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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于11月威逼全体老代办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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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18:00 | |阅读模式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于11月威逼全体老代办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和所谓的劳动服务公司签订新的用工合同根本没有任何保障,并且威胁如果不签字就在本月底就单方面解除合同。这明显的是赶在明年1月1日新的劳动法执行前打的擦边球。今天所有中行网点的柜员都心事丛丛,上午更有昨日没签字的员工被领导逼哭,这些员工都是工龄在七八年的老员工,他们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中行,现在那些肥头大耳的领导们为了所谓的改革就把这些员工一脚踢走,完全没有人性。众所周知长期以来这些员工和所谓的正式工同工不同酬,而且干得都是一线的工作,工资待遇和正式工差一长截。而且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直倒去年才给他们买住房公积金。领导们住的是成都市的置信丽都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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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0 23:03 |
这个麻烦呀

发表于 2007-11-10 22:45 |
  中国银行要求所有代办员在突然宣布之日起的第2-3日即全部签订协议,要求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与中国银行解除劳动合同后再转签劳务派遣的不给一分钱补偿金.这些代办员中不乏工作了十几年的员工.代办员强烈地体会到资方就是所谓国家企业的冷漠和残酷.这就是当今的和谐社会,太和谐了.不理解国家新的劳动法出台后为什么不立即执行.而要给这些企业留出足够的时间来算计收拾基层员工这些弱势群体.
  

发表于 2007-11-11 00:32 |

   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依我的判断银行方面比你们还着急.其实,主动权还掌握在你们自己手里.

  

发表于 2007-11-11 00:46 |
有10年工龄的都被弄成代办了

发表于 2007-11-11 00:41 |

估计年底难过啊

发表于 2007-11-12 19:39 |
[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11-17 23:59 |

没有人来管这件事???!!!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13:08 |
  中国人民银行规避新劳动法在法律和道德面前玩弄鬼蜮伎俩!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在伟大的17大余温尚存之际,公然以剥削者的黑心丑恶嘴脸, 肆意践踏劳动者权利,挑衅中国人大权威,在法律和道德面前玩弄鬼蜮伎俩,破坏全国人民建设和发展的和谐社会大局,其趋炎附势者可耻、可恶!其当首者可杀!。
  其胆大之妄为,敢视人权于无物、视法律如游戏、视员工如弊履; 其无耻之卑鄙,敢封锁媒体删除网页、敢威逼利诱瞒天过海、敢趋赶借调釜底抽薪;其手段之毒辣,人性之冷漠,可以让人妻离子散、让员工流离失所、让十年从业仅此一伎者饥寒交迫、他们根本不关心襁褓的婴儿会失去母乳、年迈的父母得不到奉养和照顾、吃碗小面都舍不得的房奴、卡奴们中午的盒饭... 罪恶之甚、心肠之黑到了令国内外任何资本家都汗颜的地步!
   还有,如此一个以信誉求生存,以守法作担保,以国家为幌子的市场乞丐,在他胆大妄为的罪恶黑手之间是谁在为虎作伥、包庇窝藏,谁在卡民众的呼声、法律的喉舌;谁在为歹人张目、为罪恶出谋划策,为黑手撕法律的空子,你们良心何在道德何在!
  最后我们还是要问一句,难道在如此和谐大局下真的没人敢主持正义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13:14 |
QUOTE:
以下是引用代办员在2007-11-18 13:08:00的发言:
  中国人民银行规避新劳动法在法律和道德面前玩弄鬼蜮伎俩!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在伟大的17大余温尚存之际,公然以剥削者的黑心丑恶嘴脸, 肆意践踏劳动者权利,挑衅中国人大权威,在法律和道德面前玩弄鬼蜮伎俩,破坏全国人民建设和发展的和谐社会大局,其趋炎附势者可耻、可恶!其当首者可杀!。
  其胆大之妄为,敢视人权于无物、视法律如游戏、视员工如弊履; 其无耻之卑鄙,敢封锁媒体删除网页、敢威逼利诱瞒天过海、敢趋赶借调釜底抽薪;其手段之毒辣,人性之冷漠,可以让人妻离子散、让员工流离失所、让十年从业仅此一伎者饥寒交迫、他们根本不关心襁褓的婴儿会失去母乳、年迈的父母得不到奉养和照顾、吃碗小面都舍不得的房奴、卡奴们中午的盒饭... 罪恶之甚、心肠之黑到了令国内外任何资本家都汗颜的地步!
   还有,如此一个以信誉求生存,以守法作担保,以国家为幌子的市场乞丐,在他胆大妄为的罪恶黑手之间是谁在为虎作伥、包庇窝藏,谁在卡民众的呼声、法律的喉舌;谁在为歹人张目、为罪恶出谋划策,为黑手撕法律的空子,你们良心何在道德何在!
  最后我们还是要问一句,难道在如此和谐大局下真的没人敢主持正义了吗!

郑重申明,以上中国人民银行系指中国银行.请勿误会!

发表于 2007-11-18 10:22 |

   对外虚情假意,对内伤心流泪,让我们看到了中国银行四川分行是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一个缺乏诚信的强权企业!
   银监会的同志们和各位沙发,
   这就是所谓赢得巨大声誉的银行企业吗?

发表于 2007-11-18 21:49 |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更应该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更应该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

发表于 2007-11-23 12:32 |
发帖太散,应发一个主题帖

发表于 2007-11-24 22:11 |

发表于 2007-11-24 22:05 |

现在我能发贴了吗??前段时间限制了我的ID,禁止我在这个论坛上发有关四川中行代办员的帖子,发一个删一个!!!

发表于 2007-11-24 23:06 |

发表于 2007-11-24 23:01 |

顶起来!!!让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给我们全体代办员一个说法、一个交代!!!!

发表于 2007-11-26 22:49 |

邮政局的代办员也和你们一样的命运,最近也在要求准备材料赶在2008年前把这些工作在一线的员工移交给派遣公司,想去钻法律的空子.那是在违法,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不一起上访到中国劳动保障部吧,你们的事以在华西都市报的头版头条报料了

发表于 2007-11-27 19:48 |
邮政职工也有同样遭遇

发表于 2007-11-27 19:28 |

[原创]

兄弟姐妹们,别再犹豫,也别后怕,为了我们的尊严和利益,团结起来,捍卫权利,我相信谁也不会于法律而不顾,而断送了自己的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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