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10-22,hudaiguo888888 <hudaiguo888888@163.com>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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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代国:我告工商为了啥
本刊记者 杜西风
引子
党的子民雷华加, 家住通贤十大八。
边务农边修理, 我告工商为了啥?
国家停收个管费,
市管费刮到农民家。
去年个管费几十, 今年市管费780。
工商执行哪条法? 说是执行县府发。
市场划到每个家, 全县都是大市场。
划定市场有大法, 工商总局54号令。
人大有市场条例法,为何执行县府法。
记者专访我家苦, 工商退了罚款一千八。
全县都应退市费, 请求省长秉国法。
这首《我告工商为了啥》是胡代国2004年11月初给四川省省长张中伟写的一封信,胡代国以此来说明他为什么要状告安岳县工商局。这个时候,正是官司的关键时候,一审于2004年11月1日在安岳县人民法院开庭之后,双方各有说辞,互不相让,在双方陷入僵持状态的情况下,法院不得不宣布休庭。
休庭后,胡代国感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他所代表的个体工商户支持他将官司打下去,希望他胜诉;县里“重要人物”请他喝茶,希望他撤诉。这段时间,也是胡代国最焦急最忙碌的时侯,“连走路都在想官司的事情”。也有官员给了胡代国极大的信心,而安岳县人民法院的一位领导私下在评说这场官司的意义时,给了极高的评价:这次行政诉讼将给安岳的法治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安岳县某局副局长甚至说:如果胡代国这次官司不赢,正理和公理在安岳就不存在。
胡代国当然不认为自己会输,但他也一度产生了“如果输了,我就将官司打到北京去”的念头。他想,也许外来力量可以给自己更多的帮助。在给省长信箱写信之前,他就已经分别给安岳县委书记、安岳县人民法院院长写了亲笔信。
11月2日,休庭的第二天,凌晨三四点钟,胡代国就起床了,提笔给当时刚上任的安岳县委书记程启贵写了一封信,大意是希望县领导重视这场官司,解决在集贸市场范围上的认识问题,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否则他就可能起诉县政府的红头文件。尽管冬天的清晨很冷,胡代国还是赶在8点上班时将信交到了县委。
11月4日,他在给县人民法院院长的信中写了这样一段话:做贪官易,做清官难,我知道您左难右难,上下难;秉公执法就不难,留下美名万代传;八方信息都递上,千古骂名不能干;本人诉讼不放弃,讨个公道要维权。其实就在头一天,胡代国才受邀和法院院长见了面,写这封信也是再次表明他的心志:不放弃起诉工商局,要讨个公道。
也许是觉得在安岳县内自己的力量还不够,胡代国又给省长信箱写信说明“我告工商为了啥”,同时将内容贴到了他经常光顾的四川新闻网论坛上。
是什么原因让他如此锲而不舍,咬住工商官司不放松呢?
“进一步的伤痕”
《我告工商为了啥》中的雷华加是胡代国的妻弟,家住安岳县通贤镇十八大街场口上。农闲季节,雷华加在自己家院坝内帮人修理烂车,烧焊补漆,通贤镇地税所要雷华加交208元房产税。雷坚持自己家中没有做生意,只在晒坝上修理,不能按室内面积计税,结果被罚款2000元。
事隔三天,工商所又以只交了个体工商管理费未办执照为由罚款雷华加2000元,在交了上千元办照费后,直到2004年5月,四川电视台及中央电视台记者前来采访时,雷华加仍然没有领到执照。各种罚款使雷不堪重负,差点跳楼自杀,为此,胡代国四处投诉,但没有结果。
这是2002年的事情。后来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胡代国认为是“在自己心中进一步留下伤痕”。所谓的“进一步”,是指在1971年,胡代国的三姐胡代芳因患哮喘病无药钱,将生产队分得的几斤花生忍痛拿到街上去卖,结果被管理市场的工商干部没收了。因为三姐无钱治病,不久就病死了,还留下两个小孩,死时只有32岁。胡代国认为,这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工商留给他的“第一印象”。
胡代国以雷华加的名义写的这首诗,其实就是写他状告安岳县工商局违规收取市场管理费的由来,要求工商局退还所收市场管理费。
事实上,胡代国自己也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早在1987年就承包了单位安岳县川剧团的两个门市。他所代理的这场后来被称为“《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最大的一起”民告官官司,被代理人就是他儿子胡建。胡建因为新申请办执照,被工商所要求缴纳半年的市场管理费350元、外加登记费、工会会员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工本费等等。在胡代国父子俩看来,只有登记费20元和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3元才是合法收费。此事经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报道后,安岳县工商拒不退还多收的费用。
2004年9月13日,胡建将安岳县工商局告上法院,要求被告退还多收的市场管理费、个协会员费和工会会员费共计414元。
正如胡代国自己所说,他冲到了这场官司的最前沿。因为他就是自己儿子的代理人。
冲突与失败
事情还得从胡代国的门市说起。
1987年,安岳县川剧团职工胡代国承包单位在解放街的两间门市,开起了五金店。当时他使用的是单位企业的执照,每年向单位缴纳管理费,加执照年审费每个50元。
2004年,川剧团会计去工商所换照,听工商人员说,去年停收了个体工商管理费,今年又增加了市场管理费,要求川剧团门市按个体工商户换照,每照一千多元。
胡代国听了感到惊诧。平时喜欢读书看报的他知道2003年6月省委出台了(川委发[2003]14号)文件,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停收个体工商管理费。按规定,他的两个门市每年可少交费2000多元,结果却是空欢喜一场。
据工商人员说,只要在发票上签上“自愿交费”四个字就可以办执照,否则不办,过期不办者视为无照经营,罚款2000元。这个说法,胡代国在个体户张伯恩验照的缴费980元并写有“自愿缴费”四个字的发票上得到了验证。他开始觉得这个没有经过公示的收费有问题。
在安岳县工商三所,胡要求看一看收费文件、物价局的批文和收费许可证。工作人员从柜台里找出了一份复印文件,给胡念了念。胡要求带走文件,下去学习宣传。对方说:“没有多余的。”胡要求复印,对方说:“文件模糊不清,不能复印。”
随即一位工作人员复印了几张四川农村日报2003年12月22日的报道递给胡。该报道说:“社会主义大市场包括沿街沿路的市场可以收取市管费”。
临走时,胡代国说:“我受部分个体工商户之托,请你们该收的收,不该收的可不能收啊!‘自愿交费’实际上是掩耳盗铃,你们有收费权,我们人民群众有监督权。”他还为此叹诗一首:“万人交费千万元,竟然不见一文件;强行收费变‘自愿’,请求领导管一管!”
回到五金店,胡代国马上给《四川农村日报》打电话,对报纸上的观点提出质疑。报社答复将尽快重新调查,因为这是政策性问题。
2004年5月20日,《四川农村日报》以《这“市管费”该不该交?》为题回答了安岳胡先生并作了更正:“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人就此问题回答记者说,川工商[2003]36号文件所指的集贸市场是指‘有形市场’,而非指‘社会主义大市场’,像沿街、沿路市场也要有特定范围、市场名称、开办单位等”。
至此,细心的胡代国更加确信安岳工商对固定门市收取市管费没有任何文件依据,不合法。
他决定将此事捅出去。
胡代国喜欢看书读报,知道舆论监督的力量。对于安岳工商的行为,他最先想到的就是向媒体投诉。
个体户周万成在办执照时,工商所收了他817元,其中市场管理费730元。他想不过找到工商所要求退费,否则就要请记者采访。在此情况下,工商所答应退钱,周万成也没有找记者,而是把四川电视台的热线电话号码给了胡代国。这个电话的拨通,让胡代国正式开始了和工商部门的较量。
5月10日上午,四川电视台《今晚10分》两位记者在工商记录下了胡建新办执照被收取登记费20元,半年市场管理费350元、咨询服务费20元、工会会员费24元、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30元、工本费13元。
当天下午,两位记者在安岳县通贤镇李仲烈门市当着数十名个体工商户,电话采访了四川省物价局,得到这样的回答:“安岳工商对全县固定门市收取市管费违规违法,强行收取咨询服务费、工会会员费、协会费是搭车收费,国家工商局1998年发文强调必须是自愿参加各种社会团体协会,否则可以通过起诉等方法解决。”
这个采访让更多的安岳个体户开始投诉安岳工商乱收费,并要求退钱。不过,四川电视台采访的新闻最终没有播出来,胡代国的第一次行动失败了。有人建议他找更高一级的媒体。
从下跪到曝光
在一张旧的《检察日报》上,胡代国又找到了一个电话号码。5月16日,胡代国把安岳工商部门乱收费的情况投诉到《检察日报》,在看了传真材料后报社帮忙联系到了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后者决定马上采访。
胡代国在回想起这段故事的时候仍然面露得意:天意如此,天助我也。
5月21日,央视记者到达成都后乘车进入安岳,以防走漏风声。见到央视记者的胡代国用民间最高的礼节下跪叩头三次,拜见三位记者。
胡代国说:“我为安岳人民而跪,而哭,为制止乱收费而叩头。”此时的胡代国,年近60岁,他的举动让几个年轻的记者很过意不去。
记者感动地说:“安岳还有这种人,真难找。”随即又问胡:“你怕不怕?”
“为了制止安岳乱收费,我连死都不怕。”胡回答。
从5月21日到5月25日的五天时间里,央视记者采访了个体户,暗访了工商办照收费情况,公开采访了安岳县工商局和四川省工商局。对胡代国,记者作了重点采访,在胡的五金店,胡代国像作报告似的滔滔不绝地揭发不合理收费。
这个时候,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接到安岳个体户的投诉后,于5月26日同时出台[川价费(2004)103号]文件,文件重申不得对集贸市场之外的个体工商户收取市场管理费,不得扩大市场范围和收费对象,否则均属扩大收费范围,违反规定收费。文中第四条强调不准搭车收取服务费、协会费。
与此同时,5月26日(川工商[2004]88号)文件出台,重申不准对政府划定的市场之外的个体商户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资阳市县纪检、监察、检察院先后来胡代国处全面介入调查工商违规收费问题。
这些,不能不说跟央视记者在安岳的公开采访没有关系。
记者走后,胡代国在门市上准备好了电视机和VCD,准备当街播放央视的新闻报道。他俨然成了安岳的大忙人,每天除了接待大量的群众咨询、官员调查外就是接待八方的讲情人和讲情电话。安岳县工商局还特制了精装聘书:诚聘胡代国同志为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风监督员。
有了四川电视台采访的例子,胡代国对新闻能否报道提心吊胆。“只要安岳人在北京没有做大官的,新闻不会毙。”这是央视记者5月29日给胡代国的回答。
6月2日,中央电视台《共同关注》栏目以《如此自愿交费》为题,曝光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巧立名目乱收费一事,激动的胡代国在门市前放了两挂鞭炮。
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也让胡代国一播成名,成了“维权英雄”。胡代国很珍惜这段采访,在他解放街583号门市的店招上,用了很大的篇幅将当时自己出现在中央电视台的图象截屏印刷下来,并且将“胡代国”三个字印很大,店招上还印上了中央电视台的台标,远远就能看见。央视的报道,给了胡代国向工商讨还费用的信心。但真正使他成为“维权代言人”的,也还是和安岳县工商局的那场官司。
起诉与再曝光
中央电视台曝光后,6月8日,安岳县工商部门停止了对固定门市收取市场管理费和服务费。此时的胡代国父子兴高采烈,他们甚至已经想到要去讨回被多收取的费用。
2004年8月2日,以胡建为首的240余名个体工商户联合签名,上书县工商局,要求退费。签名者同时要求工商部门将上一年度不该收取的6-12月的个体管理费一并退还,理由是2003年6月1日四川省[川委发{2003}14号]文件规定停止收取个体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的退费要求被拒绝。工商局强调,他们上半年的收费依据是[川工商(2003)36号]文件,而省物价局与省财政厅的文件出台较晚,自己没有过错,无法退费。
除了省工商局的文件依据外,安岳县工商局的手里还有一把“尚方宝剑”,那就是安岳县政府[安府办发(2003)275号]文件。这份仅百余字节文件实际上是县政府对县工商局认定集贸市场请示的批复,发文日期是2003年12月11日。这份批复中关键的一句话是:“同意已建成的各种专业市场、‘商城’、‘商厦’、‘超市’和各乡镇(含管区)集镇的沿街沿路临时市场为我县集贸市场……”
正是因为有县政府的这份文件,县工商局在收费时才底气十足。有这份文件,又有省工商局的文件作依据,县工商局当然没有考虑退费的事情——他们只是在按规定办事。所以,在央视“共同关注”节目中,才出现了唐副局长称安岳全县就是一个大集贸市场的说法。
胡代国认为把全县都视作一个大市场的观点与做法不对,他打定决心,要上法庭去讨回公道。
但是,第一次开庭,胡代国和工商局代理律师打了个平手,案件进入休庭。胡代国将情况反映到省里,省物价局、财政厅、工商局等专门研究安岳退费事情。此时,法院通知判决延期三月。
已经领教到了舆论力量的胡代国再次想到了媒体。他将案件情况写成文章贴到各大网站,发给一些记者。各地媒体开始报道,尤其是2005年1月29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以《工商收费千万,有无法律依据》报道此事并登在新华网上。
胡代国深知传播的重要性,每有报道出来,他就将报道文章恭送到县领导的手中,同时贴在门市前自制的两个报刊栏上,在大街小巷上,他也是见人就发。对于前来说情的人,他也是毫不例外的每人送一份。
舌战常委与判决
为了准确依法判案,安岳县政府向四川省政府打了报告。2005年3月16日,川价函[2005]58号文件复函安岳,再次重申:不得对集贸市场之外的个体户收取市场管理费。
3月17日,安岳县委县政府部分领导在安岳宾馆邀请胡代国座谈,其中有四名县委常委。一位领导认为胡代国邀約媒体报道影响了安岳的“形象”,影响了外商投资。胡代国说:“执法单位工商局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使上万商人人心混乱,影响党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乱收费不制止,哪个外商敢来?如果各单位都依法行政,政府公信力自然恢复,安岳处处和谐,外商自然会来。”
一位常务副县长更不客气地批评:“你胡代国请媒体曝光安岳一次,安岳的发展起码落后五年,你给县委抹了黑……”
胡代国马上打断这位副县长:“县长同志,你说错了,说反了吧,我曝光一次违法行政,安岳人民的思想觉悟,法制意识包括你们的执政能力起码提高五到十年。再说,你们又没有腐败行为,难道还怕媒体曝光吗?”胡代国接着说:有人“造黑”,我把“黑”抹掉又哪点不好呢?
胡代国说,自己看过《孙子兵法》,知道点虚实之术,在辩论中也经常虚虚实实、正反相融。
有领导建议
“承认胡代国赢并退钱,签个协议,撤诉可不可以”。“已经晚了,还是依法判决更有教育意义,”胡代国说:“判案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可不能留下千古骂名。撤诉有三个难点两个要求。
难点一,我给各级领导包括主席和总理都去了信,万一上级问责追查,你们都不好说,你们丢了官,我会过意不去;
难点二,我无法向上万个体工商户解释,如果我按领导要求悄悄撤诉,就会造成千夫所指、无疾必死的下场;
难点三,无法向媒体和历史做出交代。
撤诉的第一个要求,相关责任人公开在电视上认错道歉;第二个要求,彻底清退违法收取的市场管理费,否则拒绝撤诉。”
2005年3月18日,安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被告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原告胡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350元的行政行为违法。本案诉讼费100元,其他诉讼费300元,合计400元,由被告资阳市安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担。
判决后工商局没有上诉。4月3日判决书生效,胡代国收到工商三所送来的350元市场管理费和400元诉讼费。
个体户们又放起了鞭炮。
狂人与“维权大侠”
胡代国有个外号,或者说笔名:狂人。
对于这个称号的由来,胡代国说是无意间得到的。在邀请媒体曝光又起诉安岳县工商局拒不撤诉后,有人说胡代国有“三不”:送礼不收,请吃不去,威胁不怕,不知他是个傻子还是疯子,总之是不好对付。也有人说他是“法盲”、“刁民”,行为癫狂。胡代国听了这些,灵机一动,干脆给自己起了个“狂人”的外号。在与媒体接触、与工商打交道的过程中,胡代国深知网络传播的重要性,年近60的他学会了上网使用QQ,学会了写博客,学会了在论坛发帖子。他写的每一篇文章,都署名“狂人”,也许是自嘲,也许是自勉。
对安岳工商的行政诉讼胜诉后,胡代国被网友称为“维权大侠”,
山东网友“惜辉”甚至是这样写的:《胡代国全国亿万个体工商户的典范和凯模》。这篇帖子至今在天涯论坛上还能找到。
对于网友的评价,胡代国很珍惜,而对于全国各地给他打来的电话和来求助他的人,他也颇为热心,在安岳,他已成为打行政官司的民间代理人。
这些,从胡代国博客上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来:《提起胡代国的名字,阆中市田华赢回市管费数百元》、《何其亿输官司一筹莫展
胡代国帮助赢回1.5万》、《胡代国为大竹县个体户维权成功》、《六封邮件请来国务院纠风办到安岳县纠风》……
当然,其中也有起诉了又撤诉的。胡代国代理的起诉某行政单位违规收费,起诉后,对方退还了费用,胡代国也就撤诉了。
在告倒安岳县工商局后,有人认为,是否胡代国遭到忌恨?实际上,胡代国很能灵活的处理这些问题,和工商部门的很多人还成了喝茶聊天的好朋友。在遇到工商户投诉时,胡代国往往一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
这些,是否是一种妥协?胡代国却认为,这是为了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