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同网同价何时兑现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老家在农村。记得在2002年春夏之际,在全市就开始了农网改造,标准是一户一表,农户只须负担新表及表后的材料费用,根据自愿原则,表后改造由农户自己决定并承担。而外网呢,一是合理布局了高压(380伏)供电分布点,二是对低压(220伏)供电进行扩容,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这外线农户不承担任何费用。可是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地方的乱收费乱加价行为,政府对此也宣传不够、监督不够,造成大面积的范围内,农户承担了部分的诸如电杆、下杆电线材料及工钱费用,以及架线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及工钱费用,毕竟时过境迁,我们姑且不谈,不去计较,更何况,那几年是国内尤其是农村遭剥削最严重的梦魇般的年代。 我也清楚记得,政府(不知算不算得上称它为政府,因为它是村级,这样的大事居然和镇政府毫不相干似的)官员承诺,改造是好事,你们应该积极支持响应,国家可是贴了很大一部分钱的哟,贴的钱呢就靠收取三年的高价电,(当时农村及城镇用电是5角/度左右,改造后收取为8角/度)之后呢,就和城里人一样的价位了。屈指一算,过了四年有余,电价不降反而上升了,在其他诸如房产、物流、汽车、IT等方面,城市是消费的主力军,唯独这用电,似乎农村是消费的主体了,应该是高价限电了,殊不知,单就城里里的亮光工程一夜的用电总量,保守的估计那是相当于一个县的十个乡镇一夜的用电总量,更不消说诸如学校、宾馆、政府机关等对电力的极度浪费了。 我们盼啊,电价降啊,盼到三峡电站也完工了,盼到二滩电站对东开始输电了,盼到南充也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了,盼到该是构建和谐社会了,盼到该是新农村建设了,盼到党的十七大也快召开了,还要盼到什么时候。盼你盼到梦里头 ,我要等你等到什么时候 ,到小康社会也不够就等到共产主义来享受? 忘了点题了,出现以上的疑问,到底是谎言,是欺诈,还是官商在勾结??????????这就象是公路收费站一样,到期了,继续承包出去收费!!!!!!!!!!! 请来关注我们 为了农村的未来与明天!!!!!!!!
附嘉陵区物价局回复函:
关于《城乡同网同价何时兑现》一文的 调查回复函
四川省新闻中心、四川新闻网: 根据南充市政府、嘉陵区政府领导批示,我局就贵单位请求核实“群众呼声”栏目、《舆情专报》编辑部刊发的网友关于《城乡同网同价何时兑现---是谎言,是欺诈,还是官商在勾结》贴文的调查函,组织专人对文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 供区基本情况 嘉陵区是1993年南充撤地改市时成立的县级行政区,全区辖42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8万人,属国家贫困区。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原因,辖区用电现分为3个供区,其中,嘉陵供电局供电范围包括城区及一立等 12 个乡镇,高坪供电局供电范围包括曲水等26个乡镇,龙蟠电力公司供电范围包括双桂等10个乡镇。 二、关于乱收费乱加价的问题 从1998年开始,嘉陵供电局率先启动农网改造,高坪供电局和龙蟠电力公司也随后实施,目前,全区农村生活照明用电全部实现抄表到户。在改造过程中,三个供电部门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024号、川价字工(2000)213号等文件规定向农户每户收取130元或者50元(换表的收取130元,不换表的收取50元),改造范围为分户电表至到户线路。款项由政府组织统一收取,交由电力部门实施。同时,按照市政府和嘉陵区委会议要求,支付了民工抬杆打洞费用,标准按50-70元/根执行,工程技术人员在村社产生的生活费按3-5元/天支付。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反映基本一致,未发现有乱摊派行为。 事实证明,农网改造后,用户户表前供电设施、设备全部由电力部门进行管理、维护,所耗材料费、人工费全部由电力部门承担,不再分摊给用户。农户不但实际电费下降,而且设施维护费用也不再承担,用电有保障,用电负担实际是减轻了。对此,群众基本表示认同。 三、关于电价不一,不降反升的问题 1、户改前电价。农网改造前,农村用电计量全部实行总表制计量,大部分是一个社安装一只总表,有些甚至是几个社安装一只总表,而电表又安装在变压器下,所有的线路损耗都通过了电表计量,由于住户分散,截面小,迂回多,用电损耗大,加之偷电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总表与分表之间相差较大,而电力部门按照台区(总表)计价,无形当中用户承担费用相应增大。反之,如果离变压器较近,损耗较低且管理到位的住户承担费用相应较低。比例:2000年,物价部门核定龙蟠电力公司抄总表电量居民生活电价(下同)按每度收取0.6元收取,摊到用户大多在0.80-1.00元/度,个别甚至摊到2.00元/度,少数在0.70-0.75元/度之间。2001年,高坪供电局抄总表电量按每度0.56元收取,摊到用户大多在0.80-0.90元/度,极少数达到2.00元/度,少数在0.65-0.70/度元之间,文中所提每度5角左右和实际有出入。 2、户改后电价。由于3个供电部门性质不同(嘉陵局属国家电网供电,高坪供电局和龙蟠电力公司属地方电网供电),造成全区农村居民生活电价差异较大。比如: 2001年开始,省市物价局核定龙蟠电力公司到户电价先后为0.87元、0.80元、0.72元、0.755元;高坪供电局到户电价先后为0.873元、0.80元、0.72元和0.79元、0.7582元和0.8282元(2003年开始按两个价区执行,城镇和城乡结合部为一价区,之外村社为二价区);嘉陵供电局到户电价先后为0.4657元、0.4724元。户改后电价总体上是在下降,文中所提改造后电价不降反升的情况存在,即离变压器较近,损耗较低且管理到位的极少部分住户。但农网改造是大趋势,对绝大部分群众而言,是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 从三个供区的电价可以看出,地方电网电价远远高于国家电网,部分城镇电价低于农村。在这次调查走访过程中,我们听到最多、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也就是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房挨房、路连路,人相同价不同,价相同要何时?尽管省政府提出坚持全省地方电网城乡生活用电同价“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并逐年下调电价,为实现城乡同价创造了一些条件,但在群众看来,步伐未免慢了一点。而实际上,电网体制问题地方政府根本无法解决,对此,嘉陵区政府在做好群众宣传解释的同时,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 从调查来看,文中内容基本不属实。在此,感谢四川省新闻中心、四川新闻网的舆论监督。实现城乡生活用电同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群众的理解,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努力。作为基层物价部门,我们将尽职履责,进一步做好电价监管,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嘉陵区物价局 二00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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