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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新闻] 川安岳今天召开增加32辆公交出租车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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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12:01 | |阅读模式
2014年1月7日上午九点,县城增加32辆公交出租车数量等事项的听证会在安岳县宾馆五楼召开,各方代表发表了不同意见。最后政府如何决定,大家拭目以待。

川安岳今天召开增加出租车听证会

川安岳今天召开增加出租车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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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7 13:24 |
好事哦

发表于 2014-1-7 13:42 |
政府依法依规,召开听证会,好事一件,希望尽快增加城市公共运力,现在在街上等20分钟也未必能赶到一辆空车的出租车:(

发表于 2014-1-7 14:43 |
增加得太少了,领导们硬是该好好体验一下,现在安岳打的实在在难打了。特别是节假日,翘得很。起码应该增加80架。

 楼主| 发表于 2014-1-7 14:47 |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城市公交客运无论是三个滚滚的还四个滚滚的出租车的相关知识,胡代国将相关法律集中在一起,让大家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14-1-7 14:49 |
多功能 发表于 2014-1-7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城市公交客运无论是三个滚滚的还四个滚滚的出租车的相关知识,胡代国将相关法律集中在 ...

什么叫经营权,经营权的定义(managerial authority是指经营者对其经营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第九条规定,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客运线路经营许可时,应当明确具体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建设部、公安部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有计划地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出租汽车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建设部 关于发布《城市公共客运交易经营权有

       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3年5月18日 建城字第386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部制定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实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制度时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轻轨、出租汽车、

轮渡等)经营权有偿出让(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以所有者的身份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让给经营者的行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指获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将经营权再转移的行为。

  第四条 城市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按照本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取得经营权,并严格遵守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除城市出租汽车外,小公共汽车经营权必须实施定线管理,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轻轨、轮渡等实施专营管理后,方可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

  第六条 经营权有偿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四)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搞双重标准和内部照顾。

  第九条 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期限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搞永久经营权。

  第十条 获得经营权的程序:

  (一)申请经营者必须符合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资质条件,并提供实施办法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二)申请者获得经营权后,凭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开业手续。

  第十一条 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之前,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经营权也应逐步地纳入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范围。

  
            浅论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作者: 叶志祥 李晓华 发布时间: 2005-04-01 15:58:51
一、优先承租权的含义。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
优先承租权的性质:
优先权类似于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对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有相通点:
1、是一种形成权。承租人以同样条件声明承租者,出租人有出租之义务,即优先承租人得依一方之意思,形成以义务出租人同样条件为内容之契约,无须义务人(出租人)之承诺。

发表于 2014-1-7 16:02 |
增加出租车是好事情,过年了,回家人多,现在出驻车少了不方便啊,好!支持

发表于 2014-1-7 18:16 |
听证就是个形式,是不是早就内定了?这次强制取消三轮车经营,每个三轮车的6万,谁给的?不是雷锋给的,是想人家的指标换出租车指标,有权真好!

发表于 2014-1-7 19:35 |
大快好亊多增加公共客车方便群众

发表于 2014-1-7 21:44 |
:victory:

 楼主| 发表于 2014-1-7 22:04 |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主持人是安岳县法制局的领导。主持人宣布可以对听证会进行录音录像。看来,安岳县的法制建设又有了一点进步,允许大家监督是好事。在会上,来自社区的代表和来自三轮公交出租车代表和来自四轮公交出租车代表多数人的意见是主张将三轮出租公交客运出租车升级置换成四轮公交出租车继续经营。胡代国认为,都是安岳县县委政府的子民,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同等出让价格下,都有获得出租车经营权的受让权利。这一点建设部关于城市公交客运车经营权的出让和转让办法第四条规定, 城市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按照本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取得经营权,并严格遵守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该办法第八条规定 ,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搞双重标准和内部照顾。根据前述规定,城市公交客运可以是个人经营,也可以是单位经营,还可以提倡公司化经营。请注意条文中的用词是可以、提倡,而不是硬性规定,非要只许可单位或者公司才能获得经营权,这一理解是错误的,与规定相悖。关于经营权期限四至八年和经营权届满的,政府是否可以终止原个体经营车主的经营权问题,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第一,根据什么叫经营权,经营权的定义(managerial authority是指经营者对其经营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二,根据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客运线路经营许可时,应当明确具体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对照前述二条行政法规的规定,一,车主的经营权到期政府可以重新出让经营权,每出让一次是四至八年,没有延期一年二年的规定。二,车主经营权期限届满,请注意这里是届满而不是终止二字。车主需要继续经营的,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原车主即申请人办理续期四至八年的经营权期限,并收取一定的经营权出让费。根据前述二条行政法规的规定,只要原车主需要继续经营,政府就应当在同等条件,根据形成权优先权的原则,优先将经营权四至八年出让给原经营车主,而不是终止其经营权,也不是收回经营权出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笔者认为,违反前述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经营权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对照前述规定,只有在客运经营者自己需要终止客运经营权也就是不愿意经营时,其自己申请终止经营权。换句话说,政府是不能终止经营者的经营权的,如果,经营者在经营权期限内出了重大交通事故,其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其经营权。
对照安岳县政府终止100辆公交客运三轮出租车经营权的通告并强行报废其车辆强行收缴证件不打收条的行为,笔者认为,其行为违反了前述规定。政府要求车主在格式书上写上自愿交车承诺书更是不可理解,那么多车主哭哭啼啼,眼泪汪汪交车交证件,有不少车主贷款买车亏损十几万元,你能说人家是自愿交车交证件吗,政府把那些有公务员的家庭不叫公务员上班,强行要求车主交车,你能说车主自愿交车吗,非也,非也。以上是笔者的个人见解,欢迎讨论。 本帖最后由 多功能 于 2014-1-7 23:43 编辑

发表于 2014-1-8 10:11 |
多功能 发表于 2014-1-7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主持人是安岳县法制局的领导。主持人宣布可以对听证会进行录音录像。看来,安岳县的法制 ...

这很明显就是强盗行为   闹到最后只能以牙还牙  以暴抵暴  以命抵命????

发表于 2014-1-8 11:29 |
同样是安岳的子民,政府为何偏爱富人,剥夺穷人的生存能力,何况据网上资料了解,人家三轮车早就申请了更换车的,结果政府来个一刀切,让这些老百姓怎么生活哦。

发表于 2014-1-8 11:32 |
风啊飘飘 发表于 2014-1-7 1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事哦

增加出租车是好事,但是政府这种强势的作为班的就不是好事了。共产党的天就这样啊。打着党的旗号剥夺别人生存的能力。

发表于 2014-1-8 11:35 |
恩,支持。就应该多听听市民的声音!

 楼主| 发表于 2014-1-8 23:26 |
胡代国大力支持三轮公交出租车升级更换成四轮公交出租车继续经营四到八年,并向政府缴纳四至八年的经营权出让金

发表于 2014-1-9 11:45 |
顶起顶起。支持

发表于 2014-1-9 12:01 |
强烈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有力监管,避免出租车不打表的强制消费行为

发表于 2014-1-9 20:32 |
听说政府为按时办理终止经营权手续的经营者提供了105个公益性岗位,但是居然没一个经营者选择公益性岗位,全部选择要现金,这意味着什么??? 本帖最后由 风啊飘飘 于 2014-1-9 20:35 编辑

发表于 2014-1-9 21:34 |
糊虱,你收到多钱啊,你懂个屁,政府做的是一件好事,难道现在安岳的道路不是宽了吗,交通不是畅通多了吗?我看你啷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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