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标题: 关于《宏桥乡土地承包问题》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linsenpang    时间: 2015-10-9 10:00
标题: 关于《宏桥乡土地承包问题》回复
此事已得到圆满解决,希望版主删除原帖,此事与干部无关,纯属承包商个人行为。村干部和领导早就在为此事而奔波,只是一时为联系到此人,我之前的帖子对事件真相有失了解,请见谅。我发帖的初衷已只是解决此事而已,既然大家都在极力为此事奔走,当无矛盾可言。只是一个小问题,希望大家不要再作深究了。

作者: 千里闲云    时间: 2015-10-9 10:29
弄清真相自然会少些误会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5-10-9 10:37
楼主看来是喝茶了,呵呵!
作者: 总在风雨中    时间: 2015-10-9 10:41
楼主被和谐了
作者: linsenpang    时间: 2015-10-9 10:42
对事件真相有失了解,已申请删除之前的原帖。
作者: 易水客    时间: 2015-10-9 10:45
不夸大事实,不掩盖问题,发帖应实事求是。
作者: 火烧岛    时间: 2015-10-9 15:10
    事情是好事情,既然解决了也不会有撒问题,你已经在这澄清了就好了呗~
作者: 蚊    时间: 2015-10-10 01:05

地方版主没有删除帖子的权利,请到这个帖子里面申请;2015帖文处理专用帖-版务处理-麻辣社区
http://www.mala.cn/thread-11607492-1-1.html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15-10-10 10:21
你是不是得到好处了。多少嘛
作者: linsenpang    时间: 2015-10-10 10:35
手机用户 120.236.155.x 发表于 2015-10-10 10:21
你是不是得到好处了。多少嘛

没这回事哈,大家都是实事求是,一切讲求问心无愧,共同解决问题而已,目标一致,当无矛盾可言。
作者: 宏泰    时间: 2015-10-11 11:12
问题解决就行了,但是申请删除原贴是否有必要就无所谓了,暴露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把有些东西还给人民,也许才是长治久安。
作者: 葩红苕    时间: 2015-10-11 12:08
没有必要删除原贴,除非真的有鬼




欢迎光临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bbs.mala.c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