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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问省高院、巴中市中院,这样的判决如何让人信服? [打印本页]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1 22:28
标题: 三问省高院、巴中市中院,这样的判决如何让人信服?

尊敬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
本人因与屈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19民终390号判决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川民7079号裁定,特向贵院领导申诉,请求贵院领导查清事实,还我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一问省高院:(2019)川民审7079号裁定书对事实都没查清,是如何下的裁定?
(2019)川民审7079号裁定书认定“二审法院未予同意重新鉴定并无不当,申请人主张二审程序违法,因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其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事实上,二审中本人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两次鉴定意见书、屈XX正常活动视频资料等多份证据,并多次申请重新鉴定。经二审法院合议庭评定认为:“两次委托同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存在“合理性怀疑”,准许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并于201965日依法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 611日指定了四川华西司法鉴定中心为重新鉴定机构。在重新鉴定过程中,被申请人屈芝华却拒不配合重新鉴定导致了鉴定无法进行。(2019)川民审7079号裁定书连基本事实都未能查清,就以“二审法院未同意重新鉴定并无不当”为理由驳回我的再审申请。请问贵院领导:中院准许我的重新鉴定申请,委托华西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是不是事实?贵院在裁定时为什么要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抹杀客观事实,违法裁定
二问巴中市中院:被申请人拒不配合法院委托的鉴定,该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在本案中,二审法院合议庭于2019年6月5日依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6月11日指定了四川华西司法鉴定中心为重新鉴定机构,在重新鉴定的过程当中,二审法院技术室领导苟主任、再审申请人均按时到达了华西鉴定中心,而本案的被申请人屈XX却拒不配合重新鉴定,在法院以及鉴定机构的多次通知催告下均拒绝重新鉴定,正是因为其本人不到场才导致了鉴定无法进行。依据《证据规定》第25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二审法院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已经尽到举证责任。由于被鉴定人不配合,导致重新鉴定无法进行,理应由被鉴定人屈XX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其鉴定结论应不予采信。但是,二审却纵容了被申请人这种视法律为草芥的行为,在被申请人不配合的情况之下,直接采用了被申请人在开庭前单方面两次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这种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如何能保障结果的公正,正是这样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三问四川明正司法鉴定所:作为案件关键证据的司法鉴定意见该不该遵守司法鉴定相关规定?
本案原告屈芝华于2017年3月13日委托明正司法鉴定所作出了[2017]法临鉴字第2-63号鉴定书,认定屈XX构成一个七级、一个九级伤残,该鉴定意见未被采信。本案原告屈XX又于2018年3月21日委托明正司法鉴定所又作出了[2018]法临鉴字第2-52号鉴定书,认定屈XX构成九级伤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二审法院合议庭认为:两次委托四川明正司法鉴定所做出两份不同结论的鉴定意见,存在合理性怀疑基于此,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请问明正司法鉴定所:作为案件关键证据的司法鉴定意见该不该遵守司法鉴定相关规定?
(, 下载次数: 17)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1 22:32
本人将陆续发布相关的证据及案件,请网友看看,法院这种做法是如何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的?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2 07:52
请法院出来答复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12:25
拒不配合重新鉴定 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12:27
http://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论坛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12:50
对方不配合鉴定,应该由被鉴定人承担不利后果

作者: 怀咐晓    时间: 2020-4-22 12:57
一个字:污
作者: 怀咐晓    时间: 2020-4-22 13:03
笔录中第4点法官不是说了吗?你们双方要配合鉴定,若不配合后果自负。怎么直接采信对方原来的鉴定呢?巴中市中院应该解释一下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13:55
中院明明委托了鉴定,高院怎么说没同意符合法定程序呢?搞不懂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2 13:59
法院应该是主持公道,而不是颠倒黑白的地方!!!!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2 18:12
笔录中第4点法官不是说了吗?你们双方要配合鉴定,若不配合后果自负。怎么直接采信对方原来的鉴定呢?巴中市中院应该解释一下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2 18:12
法院应该是主持公道,而不是颠倒黑白的地方!!!!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24
中院既要采信原鉴定,为啥还要委托鉴定,巴中法院请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27
中院既要采信原鉴定,为什么还要委托鉴定呢?请巴中法院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30
为什么要在同一个鉴定机构做两次鉴定呢?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34
为什么要在同一个鉴定机构做两次鉴定呢?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37
中院既要采信原鉴定,为什么还要委托鉴定????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40
在同一个个鉴定机构做两次鉴定违法
作者: 冉震辫    时间: 2020-4-22 19:42
太黑暗了吧!!
作者: 柯世帮    时间: 2020-4-22 20:12
法院解释最有说服力。
作者: 伏纲贞    时间: 2020-4-22 20:16
被鉴定人不配合鉴定不应该采信原鉴定。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20:52
巴中市中院承办法官王立亲口告诫当事人双方:两次在同一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存在合理性怀疑,合议庭同意重新鉴定。双方必须配合,谁不配合,后果自负。王法官,被鉴定人没有配合,承担了什么责任?为什么举证不能的责任又该本人承担?
作者: 现代窦娥    时间: 2020-4-22 20:53
中院委托了鉴定,对方拒不配合,中院为什么依然还采信了鉴定???
作者: 现代窦娥    时间: 2020-4-22 20:58
老百姓就讨不到公道了吗???
作者: 现代窦娥    时间: 2020-4-22 21:13
法院太污了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2 21:30
为什么要在同一个鉴定机构做两次鉴定呢?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22:20
判例:拒不配合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作者: 岳烟祭    时间: 2020-4-22 22:22
为什么要在同一个地方做两次鉴定呢?
作者: 郜釉擅    时间: 2020-4-22 22:41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关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一查到底!
作者: 郜釉擅    时间: 2020-4-22 22:50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国家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构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糊涂官一查到底!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22:52
判例:拒不配合鉴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22:54
(, 下载次数: 3)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2 22:56

请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立出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全国其他法院在处理当事人不配合重新鉴定时都不采信原鉴定,你却要采信呢?你的理由是什么?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2 22:59
请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立出来解释一下,为什么全国其他法院在处理当事人不配合重新鉴定时都不采信原鉴定,你却要采信呢?你的理由是什么?
作者: 关注公平    时间: 2020-4-22 23:31
笔录中第4点法官不是说了吗?你们双方要配合鉴定,若不配合后果自负。怎么直接采信对方原来的鉴定呢?巴中市中院应该解释一下
作者: 关注公平    时间: 2020-4-22 23:31
笔录中第4点法官不是说了吗?你们双方要配合鉴定,若不配合后果自负。怎么直接采信对方原来的鉴定呢?巴中市中院应该解释一下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3 05:37
望有关部门彻查这些不作为、损害人民利益的糊涂官!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3 05:40
???????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3 10:32
请省院周钰冰法官回复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3 12:10
请有关部门彻查此案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3 12:13
确实污:从鉴定来看两次委托同一鉴定机构,违反回避原则;中院委托鉴定被申请人不配合,可以推定原鉴定不符合事实;高院就搞笑了,睁眼说瞎话,此外省略一行字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3 12:14
支持楼主抗诉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12:27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国家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构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糊涂官一查到底!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12:27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国家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构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糊涂官一查到底!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12:27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国家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构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糊涂官一查到底!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12:27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国家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构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糊涂官一查到底!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12:27

这样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个别法官的不作为、乱作为是在给国家政法系统抹黑,有望中央领导机构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糊涂官一查到底!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3 13:17
判例:拒不配合鉴定,该如何判决。请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立同志回答。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3 13:18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立同志请回复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3 13:25
各位网友,我已经短信告知王立法官,我在麻辣论坛向他提问,请他回复。
作者: 现代窦娥    时间: 2020-4-23 14:10
中院法官王立解释下,你们合议庭诀定了重新鉴定,对方拒不配合,为什么还釆信了鉴定?????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15:02
中院法官王立解释下,你们合议庭诀定了重新鉴定,对方拒不配合,为什么还釆信了鉴定?????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3 15:56
法院是老百姓感觉到最有权威,最公正的地方,但是此案例请法官摸着良心解释一下是否公平公正,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15:56
从鉴定到一审,二审,再审,一条龙服务制造冤假错案。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16:02
省高院周钰冰法官是不是近视呀?巴中中院委托鉴定这么清楚的事实居然弄错。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18:34
勇哥121 发表于 2020-4-22 22:20
判例:拒不配合鉴定,承担不利后果

巴中市中院枉法官李,请你解释一下

作者: 边甚讯    时间: 2020-4-23 21:02
简直无法无天,法制的社会为什么不按照既定的程序办事?
作者: 王大星    时间: 2020-4-23 21:09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居然还有这么黑暗的地方,法制社会为什么还有这种明目张胆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人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21:28
王大星 发表于 2020-4-23 21:09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居然还有这么黑暗的地方,法制社会为什么还有这种明目张胆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人

法院几爷子胆子大得很,知法犯法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22:10
中院委托了鉴定,并指定到华西鉴定中心鉴定
http://pic.app.mala.cn/20200423_7547012_1587651049717.png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22:14
不配合鉴定,原鉴定不应采信。巴中市中院人民法院王立,请回复。共产党的法律在你那就不一样啦?
http://pic.app.mala.cn/20200423_7547012_1587651295494.png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3 22:31
严重损坏司法形象。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3 22:34
明正司法鉴定所出两次报告,任何人都会产生怀疑,正所谓疑证不用。既然委托了鉴定,指定了鉴定机构,对方不配合,申请人举证责任已经尽到,应该由被申请人承担责任。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3 22:37
最淡定的就是法院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3 22:56
判例:不配合鉴定,原鉴定不予采信。
          王立同志,你又依据的什么法律规定采信原鉴定的呢?关键是你自己亲口说的:两次委托同一鉴定机构存在合理性怀疑。


作者: 君。    时间: 2020-4-23 22:59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立同志:你依据的哪一条哪一款法律作出的判决?请列举,让人信服!!!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3 22:59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王立同志:你依据的那一条那一款法律作出的判决,请列举,让人信服。你要说是司法实践:我给你列举这么多案例足以说明问题了。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3 23:30
短信告知他,电话也告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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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4 06:39
法院的墙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天秤,应该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4 06:50
法院网站不是有“判后答疑”吗?为啥省高院,市中院都不回复呢?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4 07:17
高级人民法院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抹杀中院委托鉴定的事实,枉法裁定。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4 07:18
省高院周钰冰解释一下,你是眼瞎了还是良心昧啦?把既定的事实抹杀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4 13:24
法院解释给老百姓一下,是不是有错必纠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5 05:22
个别法官践踏法律尊严,枉法判决,如何让当事人感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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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5 09:46
在同一签定机构签定2次法院并采用属于知法违法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5 10:29
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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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次数: 4)

作者: 闻姿昆    时间: 2020-4-25 10:31
拒不配合重新签定,应当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然而法院法官你是不懂法律吗?还是你们之间有其他见不得人的交情!!!
作者: 边甚讯    时间: 2020-4-25 10:33
巴中这么黑暗?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5 11:49
明正司法鉴定所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先出一个虚假鉴定,法院违规采信,申诉中高院不查事实枉法驳回,申诉人丧失申诉权利。一条龙服务制造冤假错案。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5 14:45
《证据规定》第25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二审法院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已经尽到举证责任。由于被鉴定人不配合,导致重新鉴定无法进行,理应由被鉴定人屈XX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其鉴定结论应不予采信。但是,二审却纵容了被申请人这种视法律为草芥的行为,在被申请人不配合的情况之下,直接采用了被申请人在开庭前单方面两次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这种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如何能保障结果的公正,正是这样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5 14:46
《证据规定》第25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二审法院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已经尽到举证责任。由于被鉴定人不配合,导致重新鉴定无法进行,理应由被鉴定人屈XX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其鉴定结论应不予采信。但是,二审却纵容了被申请人这种视法律为草芥的行为,在被申请人不配合的情况之下,直接采用了被申请人在开庭前单方面两次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这种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如何能保障结果的公正,正是这样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5 22:07
姚光荣,吴平安违反回避原则,在第一次作出的鉴定未被采信的情况下再次接受委托作出结论完全不同的鉴定意见。
(, 下载次数: 3)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5 22:07
冤案错案加工厂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6 06:35
拒不配合重新鉴定,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也损害法院的 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我多次打王立法官要求答疑,他都拒绝回答 ,直接挂掉电话。请网友们说说,这是为什么?
(, 下载次数: 1)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6 06:42
同样是共产党的法官,判案标准咋不一样?王立法官枉法官,你是眼瞎了还是良心昧啦?你怎么不敢出来对网友说一句你的理由啊?巴中市中院人民法院为啥不答复?
(, 下载次数: 1)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6 06:47
枉法官,你不答疑是觉得四川麻辣社区范围太小,我可以往其他新闻媒体公布,让全国人民都看看你怎样判案的。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07:13
法院几爷子也是,你要采信蛮你一开始就莫同意别人重新鉴定申请了,你同意了又委托了,你们相关人员也去了华西,申请人也去了华西,别人不去没搞成,你就直接采信了原来的鉴定。哪 个服气吗?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12:17
巴中市法院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12:18
承办法官出来说话
越不发声说明越有鬼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6 13:35
《证据规定》第25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二审法院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已经尽到举证责任。由于被鉴定人不配合,导致重新鉴定无法进行,理应由被鉴定人屈XX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其鉴定结论应不予采信。但是,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却直接采用了被申请人在开庭前单方面两次委托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这种严重的程序违法行为,如何能保障结果的公正?正是这样的违法行为,给申请人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侵害!
作者: 勇哥121    时间: 2020-4-26 13:47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请出来说说你们依据的什么进行判决的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13:57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13:57
黑暗,领导要加大对法院几爷的监管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6 20:11
在本案中,二审法院合议庭于2019年6月5日依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6月11日指定了四川华西司法鉴定中心为重新鉴定机构,在重新鉴定的过程当中,二审法院技术室领导苟主任、再审申请人均按时到达了华西鉴定中心,而本案的被申请人屈XX却拒不配合重新鉴定,在法院以及鉴定机构的多次通知催告下均拒绝重新鉴定,正是因为其本人不到场才导致了鉴定无法进行。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6 20:13
证据规定》第25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作者: 不做窦娥    时间: 2020-4-26 20:13
本人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二审法院启动了重新鉴定程序,已经尽到举证责任。由于被鉴定人不配合,导致重新鉴定无法进行,理应由被鉴定人屈XX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其鉴定结论应不予采信。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21:35
真的太黑暗啦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21:36
法院几爷子的真是胆大亡为,期待上级领导好好查一查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21:37
既要采信原鉴定,为啥还要委托鉴定。巴中法院请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 麻辣网友    时间: 2020-4-26 21:55
是应该让省高院周钰冰、市中院王立出来回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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