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荣县国土局,请您们把我奶奶墓地里的东西还给我! 黄晨灏 今年的“清明节”对于我们一家人来说,那是灾难性的。每年一次清明的追思,却被荣县政府的“爱民工程”给粉碎了。 这是一个难以相信的事实,位于四川荣县的二佛岩,是很多远在他乡的荣县人追思先人的地方,据当地政府官员事后说,也是危险地段。今年,荣县政府申请了4年的项目款到了。荣县国土局就在一个月之内,就把这个地段夷为了平地。 我父亲去找到荣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却说,我们的律师说,找了几个开挖墓地的民工证明,他们说没有挖到任何东西-看来,这是政府有意说假话。他们这是在用所谓的律师证据来掩饰自己道义上的责任,给人感觉非常不道德!我也给一位姓张的局长通过电话,这位张局长态度也非常恶劣的对我说,“我知道你是很出名的,请你不要危害我的人生安全”。 天啦!怎么会这样子,我在成都啊!看来四川荣县还有这样无耻的官员,老百姓一定会被他们害苦的。 我们知道,现代文明教育结合。国家规定清明节为全民法定假日,只是推动这个传统节日文明建设和教育的第一步,关键要形成一种持久的社会文明氛围,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强化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爱国意识、文明意识,尊崇先贤的意识,凝聚民族精神,激发民族斗志,让我的社会健康发展,让我们的民族不断强盛。把清明祭祀活动有机地融入社会主义文明教育活动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工会、共青团,各个社会团体,都必须积极承担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广泛地开展活动,真正使之成为社会性、群众性活动,让人们了解历史,尊敬先贤,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弘扬优良的民族传统,让人们知道今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珍惜生命,善待生活,积极向上,努力工作,争做精神文明、厚重道德、有利于社会的公民。 我只有悲哀,一个政府的“爱民项目”,尽然是以这样一种形式收场,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怀疑-荣县政府申请了4年的项目款到了160万后,在不到一个月内就将我奶奶的墓地夷为平地… …。其实,在这几个政府官员身上看的只是钱,这是利益的趋势!老百姓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160万太诱人啦!! 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的领导班子还能搞好工作吗?其次,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经济还能够发展吗?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的领导班子还能有多大的社会公信力呢?等等问题,太多太多了。 因此,我要求,荣县国土局无条件的把我奶奶墓地内的东西归还于我! 同时,也希望四川省有关部门对荣县国土局打着政府的牌子,干着伤害老百姓利益的官员进行查处。 黄晨灏 联系电话:028-89086331 网址:http://www.sccsbbs.com/index.asp?boardid=43 2008-4-23
----------------
版主注:2008.4.29
收到荣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您们把我奶奶墓地里的东西还给我》贴文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复函,
内容如下:
下载APP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06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举报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难道事先没有通知迁坟?四年之久啊?你说的过程有没有隐瞒啊,暂不表态.
据说,这次被荣县政府以“爱民工程”,一次行搞掉的墓地,还有20多户人家哦!!他们都今年清明才知道的。四年了,从来就没有发出过任何通知。哈哈!看来还是160万烧的!还有,动迁墓地是民政局三,不知道,国土局吃了好多政府的钱。哈哈。查!查!
相信荣县政府能妥善解决好荣兴集团售房纠纷“香山美林村”和“静心斋”准不准业主 2008-4-23 荣县荣兴集团,法人代表张森,在荣县新城开发中大名鼎鼎,所开发项目不少。最近就竣工了分别叫“香山美林村”和“静心斋”的两个房产工程,由自贡贡井建筑5公司承建,刘俊康为第一项目负责人。 在2007年9月,刘俊康以抵工程款名义,在工地工棚打起“售楼部”的巨型横幅,销售该房产;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11月底至少有30户老百姓,分别向刘俊康交纳10-18万人民币不等(总金额不下350万圆),取得名义上的“业主”。 但开发商张森不认帐,在工地工棚打起“售楼部”的巨型横幅,长达两月之久,难道张森一点不知?老百姓才知道问题的严重,立即找了荣县房管局,房管局知道这是一起房产纠纷问题,立即冻结了这些房号的销售备案;还向荣县经征大队报案,但因刘俊康还在继续施工,而回答“不予立案”;还报告了荣县县委宋常委(主任),宋常委要求:“刘俊康、张森在2008年4月底前解决好这一售房纠纷,否则按法律程序执行!” 眼下4月底已到,还没有解决问题的消息,又去找县政府负责解决这类纠纷的主管领导邱向权,居然如是说:“我又没有收你们的钱,你们还是去找刘俊康,与我无关!”。 代表政府的领导这样说,让我们心寒,看来问题的解决遥遥无期,我们不得已才写这一则报道,希望得到上级领导、社会和媒体的关注,使问题能尽快解决,享受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让人人沐浴党的“以人为本”的和煦阳光,让人人阔步走在党指引的“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上,去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荣县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到。。
为了某些人的经济利益,不顾人们对先人无比崇敬的情感,居然挖人祖坟,公然践踏挑衅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的行为,是侵犯中国公民精神与物质财产的行为,必须获得双重赔偿!
欺负死人不能说话也罢,活人怎么也被欺负?
有人借新城开发之机,纠结在一起,不择手段对百姓进行喝哄拐骗呢?只要能获得一大笔财富,即使判刑坐牢也不怕,来挑衅法律的威严呢?政府要提高警惕,防微杜渐!
国土局报迁坟的多少,国家是拨了迁坟费的!国土局迁坟,国家没有规定, 吃钱,腐败分子.
祖坟被挖,该向谁讨公道
黄晨灏先生没有招谁惹谁,安埋在荣县的奶奶坟墓被人挖了,这挖坟者不是盗墓者,而是荣县的政府、荣县的国土局,被他们的"政绩工程"夷为平地,这是什么一种行为?我认为,这是一种不认祖宗的行为,不懂得天理的行为,这是黄先生的悲哀,也是当地政府及部门的悲哀!
我希望这种悲哀不要再发生,凡是要挖人家祖坟的事,不管有天大的理,都要认真对待,其处理办法是:一、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移坟必须在报上登载信息,并明确期限;二是没有人认领的,移坟的尸骨要给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按法规办事;三是凡是未处理好类似问题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赔偿损失.
作者:李崇军
请看我的网站:www.qw78.com
荣县,4年“危崖整治项目”向国家报批要钱,他们不知道报了有多少坟墓要迁移哦?160万款一到,一个月之内就搞出来了“几十座无主坟",全部铲平.主要还是想吃钱-迁坟补偿费。
如果,4年都向社会和坟主公开说要进行危崖整治,他们还能够得到国家这160万元吗?!!坟主早就把坟迁走了。
他们现在还打着政府的牌子,伤天害理呀!太坏啦!丢人民政府的脸。
无语。
一、是否坟里真有东西?
二、迁坟是否通过家属同意?
三、那个局长竟然怕死?可能真做了亏心事,不然应该理直气壮!
哎。
没话说了
我看了此帖和荣县国土局的回复后,对此帖的作者反映的问题表示质疑????不会此帖作者别有什麽目的吧?
注册后积极发帖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