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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用行政手段强行征收“年审培训费”(宜宾市江安县卫生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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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末临近,江安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正出动大量人员到全县各乡镇食品经营个体户收取“年审培训费”,按人头收费,每个从业人员50元。如果有人不交,这些执法人员就要杀鸡给猴看━━对这位不交培训费者强行执法。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人员所到之处,弄得经营户个个人心惶惶。

    个体户问:“是国家规定要搞年审培训吗? ” 卫生执法收费者很不耐烦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但是后来大家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并没有要求每年年审都要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也没有要求卫生执法部门自己举办培训班。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纠风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发文强制或以其它形式强制企业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指定的培训,不得收取培训费。 江安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以办培训班之名收取年审培训费的做法,显然违反了省物价局等五部门文件的规定。

    江安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收取数万元培训费后,并没有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从业人员是否去参加了培训,钱已到手的江安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已经不再过问一些从业人员得到通知交费后未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责任不在县卫监大队一位回复江安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培训收费问题的负责人这样回答质疑者的提问。

    说白了,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是幌子,江安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利用职权,借年审办培训班为自己敛财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    

   江安卫生局执法监督大队来说,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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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08/12/8

收到江安县卫生局关于此事的回复说明。感谢江安卫生局。

回函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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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em03][em03]

发表于 2008-11-26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社会不是这样的!现在的社会变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12-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已转至宜宾市江安县卫生局,请等待。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12-8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江安县卫生局关于此事的回复说明。感谢江安卫生局。

回函内容如下:



发表于 2008-12-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发表于 2008-12-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发表于 2008-12-10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

发表于 2009-1-2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上有关部门同意收费无异于地方政府对百姓实施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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