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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新闻] 安岳机动客运三轮车取缔不得——致各位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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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你没有坐过三轮车,要么你就是三轮车的经营者!三轮车半路涨价,小区门口涨价!三轮车晚上黑着灯跑路,车况又差,马路中间调头,全是交通隐患,难道不该取缔吗?

发表于 2013-12-30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年突击 发表于 2013-12-30 2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明你没有坐过三轮车,要么你就是三轮车的经营者!三轮车半路涨价,小区门口涨价!三轮车晚上黑着灯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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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1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三轮车维权

发表于 2013-12-3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三轮车依法维权,争取要求县委政府兑现交通局刘波所长在2012年年终总结会上的承诺,用三轮车置换出租车。否则,就是打了政府自己的耳光,属于政府不讲诚信。政府不讲诚信,如何取信于民,如何教育自己的子民诚实信用。这让交通局法定代表人如何有面子行政,这让刘波所长如何为人做人如何开展以后的工作。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31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功能 发表于 2013-12-31 11: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支持三轮车依法维权,争取要求县委政府兑现交通局刘波所长在2012年年终总结会上的承诺,用三轮车置换出租 ...

要求县委政府兑现交通局刘波所长在2012年年终总结会上的承诺,用三轮车置换出租车。否则,就是打了政府自己的耳光,属于政府不讲诚信。政府不讲诚信,如何取信于民,如何教育自己的子民诚实信用。这让交通局法定代表人如何有面子行政,这让刘波所长如何为人做人如何开展以后的工作。

发表于 2013-12-3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轮车安全与不安全,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果三轮车真像有的评论说的那样邪恶,国家层面应该禁止三轮车的生产了吧?还有,安全与不安全,真正的乘客是会权衡的,如果安全性都得不到保证,谁会愿意乘坐三轮车,20多年,客运三轮车存活下来了,说明客运三轮车并没有这么妖魔化;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要求更高,三轮车换出租车是大势所趋,三轮车车主没反对换出租车啊,但不管用什么方式换,三轮车车主的优先权应该保证吧?

发表于 2014-1-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网点 发表于 2013-12-26 2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有一点:官吏车主得罪不得?

;P;P;P

发表于 2014-1-1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一次取得就想终身使用说,哪级政府承认你私下交易合法了,有齐全的证照还,购房还晓得到国土和房产局作个交易办个手续,你非要购,怪哪儿,一个破车还值20到30万

发表于 2014-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改革,就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权利,就要看政府的改革决心和管理水平了。

发表于 2014-1-2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净 发表于 2014-1-1 2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改革,就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权利,就要看政府的改革决心和管理水平了。

安岳县人民政府请人民监督,法律赋予人民监督的权利,胡代国在2014年的第一天第一小时发出监督,建议政府要兑现承诺,取信于民是好事,是最好地监督,最好的呼吁和呐喊。

发表于 2014-1-16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  支持

发表于 2014-1-1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  支持

发表于 2014-1-1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支持取缔火三轮的,毕竟很危险

发表于 2014-1-1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情  支持

发表于 2014-1-2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历经23年的三轮车经营都合法,历届官员都认可,现在的政府官员将历届的政府官员全票否决了,下课去吧,安岳人民不欢迎你们!你们害了多少家庭,几万元就把别人谋生的路子强行断了,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14-1-2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公正懂法,看不惯无视法律,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的贪官污吏,为弱势群体维权,是人们心中的英雄。部分人不明真相,混肴是非,被别有用心的人调拨是非,胡乱指责。你去看一看他家中得了几十张金匾就知道他这个人是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了。实在听不下去了,好人真的狠难做。

发表于 2014-1-2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政府高官是老子,法院是儿子,儿子不听老子的话怎么能行。但他们都是无视法律,同流合污,借人民和党赋予手中的权利来损害人民的利益,这样的父母官请你下课去吧。

发表于 2014-1-29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情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基准,为什么法院知法犯法,剥夺公民的合法权益,三轮车经营是关乎老百姓生存的大事,经营23年来得到了历届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就算要取缔换代也要给老百姓相应的就业出路,强行给钱买断,整死人不偿命,断了好多人的谋生之路。

发表于 2014-2-25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取缔吧。。。交通太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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