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绵阳市市长的第二封公开信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们是科创园区八角村李子沟的老百姓,就现身处的困境向您求助,并向您反映几个问题。 此问题2006年12月绵阳市政府曾接受过我们的求助,信访办和科创园去过多次,而事情至今没有处理!我们无奈之下求助于市长。 1、征地问题:李子沟有土地1000余亩,其中耕地800余亩,根据科创园的人讲,我们是2001 年清理的附作物,2006年我们开始拆迁,这六年间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形式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 偿、安置方案和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地类和面积等。我们认为他违反了《征用 土地公告办法》第三、四、五条。 2、拆迁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其中有一段“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个需要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以上内容,而我们的理解是附着物即果树和青苗,若一年年 产1000元,最低补偿应该是6000元,庄稼若一年年产为1000元,最低应赔偿4000元,所以存在争议,您知识 渊博,不知您怎样理解。 3、安置问题:根据《绵府发》2003、12号文件,其中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18至60周岁的 男性农民.....为安置对象。男满60周岁....为退养安置人员。未满18周岁....为抚养人员。”为何没有执行。 4、赔偿问题:普通的砖房结构两层赔偿为140元每平方,2001的幼树如今也长成了盛产。而科创园拆迁办仍按幼 树赔偿。我们认为这是极不公正且不合理,根据《征用土地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有关市、县主管部门对当 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科创园让我们自己举行,请问我们是弱势群体,对相关程序不了解。请你主持是否方便。这6年 来科创园不断传播李子沟即将征用,从而导致良田荒芜,鱼塘干涸,危房倒塌,种植业和养殖业没有发展甚至倒退, 要求科创园做出适当赔偿! 5、利率问题:科创园是2001年清理我们的房屋及附着物,2006年12月份发放的房屋补偿款(至今有40%未领取 )我们要求科创园给我们赔偿这六年来的利率,你认为我们的要求是否合理?
6、贪污问题:在拆迁过程中种种违法乱纪行为嚣张的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可以用金钱交换、可以涂改数目 、可以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领别人的补偿款,鲸吞集体公款30万元之多(李子沟的居民点建设和水塔) 的贪污问题,老百姓妇幼皆知。有关责任人至今还逍遥法外,有两人还在担任公职,从而只证明了一点科创园是犯罪份子的保护伞。 7.地基问题:先安置后拆迁这是法规也是惯例!5.6.7.8队拆迁7年了和我们一样至今也没看到地基的影子, 有关部门是否称职?办事效率让人称道! 希望您能回信! 如果语言有冲撞之处请多多原谅! 绵阳科创园八角村6社 李子沟全体村民 22:23 200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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