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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秦风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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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商报>>2006年8月31日文,<<涉嫌乱用激素,医生"秦风湿"被捕>>发表后,本律师约见了该文作者之一姚先生,谈了秦师伟医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意见,并希望社会对中医中药采取宽容的态度.以理性的观点对待这一事件.9月1日该报又登载了<<徒弟喊冤:用激素不止秦风湿>>,文中引述了本律师的意见,但很遗憾,不知出于篇幅有限,还是记者对法律规范的不甚通晓,被弄得支离破碎,甚至被曲解了,很有必要讲讲.

生产.销售假犯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141条规定:生产 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本条所指的假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合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法释(2001)10号规定;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必须首先以刑法第141条,药品管理法第48条及法释(2001)10号加以全面综合考量,同时还需接受刑法总则的考量.全部合"谱",才谈得上犯罪.

谁来告诉我,秦诗伟的"中药汤剂中检出醋酸泼尼松"粘不上哪法哪条哪款,秦诗伟又构成了哪家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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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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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费yonhg如何哦?[em03][em03]

发表于 2006-9-2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不说

秦医生案件有背后黑手,居心叵测报刊报道也是拼接加工,完全与陈述者所言原意背道而驰。据我所知秦医生在诊疗活动中一直都不赞成患者服用西药激素治疗。我家风湿病人原在川医接受治疗,长期服用激素,听朋友介绍到秦医生处治疗,第一次处方时医生就让逐渐将原服用的激素停掉,先吃几副中药消消体内的药毒,经过二个月左右就将激素全停了,服用了一年多的中药后停药至今。现在我父亲已能下地做农活了,身体并未出现什么问题,只是每年进入冬天前需服用三到五副中药调理。

另:秦医生中药内是否含有西药激素还值得讨论,我想清楚事实的应该还有中药房负责人,但据最近消息该名工作人员已被某些特殊人物打招呼,否则现扣在秦医生头上的罪名会转移,若有病友需要我可提供此人电话号码,但估计这段时间她也不敢接电话了。

发表于 2006-9-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病友:

  秦医生的律师通过网络查到了我的电话,联系了我,告诉我秦医生的一位亲戚在为此事奔忙,请认可秦医生的病友速与他联系,他就是昨日商报登出的那位林先生,我已与他取得了联系,并且通过律师和他们提供的证据和论据了解到,中药中配方适量激素是有医学根据的,有的人不认同,谈“激”色变可以理解,但是这个在医学上并无统一定论,根据秦医生治好的诸多病例,我个人觉得秦医生对激素的理解和掌握是有独到之处的,商报的报道不上之词已让林先生非常愤怒,他们提供的这些论据商报记者煞有介事的做记录拍摄,但是报道中只字未提!目前看来,有人在利用激素这个敏感字眼小题大作,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一直不敢面对一个现实,那就是秦医生治好的诸多病例,因为事实胜于雄辩,他们怕面对,他们没有这个胆量,他们心里有鬼!

林先生的电话是:13072877555,请病友速联系,也希望那些治愈好的病友见到消息后出来证实真实情况,那些传闻被秦医生害苦了甚至瘫痪了的人也可以找林先生有关赔偿事宜!

发表于 2006-9-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病友们,特别是倒秦派的病友,你们注意观察到没有你们来秦医生那看病之前时手足变形情况和看病后的变形情况,哪一个严重些,是看病后吧,激素是做不到这一点的。秦医生用药,当你们病情好转多了时是不是叫你们减量,由以前的两天一付变成三天或更长,这是你们病情不断好转才减的。现在秦医生进去了,你们被迫忽然停药,这就好比120马的高速车紧急停车一样,肯定反印很大,再说,类风湿与外感很密切,你没药帮助抵抗的时候的时候他也会趁虚而入,加重你的疼痛。
发表于 2006-9-2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在三年的病痛中,看到了康复的希望,当然是相对康复,秦医生从来没有绝对地说过能为谁治好.只是说能稳定病情.这不说足够了吗.在这三年中,犯病难免,倒是因为自己的饮食没有忌口,或是天气的变化,相信这是西医专家都明了的道理.这三年中,我的药量在由最初的两天一副到一周一副,甚至有时忘记也无所谓.倒是没有报上说的那么赖药性.曾经在华西看过,医生也说类风湿因子是极活跃的,那么,时而的发病,我作为一个病人也能够表示理解.只要秦医生能使我的病情相对稳定,不再随时需要家人的照顾,我也就感觉他是个好医生.

而今,我苦啊,这么好的医生,怎么就如文革时被迫害的人们一样了呢?还上报乱写,这些媒体,有没有良知,有没有理解病人们的疾苦???难道你们当中也出些这个病的人,也来感受一下秦医生的医术才相信他是个好医生???

所以,我今天的名字是"三年病痛终是苦",是你们那些没有良知的,可能心怀鬼胎的人在策化一次重大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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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周调查秦风湿所在医院
2006-9-2 5:20: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医生“秦风湿”因涉嫌违规使用激素而被逮捕的消息后,引起成都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下午,记者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获悉,该局已经要求锦华医院尽快出具一份有关医院内部管理的情况说明,并将在下周起对锦华医院展开全面调查,了解该医院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

  “我们已经要求锦华医院尽快将相关的情况说明交上来,从下周起将对医院进行正式调查。”昨日下午,成都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秦诗伟涉嫌违规使用激素的事件,一旦确定后,肯定就涉及到追究责任的问题,因此该局也将对锦华医院的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前日,相关部门向本报记者透露秦诗伟只是承包锦华医院的药房,医院对秦诗伟涉嫌违规使用激素的问题并不知情。对于这种说法,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医院的情况说明还没有交上来,不知道是否确有其事,只有等到调查结束后才能得出结论,“如果秦诗伟的确是承包医院的药房,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违规的,卫生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医院没有将药房承包出去,那么我们将对医院的内部管理体制进行调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

  如果确定秦诗伟违规使用激素,患者应该如何办呢?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这一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可能涉及的赔偿问题也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患者首先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确定自己身体出现的异样情况是因为秦诗伟用的药引起的,然后才能考虑索赔的问题。”

  昨日,记者一直试图与锦华医院负责人取得联系,但始终未能联系上有关负责人。

  “倒秦”“挺秦”  患者泾渭分明

  “秦风湿”被捕的消息传出后,一些曾在“秦风湿”处就医的患者或患者家属通过互联网发帖或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们的意见明显地分为了两派:其中一部分患者及家属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秦医生是治愈他们疾病的“救星”;另一部分患者及家属也同样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秦医生让他们的病痛日益加重。

  “挺秦”者说:能治病就是好医生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秦医生那里接受治疗,我妻子原来不能下床,生活无法自理,医治一段时间后,妻子就能下床走路,到后来还能够到楼下去走走了。——“挺秦派”

  市民戴诚明说,他70出头的妻子向玉如从1998年开始患上类风湿病,才患病时手脚都还能动。到2000年手脚疼痛加剧,严重时脚无法着地,手无力,吃喝拉撒全靠家人照顾。他们先后到成都的几家医院进行了治疗,但一旦停药,3个月内又要复发。

  “只有吃他的药才有效果,妻子的病是治不了根的,没有秦医生怎么办?”戴诚明告诉记者,秦诗伟开的药的效果不仅比以前在大医院的好,而且很便宜。对于药物中可能存在的激素,戴认为属于正常现象,这本身就对治疗有帮助。向玉如也表示,她到今年7月为止,已经服用了秦诗伟4年的药,身体没有什么异常反应。“不管怎么说,像秦医生这样的医生,就是真正让普通老百姓看得起病且疗效好的医生。” 

  “倒秦”者说:用药越久病越重

  我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这期间我也几次尝试停药,但停药以后一次比一次痛得厉害。我曾几次问过秦医生为什么我的病越治越严重,但他总是含含糊糊,从不正面回答我。——“倒秦派”

  2003年8月,48岁的郑秀英经朋友介绍来到锦华医院找“秦风湿”看病。吃了两服药后,手脚马上就不痛了。之后,郑秀英每天都要服用秦医生开的药。2003年底,郑秀英发现自己的脸越变越胖。在女儿强烈反对下,郑秀英停药了,并到成都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医生告诉我,身体发胖是激素引起的,要我停服这种中药。”郑秀英停药后,转而服用其他医院的药。“但吃后根本没用,全身每个部位都痛,睡觉时连衣服都脱不下来。”

  一个多月后,郑秀英又开始服用秦医生开的药,“真的很怪,吃了一服药以后马上就不痛了。”就这样一直到2005年9月23日,郑秀英到秦诗伟那里开了最后一服药,“我女儿就再也不让我吃这种药了。”停药后,郑秀英的身体情况已经非常差。在2005年11月11日华西医院出具的一份检查报告得出了结论:“郑秀英腰椎退行性变,骨质疏松。”

  本报记者 王鑫 姚长寿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医生“秦风湿”因涉嫌违规使用激素而被逮捕的消息后,引起成都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下午,记者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获悉,该局已经要求锦华医院尽快出具一份有关医院内部管理的情况说明,并将在下周起对锦华医院展开全面调查,了解该医院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

  “我们已经要求锦华医院尽快将相关的情况说明交上来,从下周起将对医院进行正式调查。”昨日下午,成都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秦诗伟涉嫌违规使用激素的事件,一旦确定后,肯定就涉及到追究责任的问题,因此该局也将对锦华医院的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前日,相关部门向本报记者透露秦诗伟只是承包锦华医院的药房,医院对秦诗伟涉嫌违规使用激素的问题并不知情。对于这种说法,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医院的情况说明还没有交上来,不知道是否确有其事,只有等到调查结束后才能得出结论,“如果秦诗伟的确是承包医院的药房,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这件事情本身就是违规的,卫生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如果医院没有将药房承包出去,那么我们将对医院的内部管理体制进行调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的问题。”

  如果确定秦诗伟违规使用激素,患者应该如何办呢?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这一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可能涉及的赔偿问题也只有通过司法途径,“患者首先需要进行医疗鉴定,确定自己身体出现的异样情况是因为秦诗伟用的药引起的,然后才能考虑索赔的问题。”

  昨日,记者一直试图与锦华医院负责人取得联系,但始终未能联系上有关负责人。

  “倒秦”“挺秦”  患者泾渭分明

  “秦风湿”被捕的消息传出后,一些曾在“秦风湿”处就医的患者或患者家属通过互联网发帖或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发表了不同的看法。他们的意见明显地分为了两派:其中一部分患者及家属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秦医生是治愈他们疾病的“救星”;另一部分患者及家属也同样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秦医生让他们的病痛日益加重。

  “挺秦”者说:能治病就是好医生

  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在秦医生那里接受治疗,我妻子原来不能下床,生活无法自理,医治一段时间后,妻子就能下床走路,到后来还能够到楼下去走走了。——“挺秦派”

  市民戴诚明说,他70出头的妻子向玉如从1998年开始患上类风湿病,才患病时手脚都还能动。到2000年手脚疼痛加剧,严重时脚无法着地,手无力,吃喝拉撒全靠家人照顾。他们先后到成都的几家医院进行了治疗,但一旦停药,3个月内又要复发。

  “只有吃他的药才有效果,妻子的病是治不了根的,没有秦医生怎么办?”戴诚明告诉记者,秦诗伟开的药的效果不仅比以前在大医院的好,而且很便宜。对于药物中可能存在的激素,戴认为属于正常现象,这本身就对治疗有帮助。向玉如也表示,她到今年7月为止,已经服用了秦诗伟4年的药,身体没有什么异常反应。“不管怎么说,像秦医生这样的医生,就是真正让普通老百姓看得起病且疗效好的医生。” 

  “倒秦”者说:用药越久病越重

  我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这期间我也几次尝试停药,但停药以后一次比一次痛得厉害。我曾几次问过秦医生为什么我的病越治越严重,但他总是含含糊糊,从不正面回答我。——“倒秦派”

  2003年8月,48岁的郑秀英经朋友介绍来到锦华医院找“秦风湿”看病。吃了两服药后,手脚马上就不痛了。之后,郑秀英每天都要服用秦医生开的药。2003年底,郑秀英发现自己的脸越变越胖。在女儿强烈反对下,郑秀英停药了,并到成都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医生告诉我,身体发胖是激素引起的,要我停服这种中药。”郑秀英停药后,转而服用其他医院的药。“但吃后根本没用,全身每个部位都痛,睡觉时连衣服都脱不下来。”

  一个多月后,郑秀英又开始服用秦医生开的药,“真的很怪,吃了一服药以后马上就不痛了。”就这样一直到2005年9月23日,郑秀英到秦诗伟那里开了最后一服药,“我女儿就再也不让我吃这种药了。”停药后,郑秀英的身体情况已经非常差。在2005年11月11日华西医院出具的一份检查报告得出了结论:“郑秀英腰椎退行性变,骨质疏松。”

  本报记者 王鑫 姚长寿

发表于 2006-9-2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将成为药物不良反应的下一个受害者?
  ——从报道“秦风湿”涉嫌违规使用激素谈起

  在成都商报报道医生“秦风湿”因涉嫌违规使用激素而被逮捕的消息后,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在网上也引起了诸多争论。
  个人觉得,如果从涉嫌违规使用激素这一角度来讲,规范药品使用是应该予以支持的。因为某些药物是已经被证明会给个体带来一定影响,必须慎用。查明情况,还原事实,既可以给当事者一个交待,亦有利促进规范科学用药。

谁在违规用药?
  说到违规用药,在目前的医疗制度下。进过医院的大多数人应该或多或少感受过,就算感冒发烧有点炎症,身体不舒服的,症状不严重的,进来就先挂几瓶点滴。症状重一点的,建议住院。药能开好点的,就尽量给你开好点,至于好点的药大家也知道就是对付病症效果强一点,但也贵一点的,但贵的就是最好最适合的吗?撇开“是药三分毒”不谈,每种药均有其相应的副作用,包括常用药物。而且越是作用强的,可能带来的副作用也相应较大。化疗能杀死癌细胞,但也能让你头发脱光。当然化疗在目前的医疗条件下,与违规用药无关。
  谁都不希望生病,但奈何每个家庭都会或多或少地要与医院打交道。现在某些医院,能开高价药的就不开低价药,能报销的就尽量让你来个全方位治疗。甚至先来个全身大检查,理由很充分,更全面地了解病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没办法,谁让咱们是患者呢,况且到哪都差不多,阿弥陀佛,只求早日痊愈。就算再没钱,那档口也不去考虑太多了,先筹钱治疗再说。有钱的就不必说了,找到负责人,钱不用考虑,用最好的治疗方案,好了,肯定又有贵的药品进了治疗方案了,至于是不是最适合的药品那就只有白衣天使知道了。

药物不良反应知多少?
  从治病救人来说,本人还是愿意相信大多数白衣天使的医德是好的(我也只能往好的想,不然遇上自己还真没辄),他们也是希望自己的患者早日康复,尽心尽力,救死扶伤。但可怕的问题出现了,就算再尽心尽职的医生似乎也不能保证不出情况。人民网新闻中心2005年9月8日发布的“我国每年20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报道,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这还是死的,那不死的有多少呢?挖出冰山的一角来看看,“中国180多万聋哑儿童中,有超过100万是因滥用抗生素而引起药物中毒性耳聋,而且目前仍以每年2万人次的速度增长。”(摘自上面同一篇报道)。
  面对如此大的数据,我们只能相信医生是尽职的,用药是规范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只能归疚于个体对药物的不适应性。不然的话,谁还敢进医院?但生了病,不去医院我们又去哪?再怎么说,对我们来说,医生还是专家。在这里,大家看到了抗生素滥用造成的后果。一般来说象感冒什么的,特别是在初期,应该并不一定要用抗生素,但以前感冒时经常看医生开阿莫西林给我,阿莫西林我查了一下属于广谱类的抗生素。可见,不管是好医院,还是差医院,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在各个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

谁将成为药物不良反应的幸运儿?
  那么,怎么做才能使个体差异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避免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呢?我们又怎么知道自己是不是刚好对某种药物有不良反应?谁都怕虽然遇上了个好医生,但却因为刚好对某种药物的不适应而导致可怕的后果。怎么办?可以说,大多数的人都象我一样不知道怎么办。得了病,进了医院,唯一的途径只有相信医生。但从上面我们已经看到,医生不是万能的,药物也不是万能的。只有求老天保佑自己和家人朋友不要得病,但人吃五谷杂粮,加上现在的环境,哪个又能保证自己永远健康。怕是一辈子至多至少还是得跟白衣天使打交道。不过幸好,大多数的人还是安然无恙的,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人数,从数据上看,也就是全国总人口的千分之几而已。幸好幸好,我应该没这么幸运吧?

世界上有没有完美的药?
  回到媒体报道的这件事上,撇开涉嫌违规用药不讲,秦医生的治疗方案,至少对一部份人是有效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这就不难解释部份患者为什么会出现比较大的付作用,而有的患者甚至认为秦医生是华佗再世。中医望闻问切,是从外部的接触和了解来诊断病症,一凭的中华医学的博大精深和望闻问切的技术,二凭的是积累的经验。而西医更多的是从物理的角度来更好地了解患者,所有才有拍CT,照X光,B超等技术手段。然后根据技术所得出的结果,要么手术,要么对症下药,个人更认为其有点象流水线似的治疗。
  随着社会地发展,医学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每年都会有新的药物出现,成为以前治疗方案中的替代品。既然过去先进的药物会被替代,那目前号称更安全有效的药品是否会被未来更先进的药品所替代呢?在目前,是否有完美的药?医学专家告诉你:世界上没有哪种药是完美的,就算是常用药和所谓的纯天然中药。

关注健康,你怎么样才能做到根据个体差异预防疾病?
  这个对我来说是个伪命题的,因为我不懂医学这个专业。但这也不妨碍我和各位一样,关注家人、朋友和自己的健康。且来个外行谈健康,权作抛砖引玉,欢迎拍砖。有人说,疾病重在预防,有了病再去医,就象房子里着了火再叫消防车一样,已经晚了。那如何预防疾病,就得先来分析疾病是如何形成的。个人觉得疾病一般跟下面三者有关系:内因、外因(包括诱因)。内因除了一些和遗传相关的基因外,还跟自己的体质有关系。因此,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应该可以减少得病的概率,就算得了,康复得应该也较快。外因,可能就跟环境的污染,自己饮食习惯等有关系。身体再强,吃了受到污染的食品,还是免不了遭殃,由此可见,环境其实和我们是息息相关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在此呼吁一下,呵呵。那么诱因是什么呢?诱因应该是引诱你发病的因素,最简单的就是过敏,比如花粉过敏,海鲜过敏。百花丛中,叶不沾身。碧波万里,尽享美食。可为什么偏偏谁都没事,你就身上痒痒,皮肤起反应呢?这个大概就是所谓的个体差异,谁让你的基因跟别人不一样嘛。同理,有些人会药物反应比较严重,可能就是因个体差异而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
  皮肤过敏事小,大不如以后离花朵远一点,海鲜少碰一些。但如果外因+内因+诱因会导致致命性的疾病怎么办?这总不能以身试过敏吧?传说中跟我一起来,天天五分钟的健美操领袖,身体素质特棒。却突发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医学原理告诉我们,宏观上物理的、化学的、放射性因素可能引起白血病,但是微观上某一个病人,往往大多数是找不出具体病因的。这也是其病因至今仍不明确的原因。
  另外如傅彪、王均瑶、梅艳芳等名人,他们对自己健康的关注和条件绝不亚于我们任何人,但为什么他们却遗憾地比我们先走一步呢?
  看来千篇一律的保健方案也不适用于每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体差异甚至高危疾病可能性。相同的食品、药品、治疗对不同的人作用也可能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幸运的是,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特别是人类基因工程的突飞猛进将为医学界带来新的革命。预计不久地将来,体现个性差异的针对治疗将被普遍地采用,而不是现在普遍的同一类病症采用统一的治疗方案。

  “什么症状”
  “有点鼻塞,还有……”
  “……还有其他症状没有?”
  “主要就这些……”
  “可能是病毒性流感,先吊二瓶点滴……”
  “……”

  后记:个人觉得,大多数的医生,类似秦医生,大多应该是恪尽职守,希望发挥自身医术,以期救死扶伤的好医生。但大家也看到了,再好的医生都不可能做到对所有的患者都秒手回春,特别是对一些疑难杂症,为什么?原因很多,科学不够发达,医学技术还需要不断进步,还有更多的医学难题需要攻克……等等,相信你比我懂得更多。
  医疗行业需要规范和整顿,药品的使用也需要进一步地规范,因为确实有一些害群之马和不良庸医。但医学界同样也需要理解,因为现在的文明不足以解决所有的疑难,包括充分破解患者的个体差异及如何杜绝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等。正所谓,夜正长,医学发展之路也正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 23:19:34编辑过]
发表于 2006-9-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啊,不要总是昧着良心说事儿.

     本人是一个类风湿的年轻患者,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有着良好的素质.相信生病的人群中不只是上了年龄的老太太.昧着良心的话,最好不要在此处发表,这是一个本着做人原则和实事求是说事的平台,你无须管我是何时注册,何时生病,何时去寻医看病,只希望你有一点点做人的良知,说出事实的真相,不要让成千上万的患者失去一个品德高尚,心地善良.医术高明的秦医生.如果是因为他的名气导致个别人失去一些经济利益,而对秦医生加大打击报复,我作为一名患者,希望停止你们的疯狂报复行为,并希望曾报道过此事的有关记者,编者讲究职业道德,别出卖了良知,最后还得不偿失.

   

发表于 2006-9-3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的说得很客观,在理,顶一下!

发表于 2006-9-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秦风湿”一人被捕,震动最大痛苦最深的却是他那数以千计的病人们。他们中很多人同样地背负着病痛,同样地在寻找秦医生。但寻找的目的完全不同——依赖药物病情有所好转、信赖秦医生的人需要找秦医生续方,算是“挺秦派“;治疗无效甚至病情加重、怀疑乃至彻底否定的人要找秦医生讨说法,算是“倒秦派”。

  透过硝烟弥漫的网上论坛,“倒秦”和“挺秦”双方的鲜明对阵让人觉得似曾相识,不由得想起了上世纪末的“神医”胡万林案。胡万林最终获罪服刑15年,但庭审时有很多“被治好的晚期癌症病人去给胡万林申冤”。

  “秦风湿”是否违法犯罪,法律自有判断。我们关注的是那些在病痛中煎熬的人们。他们本身受类风湿疼痛顽疾的困扰,如今又陷入药物依赖求医无门的境地。他们是中国两亿慢性病人的一部分,是生命质量受到严重威胁的疑难病人群体。

  1998年事发的胡万林案,被证明超量使用芒硝;2004年事发的“复方川羚定喘胶囊”案,被揭露长期超量使用激素强的松;而今年的“秦风湿”案,被指控涉嫌擅自添加激素药醋酸泼尼松。一系列事件表明,慢性病患者已经成为假药或不合理用药的最大牺牲品。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据说每天上百人门诊)将自己的病体和希望统统托付给秦医生?“大医院也治不好,花钱还多”“只要能缓解病痛,有激素也没办法”——这样的理由让人深感悲凉。

  慢性病患者多数为中老年人,他们多已走到人生的后半段,身体和金钱两方面都堪称薄弱,因此请别责怪他们“病急乱投医”,如果病不急,谁愿乱投医?如果,哮喘病人吃了“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就能走路不累,类风湿病人吃了“秦风湿”的药就能正常生活,谁还会深究它是不是“国字药”?谁不向往像正常人一样健康(或者至少看起来健康)地生活?

  进一步,用药危险,退一步,又病痛难耐,如何让慢性病患者脱离这两难处境,其实有关医药部门及机构应能有所作为,比如,适时发布慢性病发病情况,建议治疗方案及就医路径,及时查处并公示不良医疗机构等。毕竟,尽力防治疾病、维护公众健康是医卫事业的本来使命。比如“秦风湿”事件,这些饱受折磨进退不得的病人们如此无助地暴露在公众面前。谁能为他们主张权利厘清事实?谁能给他们切实的疗救和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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