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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实施办法
各位朋友好:
我于98年毕业于乐山卫生学校。毕业后户口迁入眉山市东坡区人才服务中心(商华街27号)。未落实工作单位。
现因城市工作压力和本人身体原因想回农村工作和生活。求指点迁回原籍的政策法规和方法。请知晓相关内容的朋友指点。
衷心致谢!!
迷茫的 花袭人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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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入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局的回复:2003年以后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可在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将户口落回原籍农村。由于你是在98年毕业的,所以目前没有任何办法迁回原籍。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户政科:0833-8101035。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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