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工地:周口镇城南村一社刘中德,住刘家院子,房子位于 政府街257日号一建司职工住宅楼后面。(县交管所后面右侧) 违法违规的建筑开发商:康建安,男,现年50岁,周口镇城南村一社人。 违法违规事实: 1. 私改乱建,不批自建,超面积、超标准违规建设。周口镇城南村一社刘中德,九十年代初在老住宅角已改建了一座住宅楼,目前将拆剩下的老住宅交给开发商康建安修建商住楼,此处正在建设中,在沿大道边还即将修建另一处商住楼。据群众反映,刘家原改建的住宅楼至今没有办任何手续。在原只有一座老宅的基础上居然改建三座高楼,这种私改乱建,不批自建,超面积、超标准违规建设,在农村就是不允许的,何况在县城!而且在土地统征范围内!乱占乱建,无视土地法规,将国有集体土地视为私有,随意开发!严重侵害国家利益!无证建房,国土部门应该严格清查处理! 2. 建筑开发商康建安,无视建筑法规。无立项批复,无建筑安装资质、无开发资质,从来没有修建过任何建筑,又没有建筑知识和经验,不办理开工报告,不交任何税费的情况下,就开始建房了。而且从做基础到现在已建设长达三个月之久,从基础做到了一楼盖板,没有给工人进行劳动保险,没有任何安全措施,真是胆大! 3. 建筑开发商康建安,无视规划法规。县规划局的同志于2006年4月29日上午向建筑开发商康建安发了停工通知,可他置停工通知于不顾,在相邻住家户的多次阻挡下强行继续施工,2006年6月27日上午,县规划局的同志再次到了现场,再次要求不能施工。而建筑商康建安仍然不听,强行施工,2006年7月2日上午,规划局和建设局的同志十多人再次到了施工现场,对已安彻好的外墙进行了部份捣毁拆除,其目的是再次要求康建安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并办理应办理的合法手续。可建筑商康建安仍然我行我素,无视各级政府和执法部份,还认为土地是他们本社的,想修就修,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4. 建筑开发商康建安,无视居民的集体阻拦,影响社区的和谐稳定。相邻居民楼的住户很有意见。一是楼间距过近,不足二米;靠北边强行占用周口中学已经征用的土地,靠东边与母二娃的楼房间隔距离不足二米,靠西边与王家的楼房间距也不足二米,靠南边与一建司职工住宅楼的间距不足四米;二是隔断人行道,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三是相邻楼的住家户房间采不到光,居民生活隐私空间得不到有效保障。居民住户多次集体现场阻拦,不准他施工,而他强行施工,曾发生群体打架两次,差一点造成群体斗殴事件。居民户也曾多次找县委、县政府,找县级有关部门,多次上访,意见很大,目前正在商量集体上访。 综上所述,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建筑开发商,对违法建筑要采取强硬的措施予以拆除,树立规划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权威性,城市建设没有规划不行,有了规划不严格执行也不行!近年来一些建筑开发商,为了谋取暴利,无视规划,无视城市建设的法规,我行我素,认为我只要强行修起了,看你们把我又怎么办,大不了交一点罚款, 2008年四月开发商康建安强行继续施工,蓬安县规划局形同虚设,居民户多次找到该局,可主要负责人说是有领导打招呼,不好办,在蓬安没有规划的建筑可任随意乱建,真是可笑! --------------------------------------------- 版主注:2008.4.10 收到蓬安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回复,内容如下: 该栋房屋开挖基础时,经规划和检查大队现场复查,就立刻核发了停工通知书,勒令该工程停工。在停工期间,规划和建设局对该工程进行多次研究,决定适当调整该规划方案并与文化路一并开工建设,业主康建安不听从劝告,近期私自开工建设,造成相临住户四处投诉。 介于上述情况,规划办会同规划和建设监察大队于2008年4月8日到现场强制停工。目前,该工程已全面停工。我们将会同国土、建设、相如镇、东风路社区及相临住户共同协商解决,适当调整规划方案,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可行的办法,最终化解该处矛盾。 蓬安县城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章) 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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