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因添盐加醋说一中出事女生“上身裸着……”,误导舆论而被治安处罚罚款400元。今天,那位“青春正步走”对自己昨天的主题,说某“冒充特警队长,调戏护士"也是自己挟嫌报复来故意炒作某的,出来道歉了。估计又步了”润牛“的后尘了。
作为论坛版主,参与者平昌论坛的管理,对他们的无知或挑战法治底线的愚昧行为,深感遗憾了,也觉得论坛不是法外之地,至今仍然有网友置若罔闻,这是令我不安的事了!
大家可以冷静想想,薛蛮子等大V相继落入法网,不是已经明白昭示:网络言行已经纳入了国家法治轨道了。各地公安部门也明白设立着网络警察大队,他们依法行走于网络,依法监管着网络信息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吧?但是总有个别网友,错误理解网络自由为法外之地的自由,所以前后触及法网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中学生都谙熟于心的道理,为啥一接触到某种情绪时,就采用企鹅政策,企图侥幸过关呢?
今天啰嗦几句,是向告诉网络朋友们,自觉守法上网,不要错误认为这儿法律鞭长莫及了!哪有版主查何人IP的功能?不要跌跤了,错怪梯子不日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