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经营权,经营权的定义(managerial authority是指经营者对其经营财产的一种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第九条规定,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客运线路经营许可时,应当明确具体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经建设部、公安部批准,现予发布,自一九九八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有计划地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出租汽车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建设部 关于发布《城市公共客运交易经营权有
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93年5月18日 建城字第386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业改革,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交易市场的宏观调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部制定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实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制度时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轻轨、出租汽车、
轮渡等)经营权有偿出让(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以所有者的身份将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让给经营者的行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指获得经营权的经营者将经营权再转移的行为。
第四条 城市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按照本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取得经营权,并严格遵守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除城市出租汽车外,小公共汽车经营权必须实施定线管理,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轻轨、轮渡等实施专营管理后,方可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
第六条 经营权有偿出让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四)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搞双重标准和内部照顾。
第九条 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期限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搞永久经营权。
第十条 获得经营权的程序:
(一)申请经营者必须符合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资质条件,并提供实施办法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二)申请者获得经营权后,凭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开业手续。
第十一条 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之前,单位和个人无偿取得的经营权也应逐步地纳入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范围。
浅论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作者: 叶志祥 李晓华 发布时间: 2005-04-01 15:58:51 一、优先承租权的含义。 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权。 优先承租权的性质: 优先权类似于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对优先购买权的性质有相通点: 1、是一种形成权。承租人以同样条件声明承租者,出租人有出租之义务,即优先承租人得依一方之意思,形成以义务出租人同样条件为内容之契约,无须义务人(出租人)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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