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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垃圾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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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39 | |阅读模式
搬迁长寿路桥以东的苏州河环卫码头是实现苏州河成为景观河道的关键举措之一。昨天,苏州河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配套工程———位于嘉定区江桥的上海生活垃圾焚烧厂正式打下第一桩,2002年一期工程建成后将日处理垃圾1000吨,解决原来经苏州河转运的黄浦、静安两区的垃圾出路,并处理闸北区、普陀区、长宁区、嘉定区产生的部分生活垃圾,还苏州河以宁静。

    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是今年市政府重大工程之一,是将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的大型现代化市政环保基础设施。一期总投资7.1亿元,建成后将成为我国最大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厂;二期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再加上在建的浦东御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将解决本市四分之一的垃圾出路问题。

    据本市环保专家介绍,垃圾进入焚烧厂须经四道关。第一道工序是卸料、贮坑,贮坑有2万立方米“肚量”,垃圾运进来后,在大坑中最多只呆5天,坑内与坑外存在负压,保证臭气只进不出,周边的居民不必担心会被恶臭包围。

    第二道工序是进焚烧锅炉,对市民关心的“二恶英”问题,专家的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焚烧锅炉采用了德国、西班牙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按照欧洲标准进行焚烧,温度至少要摄氏850度以上,时间至少要2秒以上,而且必须进行充分混合,而“二恶英”产生的条件是摄氏280度—450度之间的不完全燃烧。另外,在焚烧锅炉里,渗沥污水将随高温一起蒸发,再也看不到原先垃圾堆场污水四处横流的景象。

    第三道工序是烟尘净化,燃烧后的气体要经过3层过滤。第一层“半干法石灰吸收”,酸性气体包括氯化氢、二氧化硫等被一网打尽,第二层“活性碳吸附”,专吸微量重金属、有机污染物、“二恶英”,第三层“布袋除尘”,净化后的干净气体经引风机通过高度为80米的大烟囱排入大气。

    第四道工序是垃圾发电,这里共设置2套汽轮发电机系统,年发电量为2亿度,并入城市电网,真正走上了资源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记者在江桥垃圾焚烧厂的规划图上还看到,将来的厂区绿树成荫,还建有人工湖,这个占地200亩的花园工厂将成为江桥地区的一个新景观。(吴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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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09-11-6 07:09 |
  关于《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原址扩建工程的质疑!

  今年四月,媒体报道了北京海淀区因建造垃圾焚烧厂,引起周边居民的争议。同期,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因扩建也引起争议。两件性质完全相同的事例,同时出现在两座不同的大城市,决非偶然。一件好事,老百姓为什么要反对?这是一个直得引起人们,特别是环保官员、及环保专家学者的深思。冷静的思考一下,任何社会矛盾,总有是非之分,至少也有轻重之别。在‘江桥垃圾焚烧厂’的扩建工程中,争议的焦点是选址问题。是否原地扩建?官、民各持己见,在市环保局的‘书面答复信’中,主诉了三个问题:

  一、‘焚烧厂’于九八年已通过‘环评’并通过审批。

  二、上海生活垃圾的出路,和迫切性。

  三、‘扩建工程’加强了技术改造和技术装备,并从新进行‘环境测评’。

  不难看出,环保部门所寻找的科学依据和法律依据,意在表明原地扩建不可更改。而老百姓则认为,在自己的家门口出现一座冒着白烟的‘焚烧厂’很不舒服,还时不时飘着一股异味,希望挪个合适的地方。然而,在‘答复’中,老百姓对环保部门词严据足的强硬态度十分无奈,一个明明对百姓有影响的项目,在这里百姓的意见却变得如此不堪一击,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显示出一个庞大群体的弱势。‘执政为民’不是一句空话,百姓利益那怕受到一点点伤害,都应该去精心修补、精心呵护。然而,环保官员的一意孤行让人感到心寒!

  思考一:战略环评与决策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

  从环境科学研究院在网上公布的‘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中,对江桥垃圾焚烧厂的环评内容来看,并没有站在战略环评的高度认真对待,而是停留在单个项目环评的基础上,无视环境的变化和城市规划建设的可持续性。这种类似于项目验收式的所谓环评,根本触及不到环境保护的深处,即‘垃圾焚烧厂’与周围的环境、人文能否达到统一和谐?把这种项目靠近居民区的布局是否合理等等。而这种只评项目,不顾周围环境的变化的环评一但强势上马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今年的‘太湖蓝藻污染’就是例子,据悉,太湖流域有近两万个化工企业,工业污染是导致太湖水质恶化的重要诱因。难道近两万个企业都没有通过环评吗?显然不可能!江苏对这一地区的企业集中整治、关停,特别是大批搬迁,足以说明‘项目与环境’的关系,把这种企业建在太湖边上是不合适的,这就是规划上的失误!前车之鉴!为什么不肯引以为戒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两个世界之最,经济发展是最快的;环境污染是最严重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国的环评没有站在战略环评的高度只局限在项目的‘达标’上,一个企业一个项的达标,不等于可以随便建造,特定的项目应当有一个特定的环境,一些曾经是达标的企业,如今不是照样成了污染大户?

  这种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失衡甚至背离,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反过来阻碍了经济发展。如果把经济发展中所创造的财富全部用于环境治理,也很难恢复如初,一些用金钱也不可逆转的因素,还要付出时间的代价。这是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过程中,由于缺少‘战略环评’所造成一段历史遗憾!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从战略决策的高度为我国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一个缺乏高度战略决策意识、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的决策者,必然会导致作出违背‘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错误决策。对于‘江桥垃圾焚烧厂’这样一种项目的环评,应该是一个主题两个部分;‘项目与环境’项目强调的是‘指标’,环境强调的是‘防范与和谐’,项目与环境的和谐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因此必需提出项目对环境的要求和限制,以往的环评框架和意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已逐步暴露出它的不足,环评与战略环评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意识,战略环评站在城市发展规划的高度,为城市发展规划的决策者提供系统的、长远的、综合的战略决策依据。因而它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可持续性。项目与环境的协调统一、与人文的和谐相安,是评判一个项目成功与否的基本条件,城市的垃圾处及地下排污管道的敷设,是一个耗资巨大的系统工程,它直接反应了这个城市的先进与文明,影响着城市管理者的形象。

  高起点,长规划,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所追寻目标,想象中的‘垃圾焚烧厂’因该是一个极具规模且远离人群,建造在一片丛林之中,那里不单是‘焚烧厂’还应该有集‘垃圾处理、科研’于一体的研究机构,让城市垃圾变废为宝,寻找多重出路的城市垃圾处理基地。江桥垃圾焚烧厂从选址到扩建并不符合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决策者究竟基于何种理由坚持原地扩建?环评工作提供的又是一些什么样的科学依据?这里我们不妨试述由此产生的一些困惑!

  一,‘江桥垃圾焚烧厂’的选址问题;如果说‘焚烧厂’当时(九八年通过的环评)选址于此,是因为这里地处偏僻,人口稀少,周围没有居民可影响,那么随着城市改造的继续发展,原本比较偏僻的‘垃圾焚烧厂’周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近在咫尺的‘阳光威尼斯、真建新村’北面的桃浦地区,西面的江桥地区,东面的桃浦商圈以及大批物流、停车场等工业区,已分别成为市区改造的人口导入区,而且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垃圾焚烧厂的地理位置,已显然不适!这些明明白白的问题摆在面前,再要原地扩建,是否有违初衷?

  二,造成今天的这种不合理的布局,至少证明了当初的环境测评并没有向上提供‘关于焚烧厂对环境的要求和禁建项目的提议’环评应当为规划决策的失误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焚烧厂的原因也许会影响这一地区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如果这样,那么,像‘阳光威尼斯’这样的大型住宅小区就面临着出行、购物、教育、娱乐等毫无发展前景的境地!垃圾焚烧厂不仅仅是造成了空气污染,还为今后的发展埋下了羁绊!迟早会成为周围居民不安定的因素!

  三,‘原地扩建’无异于选择了一条‘将错就错’的规划思路!如果说当初的‘选址’只考虑了环境而忽略了城市的发展,那么今天的原地扩建就不再是一个考虑不周的问题了!不谋全局难保一域!环评对环境变化要素的缺失,是坚持原地扩建的一大因素,以项目环评替代战略环评,是决策和规划的致命缺陷。以项目环评作出的‘达标’结论,成了原地扩建的唯一依据。江桥垃圾焚烧的扩建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必然会给城市扩展规划埋下绊脚石。

  思考二:“达标”能否成为扩建工程的依据?

  从‘北京海淀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到‘上海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在‘选址’问题上反应了一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环境’。一面是在这个环境里生活的老百姓,一面是要在这个环境里建造一座‘垃圾焚烧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局限于物质,而更注重于环境的改善,无视环境的环评能‘达标’吗?在阳光威尼斯这样一个大型的住宅小区,西临外环线,二十四小时成千上万辆汽车尾汽的排放,西北面的‘垃圾焚烧厂’北面仅一路之隔的沪杭铁路,西北风一吹处在下风口住宅区的空气质量会好吗?火车巨大的轰鸣声生活能安静吗?再要对垃圾焚烧厂进行扩建,无异于雪上加霜!有关职能部门,为什么不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去慎重考虑扩建后对老百姓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执政为民’不是一句空话,为官者应该懂得“失信于民乃治国之大忌”

  ‘达标’对一个项目的评定,本应无可非议,但是,对于‘垃圾焚烧’这样一种项目,是否仅凭‘达标’无须考虑环境因素,就能贸然作出扩建决定?环科院在网上公布的所谓‘征求意见公示’的五条征求项的第五条‘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请务必说明反对理由’言下之意你要拿出经测试不达标的依据,老百姓不可能也拿不出这样的依据,这是一道绝杀令。这种毫无真情实意过过场的老套套,不用也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程序,应当由环科院制订的环评标准和依据及国际标准对照,在互联网上公布,其中包括‘江桥垃圾焚烧厂’周边建筑简图和距离。这是因为环境保护不是一个局部问题,应当主动接受全社会甚至国际社会的监督。老百姓作为环境的直接受益人,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

  在‘江桥垃圾焚烧厂’扩建工程的‘环境测评、公众调查’中,有关部门用请客送礼等有辱民意的手段,企图得到公众的支持,从而,将这种不正常的元素注入到‘环境测评、公众调查’中去。这样的‘环评’不得不让人对它的真产生怀疑!

  对于所谓的‘达标’注入的人为因素,可以尚且不论,那么在科学领域里,又如何看待呢?

  我们并不怀疑进口设备的先进性,也相信测试结果的真实性,但我们也同时认为,仪器测试与人体器官必竟严于区别,如何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去看待通过仪器测试得出‘达标’这么一个结果?从而去指导我们的工作,不同的思维方式,会有不同的结果。

  就此事而言,有关部门回避了仪器测试和人体活性器管之区别。以现有的测试手段,不管是采用化学反应、还是感应测试,它们都是随机性的。而人体的活性器官则具有吸收累积功能,即便是微量的有害气体,仪器测试可能是‘达标’的,而人体的长期吸收积聚极有可能至病。把仪器测试与人体不加区别的作出判断,是决策者不应采纳的一种思维方式,‘达标’以外的任何可能都有可能发生。

  在自然界,无底线的未解之迷,决定了科学研究的无限进程。科学,作为认识自然的手段,永远不会结束,现代的科学水平、只能解释与之相应的自然现象。在‘江桥垃圾焚烧厂’以现有的设备和测试手段,决不能作出对周围环境无害的结论!谁能保证毫无废气泄漏?谁能说达标的数据测试已告终结?谁能说已不可能再有尚未发现的有害气体?谁能认为‘垃圾焚烧厂’不可能对周边居民有任何影响?燃烧以后的二次污染能否得到撤底解决?操作失误、设备故障,这一系列的问题,难道不值得引起当局者的重视吗?

  我们曾亲眼目睹了对空气的测量,实在是敷衍了事,连我们这些外行都懂得对目标污染空气的测定,应当是一种‘捕捉’行为,即在不同的风向、风力、气压、湿度及居民住房的不同高度,去捕获空气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物,这是因为活动着的人处在一个动态的环境里,只设立几个测试点,是无法得出正确结论的!把这样的测试结果作为‘达标’的依据,是否太草率了?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09-11-6 03:53 |
二秒成了一个传说 形同“为必政府会害我们迈?”

发表于 2009-11-6 07:23 |
为何如此猖狂?

发表于 2009-11-6 07:27 |
[em52]都在做的不一定就是对的,现在流行的感冒你愿意去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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