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三楼说的似乎有点偏见! 第一:既然斑主都说了,是当事人写的!那就肯定是了!难道还能钻出第二个岳正良出来?何况当事人最初写的那些文章与事实不和!理应写道歉信! 第二:要讲究真凭实据!难道你是南江的人?或者是他的亲戚?难道你就知道他一定是给了乔局长钱了?你没看见当事人都说了那是无根据的索贿吗?楼主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请在维护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尊重事情的真实性! 第三:请问你所谓的执法不力是什么?你了解人家局长还是怎么的?乔局长受了诬陷!还他清白是应该的!难道你的意思是想说:"啊,那局长就咋的咋的!"执法不力,也并不是我们说了就算的!最关键的是看局长的上司是否也觉得局长执法不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纯属个人意见!但是!我们也必须相信所有事情的真实性!不要听一面之词是吧? 到底这是不是楼主自愿写的!我想还是请楼主自己出来说的好! 我们也不要胡乱猜测!乱下评论! 如果对我说的有意见!我们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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