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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请进来就南充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投投票◤◢◣◥ [打印本页]
作者: kd522 时间: 2009-10-26 15:28
标题: ◤◢◣◥大家请进来就南充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投投票◤◢◣◥
投票看民意
最好跟帖说明下理由
作者: 做人不要太张扬 时间: 2009-10-26 15:35
请政府公开已建成了垃圾焚烧厂地区的群众民意调查!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6 15:51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项目!
政府要对市民的健康负责!
作者: 触目柔肠断 时间: 2009-10-26 16:12
反对,理由已经全在这几天的回复中了!
作者: 孤独畅想 时间: 2009-10-26 16:27
坚决反对!
作者: 超级大乐透 时间: 2009-10-26 16:29
不同意
作者: 嘉陵库管冯大爷 时间: 2009-10-26 16:30
不 同 意
冯老汉
2009-10-26
作者: 铁血江湖 时间: 2009-10-26 16:31
不同意[em60]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6 16:38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断子绝孙的垃圾发电项目!
政府要对市民的健康负责!
但投票的门坎太高了
作者: kd522 时间: 2009-10-26 16:51
以下是引用删了又帖在2009-10-26 16:38:00的发言: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断子绝孙的垃圾发电项目!
政府要对市民的健康负责!
但投票的门坎太高了
当时设置成100主要考虑过滤五毛来着,不好意思,跟帖说明也是一样的.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6 17:05
以下是引用嘉陵库管冯大爷在2009-10-26 16:30:00的发言:
不 同 意
冯老汉
2009-10-26
哈哈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6 17:35

作者: 关注南充 时间: 2009-10-26 17:38
我们要健康,不要GDP.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6 17:43

作者: yunsan 时间: 2009-10-26 17:46
反对这个不需要理由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6 17:55
评论:“焚烧垃圾”不能决策“焚心”
2009-09-26 08:32:29 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广州) 跟贴 57 条 手机看新闻)
昨天媒体报道,选址在番禺大石的日处理2000吨垃圾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在国庆节后开工,亚运会前投入使用。面对这样一个被官方说成“既成熟又环保”的处理垃圾工程,番禺逾30万居民却不太欢迎。业主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在人烟环绕之地建这样的焚烧厂,更担心有毒气体侵害身体。政府人士的理由难以让人释怀,双方就此胶着。
建焚烧厂前提是环评,这一步走到哪,老百姓都不晓得。比环评更关键的前提是规划,规划此地有没有经过民意?从现在的情况看,规划肯定是经过专家,而不是经过百姓投票的。对于如此敏感工程,没有民意支持,一不小心就会招来民怨。须知民意传统是体验式、自觉式的,甚至是感性的,而官方是理性的、数据型的。两大观念的对立从来就没有消失过。竭力用技术数据说服居民,这和让居民有知情权参与权是两回事。不能说居民愚昧,只能说百姓对政府信任远远未到一个百依百顺的境界。
要论垃圾焚烧厂的技术先进,都是建设投资方的一面之词。尽管可以购买世界先进设备,宣传如何无污染,但是要说“对居民不会造成影响”就令人不安了。还没建就敢说对居民无影响,这说法显示出权力部门惯常的姿态。不建肯定没影响,建了还是没影响,难道垃圾厂是真空透明的?正因为都是口水宣传,而不是用法律文件给予承诺,如承诺对空气影响达到什么水平,承诺如果超标可追溯责任方,那当然难以取信于民了。万事皆有漏洞,既然没有问责制度,居民谁愿意用自己的纳税去建一个可能冒险的工程呢?
技术先进,不等于管理先进。这是有太多前车之鉴的,比如李坑垃圾发电厂当初也是宣称技术一流,可周边居民还是感觉臭,可见,同样的欧洲设备放在不同的地方,由不同的制度和人员运作,效果都会大相径庭的,此为国情不同。巴黎、东京、大阪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建在城市旁,不等于广州也可以想当然建在人口密集区。一个身边的例子是,香港众多垃圾收运站都在闹市中伫立,居然可以做到路过也闻不到异味,但是在广州,用鼻子就能找到垃圾压缩站。对工程效果的走样,有关部门曾几何时做过事后检讨呢?
在政府遭遇信任危机时,尊重民众比尊重“科学”更宝贵。如今的态势是政府被民意逼着去回应,而且有关负责人还比较激动,这就会让一个本来公益的项目显得格外窘迫。民众当然没法去阻挠政府的建设,但是网络意见本身就是一股监督政府的力量,政府不能置之不理。如何还居民知情权,让民生之事还给民众投票,把困难留给自己,接受问责,这才是比讲数据讲技术更重要的。
耀琪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 )
作者: 十年磨针 时间: 2009-10-26 18:07
建到我们李渡这边当然要反对下了。
作者: 关键人物 时间: 2009-10-26 18:11
以下是引用十年磨针在2009-10-26 18:07:00的发言:
建到我们李渡这边当然要反对下了。
这话有问题。如果建在高坪,那么你是否就不反对了呢。
作者: 与南充同行 时间: 2009-10-26 18:16
我反对的理由:
1、通过媒体渠道了解,这一技术正被发达国家抛弃或放弃。
2、投资大、收益低。
3、有效控制二恶英的技术不成熟,即使环保批复文件所写的方法也难以保证效果。
4、市民需要一定安全的生活环境,不能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下。
我承认对垃圾焚烧的化学反应过程不懂。
作者: 何小小 时间: 2009-10-26 18:21
早就该弄出这个投票贴了。
作者: 大嘴耗子 时间: 2009-10-26 18:21
掺进点人气。[em29]
作者: 何小小 时间: 2009-10-26 18:26
建议置顶,高亮,加精。
http://www.86968135.cn/0910b/10/01.mp3
作者: 何小小 时间: 2009-10-26 18:40
假如在论坛抗议行不通,可以考虑大家一起去市政府或李渡散步的方式。
作者: 江湖三少爷 时间: 2009-10-26 19:02
呵呵,两位版主还未投票,哈?大家相互监督一下[em55]
作者: ngkailam 时间: 2009-10-26 19:33
祸国殃民,坚决反对!!!
作者: 天地流云 时间: 2009-10-26 20:02
招不倒商,就招个这个厂吗,你们不要闹吗,让我们有个政疾噻!!!
作者: ngkailam 时间: 2009-10-26 20:15
认真看了一下GOOGLE,修到南充武胜县凤凰山下,嘉陵江边,再移民10公里,我不反对。
自私了点点。
作者: ncsqr 时间: 2009-10-26 21:28
[em54]
作者: xuzicuan 时间: 2009-10-26 22:33
什么都不说,顶起就行了。
作者: 树懒 时间: 2009-10-26 22:39
坚决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作者: 红布 时间: 2009-10-26 22:43
反对!
作者: 飘飘小刀 时间: 2009-10-26 22:43
反对!
作者: 说真话遭雷劈 时间: 2009-10-26 23:11
莫怕 焚烧后产生的有毒气体会飘离南充 飘到遂林 飘到广安 飘到成都重庆 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来吧 多建几座 毒死周边的P民 我是砖家 相信我 没错的
作者: 哎哟!好痛苦 时间: 2009-10-26 23:34
以下是引用与南充同行在2009-10-26 18:16:00的发言:
我反对的理由:
1、通过媒体渠道了解,这一技术正被发达国家抛弃或放弃。
2、投资大、收益低。
3、有效控制二恶英的技术不成熟,即使环保批复文件所写的方法也难以保证效果。
4、市民需要一定安全的生活环境,不能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下。
我承认对垃圾焚烧的化学反应过程不懂。
作者: 淘子夭夭 时间: 2009-10-26 23:39
为了孩子,为了我孩子的孩子,我坚决反对!
作者: 0冰山0 时间: 2009-10-26 23:44
坚决反对!
以南充的地理位置和资源配置,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工业会落户南充的,但只要保持并发展生态和环境,总有一天会风景独好的!
如果强行引进核电厂、垃圾电厂,无疑将南充唯一的出路----生态和环境也破坏了,到时,工业没上去,环境也没有,那时才哭就晚了。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6 23:57
[em57]
作者: 槐树人 时间: 2009-10-27 00:17
让垃圾人处理垃圾
目的不纯
作者: 意义不大咋办 时间: 2009-10-27 00:49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术并不成熟,是否考虑大家能接受的垃圾处理方式。
作者: 不知所谓 时间: 2009-10-27 02:36
以下是引用关注南充在2009-10-26 17:38:00的发言:
我们要健康,不要GDP.
作者: AMENLOVEAMEI 时间: 2009-10-27 07:46
央视2套“经济半小时”节目曾做过关于垃圾焚烧厂主题的节目,主要内容有三条:
1.垃圾焚烧中二噁英成分无法监测,所以垃圾排放安全无毒无可靠依据;
2.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停建垃圾焚烧厂;
3.欧美市场萎缩,制造商向发展中国家倾销垃圾焚烧设备。
作者: 0翰林轩0 时间: 2009-10-27 07:48
[em62]我是第44个点反对的/.///
作者: raojie 时间: 2009-10-27 08:19
不建垃圾处理厂 南充市70多万人口的垃圾怎么处理?还是占用农田和山林?
作者: hexiap 时间: 2009-10-27 08:30
我国已建成的全国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上海浦东垃圾电厂有3台焚烧炉和2台8500kW发电机组,每天可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2002年5月29日完成168h试运行后投入商业运行。
上海浦东垃圾电厂就在万科的东南面,上风口位置。
我国政府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客观上也为"垃圾发电"推波助澜。如在税收方面,于2001年1月出台了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政策;在融资方面,要求银行优先安排大型垃圾发电厂项目的建设贷款,国家给予2%的财政贴息;另外,在电力调度上保证垃圾发电厂满负荷发电,并给予优惠的售电价格;各地方政府也分别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媒体也不甘落后。大量有关兴建垃圾电厂的新闻报道与评论说明文章见诸报端,有人引用国家计委的统计数字兴奋的推算,我国即使只有20%~30%的垃圾用来焚烧发电,所造就的设备需求就达几百亿人民币。确实,垃圾电厂的投资动辄上亿元:上海浦东垃圾焚烧电厂投资6.7亿,宁波枫林一期投资就达4亿元,天津垃圾电厂投资5.7亿。由于纸上测算的巨大社会与经济效益,由于环保及其衍生出来的种种巨大压力,几乎在一夜之间,垃圾焚烧电厂及其相关产业成为我国新的投资热点。
然而我们不能不关注这样一个事实:早在1985年美国就有超过 137座垃圾焚烧炉兴建计划被取消;1992年,加拿大安大略省通过了焚烧炉使用的禁令;1996年北美洲五大湖区52个焚化炉结束运作;德国、荷兰、比利时等欧洲国家也相继颁布了"焚烧炉禁建令";我们的近邻日本1998年末永久或短暂关闭了2000多座工业废物焚化炉,到2000年7月,全日本已有 4600座垃圾焚烧设施被停止使用;即使是垃圾问题极为严重的贫穷的菲律宾,也颁布了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禁令。
导致各国政府纷纷立法关闭及禁建垃圾焚烧设施的直接原因是人们发现在垃圾的焚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有毒物质,其中最为危险的当属被国际组织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中毒性最强的二恶英(DIOXINs ,DXNs)。二恶英主要是由垃圾中的塑料制品焚烧产生,它不仅具有强致癌性,而且具有极强的生殖毒性、免疫毒性和内分泌毒性,并且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其对人类的远期危害远比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严重。这种比氰化钾毒性还要大1千多倍的化合物由于化学结构稳定,亲脂性高,又不能生物降解,因而具有很高的环境滞留性。无论存在于空气、水还是土壤中,它都能强烈地吸附于颗粒上,借助于水生和陆生食物链不断富集而最终危害人类。
二恶英对人类的大规模伤害首始越战。由于美军在越南丛林大量使用含较高浓度二恶英的落叶型除草剂,造成大批人员中毒,其远期致癌性及致畸性给参战双方特别是越南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灾难。二恶英污染对经济的打击也是致命的,1999年源自比利时后波及荷兰、法国、德国等欧盟国家的二恶英食品污染引发全球性食品恐慌,使这些国家的相关产业招致巨额经济损失,并且直接导致在比利时执政40多年的荷语基督徒人民党与法语基督教社会党组成的联合政府的倒台。在我国, 1997年香港环保署因深圳海湾产的蚝(牡蛎)二恶英含量严重超标而全面禁止进口,导致养殖者上亿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由于有机物(厨余垃圾、果皮及剩饭菜等)含量较高,含水量较大而热值较低,在焚烧过程中难以达到理想高温;并且由于内含大量废弃塑料包装袋及一次性餐盒等塑料制品,在垃圾的焚烧过程中更易产生二恶英。然而不知是无知还是有意,国内媒体的众多报道回避了这个问题。
在资讯发达的今天,纸是包不住火的。2001年5月23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各国全权代表会议上经投票有九十一个国家(包含我国)赞成,《POPs公约》(后更名为"斯德哥尔摩公约")获得了通过。公约确定了各国必须立即加以控制和治理以二恶英类为代表的十二项在环境中具有高残留性、高生物浓缩性和高生物毒性的物质,即 POPs物质(Persistent OrganicPollutants,残留性有机污染物质)。公约在九十天后(2001年8月23日)自动生效,进入实施阶段。这意味着我国必须通过立法实现对包含二恶英在内的POPs物质污染防治的承诺。
实际上,自2000年6月1日起,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就已经开始在我国实施。标准中特别规定了二恶英的排放限值,要求向大气中排放的每立方米烟气二恶英类不得超过1.0纳克(即1.0个毒性当量,欧洲、北美和日本限值为0.1纳克/立方米)。
然而,由于检测技术的制约,二恶英排放这一限值只能首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试行,其它地区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作为世界精尖技术,二恶英检测难度较大,检测费用较高,一个样品的分析测试就需花费近万元人民币;再加之我国能够检测二恶英的实验室极少,由于投资较大及技术要求较高,目前仅有中科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由德国援助的二恶英研究所以及北京大学自己建设的符合国际标准要求的二恶英研究实验室能够检测。北大二恶英研究实验中心的项目负责人陈左生博士这样形容二恶英样品前处理(提取、分离、浓缩、精制)的工作量,就如同把国际标准泳池(50米×25米×2米)装满大米,从中挑捡出一颗带色的大米。
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虽然国家制订了相应标准,然而由于目前技术条件的限制,对建成以及即将建成的垃圾电厂进行有效的监测实不可能,从某种意义而言这些标准不得不形同虚设。
在这种情形下,国内众多的垃圾焚化设备提供商以及科研机构推出了据说是能够彻底消除二恶英的垃圾焚化技术与设备,更有媒体引用某些环保协会理事研究人员的话语,我国研制的垃圾焚烧炉因增加了二次燃烧,所以我国的垃圾炉不排二恶英。在这样短的时间里我们解决了困扰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的技术问题,笔者真的不知道这是我们的成功还是我们的不幸。
在这些机构里面,中宜环能无疑是一颗耀眼的明星。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它便与国内21个省的90多个城市达成城市垃圾处理初步意向,更因众多媒体争相报道的所谓的向韩国某著名企业出售"城市垃圾分类焚烧技术"获利超过2000万美元而名嘈一时,故事的主角吴桐也被众多媒体冠以身价10亿的"中国环保大王""神童"而成为风云人物。不幸的是,随着吴桐学历与其环保专利造假的曝光,中宜环能的光环渐渐褪去,吴桐也不得不远走德国,一个垃圾神话就此结束。
由于国内在此领域尚缺权威专业的研究评估结论,我们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国外。
2000 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和美国国家工程院(NationalAcademy of Engineering)的主要运做机构国家研究理事会(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 )主持研究完成的报告《废弃物焚化与公众健康》(Waste Incineration and Public Health)发表。这个300多页的报告用极为审慎的态度指出,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能够在垃圾焚化处理与人类疾病之间建立必然联系,是因为这些研究难以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因而期待更加深入的研究。通过训练有素的员工的合理操作,现代化焚化设施可以将对公众健康的影响降至最低。不能否认,由于过时的设计、人为操作错误以及设备故障等原因,仍会导致问题的发生。
然而, 2001年3月,由英国埃可塞特大学(University of Exeter,位于英格兰西南德文郡首府)的国际绿色和平组织研究实验室(Greenpeace Research Laboratories)发表的名为《焚化炉与人类健康》(Incineration And Human Health )的长篇报告,通过对二恶英与焚化炉关系的专门研究,指出不管是老式焚化炉还是经过改良的新型焚化设施,依然是排放二恶英的主要源头。这份报告还纠正了许多传统的误解:虽然控制空气污染的科技经过改良,新型焚化设施通过烟气排放的二恶英及重金属数量已大为减低,然而在灰烬中的二恶英及重金属含量却相应提高,仍然造成环境污染;焚化并不能完全消除废物中的有毒物质,而只是改变了它们的形态,部分物质的毒性甚至较原来更高;所谓焚烧可减少废物的重量和体积,不过是针对灰烬而言,如果将焚化炉气体输出量加起来,总输出将超过废物原来的重量。
报告还通过对芬兰、西班牙、德国等欧盟国家在垃圾焚化设施附近的居民的监测研究,指出垃圾焚化对人类健康的严重影响,这些影响包括(儿童及成人)患上癌症、呼吸系统病、心脏病、免疫系统失调、过敏症及先天畸型等病症。报告的结论是:"足够证据显示,焚化炉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伤害,理应被全面取缔。"就在我国签署《POPs公约》之前的2000年12月,第五届国际政府间协商委员会会议(the Fifth 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Committee Meeting )达成的全球性协议文件中,焚化被列为二恶英的主要工业来源,并且要求新建或翻新的焚化炉均须采用现存的最佳技术(BAT );大会达成一致性共识:从长远考虑,废弃物焚化应被其它方式取代
作者: 123nc 时间: 2009-10-27 08:38
先支持!!!
作者: 嘉陵库管冯大爷 时间: 2009-10-27 09:15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10-26 17:05:00的发言:
哈哈
以下是引用嘉陵库管冯大爷在2009-10-26 16:30:00的发言:
不 同 意
冯老汉
2009-10-26
哈哈 |
看来冯老汉我的电脑水平确实撇,
见笑了...
作者: 嘉陵库管冯大爷 时间: 2009-10-27 09:16
落后于时代潮流
赶不上了
作者: 铁血江湖 时间: 2009-10-27 09:17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断子绝孙的垃圾发电项目!
政府要对市民的健康负责!
作者: 嘉陵库管冯大爷 时间: 2009-10-27 09:18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这下可以了噻。。。
[em63]
作者: 我很白痴 时间: 2009-10-27 09:20
以下是引用莽娃儿在2009-10-26 15:51:00的发言: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项目!
政府要对市民的健康负责!
作者: 一直安静 时间: 2009-10-27 09:36
以下是引用raojie在2009-10-27 8:19:00的发言:
不建垃圾处理厂 南充市70多万人口的垃圾怎么处理?还是占用农田和山林?
为什么垃圾处理不能在中国起步高一点?
难道真的要到血液里的二恶英含量超标,影响人类健康的时候才来杜绝二恶英?
垃圾不分类就进行焚烧本来就是危险的,有害的.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7 11:01

作者: 秋池夜雨 时间: 2009-10-27 11:44
还是表个态,俺反对这样的项目哈。某些领导眼里只有GDP,只有官位,哪有老百姓的健康哦。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7 11:49
试论垃圾焚烧
内容摘要:焚烧城市垃圾是当今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处理技术,目前,在发达国家流行的是第三代焚化炉,配有极为全面的污染防治设备和许多专利技术,是一套集当代实用科技成果之大成最好的设备。但是,它仍然无法将焚烧中产生的污染控制在环保要求的范围内。我们应从垃圾的组成着手,通过变废为宝、变害为利的科学研究,把它当作新的资源利用,才是城市垃圾处理的最好途径!
关键词:焚烧 垃圾 污染 防治
一,前言
焚烧城市垃圾是当今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广泛采用的处理技术。从焚烧工艺上看,已建成的焚烧发电厂以直接焚烧法为主,在环境指标日益严格的形势下,新的焚烧垃圾发展趋势是垃圾热解气化焚烧。但不管采用那种焚烧,要消除或减少焚烧产生的污染,都需昂贵的燃烧器和废气处理设备。据资料介绍,一座日处理城市垃圾2000吨的焚化炉,价格就要好几十亿人民币。深圳市有一台每天可焚化垃圾400吨的设备,除支付了巨大的购买费用外,每年还需要市政府拨发千万元以上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转。如此高昂的焚烧成本,可能是当时决定引进这套设备的决策者所始料未及的事吧!
二,历史回顾
对城市垃圾进行工业处理的历史起沿于欧州,从1885年美国建立第一座焚化炉开始,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最初十年间,美国先后有180座焚化炉投入使用。后来,由于运转费用太高和燃烧不完全所引起的污染,使其中的102座焚化炉在l909年便废弃或拆除了。1920年全美只有十多个城市的焚化炉还在运转。当执行《空气品质法》后,这一代垃圾焚化炉便消声匿迹了,而被“卫生埋填”和“再生利用”方式所替代。
能源危机后出现的"能源回收设施",它将焚烧垃圾所产生的热能转变成暖气或电力,即第二代焚化炉。这套回收设施虽然配备了部分污染防治设备,也仍有严重的二次污染,加上其它的缺陷,在1984年9月,俄亥俄州的一家加拿大公司,出现了垃圾磨擦起火而发生的爆炸,使三个人死于非命的恶性事故后,这代焚化炉便退出了环保午台。
目前,发达国家流行的是第三代焚化炉,这种被叫做"废弃物一能源转换设施"的装置,配有极为全面的污染防治设备。我国的深圳可能就是用的这种装置,这套集垃圾入库前后处理、分类、焚烧或再生,尾气及飞灰中有毒物的清除及利用……都全部自动化的装置,还包括许多专利技术,可以说是一套集当代实用科技成果之大成的装置,设备多而复杂,价格极为昂贵,是当前最好的焚化炉。可惜的是用这套设备处理城市垃圾不仅运转费用高,环保质量也不理想,如它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也会释放出25种以上的少量金属和酸性气体,还包含着高达75种可能会导致胎儿崎形与数种癌症的有害物质:而焚化时产生的"飞灰",还会随着废气排放及通过除尘系统进入大气。这种灰烬通常含有达到危险浓度的铅、镉等重金属,灰烬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就更多了,如何处理是至会也感到棘手的问题。1986年9月,费城市政府在一艘名叫"开俄斯海"的货轮上,装了1•6万吨焚化炉灰烬,......结果,全世界各国的港口都拒绝这艘船停靠。它在大海上飘荡了两年多……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7 11:56
三,我国的现状及趋势
把环境保护作为国策的我国,国民的环保意识有很大的提高。但也不能不看到这里所暴露出的一种浮躁情绪,这种浮躁出现的客观原因是无知或知之甚少,主观原因则是追求轰动效果和短期效益。笔者认为环保只是构成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无视和贬低会给人类带来报复乃至灾难;但一叶障目或过度抬高也有损环保的意义。环保是一门新的科学,要解决它只能用科学的方法和科学的精神,而不能有任何投机取巧的想法,那种认为只要花一笔大钱,就能一劳永逸的解决城市垃圾的论调更是骗人的鬼话!
每个城市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不同,城市垃圾的成份也必然不同,由于垃圾成份关系焚烧的热能,热能又关系到焚化炉能否正常运转的大问题。这就是说那怕在深圳运转良好的焚化炉,在其它城市却不一定能正常运转。同理,在发达国家正常运转的设备,也不一定适用于我国。因为这些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都是立足于发达国家的城市垃圾质量的基础上,而我国的城市垃圾质量与其相比,犹如煤矸石和劣质煤之别,以劣质煤为燃料的专用锅炉可以发电取暖,用煤矸石就困难多了。一旦盲目引进,这种"水土不服"的现象就会迫使我们只好把好煤渗进去,将煤歼石的发热能力提高到劣质煤的水平后,这套设备才能正常使用。就国内而论,深圳的垃圾质量比其它任何城市都高,每年竟要花市财政上千万元才能正常运转的设备,其它城市引进后又要花多少钱呢?且不说购买的昂贵价格,每年把这么多的钱用在城市垃圾上值么?
退一步说,就算垃圾成份、运转费用都没有问题,只就这套设备的复杂、精巧和自动化而言,设备越复杂、自动化程度越高,一旦出现事故(一般说来出现事故的原因大都是操作者的失误),仅每天运来的垃圾堆放和处理就是大问题。所以,它对操作人员的文化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素质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四,一些看法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大唱环境保护高调的国外“友人”,不管他们顶着什么牌子,打着什么旗号,唱的环保之歌有多么动听,其骨子里也只是一个说客,他们利用我们国家和人民对环境保护纯朴的感情和向往,诱骗我们去购买他国的技术和设备,而生产厂家又把技术和设备的售价订得很高。笔者从不反对保护知识产权,但若以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来谋取暴利,如瑞士生产出来的医治艾滋病的药一样,那就不是保护知识产权而是进行经济掠夺和侵略了。这和借助枪炮去掠夺和侵略有什么区别!难道我们还要上当受骗么?
城市垃圾的处理方法很多,焚烧只是其中的一种,为了焚烧而花这么多钱不值得,任何国家的环境保护水平都不可能高于国力,穷国那能达到富国一样的水平,量力而行才是正道。垃圾处理的其它方法效果不比焚烧差,也不用花这么多的钱,为什么一定要采用焚烧呢?
以上的看法也许是危言耸听,但当“义勇军进行曲”仍然是我们齐声高唱的国歌时,我们就不要忘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越是在世界祥和,一片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越要有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但愿那些购买或准备购买这类装置的城市,不要买了这套装置后又用不起,或用后很不理想,甚至成为想扔都扔不掉的一个包袱!但愿巨额资金换来的不是在运转一段时期后,就变成了占用大量土地的废墟和一堆破铜烂铁!
在人类面临环境退化与经济发展两难境地寻求可持续发展的今天,我们若能本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精神,从本国垃圾的组成着手,通过变废为宝、变害为利的科学研究,通过这一个个看似琐碎、缓慢的分类研究来完成对垃圾的全面研究,城市垃圾处理不仅可以得到最好的解决!还将成为一项新的资源,又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趁年轻疯一下下 时间: 2009-10-27 12:02
声援“反对在南充建造垃圾厂!”
作者: 趁年轻疯一下下 时间: 2009-10-27 12:06
理由:中央电视台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北京、上海引进的垃圾厂处理设备比南充的差了?为啥别人花了4、5个亿都能取消?新闻里面也说得很明白了!
南充的1、2个亿的能和北京上海的比?何况北京、上海的都做不到无污染,你南充的何以做到无污染。路还长,南充的历史还久,别给自己整个黑名字,弄到南充地方志上!珍惜自己的名誉,为自己的子孙积点德,造点福,把垃圾项目尽早的取消了吧!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7 12:25
以下是引用嘉陵库管冯大爷在2009-10-27 9:18:00的发言: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这下可以了噻。。。
![bbs.mala.cn[麻辣社区]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http://202.98.123.32/images/emot/em63.gif)
您再发言二十二次就可以投票了。
可能为了防止五毛吧,这帖设了门槛。
作者: xuzicuan 时间: 2009-10-27 12:38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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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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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不同意
作者: 心雨2009 时间: 2009-10-27 12:46
我们要健康,不要GDP.
作者: 心雨2009 时间: 2009-10-27 12:46
坚决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作者: 38976335 时间: 2009-10-27 12:50
抵制修建
作者: ZMS168168 时间: 2009-10-27 13: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孤独畅想 时间: 2009-10-27 13:29
坚决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作者: wwwnxz 时间: 2009-10-27 13:53
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em60]
作者: lan215328 时间: 2009-10-27 14:52
无法投票,表态 反对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7 15:22




作者: nc123321 时间: 2009-10-27 15:26
为了南充世代土著居民的长治久安和身心健康,
上反对建核电,下反对建垃圾电站,
作者: 锦绣东方 时间: 2009-10-27 15:48
我仅代表我们全家五口,坚决反对在南充建垃圾电厂
作者: bgsqesy 时间: 2009-10-27 16:35
垃圾不烧咋办?人产生垃圾太多,以前人们很穷的时候几乎没有垃圾。生活越好垃圾越多。主要是包装,不用塑料就好了。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7 16:54
以下是引用bgsqesy在2009-10-27 16:35:00的发言:
垃圾不烧咋办?人产生垃圾太多,以前人们很穷的时候几乎没有垃圾。生活越好垃圾越多。主要是包装,不用塑料就好了。
垃圾有很多种处理方式。各地也因地制宜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式。但目前资料证明:焚烧方式是最不经济,污染最大的一种。
作者: 凤鸣山 时间: 2009-10-27 17:18
填垃圾 然后在上面种树。
作者: 孤独畅想 时间: 2009-10-27 17:42
作者: 槐树人 时间: 2009-10-27 18:05
尤先科已遭到啦?????????
吓人!!!!
是不能建
作者: 有风来仪 时间: 2009-10-27 19:34
假如在论坛抗议行不通,可以考虑大家一起去市政府或李渡散步的方式。
作者: 有风来仪 时间: 2009-10-27 19:34
坚决反对修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7 19:45
[em60]
作者: 雷老虎8 时间: 2009-10-27 20:01
又是核电站又是毒气站(被核了直接烧了发电,呵呵)
今后南充可以在境内的公路、电视上广而告之-------欢迎来到人间地狱!
作者: 触目柔肠断 时间: 2009-10-27 20:37
以更垃圾的东西来处理垃圾,这样的事,还需要理由来反对吗?
作者: 远方的雷达 时间: 2009-10-27 20:39
两个字<反对>,5个字<坚决反对>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10-27 21:11
坚决反对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7 21:40
以下是引用远方的雷达在2009-10-27 20:39:00的发言:
两个字<反对>,5个字<坚决反对>
[em01]
作者: 秋池夜雨 时间: 2009-10-27 21:45
以下是引用远方的雷达在2009-10-27 20:39:00的发言:
5个字<坚决反对>
你娃没有学过算术哈。
作者: ngkailam 时间: 2009-10-27 21:57
垃圾发电厂一开工,南充的房价必然应声狂跌(看看昨天CCTV2广州番俞垃圾发电厂新闻)。
7,000,000南充人民上万民表,还不及70个建筑老板放个屁。皇帝不急太监急。
到时候连做官也没有人愿意到南充,更不要吹什么宜居。。。
你真的认为刘.高斯基先生敢于玩火吗?
作者: hwwskjgg 时间: 2009-10-27 22:23
赞成!可以抑制房价上涨!!
作者: 心雨玉 时间: 2009-10-27 23:16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断子绝孙的垃圾发电项目!
政府要对市民的健康负责!
作者: 川R-木头 时间: 2009-10-27 23:24
严重不同意
作者: 说真话遭雷劈 时间: 2009-10-27 23:32
顶起来 大家都来投票
作者: 删了又帖 时间: 2009-10-28 00:03
看来我们上半辈子要和垃圾为邻,下半辈子要和病魔斗争了,在斗争的同时还要坚持不懈的与利益集团或政府打官司
作者: nczzy 时间: 2009-10-28 00:03
不能投票的进来强烈反对[em231]
作者: 关注南充 时间: 2009-10-28 08:33
工都开了,这样投票有啥子用?[em60]
作者: 独树成林 时间: 2009-10-28 09:15
反对修建!!
作者: 轻风杀戮 时间: 2009-10-28 09:37
二恶英[em51]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8 12:36
以下是引用关注南充在2009-10-28 8:33:00的发言:工都开了,这样投票有啥子用?
表现民意。
省发改委还没有最后拍板。努力赶走它!
作者: wwbcxf 时间: 2009-10-28 12: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总不来电 时间: 2009-10-28 12:55
我的投票怎么自己跳上去了,奇怪。
作者: 菜刀砍英雄 时间: 2009-10-28 12:57
请政府公开已建成了垃圾焚烧厂地区的群众民意调查
作者: 孤独畅想 时间: 2009-10-28 13:18
坚决反对引进污染项目、垃圾、断子绝孙的垃圾发电项目!
作者: 莽娃儿 时间: 2009-10-28 14:06
以下是引用总不来电在2009-10-28 12:55:00的发言:
我的投票怎么自己跳上去了,奇怪。
黑客?哈哈。
作者: 独树成林 时间: 2009-10-28 15:01
[em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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