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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谁偷了我们的电表(成都市电业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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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20:02 | |阅读模式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成都的一个市民,512大地震,给成都的经济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同时,作为一名市民,我们的收入也受到了影响.但是我们仍然辛勤工作,认真履行着纳税人的义务.
  昨天,成都商报03版发了一篇<今年开建住房必须安装一户一表>的文章,作为一名市民,作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与此规定相关联群众的一员,我们想找有关部门反应反应老百姓的呼声.
  关于一户一表,不用说,是一个深得民心的举措,是老百姓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好处,同时,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节省能源,保证市民的用水用电质量.
  成都在06年以前是要求开发商必须安装一户一表的,不知什么原因,06年后停了一段时间.07年,成办发2007(96)号文件明确要求,"对于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开展建设工作并将于200811日后交付使用的住宅,由于未严格履行上述建设要求,应进行必要的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现一户一表贸易结算。",同时2007年8月10日通过的<成都市物管条例>也明确规定"第十一条
  
新建住宅建筑区划内的水、电、气计量装置应当实行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贸易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成都电业局文件(成电业营销【200860号中有一条说"2008年1月1日以后立项目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强制实行一户一表".在此之前,我们咨询过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说以上三个文件并不矛盾,虽然96号说08年1月1日交房的要整改,60号文件说08年1月1日立项的才强制,但是都说的要整改一户一表工程。
  因为成都市06年起停止了一段时间实行一户一表,现在又来恢复一户一表,那么中间有几年的新房到底是该一户一表,还是不该一户一表。大家都知道,07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高峰,买进的房子都是高价。从06年到10年,成都会交付起码几十万套住房。这牵涉这起码几十万市民的切身利益啊。广大群众为什么在意一户一表:
  1
  
房子是大家要住一辈子的地方,如果每月节约200元,一年就可节约2400元。
  2
  
如果不是一户一表,物管可以乱收费,可以把公共损耗摊派到业主身上,这不仅促使业主多给钱,更会造成业主和物管公司的矛盾,破坏小区的和谐。
  3
  
交房前整改一户一表是最好的,根据规定,如果交房后要整改一户一表,必须征求每户业主同意。每个小区少则千把户,多则几千户,交房后要找齐每户业主基本是天方夜谈;同时,整改也需要开发商配合,即使我们找齐了业主,开发尚不配合我们又怎么办?
  4
  
就成都市,07年以前的房子是一户一表,2010年后的房子是一户一表,我们0810年的小区为什么和大家不一样?
  5)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利明白消费.
  6)  对电梯高层住户来说,实行一户一表,能保证我们正常用水用电,如果不是一户一表,单就水压就是一个问题.
  在917日报纸文章出来以前,很多新建小区的业主都在积极和开发商沟通,要求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户一表,这个事在成都市,在搜房网等论坛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开发商也有了和业主沟通协调的意愿。但是917日报纸文章一出,无疑是对广大业主当头一棒,政府一句话,解放了开发商,却害苦了老百姓。政府说“0811日立项的才强制要求一户一表”,这句话的开发商的理解就是“在此以外的都可以不是一户一表”。政府的支持让开发商欣喜若狂,但是却让老百姓敢怒不感言。我就不明白,政府到底是哪个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还是开发商,有钱人的政府?对政府来说,实施一户一表并不难,就一句话就可以解决。为什么政府宁愿去搞形象工程,却不愿意为人民的利益说一句话。作为市民,作为遵纪守法的纳税人,我的心在流血啊。同时,整改一户一表对开发商也不是难事,技术上水电部门会支持,无外乎就是多增加整改费用。但是政府意见一出,现在即使我们业主愿意自掏腰包,开发商也不愿意整改。很简单,因为如果整改,一是会延迟交房,二是后期他物管也吃不到差价,赚不到大家的水电费。
  当然,917日的报纸也说了,要求0811日后交房的进行必要的整改?想请问政府,什么叫必要的整改,如果你都没一个规定,没一个标准,那无疑是空话,费话。同时,报纸还说业主有意愿执行一户一表的,可与开发商协商。现在政府都出明文了,开发商根本就不愿意协商,态度非常之强硬,令我们心寒啊。
  我想请问政府:
1
)为什么你们07年的三个文件都说法不一致,这是不是相关部门不作为?
2
)为什么按96号文件执行一户一表的开发商在业主去找他们的时候,会给业主说最近相关部门会出来解读,一切按相关部门的解读办?(难道开发商些都是神仙?)
3
)一户一表好不好,好就实施,不好就不实施,为什么为了同一个事你们反复几次?为什么同一个城市会有两个标准,人民有两种待遇?

  我们理解也许整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但是我们不希望政府用一些空话敷衍我们,我们希望听到的是,符合条件的必须整改;整改可在3年完成等等诸如此类的明确指示,而不是“必要的整改,验收合格”等好听不实用的话。
  政府在提倡和谐社会,什么是和谐?我们不需要广修高楼大厦,不需要鲜花粉饰街道,我们不需要听那些好听不实际的承诺,我们只需要政府为人民办实事。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事,人民也会记在心中。
  希望相关部门能听到广大市民的心声,能对此事引起重视。希望能给广大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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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08年11月14日

收到成都市电业局关于一户一表问题的回函,非常感谢。

回函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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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23:42 |

 现在的"一户一表"性质和几年前的"一户一表"不一样了!

执行的法律依据和合同的版本也不一样!

发表于 2008-10-24 20:12 |

强烈支持啊,希望有关领导能解决

发表于 2008-10-25 00:01 |
[em01][em01][em01][em02][em02][em02]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10-28 17:41 |

相关内容已经转至成都市电业局 请等待回复。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11-17 09:48 |

收到成都市电业局关于一户一表问题的回函,非常感谢。

回函内容如下:

 





发表于 2008-11-17 10:16 |

叩请大家关注四川知名企业林凤集团迫害案

10年辛劳,数亿投资,年交税金千万,今天血本无归

网址: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4130&bcode=zhangyong

发表于 2008-11-17 21:38 |
学习了!

发表于 2008-12-9 19:52 |
[em02][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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