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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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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致害人

受害人请求广大媒体及网民进行监督

尊敬的广大媒体及网民朋友们:
我叫郑高俊,男,汉族,农民,现年62岁,家住四川仪陇县赛金镇胜利村4组。2009年9月9日,我被村支书郑天明夫妻二人残忍打伤,报警后,派出所调查人员存在明显偏袒和不公行径,现已向县、市两级党委、政府反映。在此,我及家人请求广大媒体及网民朋友们进行监督。
一、事实经过
2009年9月9日6时许,我从我家赶鸭子(共有10只)到离家不远的田中放养,在路过胜利村委会支部书记郑天明(男,汉族,42岁,与我住隔壁)家的名叫傍山田坡的菜地时,因鸭子不听使唤踩倒了地里的一些甜菜苗。我对菜苗进行了扶正,又赶鸭子到稻田里放养后就往家走,准备去忙农活。当走到尖角地边时,听见郑天明的妻子杨小容以我家的鸭子踩坏了他家的菜苗为由而骂人,说我是故意的,骂我是和尚、我母亲“老卖”的不教养,还骂了我的孙女等人,其语言不堪入耳。我再三解释说现在菜苗还比较小,过两天就能长起来(意思是长好),并表示如果实在长不好就去街上买菜苗赔偿。杨小容不依不饶,骂我说:“你妈那老麻的、你孙女那嫩麻的能长起来,我种那菜苗不知操了老子多少心,你那命都抵不到菜苗贵气!”此时,郑天明出来问杨小容什么事?杨小容说那和尚(骂指我)故意把鸭子赶地里踩踏菜苗,后郑天明没有说任何话就走了。杨小容继续骂我,我再三解释。此时,我的妻子彭琼珍和我的孙子郑文鑫去田里背收割的稻谷,我妻子给我说不要搭理她那无聊的人,叫我去帮忙背稻谷。我就不再搭理杨小容往家里走。走到石坝子郑天明家草树旁(距离郑天明家约20米),杨小容拦住我,她又骂我,骂的话也更难听,还说我家把他家的人关了100天(原因后述)。因为她骂的话太伤人,尤其是骂我的母亲和我的孙女的话简直用人类语言难以表述,我就回骂了她几句。此时,郑天明从家中出来骂我,还对杨小容说:“小容,你去给我整死他!”杨小容听见此话,不知从哪里拿出(开始不注意,没看见)一根粗约3厘米长约70厘米的木棍朝我头上打来,我躲闪不及被打中额头,便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她又掐住我的脖子,并把我按倒在地。此时,郑天明赶来,也拿着一根粗约3厘米长约70厘米的木棍在我的身上乱打,打了很多下,我就晕了不省人事。过了大约20-30分钟,彭琼珍和郑文鑫去田坝背稻谷回来路过此地,见我躺在地上,浑身是血,不省人事。她和郑文鑫又把我叫醒,当时我感觉全身疼痛不能动弹,心慌难受,只能呻吟不能说话。彭琼珍就去问郑天明是怎么回事。郑天明待在家里不出来,不理不睬,杨小容就坐在他家院坝边上骂彭琼珍。彭琼珍无耐,见我伤势较重,就去请我们村里的郑兆春(以前是医生)来看伤,和做公证人,郑兆春说惧怕以后郑天明报复他,不敢来。彭琼珍无耐,才借郑照春的电话通知我的女儿郑国清和女婿罗应文,又去找我们村长满祝先。大约7点20分,我的女儿郑国清和女婿罗应文来到我被打的地方,他们去问郑天明为何要打人,还伤成这样,现在怎么办?郑天明还是在家里不理不睬,杨小容就骂郑国清和我的外孙女。郑国清、罗应文无耐,打110报警,110叫他们打复兴派出所报警电话7866110,郑国清又打7866110报警,派出所的同志在问明地点和叫郑国清留下手机号码后,就一直没有联系过我们。8时许,彭琼珍领着村长满祝先来到现场,他们对我进行了一些救护处理,查看了伤势。8点10分许,我儿媳李霞的姑姑王碧珍和她儿子林仁梦来到现场。王碧珍又去找郑天明问情况,郑天明还是在家不出来,不理睬,杨小容又骂王碧珍。我们等了好久都不见有派出所同志来,又通过再三拨打110向仪陇县公安局报警,请求他们派出人员前来调查。同时,将此情况通过电话向仪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局进行了汇报,请求帮助。满祝先见我们伤势太重,郑天明也不理不睬,就给我家人做工作,说自家人伤了,救命要紧,叫家人立即将我送医院。
约9时30分,我们来到复兴镇中心医院,医生立即进行了检查和救治。在我输液的时候,彭琼珍和罗应文去赛金镇政府请求处理,他们大约11时30分到的赛金镇,赛金镇的李镇长告诉他们,镇里已经派政府的张黎明和警务室的邓华林、刘杰去村里调查了。12时30分许,彭琼珍和罗应文赶到郑天明家,见张黎明、邓华林、刘杰、满祝先、郑明阳(胜利村会计)和郑天明正在郑天明家吃饭、喝酒,杨小容和郑天明的女儿在做饭、烧菜。彭琼珍、罗应文告诉张黎明他们,现在伤者已在复兴镇中心医院,伤势较重,请张黎明等人前去处理。张黎明说他们正在吃饭,叫彭琼珍、罗应文先去医院,他们吃完饭后再去。下午16时50分许,张黎明、邓华林、刘杰、郑明阳才来医院调查,对我做了一份笔录。之后,张黎明、邓华林、刘杰他们给我做思想工作,劝我把药开回家吃,以免两家结怨太深,钱我也得不到,都被医院赚了。我家没有答应这个条件,因为当时我的身子还很痛,特别是腿疼得比较厉害,不能走路,加上想到家里距离医院较远,村里的医生不敢来看,我已是60多岁的人了,万一出院后又出现其它什么症状不便处理。之后,张黎明、邓华林、刘杰、郑明阳他们就全部走了,走的时候大约是17时30分。又过了约半个小时,派出所来了一个三十来岁穿警服的同志(不知姓名,简称“甲”),他劝我说,好男不跟女斗,一个巴掌拍不响,还说郑天明告诉他们,只有杨小容打过我,郑天明是在劝架,说我们找不到郑天明打我的有力的人证、物证,又叫我们10日下午去派出所处理,大约呆了20分钟后就走了。
10日下午16时许,彭琼珍和郑国清去派出所“甲”同志的办公室找到他。他问彭琼珍和郑国清,我方是不是想好了,有些什么要求,郑国清告诉他,我们要求郑天明家付我此次在医院的治疗费、住院费,我出血过多,要付适当的营养费,还要付我家人在处理此次事件中的误工费,另外,因为我伤着头部,要求郑天明保证,如果以后因此伤引发后遗症,郑天明要负责。听到此话,“甲”同志猛地用手一拍办公桌,恶狠狠地说:“你们无非是要钱,你们要多少?”郑国清说:“我们要郑天明押五千元钱在派出所,医院用了多少,他就给多少,出院后处理多退少补。我们不是来要钱的,我们只求我们的损失得到赔偿。”“甲”同志又猛地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说:“你们不是来要钱的?那你们是来干什么的?”郑国清听到这话就走了,彭琼珍又与办公室里的其他几位同志说了几句他们的服务态度不是很好的话也走了。此事就这样一直拖了下来,无任何部门、个人主动来过问我们。
9月14日15时50分左右,我的儿媳李霞(因我被打住院,9月12日专程从沈阳赶回来)到复兴派出所找到该所潘所长询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潘所长要我们找赛金镇警务室的邓华林,并告诉了邓华林的电话。16时10分,李霞打邓华林电话,请求他们对郑天明夫妇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邓华林回答:“你若请我们对他处理,我们没有这个权力,我们只能做民事调解。”李霞说郑天明夫妇二人都已经将人打住院了,属违法行为,应该处罚。邓华林又说:“你这要求我无权管,而且你没有证据,你若还要继续找我们警务室对郑天明进行处罚,那你就不用找我们了,直接去找派出所,如果派出所也不管,就自己上诉。”16时35分左右,李霞给再次去复兴派出所找到潘所长,说明情况和请求,所长回答是:要等出院以后,把医院证据拿来才能判定是否进行处罚。
9月15日下午,我的家人赶车到仪陇县城,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递送了请愿材料,但一直今无人问津。
9月18日,我顶着头晕等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南充市委信访,市委给我出具了一封函件。根据市委要求,我们于当日下午将此件交到了县委办公室,县委办领导表示会及时、秉公处理。
为深刻汲取1983年郑天明一家打伤我父亲、我母亲和我,却没有依法受到处理的教训,确保郑天明夫妇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和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合理赔偿,防止郑天明一家今后还仗着家庭殷实、关系发达再欺压百姓。在此,我及家人在众多村民、医生、甚至接待我们信访的公务人员等知情者的鼓励下,跪请广大媒体及网民朋友们进行监督。
二、我与致害人一家存有历史积怨,对方有报复的可能
我与郑天明的父亲是堂兄弟关系。1983年夏季的一天,我在两家邻地的一水沆处挡水以便利用,被郑天明的两个哥哥郑万里和郑鹏程看见(郑万里,现为仪陇县教育局政工股股长;郑鹏程,现为武胜县常委、副县长),郑万里和郑鹏程就捡起石头扔我,接着二人又过来把我按在地上打,我喊救命,我的父亲出来劝阻,郑天明的父、母亲和他的姐姐郑林丽等人就来打我的父亲,我趁机挣脱跑去喊村领导和邻居来劝解,没有人敢来,当我折回事发地点,他们又打我,我父亲喊救命,我的母亲出来看,郑林丽用一根木棍把我母亲的手臂打断。因为村领导不敢解决此事,第二天,我家请人将我的母亲抬至赛金乡(现赛金镇)医治,并请求乡领导解决,乡领导调解结果为:送我父亲、我母亲和我到复兴镇医院治疗,由郑天明一家赔偿医药费。但郑天明家付了头一两天住院的费用后,就再也不管此事。不得已,我们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不知为何,法院一直没有受理此案,他家唯有郑鹏程被拘留了100天(具体是哪个部门关押的,我们也不知道)后就放了,其他人没有受到任何处罚。最后,我一家还是不知为何,此案又转回乡政府调解,乡政府调解为:郑天明一家赔偿我家三人住院费的70%(仅此一项,无其它),一共是300多元。我当时认为此处理结果不合理,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但是乡政府强行调解,并将郑天明家赔偿的300多元医药费用代收,没有办法,第二年我妻子彭琼珍才去乡政府将此300多元钱领了。就这样,一起打人事件就算是处理了,违法者不仅没有得到依法制裁,甚至后来还入了党、做了官,上到县处级领导、下到村干部,我家也自认家穷突路,无力回天。俩家关系一直不好。
三、对此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做法的质疑
1、村支书郑天明在妻子杨小容与群众发生争吵过程中,不但不及时制止,还鼓动杨小容打人,并直接参与殴打群众,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党的基层干部应该做的吗?党和人民政府的哪条、哪款允许他如此残忍地对待平民百姓?
2、派出所认定不能证明是村支书郑天明使我受伤,而现场只有我、郑天明和他的妻子杨小容,我的伤情又这么严重,他们为什么不能推断出郑天明是使我受伤的人?
3、象我这样头被打破口2.5厘米,身上数处软组织伤,当场晕倒,住院治疗4天方才能勉强走动的伤势连治安案件都算不上,那试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围究竟有啥?
4、事发当日,前来调查的公务人员不及时搜集、固定证据,导致现场被雨淋、打人的凶器找不到,警务室同志后来却叫我们自己找人证、物证,请问国家、纳税人养着他们干什么?
5、承办此案的国家公务人员公然在本案的致害人家中吃饭、喝酒,对受害群众态度恶劣,这是人民的公仆形象吗?这不会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吗?
四、我对此事件的处理请求
1、我及家人强烈要求依法对本案进行公正处理,使违法行为得到法律制裁,使我的家庭损失得到赔偿。
2、请求对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承办此事件中的诸多有违人民公仆的行为进行考察处理,还老百姓一个真正的人民公务员的形象。

3、请求对郑天明村干部的职务进行考察。理由是:郑天明作为村干部、基层党支部领导,“官老爷”架子十足,随意殴打群众,并在接受调查过程中请吃、请喝,不仅充分体现该人党性觉悟太差,更是违纪又违法。我和许多农村人一样,一辈子也没有出几次远门,其它地方的党员、政府是怎样的我们看不到、了解不到。我们老百姓和政府沟通靠的是村干部,群众和党联系靠的是基层党员和党的干部。对这样的干部、这样的党员,我们老百姓不能接受。现在都讲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了,还有这样完全和国家政策相悖处事的党员、干部,我们实难信任。如果上级还要继续让这样的人当干部、当党员。那么,请问各位领导要我们老百姓怎么看待这个政府、这个党。在我们这一代人的眼里,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最高宗旨,带领百姓争取到革命胜利、发展经济,逐步让老百姓有吃、有穿、有住,都是在维护老百姓利益,是老百姓敬重、爱戴、支持、拥护的党。但是,这个事情对我们的印象太深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身边那些党员、干部作威作福,在欺压百姓,在官官相护,我们不服。
请求各级领导明察、明断。请广大媒体及网民朋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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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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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09-9-20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若是处理不公,可以向法院申诉的!!!!!!!

那村支书应该撤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发表于 2009-9-20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惩恶扬善a)村支书仗势殴打群众 调查人员包庇...

 

怎么可能把钱放在派出所啊?!派出所以什么理由向郑天明要那5000块钱啊 !?

 

叔侄关系,而且双方都参与打架,处理谁!!?

 

而且都有动手,都在住院,能关哪个?!

 

你们即然是亲戚肯定是调解,调解的事肯定优先招政府解决撒!

发表于 2009-9-20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啊 !

 



 

 

 

 

 

 

 

 

怎么可能把钱放在派出所啊?!派出所以什么理由向郑天明要那5000块钱啊 !?

 

叔侄关系,而且双方都参与打架,处理谁!!?

 

而且都有动手,都在住院,能关哪个?!

 

你们即然是亲戚肯定是调解,调解的事肯定优先招政府解决撒!

发表于 2009-9-20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亲戚打架

还有脸上来说

自己坐起一边解决撒

还住到医院,跑起要钱,到底为了什么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9-2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鲜花坟地在2009-9-20 14:13:00的发言:

两亲戚打架

还有脸上来说

自己坐起一边解决撒

还住到医院,跑起要钱,到底为了什么啊!?

问题是人家要把你当亲戚看。。。要不你把你亲戚也打成这样看看。。。本人只是转贴。。。。或者说这种蓄意伤人只要是伤的亲戚就不算犯罪了么?

发表于 2009-9-23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关注,居然在60大庆时出现这种事情,如果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应该严办!

发表于 2009-9-2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把他一家人双规审察,说不定还搞了很多不正当的事欺压百姓,有其父必有其子,

发表于 2009-9-23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  一个党员一个党的基层干部打老百姓是罪恶的  是给我们的党和政府在抹黑  有人认为这是个小事情  拿到法律来说刑事案件都够不上

但是这些小事情多了就是大事情了  关系到党群关系  老百姓不很懂法律  对外面了解的少  就像受害人所说:“我和许多农村人一样,一辈子也没有出几次远门,其它地方的党员、政府是怎样的我们看不到、了解不到。我们老百姓和政府沟通靠的是村干部,群众和党联系靠的是基层党员和党的干部。对这样的干部、这样的党员,我们老百姓不能接受。”  如果换着是你  你能接受吗?  共产党不也是受到了封建压迫才起来反抗的吗  那么现在有些党员有这样压迫百姓  如果我们不管不问  以后老百姓还怎么信任我们??

 

我也是身在异乡的仪陇人,恰巧我还有个表哥是这个村支书郑天明的哥哥郑万里的学生  郑万里曾经在教书时就把自己的学生给上了  后来被迫压力两人结了婚  现在居然当上了教育局的政工股长    简直就是教育界的悲哀   我们党的悲哀

 

 

发表于 2009-9-23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

发表于 2009-9-2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警察哟,工作时间饮酒啊。

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是可以辞退的

 

败类!!!

发表于 2009-9-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飒飒:“怎么可能把钱放在派出所啊?!派出所以什么理由向郑天明要那5000块钱啊 !?叔侄关系,而且双方都参与打架,处理谁!!?而且都有动手,都在住院,能关哪个?!你们即然是亲戚肯定是调解,调解的事肯定优先招政府解决撒!”

 

老百姓不懂法  从道理来说  这个要求是可以理解的  别人的要求还是不过分  老百姓受了欺负  他们信赖的就是公安和政府  既然充当了调解仲裁方  这点请求还是可以的  就即或不可以也可以解释  何须拍桌子打凳子  什么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虽然是纠纷引起邻居打架   但是打人与被打还是很容易判明的  如果是平等的关系  调解还是比较适合   但是村支书打老百姓啊、党员打群众啊  就应该慎重处理了  不然党的形象、政府干部的形象就毁了    以后老百姓有什么事情又找谁?    动不动就叫去法院上诉   老百姓知道那么多吗  成本会很高啊  产生的费用谁来承担?  所以政府还是最关键的! 

 

我认为此事依法处理打人者以平民愤是首要的  其次是合理赔偿受害人  至于期间的调查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  至少要给百姓一个交代!!!

 

发表于 2009-9-2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QUOTE:
以下是引用鲜花坟地在2009-9-20 14:13:00的发言:

两亲戚打架

还有脸上来说

自己坐起一边解决撒

还住到医院,跑起要钱,到底为了什么啊!?

问题是人家要把你当亲戚看。。。要不你把你亲戚也打成这样看看。。。本人只是转贴。。。。或者说这种蓄意伤人只要是伤的亲戚就不算犯罪了么?

 

一个晚辈打长辈、一个党员打群众、一个干部打百姓!!叫什么话啊??

发表于 2009-9-24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为官?就是要为老百姓解决问题,不管是民事的还是设计到刑事的,都要去断个是非曲直。要不然大家交这么多税养他们干啥?

发表于 2009-9-24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我发的帖子显示不了?????

发表于 2009-9-24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为官?有冤就要审,有屈就要受。不然大家拿那么多钱养他们干嘛?不敢让他们当人民的公仆,至少也该为老百姓做点事吧。

发表于 2009-9-2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份!!彻底处理  

 

老百姓还过日子不????

 楼主| 发表于 2009-9-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事情太多太多了。只不过发生在自己的故乡,觉得必须要发出来。。。。给老乡讨个公道!

发表于 2009-9-25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新进展    该村支书发展党员收钱

 

已有村民说要联合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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