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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兴发街:摊点摆到路中间,这个事情谁过问?(乐山市城管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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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心城区的兴发街,是一条不到400米的街道,平时就人来人往,特别是一座电梯公寓矗立其间后,愈加熙熙攘攘了。这条街边本来就建有一个地下农贸市场,里面摊位齐整。然而自今年以来,一些商贩把摊点摆上了街面的人行道,见没有人干涉制止,那些本来在地下农贸市场经营的摊主也纷纷把摊子摆上了街面。放眼望去,从街头到街尾,卖水果的、卖肉的、卖鱼的、卖小菜的、卖百货的,把街面堵得只剩下一溜窄窄的通道,别说机动车无法通行,就连人力三轮车要通过也非常困难。过往的行人和买菜的市民纷纷抱怨“行路难”。由于街面拥堵,小偷特别猖獗。环境卫生也非常糟糕。

现在政府在大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期盼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规范兴发街的市场秩序,取缔占道经营行为,还市民一个整洁、宽敞、舒适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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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社区编辑注:2009.4.1

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兴发街占道市场”帖子的回复

 

四川新闻网:

贵网发出的四川新闻网调字[2009]46号关于“乐山中心城区兴发街占道市场”帖子的协查函已收悉。现将该市场的占道原因及我局所做的工作回复如下:

一、兴发街市场占道的原因

(一)市场的基本情况。兴发街综合市场是2004年整体搬迁到兴发大厦地下停车场经营的一个地下综合市场。现有摊位180个(其中固定摊位150个,零摊30个)。目前,已租出并处于经营状态的摊位共有61个(其中菜摊30个,肉摊20个,水产摊2个,干杂摊4个,牛肉摊5个)。其余120个摊位处于闲置状态。兴发街地面经营的市场上有摊点约120个,其中有60个摊位系依托门市占道经营,另有60个纯属占道摊点。

(二)市场占道的原因。由于兴发街原有的综合市场属地下经营,导致了兴发街地下综合市场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一是市场通风条件差。由于属地下经营,必然导致市场通风不好。因市场内人员多,加上市场内经营的蔬菜、干杂、水产、熟食及其他肉品等的气味混杂,不少人特别是老年人、小孩一进入市场就有胸闷、呼吸不畅的感觉,市民及摊主意见很大。二是采光不足。因处于地下层,无自然光,全部采用人造光源,不少屠户(经营者)为此反映其肉品灯光照射下无卖相,意见较大。加之长年累月见不到自然光一些经营者更是以此为由不愿入内经营。三是市场空间压抑。市场内层高较低,不少地方净高不足2米,一进入市场就很有压抑的感觉,成为不管是市民还是经营户不愿入内买卖货物的重要原因。四是进出不便。因市场处于地下层,每个进出口均需上坡下坎,对老年人及运送蔬菜、肉品等进出的商贩很不方便。

二、我局所做的工作

2004年,我局加大力度,对原兴发街的地面占道市场进行了取缔,使之整体搬迁到兴发大厦地下停车场经营。但由于市场存在上述原因,导致市场一直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多次出现回潮反弹现象。城管部门或单独,或牵头组织工商、卫生、公安、市场中心等单位加大取缔工作力度,并强化日常监控管理,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好该市场的反复回潮问题。同时,城管部门还多次与管理该市场的服务中心进行衔接,要求市场服务中心加大投入,对市场通风、采光设施进行改造,尽最大努力改善市场通风采光条件。尽管服务中心投资15万元左右安装了鼓风机、换气扇,但众多经营者和部分市民(尤其是老年人)仍对地下场所交易买卖不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兴发街地下综合市场功能缺乏的现状,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请示,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管理,对兴发街市场硬件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二是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通过进一步降低市场收费标准来降低商贩经营成本,以低价位吸引摊贩入市经营,吸引市民入市购物。三是由市政府协调,我局牵头,工商、卫生、公安、市场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兴发街占道摊点进行集中强制取缔。

特此回复

 

 

OO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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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

发表于 2009-3-2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片繁荣的景象

发表于 2009-3-26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市场不用

发表于 2009-3-2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9-3-2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壮观!!!

发表于 2009-3-25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难问题了[em04]

发表于 2009-3-25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说两个字!!!!——————亲切!!![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

发表于 2009-3-2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4][em04][em04][em04]
发表于 2009-3-2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的地盘,我只是过客。

发表于 2009-3-2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属于楼主的地盘吧

[em03][em03]

发表于 2009-3-26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

发表于 2009-3-26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地方到中央,全国人民齐从商,中国特色真是好,处处繁荣人人忙!!!

发表于 2009-3-2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各位骂城管的劲头,用到规劝小贩规范经营上来!

发表于 2009-3-2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时候经营合法话就好

发表于 2009-3-28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m05][em05]

发表于 2009-3-3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噻,拍得真清楚啊。

发表于 2009-3-30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热闹就好哈,还方便群众呢[em03]

发表于 2009-3-30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cufengke在2009-3-27 17:03:00的发言:

什么时候经营合法话就好

快了

发表于 2009-3-3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

[em04]

发表于 2009-3-3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看样子摆得还很规范嘛……

[em01][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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