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0月在四川化企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四川省南部县桂博园的房地产项目"桂博豪庭"9号楼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签订了网签合同。
合同规定:
1.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交付业主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2.该商品房躲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混合,建筑层数为:23层,其中地上21层,地下2层。
时至今日(2014年6月3日),该开发商不但未能如期交付合格的房屋给业主,还发现了如下2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1.在购房时,在房管局平台上签订的网签合同上,明确标明该9号楼建筑层数为23层,其中地上为21层,地下2层;但该楼盘9号楼实际建设层数为地上26层,地下2层。该开发商从未电话或书面通知所有业主规划变更情况,擅自变更规划建设,另在目前南部县房管局网签合同系统上,任然标注为地上21层。变更是否在建委报规报建无从得知,也未书面通知所有业主,这是对所有消费者的欺诈行为,更是对所有业主生命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2.部分业主急于装修新居,先行到该楼盘接受尚未完工的房屋,该楼盘工作人员霸道的要求业主签订所谓的《收楼通知书》。该通知书已经由工作人员先行填写了收房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下午3时。该楼盘这样的霸王条款实为逃避《购房合同》中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条款:即延期交房须支付业主所缴纳房款数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侵权行为。
业主:王兆勇 电话:15182980388
以上两点均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下面将向大家展示一下部分证据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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