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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469|评论: 34

强烈要求!!!目无法制的南部县法院黄海燕院长、敬雪松执行局长应当“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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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2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及各位网友关注南部女教师购房执行案。
       自南部县法院受理执行省高院生效判决以来,南部县法院从接案第一天起,公然对抗对抗省高院判决结论、恣意诋毁秉公判案法官的言行,已经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质疑。
      在法定六个月执行期限内,无故拖延不予执行,在社会各界的引起广泛关注和质疑。在省巡视组要来南部县之前、在政法监管部门、上级法院的督促下,南部县法院于2013年7月19日发布关于执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执行公告》。虽然本案在法定六个月后,公告的三个月的执行期限受到一些懂法律各界人士的质疑。但是社会各界怀着法制的信仰的精神,拭目以待2013年10月18日《执行公告》的最后执行公告时间,希望南部县法院能坚守最后的法律诚信底线。没想到南部县法院不但在执行公告期限内变本加厉对抗、诋毁省高院公平、公正的判决结论,甚至疯狂陷害上级法院法官。
        在执行公告时间到期后的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南部县法院执行局长敬雪松局长对外宣布南部县法院的决定:无限期暂缓执行本案,直至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理由是上级法院的某某法官、某法官到南部县法院说的暂缓执行,还说是上级法官说的让南部县法院拒不出具暂缓执行的法律文书,逼迫我去上级法院去找那些上级法官核实以上的事实及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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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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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没有丝毫法律信仰的人担任一方司法公正的院长、执行局长,是法律的耻辱!强烈要求黄海燕院长、敬雪松局长下课!
     让只打个人利益算盘,无视党和国家法制的人担任法院院长、法院执行局长,使法制社会蒙羞!强烈要求黄海燕院长、敬雪松局长下课!
     让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无法得到执行,让法律诚信、法律尊严受到伤害的人、并且无能无为之人,担任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将阻碍新中国法制的进步和发展。能者居上,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本帖最后由 七彩秋芊 于 2013-10-23 11:17 编辑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2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把劲

发表于 2013-10-23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届的南部法院怎么啦,办案不依法,千辛万苦胜诉了又执行不了。司法为民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发表于 2013-10-2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加把劲!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川 发表于 2013-10-23 1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加把劲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在法律上怎样收集、保留证据很关键。本案在社会各界及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及证据事实。
按理作为南部县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利用职务作掩护,暗箱操作,潜规则动手脚,作为平民百姓收集证据是非常困难的。就像上海高院法官集体招嫖案,就是把冤案的受害人逼上用非常手段收集非正常证据,就是这样的手段收集证据,也不是一般平民百姓有能力和精力做到的。
但是,本案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本案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证据事实早已在网上公开和固定!下面将会陆续再次展现出来。有些关键的证据更是留待政法、纪委、人大监管部门予调查核实,所以暂不予公布........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本帖最后由 天府愤青 于 2013-10-23 13:26 编辑

发表于 2013-10-2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关注!

发表于 2013-10-23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消息把我气笑了。

发表于 2013-10-2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执行就烧高香了,还下课,谈何容易。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川 发表于 2013-10-23 1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加把劲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强烈要求“下课”的语言,都是作为平民真诚信仰法律,而发出的气愤的、无奈的呐喊。再加把劲的说法就是住免费的特级公馆了,就是作为平民就是有此心,也无此胆敢那样呐喊.....

发表于 2013-10-2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依法、依理,百姓的诉求应当满足、呐喊,是对真理的要求,''免费住特级宾馆''还不至于。我们还是法制国家。

发表于 2013-10-2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封个红包嘛,这都不懂3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地不仁 发表于 2013-10-23 1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一届的南部法院怎么啦,办案不依法,千辛万苦胜诉了又执行不了。司法为民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省高院的生效判决,作为法院院长、执行局长为什么一直对抗、诋毁,难道本身就和他们有着极大的利益牵连?或天生就有着打翻天印的造反特质?难道这一届的南部县法院的背后有着老虎的能量?还是敌国破坏我国法制的阴谋诡计在他们身上的突破?
作为法院院长、执行局长目无法制、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真的令人费解.......

发表于 2013-10-2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点名道姓也放行,那我就说一句:去它妈的这是个什么世道哦!:@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溜达君 发表于 2013-10-23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消息把我气笑了。

:handshake非常感谢一直的关注和支持!
是呀,南部县法院脸厚、心黑、毫无法律诚信的暂缓执行的消息,目无法制、毫无法律敬畏的执法行为,的确让人万分痛心,更令人气愤!:@
但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眼睛是雪亮的,在法定六个月期限内拖延不予执行后,再公告的三个月执行期限,也早有法律人士识破和质疑,南部县法院黄海燕院长到底是法官,或是老赖,现在的消息,是网友们不愿相信的事实摆在眼前,怎能不让人气愤的发笑?

发表于 2013-10-23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位上级法院的领导的口头招呼就能左右生效的法院判决???????????

发表于 2013-10-2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还要下级法院做什么???????????????????

发表于 2013-10-2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南部县法院澄清事实,还国徽一个清白!!!!!!!!!!!!!

发表于 2013-10-2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你向中纪委网站实名举报。
对付狗官只有这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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