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
遂宁市实验学校几年来明目张胆的收取学杂费 遂宁市实验学校位于遂宁市城北开发区,是一所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办有小学初中和高中。 国务院早在2008年就已明确规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学杂费即学费和杂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教材资料费及各种代收款项)。
但遂宁市实验学校一直都在收取教育学杂费至今,该校每学期收费数额是:小学600元左右、初中1200元左右、高中800元左右,其中学杂费约占一半(在该校开具的收据上明确注明了学杂费数额)。而根据四川省2010年教育收费标准,城市初中小学收取费用都只有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其中:小学学生课本费为75元、作业本费15元,初中学生课本费155元,作业本费20元,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并且,近日中央财政向各地预拨2010年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转移支付资金31.66亿元,专项用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开支,以确保学校春季开学后的正常运转和免学杂费政策的及时落实。
遂宁市实验学校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教职工由国家财政供养)公然违背国务院禁止收取学杂费的规定,几年来明目张胆的收取学杂费,简直无法无天。强烈要求遂宁市实验学校停止收取学杂费并退还前几年收取的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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