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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新闻] 营山县教育局关于城关中学初三学生黄理金参加初升高体育考试摔伤事件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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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7-1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什么标准去评判这件事情的标准

发表于 2013-7-14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好!

发表于 2013-7-14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13-7-14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局和学校做得都很好,这伤完全是自己不小心造成的,难道学校和教育局想你的孩子受伤吗?而且考试之前都强调了安全纪律各方面的问题,这纯属意外,家长何必做这些无理取闹的行为呢,理解万岁吧,合适就行了,不要让自己的孩子受到不该受的影响噢。。。

发表于 2013-7-14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红色中国是法治社会,癞皮狗行为走不通

发表于 2013-7-14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和谐社会的错,为什么在这个法制社会还有无理取闹的?共产党还不汲取教训吗?

发表于 2013-7-14 14: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学校老师不好整哟  教不好得行  学生出事了更不行  现在的学生不要说打骂  就是话说重了都不行  上体育课跑两圈有人说   自己在外租房耍朋友出事了学校走不脱  就是天气热了学校都有责任   在这里劝年轻的不要想当老师   家长别让孩子当教师  这不是什么好差事  这是高危职业了哟

发表于 2013-7-14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司法程序,无理取闹就该打击。
发表于 2013-7-1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依法办事,不能因为害怕闹事,就什么都答应,那以后学校还怎样正常办学。

发表于 2013-7-1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来说去,还是个钱钱作怪!

发表于 2013-7-14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学校和教育系统可以主动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正常秩序,又不是一定要学生家长来当原告。
现在所谓的法制社会有个怪现象,出了任何事情都是把事情闹大,然后上访,就没有一个人或组织团体愿意走司法程序,难道法律的公信力已经尚失到如此境地了吗?

发表于 2013-7-14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走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13-7-14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3-7-14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家长太不要脸。他还送娃儿读书干毛?

发表于 2013-7-14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家长太不要脸。他还送娃儿读书干毛?

发表于 2013-7-14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办事,合情合理,
支持走法律程序.

发表于 2013-7-1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在网上插了一下,骨裂是骨折中最轻的一种,既然学校保证解决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象这种骨折充其量5万左右的治疗费,怎么这个家长开口就是要68万,不知道他脸红没脸红,不知道他家是想以此讹钱还是真为儿子的健康担忧,据反映最近几天家长把当事人推到县委政府和教育局滞留了多天,也不怕当事人身体真有什么,更有甚有一天在县委堵大门阻止人员进出,居然拦住了由团委组织去参加夏令营的三辆学生大巴车,前后达一个多小时,一些学生因长时间堵在那里产生了中暑现象,最后还是警察强行带离才通行的。理性反映问题没有错,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强行解决不合理的诉求,这就不对了。

发表于 2013-7-14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发言,不管是哪方,要求实事求是,都不能乱说

发表于 2013-7-1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年味推荐官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1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3-7-15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灿若烟火 发表于 2013-7-14 18:38
其实学校和教育系统可以主动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正常秩序,又不是一定要学生家长来当原告。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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