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前在物管办理装修手续时被告知需到房管部门办理拆内隔墙的批准手续,随后我到锦江区房管局办理,经提供户型图和填表后并缴纳410元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后,领取到了许可批准。但我对该410元的收取有疑问,工作人员向我解释有物价局的收费文件,看过文件后,我发现锦江区房管局的做法与所谓“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相去甚远,明摆就是乱收费。我随后向锦江区物价局咨询此事,其一为李姓工作人员不但敷衍塞责,态度还不好,随后我又向成都市物价局收费咨询,对这种收费是否有问题,依然是得不到明确的回答且极不耐烦,并让我咨询省物价局,我打电话到省物价局,相关人员不在。没办法,我干脆打投诉电话12358,三转两转又转到锦江区物价局,这次要求我书面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我依照办理递交到锦江区物价局,我提出三点要求1、退还我的410元 2、向我解释其收费的成本构成 3、对新建框架结构的内隔墙的拆除免予所谓的“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接收的同志很快给我答复:有文件规定,未多收,我向她解释我知道有文件,但按照锦江区房管局的做法就不该收,这位同志很不难返觉得我无理取闹。至此,我对能够得到解决已不报希望。 可是国庆后某一天,锦江区物价局一贺姓同志打来电话,向我了解情况,我忍不住向其发泄,但其态度挺好,但说他们可能不能给我权威解释,因为文件时省物价局批复的。我要求其向省物价局转送我的投诉,她同意。 更没想到,几天后,她打电话来,让我去领退款410,说锦江区房管局的程序不合法,但对我的2、3、项要求无法解答。随后如愿领到退款。 事情到此结束,但我的疑问依然未解1、这笔钱该收吗?2、该收多少?3、政府在制定此政策时调查研究过?这次小小的“胜利”,让我既对政府部门的做派有了新的感受。30%无奈,40%气氛,30%窃喜。什么时候,公仆是真正的公仆,主人成为真正主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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