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花罐镇十村村支部书记邓碧胜、村长杜宇周以及村委会相关党员为做政绩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利用手中职权,强制增收村民人均2000多元用于建设2公里的公路款(该路段第一次开村民会议支部书记说的国家每公里已经拨款了40万,2公里共计拨款80万,但现在说的每公里只拨了10万,到村上只有1万,截止2014年1月29日村支部书记邓碧胜通过村广告宣传说国家一分钱都没有发放),目前差的款项要强制征收。采取的强制手段令人发指,当地乡镇府听之任之,造成当地民众怨声载道。
支部书记邓碧胜、村长杜宇周在村广播上宣传说,
1、只要不交钱的村民,就截取国家的土地等其它的扶植款项不发放到不交钱的村民手中,包括国家给五保户的款都一并截取。
2、只要不交钱的村民,往后有什么手续需要村上办理的,村上一律不给办理,不出任何证明不盖任何的公章。
3、只要不交钱的村民,家里有超生子女的。村上就强制下该户超生人口的户口,并列入死亡名单。
4、只要不交钱的村民,家里有车的,就不让在该路段行驶,如发现了就强制扣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可村上村支部书记邓碧胜、村长杜宇周利为做政绩用手中职权通过村委“一事一议”的偷梁换柱方式,用以上一系列恐吓的一切手段,强制向全村村民非法集资修路款,目前已强制收取80%多的款项。村上的五保户是第一批交的,在村上强制收款的过程中有几个特例。
2014年2月5日上午村委强制收款并殴打村民造成十村七组一位村民(杜美周之妻)重伤昏迷,造成头部两侧颅内淤血,几天都不能够吃饭不能够喝水,现在在南部县医院救治,打人者也不给医疗费用,当地政府一直推脱责任不愿意处理相关当事人,当地派出所跑去打牌都不管该事情,还说谁联名举报了就把所有联名的人都抓起来。另一户村民,家里有一癌症患者,在医院做手续需要村上开证明,由于该户未交款,村上就是不给该他开证明,让病人等在手术台上,直到该村民借了1万多元交了路款才给开证明。十村四社邓明胜要补办结婚证,村长杜宇周就说必须交钱才给出证明,村民邓必胜迫于压力不得不交3000元,村长杜宇周才给邓明胜开补办结婚证证明手续,杜仕明和他妻子两个60多岁的老人都身患残疾,以前都是吃低保,由于没及时缴纳修路款,村委就去掉了他妻子的低保。
其它例子不一一列举,花罐镇十村540多人,人均2000多,下来就是100多万的款。路宽就3.5米,长2公里,但只修了800米。剩下的还留在那不修。从解放后到现在每次修路都只修一半。该路段是属于省上2006年规划的老剑南大道路段,国家已经给了钱,拨了款,镇和村干部把款给挪用了,差了钱修不起路完成不了任务就强制向村民收取。其次,近十年来十村村委都没向全村村民公布详细收入和支出账目,例如水灾款、粮食直补款、扶贫款、饮水工程款(13.8万)、512地震救灾款(5万)等其他款项都没一一下放到村民手中。
以上情况都向当地政府反应过很多次,当地政府都以农村基层干部文化水平低、基层干部辛苦、虽行为违法但有理为由不处理村长杜宇周和村支部书记邓碧胜。也不追究其责任,继续让当地村委强制收取修公路的集资款。2014年1月10日由省纪委组织部指派我们南部县的纪委只到了我们镇政府没深入到十村详细调查,就被当地政府给阻挡回去了。村长杜宇周通过村广播还肆无忌惮的对村民说,他背后上面站的有人,谁都把他告不倒,当地政府部分领导也说他们成都这边省上也站的有人,几个同学都在省上任要职,他们不怕我们向省纪委反应。希望相关媒体及政府职能部门来花罐镇十村实地采访调查。依法追究严惩相关责任人,另选村干部,
并勒令十村村委退还村民已强制征收的非法所得。
以下是由十村七社全体户主及其它社成员联名签名实名举报,希望相关媒体及政府职能部门来花罐镇十村实地采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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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联名签名及事件描述
下图十村村民本人的亲笔描述及签字、手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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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上图的原稿抄录,他本人盖的手指印,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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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四川南部县花罐镇十村村支部书记邓碧胜、村长杜宇周利用手中职权强制向村民集资》一帖的回复
广大网民:
近日,有网民发帖《举报四川南部县花罐镇十村村支部书记邓碧胜、村长杜宇周利用手中职权强制向村民集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花罐镇10村于2013年在国家未立项、没有任何资金支持情况下,由群众筹资修建了长900米的通村水泥公路。修建之初,该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议定人平筹资500元,社道路由各社自行筹资修建,具体筹资标准由各社群众讨论决定,村干部邓碧胜、杜宇周等负责公路质量监督。收取筹资款项时,该村按照议定的标准,由农户自行缴纳。目前,发帖人所在该村的村道路已建成通车,并未出现扣留过往车辆、收取高额费用等情况。
针对帖文中提到的水灾款、粮食直补款、扶贫款、饮水工程款、地震救灾款等问题,县上相关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进行调查核实,不存在违纪违规情况,并已经于2月11日到该村7社召开群众大会,进一步宣传相关政策,该社群众普遍支持理解。
感谢广大网民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关注,再次表示诚挚的感谢。
花罐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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