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蓬安县城区一些地段的部分路面,真的是破烂不堪[已回复]

前段时间,经过蓬安县抚琴大道二段附近,发现人行道上部分路面坑洼破烂,既妨碍城市形象又妨碍交通出行,于是,发帖诉说,希望管理部门能够维修一下,以保障群众出行便利与出行安全。也不知是否得到了修补?近日,鄙人行走于凤凰大道三段周边,滨河南路三段附近,也就是柏亚滨江城不远处时,看到此地段部分路面,也是破烂不堪的模样!作为基层群众,热心网民,当时心里就想,城区一些地段部分路面竟是如此情景,对于创文创卫,是否会有影响?对于群众的出行便利与出行安全,又会不会有影响?地砖破烂的地段,往往存在车辆随意停放的现象,如果没有随意停放的车辆,那么,一些地段的部分路面,可能也不会如此破烂!

公用事业管理所 发表于 2024-5-10 11:52

已制定并上报维修方案,待批准后实施。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2 13:02

12456000 发表于 2024-5-2 15:10

右鞋 发表于 2024-5-2 15:22

12456000 发表于 2024-5-2 15:10
南充新视角你可能成为南充最不受欢迎的人

已经是了,不是“可能”。

右鞋 发表于 2024-5-2 15:58

wh12502 发表于 2024-5-2 15:51
真羡慕他整天那么有闲到处逛又不愁饭吃
咱打工的,天天背着上司的任务喘不过气

有啥好羡慕的,天天招人嫌。

ttrtryt 发表于 2024-5-2 23:35

12456000 发表于 2024-5-2 15:10
南充新视角你可能成为南充最不受欢迎的人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3 00:08

右鞋 发表于 2024-5-2 15:22
已经是了,不是“可能”。

帐号右鞋,你为什么要诋毁热心公益的网民?你放心,我一定要报案,我不管你是哪个单位的!

街头部门路面破烂,不能说?说了就是南充最不受欢迎的人!你想干什么?你想压制群众发声?这触犯了你什么利益?而且还用这种方式在网络公共空间来诋毁,贬低我的名誉!你在网络公共空间来肆意贬低,丑化,诋毁我的名誉,已经对我的正常生活以及对我在社会中的信誉造成了严重影响,我一定要让你付出法律的代价!

右鞋 发表于 2024-5-3 05:15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3 00:08
帐号右鞋,你为什么要诋毁热心公益的网民?你放心,我一定要报案,我不管你是哪个单位的!

街头部门 ...

这次“付出”终于没错了。
关于“承担法律责任”而非“负出法律责任”
https://pengan.mala.cn/thread-16600479-1-1.html

山野村夫. 发表于 2024-5-3 10:09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3 00:08
帐号右鞋,你为什么要诋毁热心公益的网民?你放心,我一定要报案,我不管你是哪个单位的!

街头部门 ...
蓬安城区街面地板砖有破损,你夸大其词是破烂不堪,一个蓬安人却跑到《南充论坛》来说有损蓬安形象的话,不说是不受欢迎的人,至少是令人讨厌的人。自己多多反省一下吧!

右鞋 发表于 2024-5-3 11:41

南充新视角 发表于 2024-5-3 14:49

右鞋 发表于 2024-5-3 05:15
这次“付出”终于没错了。
关于“承担法律责任”而非“负出法律责任”
https://pengan.mala.cn/thread- ...

你在乱说也,我什么时候写过“负出法律责任”?你认为是我就是我,我告诉你,报案材料我打印好了,假期过后就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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