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908|评论: 16

[群众呼声] 从网友”润牛“被罚到”青春正步走“道歉说开去

[复制链接]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1-9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不久,因添盐加醋说一中出事女生“上身裸着……”,误导舆论而被治安处罚罚款400元。今天,那位“青春正步走”对自己昨天的主题,说某“冒充特警队长,调戏护士"也是自己挟嫌报复来故意炒作某的,出来道歉了。估计又步了”润牛“的后尘了。
     作为论坛版主,参与者平昌论坛的管理,对他们的无知或挑战法治底线的愚昧行为,深感遗憾了,也觉得论坛不是法外之地,至今仍然有网友置若罔闻,这是令我不安的事了!
     大家可以冷静想想,薛蛮子等大V相继落入法网,不是已经明白昭示:网络言行已经纳入了国家法治轨道了。各地公安部门也明白设立着网络警察大队,他们依法行走于网络,依法监管着网络信息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吧?但是总有个别网友,错误理解网络自由为法外之地的自由,所以前后触及法网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中学生都谙熟于心的道理,为啥一接触到某种情绪时,就采用企鹅政策,企图侥幸过关呢?
  今天啰嗦几句,是向告诉网络朋友们,自觉守法上网,不要错误认为这儿法律鞭长莫及了!哪有版主查何人IP的功能?不要跌跤了,错怪梯子不日哉吧。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1-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仅仅是义工,版主也是网友——大家的朋友,没有查看和提供任何网友IP的”法眼“,请不要胡乱猜疑,大家加强法制意识,做好自我保护吧!

发表于 2014-1-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那个”青春正步走“也不昂昂乎迈正步了,二是歪歪斜斜来道歉了。他说——
[tr][/tr]
尊敬的各位网友,
   因为与特警大队的xx以前有些私人恩怨,看他很不顺眼,于是我就想到通过网诺来炒作哈他。2014年1月7日晚上,我编造了其自称是特警大队副大队长,同时调戏医院护士的事实,原本我只是想在网上发帖报复一下他,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张帖子对他、以及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在此,我深表道歉,对不起。还有就是我要向公安局致歉,基于此事我告诫大家不能拿一些莫须有的东西在网上炒作。
  此贴给各位网友带来了很多误会,希望各位网友能够谅解。







本帖最后由 demo235 于 2014-1-17 19:10 编辑

发表于 2014-1-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面发帖子,更需要严谨对待。网络虽然看似虚拟,实则也是一个实体。版主做为一名义工,维护论坛秩序,我们应该尊重。

发表于 2014-1-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跑快跑 发表于 2014-1-9 12: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果然那个”青春正步走“也不昂昂乎迈正步了,二是歪歪斜斜来道歉了。他说——

这个鬼子混混,误导我们,企图检讨了事?不拘留几天无以彰示法律的威严了!

发表于 2014-1-9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辛苦了,但愿你所想能得到网友的理解和支持。不过我是支持你的哈

发表于 2014-1-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吊起嘴巴乱说一通,或无中生有抓眼球,或招摇过市哗众取宠,或挟私报复泄私愤,都是自讨苦吃了。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4-1-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没权限查看Ip,没权限删帖子,版主只能帖子置顶、标题变色,和网友一样回帖及引导帖子,所以请各位网友发帖前三思学会网络保护自己,现在网络发达,网络执法追踪技术也越来越先进。版主不会出卖你,新闻网不会出卖你,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本帖最后由 巴中小丫 于 2014-1-9 13:20 编辑

发表于 2014-1-9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吓人巴萨的,我都不敢回帖了。

发表于 2014-1-9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严厉打击网上造谣传谣
还网络一片净土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不如做到 发表于 2014-1-9 17: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吓人巴萨的,我都不敢回帖了。

只要不无中生有制造谣言,滋扰社会秩序,讨论社会任何问题啥出现观点不同,那是正常的,也是公民的权利。

发表于 2014-1-11 19: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昌论坛的版主真的很好,传播了正能量,树立了好网风,感谢他们!我们在尊重他们劳动的同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评论是非,为构建和谐网络做贡献!

发表于 2014-1-1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公安同志是好样的  但是不排除有一小撮败类。。。

发表于 2014-1-13 23: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都不敢在网上说事了,一不注意就给你订一条什么,,还是不与网洛为伍哟

发表于 2014-1-14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知法守法。

发表于 2014-1-15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上面发帖子,更需要严谨对待。
发表于 2014-1-15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摸清楚了事实的来龙去脉,以事实为根据,就不怕什么,怕就怕道听途说,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开始在网上发言。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