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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国土局,请您们把我奶奶墓地里的东西还给我!(荣县国土资源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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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荣县国土局,请您们把我奶奶墓地里的东西还给我!

  黄晨灏

  今年的“清明节”对于我们一家人来说,那是灾难性的。每年一次清明的追思,却被荣县政府的“爱民工程”给粉碎了。

  这是一个难以相信的事实,位于四川荣县的二佛岩,是很多远在他乡的荣县人追思先人的地方,据当地政府官员事后说,也是危险地段。今年,荣县政府申请了4年的项目款到了。荣县国土局就在一个月之内,就把这个地段夷为了平地。

  我父亲去找到荣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却说,我们的律师说,找了几个开挖墓地的民工证明,他们说没有挖到任何东西-看来,这是政府有意说假话。他们这是在用所谓的律师证据来掩饰自己道义上的责任,给人感觉非常不道德!我也给一位姓张的局长通过电话,这位张局长态度也非常恶劣的对我说,“我知道你是很出名的,请你不要危害我的人生安全”。

  天啦!怎么会这样子,我在成都啊!看来四川荣县还有这样无耻的官员,老百姓一定会被他们害苦的。

  我们知道,现代文明教育结合。国家规定清明节为全民法定假日,只是推动这个传统节日文明建设和教育的第一步,关键要形成一种持久的社会文明氛围,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强化和提高国民的民族意识、爱国意识、文明意识,尊崇先贤的意识,凝聚民族精神,激发民族斗志,让我的社会健康发展,让我们的民族不断强盛。把清明祭祀活动有机地融入社会主义文明教育活动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工会、共青团,各个社会团体,都必须积极承担义务,充分发挥各自的教育优势,结合部门和当地实际,广泛地开展活动,真正使之成为社会性、群众性活动,让人们了解历史,尊敬先贤,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弘扬优良的民族传统,让人们知道今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珍惜生命,善待生活,积极向上,努力工作,争做精神文明、厚重道德、有利于社会的公民。

  我只有悲哀,一个政府的“爱民项目”,尽然是以这样一种形式收场,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怀疑-荣县政府申请了4年的项目款到了160万后,在不到一个月内就将我奶奶的墓地夷为平地…

  …。其实,在这几个政府官员身上看的只是钱,这是利益的趋势!老百姓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160万太诱人啦!!

  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的领导班子还能搞好工作吗?其次,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经济还能够发展吗?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的领导班子还能有多大的社会公信力呢?等等问题,太多太多了。

  因此,我要求,荣县国土局无条件的把我奶奶墓地内的东西归还于我!

  同时,也希望四川省有关部门对荣县国土局打着政府的牌子,干着伤害老百姓利益的官员进行查处。

  黄晨灏

  联系电话:028-89086331

  网址:http://www.sccsbbs.com/index.asp?boardid=43

  200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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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08.4.29

收到荣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您们把我奶奶墓地里的东西还给我》贴文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复函,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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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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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事先没有通知迁坟?四年之久啊?你说的过程有没有隐瞒啊,暂不表态.

发表于 2008-4-23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这次被荣县政府以“爱民工程”,一次行搞掉的墓地,还有20多户人家哦!!他们都今年清明才知道的。四年了,从来就没有发出过任何通知。哈哈!看来还是160万烧的!还有,动迁墓地是民政局三,不知道,国土局吃了好多政府的钱。哈哈。查!查!

发表于 2008-4-23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荣县政府能妥善解决好荣兴集团售房纠纷
“香山美林村”和“静心斋”准不准业主    2008-4-23
        荣县荣兴集团,法人代表张森,在荣县新城开发中大名鼎鼎,所开发项目不少。最近就竣工了分别叫“香山美林村”和“静心斋”的两个房产工程,由自贡贡井建筑5公司承建,刘俊康为第一项目负责人。
        在2007年9月,刘俊康以抵工程款名义,在工地工棚打起“售楼部”的巨型横幅,销售该房产;据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11月底至少有30户老百姓,分别向刘俊康交纳10-18万人民币不等(总金额不下350万圆),取得名义上的“业主”。
        但开发商张森不认帐,在工地工棚打起“售楼部”的巨型横幅,长达两月之久,难道张森一点不知?老百姓才知道问题的严重,立即找了荣县房管局,房管局知道这是一起房产纠纷问题,立即冻结了这些房号的销售备案;还向荣县经征大队报案,但因刘俊康还在继续施工,而回答“不予立案”;还报告了荣县县委宋常委(主任),宋常委要求:“刘俊康、张森在2008年4月底前解决好这一售房纠纷,否则按法律程序执行!”
        眼下4月底已到,还没有解决问题的消息,又去找县政府负责解决这类纠纷的主管领导邱向权,居然如是说:“我又没有收你们的钱,你们还是去找刘俊康,与我无关!”。
       代表政府的领导这样说,让我们心寒,看来问题的解决遥遥无期,我们不得已才写这一则报道,希望得到上级领导、社会和媒体的关注,使问题能尽快解决,享受宪法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让人人沐浴党的“以人为本”的和煦阳光,让人人阔步走在党指引的“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上,去迎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发表于 2008-4-24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荣县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到。。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4-24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转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等待。

发表于 2008-4-24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某些人的经济利益,不顾人们对先人无比崇敬的情感,居然挖人祖坟,公然践踏挑衅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的行为,是侵犯中国公民精神与物质财产的行为,必须获得双重赔偿!

    欺负死人不能说话也罢,活人怎么也被欺负?

    有人借新城开发之机,纠结在一起,不择手段对百姓进行喝哄拐骗呢?只要能获得一大笔财富,即使判刑坐牢也不怕,来挑衅法律的威严呢?政府要提高警惕,防微杜渐!

发表于 2008-4-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在挖别人的祖坟吗.

发表于 2008-4-25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局报迁坟的多少,国家是拨了迁坟费的!国土局迁坟,国家没有规定,  吃钱,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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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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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粗暴分子真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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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粗暴分子真该死!

发表于 2008-4-2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祖坟被挖,该向谁讨公道

黄晨灏先生没有招谁惹谁,安埋在荣县的奶奶坟墓被人挖了,这挖坟者不是盗墓者,而是荣县的政府荣县的国土局,被他们的"政绩工程"夷为平地,这是什么一种行为?我认为,这是一种不认祖宗的行为,不懂得天理的行为,这是黄先生的悲哀,也是当地政府及部门的悲哀!

我希望这种悲哀不要再发生,凡是要挖人家祖坟的事,不管有天大的理,都要认真对待,其处理办法是:一、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法律,移坟必须在报上登载信息,并明确期限;二是没有人认领的,移坟的尸骨要给予妥善保存,保存期限按法规办事;三是凡是未处理好类似问题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赔偿损失.

作者:李崇军

请看我的网站:www.qw78.com

发表于 2008-4-27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荣县,4年“危崖整治项目”向国家报批要钱,他们不知道报了有多少坟墓要迁移哦?160万款一到,一个月之内就搞出来了“几十座无主坟",全部铲平.主要还是想吃钱-迁坟补偿费。

  如果,4年都向社会和坟主公开说要进行危崖整治,他们还能够得到国家这160万元吗?!!坟主早就把坟迁走了。

他们现在还打着政府的牌子,伤天害理呀!太坏啦!丢人民政府的脸。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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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否坟里真有东西?

二、迁坟是否通过家属同意?

三、那个局长竟然怕死?可能真做了亏心事,不然应该理直气壮!

发表于 2008-4-29 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没话说了

发表于 2008-4-2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暗的荣县政府啊,难道社会主义的国家还有明目张胆的“官商勾结”

发表于 2008-4-29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四川荣县国土局越权动迁坟墓”事件的几点质疑 (原创首发)
[ sccs8888 ] 于2008-04-29 13:55:35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我对“四川荣县国土局越权动迁坟墓”事件的几点质疑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黄晨灏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选自:中华儒家经济文化论坛 探索栏目http://www.sccsbbs.com/index.asp?boardid=43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上个星期,我对四川荣县国土局利用政府工程的名义,在一个月之内制造了包括我奶奶在内的几十座无主坟,在四川新闻的投诉:位于四川荣县的二佛岩,是很多远在他乡的荣县人追思先人的地方,据当地政府官员事后说,也是危险地段。今年,荣县政府申请了4年的项目款到了。荣县国土局就在一个月之内,就把这个地段夷为了平地。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我父亲去找到荣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却说,我们的律师说,找了几个开挖墓地的民工证明,他们说没有挖到任何东西-看来,这是政府有意说假话。他们这是在用所谓的律师证据来掩饰自己道义上的责任,给人感觉非常不道德!我也给一位姓张的局长通过电话,这位张局长态度也非常恶劣的对我说,“我知道你是很出名的,请你不要危害我的人生安全”。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一个政府的“爱民项目”,尽然是以这样一种形式收场,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怀疑-荣县政府申请了4年的项目款到了160万后,在不到一个月内就将我奶奶的墓地夷为平地… …。其实,在这几个政府官员身上看的只是钱,这是利益的趋势!老百姓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是无所谓的,160万太诱人啦!!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的领导班子还能搞好工作吗?其次,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经济还能够发展吗?一个对祖先都不尊重的领导班子还能有多大的社会公信力呢?等等问题,太多太多了。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今天,荣县国土局回复四川新闻网时说:他们的是政府工程,老百姓应该给他们让路。挖了老百姓的祖坟,老百姓应该自己承受;更为奇怪的是,现在,他们又搬出没有挖到我奶奶的墓地-这是一个天大的谎话。做人的良心都那里去了!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其实,我们每天都要回四川荣县祭奠自己的祖先,当地村民可以作证!天地良心啦!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这些官员们,他们这是在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道义和法律的责任。也许,没有挖到我奶奶的坟墓,就想一走了之,就是四川荣县国土局推脱其责任的唯一办法吧!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荣县国土局回复,请见:(四川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栏目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855557)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对于四川荣县国土局的答复,我有以下几点质疑: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质疑一﹑四年的危险地段报批整治工程,为什么我们这样一些当事人一点都不知道?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质疑二﹑坟墓迁移是荣县民政局,还是荣县国土局的事情?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质疑三﹑“无主坟”动迁要妥善保管,请问,现在这些“无主坟”在那个地方?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质疑三﹑公告期限是三个月,还是一个月内?公告上的签坟期限,是荣县自己的规定还是国家规定?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因此,我再次强烈要求,荣县国土局无条件的把我奶奶墓地内的东西归还于我!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同时,也希望国家以及四川省的有关部门对荣县国土局打着政府的牌子,干着伤害老百姓利益的官员进行严肃的查处。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

  签名档
中华儒家经济文化论坛 www.sccsbbs.com

Propagating and succeeding world civilization.Creating felicity for posterity{传承世界文明.造福人类子孙)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8-4-29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荣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请您们把我奶奶墓地里的东西还给我》贴文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复函,

内容如下:

 





发表于 2008-4-2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此帖和荣县国土局的回复后,对此帖的作者反映的问题表示质疑????不会此帖作者别有什麽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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