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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机关三幼乱收费严重  强行收取所谓"捐资助学款"(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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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4 11:00 | |阅读模式

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幼儿园,乱收费严重,违反物价管理,强行收取所谓“捐资助学款”!国家明令禁止教育乱收费,但这个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幼儿园,却严重腐败违法。希望有关部门管理和查处!

5月11日,众多家长到该幼儿园接孩子时,该幼儿园向家长发了一份通知,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捐资助学款补款通知

某某幼儿家长:

感谢您对我园工作的信赖与支持,您为孩子分期缴纳的捐资助学款即将到期,如您有意让孩子继续在我园就读,请您于5月31日前到教务主任办公室办理相关补款手续,以便我园安排新学年招生工作。

今年我园捐资助学的收费标准为:白托4500元/年;全托5500元/年。逾期未办,我们将视为您的孩子不再续读,入园名额将另作安排。

谢谢合作

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幼儿园

200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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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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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4 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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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4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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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12:01 |
机关事务管理局捞了很多票子三!不知道有多少装进了他们的腰包!吃娃娃的钱,很不要脸嘛!听说,该幼儿园还要收家长的红包………………………………………………………………………………………………哦………………………………………………………………………………………………………………[em25][em25][em25][em25][em25][em25][em25][em25][em25]
发表于 2007-5-15 12:05 |
感谢楼主,你敢于出来揭露幼儿园里的黑洞和乱收费!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发表于 2007-5-15 11:43 |

我也是孩子的家长.每次看到早上机关三幼的园长\副园长穿个短裙子在门口向小朋友问早上好,还觉得他们很不错,但这些都是做给不明真相的人看的,其实他们的心还黑了,乱收费太猖獗了!这个幼儿园的做法,就跟婊子立贞洁牌坊没有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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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11:47 |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做人不能没有良心!

发表于 2007-5-15 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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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5 11:25 |
强烈要求加精推荐!!!![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

发表于 2007-5-15 11:23 |
感谢楼主,你敢于出来揭露幼儿园里的黑洞和乱收费![em11][em11][em11][em11][em11][em11]
发表于 2007-5-15 10:58 |
机关事务管理局捞了很多票子三!不知道有多少装进了他们的腰包!吃娃娃的钱,很不要脸嘛!听说,该幼儿园还要收家长的红包………………………………………………………………………………………………哦………………………………………………………………………………………………………………
发表于 2007-5-15 11:00 |
强顶楼主,对幼儿园来N个这个——[em09][em09][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7-5-15 11:21 |

不光是机关三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面的机关二幼同样收取"捐资助学款"!!!!!

家长为孩子报名时,幼儿园首先就要让你签一个所谓的自愿"捐资助学"!!!!!!!如果不签字,就不能为孩子报名,我们家长是硬着头皮签字啊,谁愿意白白把钱给他们????!

这些幼儿园既然是政府拨了款的。为什么还那么黑心,在家长老百姓的鸡脚杆上刮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配政府部门的称谓吗?!!!!

发表于 2007-5-15 23:14 |

大家看清楚哈,这个是机关三幼,都是些啥子人的儿子、孙子能够在这里,明眼人一看就小的了,看看幼儿园发的通知好霸道,其中能看出:一是幼儿园名额很翘,不愁没得生源。二是来就读的家长都很有三!

发表于 2007-5-16 08:49 |
人家收了好多年了,你愿读就读,不读拉倒,难道还把他们拱得翻?同情哈.[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5-18 11:30 |
已转至成都市教育局,请等待............

发表于 2007-5-18 21:02 |

一幼也要收哈

发表于 2007-5-25 11:49 |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市级机关第三幼儿园收取社会生源捐资助学费情况的说明

四川新闻网:

     5月16日,我局接到贵中心在四川新闻网上反映“成都市机关三幼乱收费严重 强行收取所谓捐资助学款”的调查函后,市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成都市机关第三幼儿园隶属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市机关幼儿园。其主要任务是保证机关职工子女入托,对机关职工子女入托收取保育费、管理费、伙食费等,其中:白托收费354元/生.期、全托461元/生.期,末收取捐资助学费用。幼儿园生源主要是机关职工子女,非机关职工子女之占较小比例。

由于该圆位于永陵路居民集中居住区,非机关职工子女要求在到该园入托的较多。该园在保证机关职工子女入托的前提下,根据幼儿园收生能力,适当招收了部门社会生源入托,并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收取了捐资助学费。因该园属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财政只能保证机关职工子女入托所需的运转经费。对接收的社会生源入托,财政是不拨经费的,由幼儿园自筹解决。该园在推行幼儿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同时,适当收取非机关子女捐资助学费,以弥补该园运转资金的不足,其资金主要用于幼儿园的软硬件建设。经了解,该园所收取的捐资助学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按照《捐赠法》规定,国家鼓励全社会自愿捐资助学。由于幼儿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层面,其运转经费属于多渠道筹措。该园对市级机关以外的子女入托兼顾需求与可能,以弥补幼儿园的资金不足,没有违反国家对捐资助学的有关规定,但该园在招收社会生源入托时,其操作行为不够规范,且与幼儿家长的沟通环节做的不好。我们已经责成该园规范操作,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与幼儿家长多沟通,真正做到自愿捐资助学。

                                                                     成都市教育局(公章)
                                                                     二00七年五月十九日

发表于 2007-5-25 11:49 |
感谢成都市教育局的回复!

发表于 2007-5-25 11:48 |
收到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此事的回复,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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