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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养的法律效力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lv77 时间: 2019-7-29 15:44
标题: 收养的法律效力
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那么你知道收养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收养的法律效力可分为两方面:
(1)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2)收养诉解消效力,是指收养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消除的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亲属、朋友间可形成抚养关系,但不适用法+律关于收养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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