圾,一‘搬’了之,这不是根本出路。更何况,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质量也提高了。像在杭商务楼的垃圾质量就非常高,热量相当于煤的三分之一,这是非常可观的能源,而一吨垃圾能发电200度左右。”他说。

  于是,这家建立在政府资本引导、企业跟进投资基础上的电厂应运而生。

  现在,电厂一小时约发电6800度,而大型火力发电厂一度电将耗煤300克左右。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垃圾发电一小时大约可以节约2吨煤,一天缓解电荒16万度左右。一户家庭如果一月用电150度,大约有3万户家庭能用上垃圾电。

  而在之前,电厂的建设进程并不如人们想象中那样顺利。

  1999年,绿能环保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立项,2000年,进行了可行性报告,但到了2002年,电厂才开始施工。

  2004年7月20日,第一车垃圾运到电厂;7月29日,进行了第一次试烧,发出了第一度垃圾电;9月30日,通过了72小时满负荷考核;10月底,通过了排放监测,检测结果优于国家标准。

  就在这“看上去很美”的期间,电厂炉子却屡次出现问题。因为垃圾的质量不高,炉子的温度上不去,好不容易上去了又下不来,炉子都烧黑了。于是,电厂不得不请了许多专家过来研究。

  “结果显示,根本原因还是在于运来的垃圾是没有分类的,什么东西都有,砖头、石块、蔬菜、塑料瓶、电池等等。那些砖头之类的建筑垃圾就把炉子给搞坏了。”王柯说。

  而在他看来,由于杭州实行垃圾分类的试点主要在社区,但全市仅有五分之一不到的社区参与其中。除了大家苑、御跸苑等部分社区搞得不错外,很多社区的情况都不太理想,至于街道、旅游区,开展起来则更难。

  “另外,下过厨房的人都知道,那里的垃圾最多,比客厅、卧室多多了,占了生活垃圾的一半以上。但这些垃圾的利用率却不高,如果运到焚烧厂,成本高,体积大,分量重,含水多,热量又不高。”王柯认为,如果像美国人一样,厨房垃圾先通过厨房下水道入口的粉碎机碾碎后再排往下水道,问题就会容易解决许多。

  然而,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引发的争议还不仅仅是这些。

  比如,一些环保权威,如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赵章元就认为,焚烧垃圾可以产生危害环境的二恶英。事实上,正是因为担心二恶英和重金属的危害,一些地区的居民一直反对建设焚烧炉,争论到现在还在继续。

  早在2000年6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就已经规定了二恶英的排放限值,要求向大气中排放的每立方米烟气二恶英类不得超过1.0纳克(欧美和日本限值为0.1纳克)。

  然而由于技术限制,对于二恶英的检测难度很大。有专家这样形容二恶英提取、分离、浓缩、精致所带来的工作量:“这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装满大米,然后从中挑拣出一颗黛色的大米。”

  正因为对于二恶英的质疑,目前国际上垃圾焚烧的趋势也正在萎缩中。

  如德国、荷兰、比利时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日本已有4600座焚化炉停建,美国也有超过137座停用。

  但仍有专家认为,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发展空间依然较大。

  他们的观点是,垃圾技术包括垃圾焚烧、烟气处理和余热利用三部分,其中烟气处理和余热利用技术在国内其它行业有一定的基础,垃圾焚烧技术在消化、吸收国外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基础上,结合国内生活垃圾特性的研究、开发活动也正在取得进展。

  如今,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的统计,中国城市垃圾处理中填埋法处理的垃圾占70%,堆肥占20%,焚烧占5%,其他(包括露天堆放、回收利用)占5%。而不论是焚烧还是填埋、堆肥,垃圾分类都被认为是绕不开的环节。

  这也是专家们达成的共识。但这个过程何其艰难。

  在一些城市,垃圾桶上尽管标着“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却仅仅是个摆设而已。即便有人照章办事,垃圾车来了,还是一股脑儿全部倒出,垃圾分类与表面文章无异。

  不过,也有一些有意思的现象出现。

  去年5月,西安市阎良区建起一座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采用的是“生活垃圾清洁化资源化实时处理技术”。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技术能使垃圾中的有机物质迅速分解,转化为植物所需的有机肥料。而金属、玻璃、纸张、电池等也将被分离回收再利用。

  “资源化处理确实是立即处理的最有效、最科学的出路,这才是今后垃圾处理的必然趋势。”环保权威赵章元颇为认同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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