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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政府取缔在育才小区楼下建主治疗各种肝炎的万厚医院(转至成都市锦江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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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18:43 | |阅读模式

我锦江区晨晖路的育才都市家园最近引进了一家以治疗肝炎肝病为特色的私立医院,就在紧靠社区的配套商铺。该小区在沙河边上,有一千5百多户居民,附近的金象花园等小区也有几千户居民,和这所专业治疗肝炎的医院仅数十米之隔的就是金苹果幼稚园和嘉祥外国语小学、育才七中,数千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小孩。传染病医院修在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和学校附近,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不言而喻,对沙河的污染也很严重,希望政府能够干预此事。

我们业主2005年购锦江区育才都市家园三区的商品住宅楼,066月份拿到新房,10月入住在小区已近2年。小区12楼是商铺,商铺的下水道和自来水管道等设施是和小区共有,而且商铺的门窗直接通向小区,和小区是零距离接触.我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商铺是用于银行、超市等用途。084月开发商恶意变更商铺用途把商铺租给(后来又说是卖)给万厚医院做医疗和近200个病房用途。万厚医院打着社区医院旗号,但是实际上却是一家以治疗肝炎肝病为主的私立专科医院.而且是传染病医院,小区紧靠2环周围依次是东光小区、康郡小区和金象花园,严重威胁着数万居民的健康,,育才三区老百姓是用一生的积蓄买的商品房居然是在肝炎病房的上面,开发商及万厚医院丧尽天良,我们的房屋价值必然缩水,但让我们死都不能容忍的是让小区的孩子、老人整日与传染病人为伍,生活在病毒吞噬之中,我们恐惧、悲愤、整个小区都被激怒了,期间业主与万厚医院、开发商多次冲突,大批群众围观,110都来过两次,成都电视4台记者跟踪报道过两次,开发商还电话匿名威胁小区业主。。。。非要造成人员伤亡政府才管吗?期间业主多次向锦江卫生局、锦江区纪委反映,他们推委包庇开发商。小区业主有持国外绿卡的同胞,也有海外的亲戚朋友,我们现在暂保留向国内外媒体控诉的方式,毕竟我们也爱国,但是伤害我们的孩子老人,我们不惜任何形式任何途径任何方式保护自己!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人民的利益出发,阻止并取缔这家肝病医院落户居民小区.

三区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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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7 20:08 |

我也是育才都市家园的业主,请政府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吧.

另外请走过路过的网友留下脚印支持一下,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8-5-8 09:23 |

政府要表态

我们不能长期等你们答复,不要说你们还不知道,不了解此事.不要官逼民反.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5-8 15:27 |
已转至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局。请等待回复。

发表于 2008-5-8 20:45 |

大言不惭,你反一个给我们看嘛,看能不能把你给灭了.

发表于 2008-5-9 17:56 |

今天的报纸上说医院买了那些铺面

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就比较麻烦了

[em03][em03]

发表于 2008-5-9 12:35 |

红医院也好,黑医院也罢,收治大批传染病病员的医院的确不应设于居民小区内、甚至与健康居民住宅共处一楼房。

发表于 2008-5-9 13:02 |
医院要取得环保局许可才能正式营业,也不要怕,肝炎不会空气传播。

发表于 2008-5-9 08:51 |

请大家冷静对待,一定要请医院搬离

 楼主| 发表于 2008-5-9 08:47 |

老兄,挑拨群众与政府的关系,这种把戏太小儿科,都21世纪了,真干起来,谁也不会拿刀拼了,我们也纳闷,问题没解决之前,给我们提供打击贪官和政府的,国内\国外的着数很多,我们都是中国人,不忍心糟蹋自己国家,至少现在政府还没有让我们完全失望,我们拭目以待

发表于 2008-5-9 09:20 |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从人民的利益出发,阻止并取缔这家肝病医院落户居民小区.

发表于 2008-5-9 09:24 |

这是打着社区旗号的私人医院,黑呀!

发表于 2008-5-9 11:56 |

人家既然能在小区开医院,就表示人家把该打点了的都打点了,该送的都送了,关系都跑到位了,要想阻止,我看难啊,难道收了钱的愿意把钱退出来???

发表于 2008-5-10 16:38 |
[em05][em05][em05][em05]

发表于 2008-5-10 13:44 |
如果我是领导,我就把它搬到天府广场正中间修成地标建筑,唉....可惜我不是,深表同情

发表于 2008-5-9 23:44 |

投诉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08313川航无锡至成都3U8996航班严重延误情况的投诉)

致国家民航总局质量投诉科:

旅客曹培基、周明玉于2008.1.13.1505分从无锡乘坐四川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川航)3U8996班机到成都,但两位老人却在不知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被延误至2008314日上午九点过才得以登机,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在机场等候了18个多小时。后我们将此况反映给四川航空公司要求解决问题,但时至今日,时间已经快三个月了,问题还没有解决。现我们将此事的详细情况反映给贵处,望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2008.1.5定购四川航空公司无锡成都3U8996航班飞机票2张;

2008.1.13.1505分班机应起飞。然而不知3U8996出了什么问题没按时到。两位老人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机场等候了18小时50分钟。

2008.1.14905分四川航空公司安排两位老人乘坐深圳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深航)2H9573到达成都。期间延误时间为:1.13日下午1505分至1.14日上午905分,长达18小时50分钟。

深圳航空公司登机前发给延误补偿通知单并要求寄回登机的相关证件。

2008.2.12日两为老人向深圳航空公司寄回了机票、身份证复印件、旅客联、当次航班登机牌。

2008.2.12日后深圳航空公司返回讲:机票是在四川航空公司购买的应由四川航空公司给予延误补偿。

2008.4.5日至7日向四川航空公司康强(028-85393190)反应并要求解决。

2008.4.8四川航空公司康强答复解决200元。我方不同意,根据深圳航空公司延误补偿通知书要求延误8小时以上应补偿金额为机票价格的100%

2008.4.9张斗康、小吴、小张三人一同到双流机场二楼的四川航空公司80号位找康强,但是他休息。便由徐艳经理出面,她讲同意给200元的补偿金来解决此问题,我方不同意四川航空公司的处理方案。徐艳就建议我们找四川航空公司质量投诉科(028-85393777)进行投诉。期间我们问徐艳投诉科的办公地点和负责人她却不讲,并说没必要知道他们自会与我们联系。

2008.4.9下午前去的三人自行找到了四川航空公司的办公大楼并打听到该投诉科就位于该办公大楼的8楼董秘办事处。当时由杨小姐洪经理出面接待,她们讲:在2008.1.13日当天将两位老人转到了深圳航空公司并且当时给了两位老人一人150元的补偿,并由两位老人签字同意。因此就解除了合同,转入深圳航空公司以后所有责任都应由深圳航空公司负责。四川航空公司已终止了合同。

电话联系当事人并没收到过一人150元的补偿,也没有签字同意。只在当时同机的全部要联名上诉的单子签了字。并且也没有当时转入深圳航空公司的飞机票,仍然是用的四川航空公司的飞机票。因此我方要求举证,小姐答应3个工作日内查证(3个工作日后就是412日)。我方认为:四川航空公司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因为延误补偿通知单上规定是在三个月以内给予补偿。然而该补偿通知单将在2008.4.12日到期。

2008-4-10下午4点多,在我们的多次催促下,川航给我们来电说150元的补偿没有领,如果我们愿意,可以马上到成都新南门售票处或双流川航总部领取(手机录音)。他们现在对我们补偿就只能达到这个样子了,其它的补偿应该由深航进行补偿。他们建议我们向民航总局对深航时行投诉。

据我们当事人当时(2008313在无锡机场听川航人员说,13日下午就把我们当事人转给了深航,让我们这个航班的全部乘客乘坐深航的航班或从上海再到成都,但因深航的机型较小,不能把我们这个航班的人全部转走,所以我们当事人被安排到了第二天才能登机。我们认为我们当事人买的是川航的机票,就只与川航形成合同关系。川航在没经过我们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我们当事人转给了深航,这种行为本来就是一种极为不妥的“卖乘客”的行为。现又再次推卸责任,我们对他们这种行为表示极大愤慨!

以上情况属实请民航总局领导解决为盼。我们保留在互联网和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事实及走法律程序的权利。

附:当事人身份证、机票、深圳航空公司延误补偿通知单(复印件各一份)

发表于 2008-5-10 00:49 |

老兄,不要来不来就谈什么管逼民反,小心你娃被和谐了哈.

发表于 2008-5-9 20:57 |

个人觉得锦江区卫生局为民的办事效率太底了哈,到现在都没有回音,至少要拖到下周一了.

成都万厚医院给育才都市家园的宣才材料上说它是由锦江区卫生局批准的综合性医院,个人猜想二者可能有扯不清的关系哈,有啥交易,赶快坦白哈.

否者在行政复议阶段查出贪污腐败的事就不好了哈.呵呵.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若有雷同,实属巧合.

发表于 2008-5-10 17:38 |

 

[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8-5-10 21:55 |

 楼主需要冷静,合理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在此呼吁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让问题得以解决是好事情.

 但有一点我必须纠正一下,不要刻意夸大肝炎的传染性,因为现在有很大传染性的甲肝几乎绝迹,现在有肝病的多是乙肝,而乙肝是不通过吃饭,工作,拥抱,甚至接吻等等都不传播乙肝,只通过血液,不洁性行为,同用一个注射针头才传播.而现在九十年代的孩子几乎普及了疫苗,更是没必要担心.这是世界卫生组织早在03年就已经颁布肝炎防治指南说明了的.

  医院开在自己家门口看见病人和120车进进出出确实不爽,但有没有相关的法规可以制止这样的不良行为.而开专科肝病的医院我可以负责任告诉大家,都是骗子不要上当.是乙肝的可以一辈子携带而不发病不需要治疗,

 希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其实其他病的不爽程度比你谈的肝炎要严重的多,比如一个结核病人,麻疹病,流感等.

 呼吁一下,不要歧视乙肝携带,他们不会对任何身边的人构成伤害, 请需要了解乙肝现状和治疗手段的朋友到著名乙肝公益网 肝胆相照论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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