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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关门九义校操场成了干部私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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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7 17:01 | |阅读模式

今天我看到南江论坛中有篇关于国土局乱批地,使用关门九义校操场成了别人的宅基地,很感动。下面我来证实一下,见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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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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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7 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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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7 21:35 |

四川南江县关门乡建房的问题

南江县关门乡一农户在该乡九义校附近打地基建房的建房手续是2004年6月经县国土局批准的。南江县国土局已于7月17日派人(执法队、地质环境股)前往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就给你们回复。

 楼主| 发表于 2007-7-17 22:15 |
我们将会关注此件事情,因为那是关系到下一代的大事。希有关部门认真对待此事。

 楼主| 发表于 2007-7-17 22:12 |
是不是国土局又在玩花招?上次不是有人来吗?还说手续是合法的,结果别人继续修建。[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7-17 21:24 |

我们的国家需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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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7 21:23 |
    南江县关门乡一农户在该乡九义校附近打地基建房的建房手续是2004年6月经县国土局批准的。南江县国土局已于7月17日派人(执法队、地质环境股)前往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就给你们回复。

发表于 2007-7-17 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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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7 1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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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7 17:04 |

 楼主| 发表于 2007-7-17 17:07 |

 楼主| 发表于 2007-7-17 17:09 |
听说上次国土局来看了,还说手续合法。有人说今天又来了,不知是不是又合法。

发表于 2007-7-17 17:38 |

今天下午与南江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为0827-8222518),刚把来意说清楚,该工作人员则声称此帖的事情并不存在,他们的工作人员已经前往调查此事。

而当我要求他们将调查情况传一份回来时,该工作人员直接将电话挂掉。

事情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本栏目会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07-7-18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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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土地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以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民族自治州或自
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积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用地面积可以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

该农户原已经有住房,不能再审批了。

请问县国土部门你们是如何把关的。

 国土部门为什么还要把别人申报的160平方米批成200平方米

并且该建设用地还没有相关的国土人员给他定点。

这里还不指责你把国有土地当作集体土地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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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8 10:21 |
现在这里正下大雨,真为关门九义校的教学楼担心啊![em02][em02][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7-18 11:56 |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江利剑在2007-7-17 21:23:00的发言:
   

   南江县关门乡一农户在该乡九义校附近打地基建房的建房手续是2004年6月经县国土局批准的。南江县国土局已于7月17日派人(执法队、地质环境股)前往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就给你们回复。

是国土局的工作人员吗?

感谢你们的回复,希望能尽快看到调查结果。

向你们的辛苦调查致敬!

发表于 2007-7-18 12:08 |
今天这里的雨很大,我真担心那座教学楼是不是会倒下哟,暴雨未造成危房,而人为的造成了危房,你们说该谁负这个责?

发表于 2007-7-18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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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8 08:33 |
QUOTE:
以下是引用南江利剑在2007-7-17 21:23:00的发言:
   
   南江县关门乡一农户在该乡九义校附近打地基建房的建房手续是2004年6月经县国土局批准的。南江县国土局已于7月17日派人(执法队、地质环境股)前往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就给你们回复。

到底是村社干部还是农民?传说中被批准的修建房屋手续如两年闲置,就将作废?是不是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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