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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罪恶强拆民房没有法律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4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一)因重大失误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0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发帖际遇]: 爱上网络新农民活动总是放鸽子,罚你小米椒16个. |
这个“烈火中永生”真有重庆渣滓洞江姐的精神呀。能第一时间上网,第一时间回复!“可敬”
爱上网络新农民 发表于 2010-8-10 08:2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本不知情,不敢猜测。但有以下事实:
1、东方对GCD诚信不代表对业主和购房户诚信,我有朋友订了四年多的房还没有交;
2、吴大飞至少会折腾,换作你我,谁有此气节和胆量?
论坛协警 发表于 2010-8-9 23:1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本不知情,不敢猜测。但有以下事实:
1、东方对GCD诚信不代表对业主和购房户诚信,我有朋友订了四年多的房还没有交;
2、吴大飞至少会折腾,换作你我,谁有此气节和胆量?
随...便 发表于 2010-8-10 10:23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给通江陈河赠灾,如果是做的一件有益的事情,为什么占用交通战备桥道路还要坑道百姓呢?正说明东方公司老总,又一两面人生啊,可怕、更可恶性啊!
巴山一正 发表于 2010-8-10 18:4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东方公司不知对社会和百姓带来了多少实惠,上缴税利多少?做了几件好事?
巴山一正 发表于 2010-8-10 18:4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发帖际遇]: 褐蝴蝶每周参加周三乒乓球、羽毛球活动,获得奖励小米椒4个 |
我还是佩服老吴的勇气!
四海任我游 发表于 2010-8-10 19:3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王石川 |
2010年04月12日00:0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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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通江陈河赠灾,如果是做的一件有益的事情,为什么占用交通战备桥道路还要坑道百姓呢?正说明东方公司老总,又一两面人生啊,可怕、更可恶性啊!
巴山一正 发表于 2010-8-10 18:4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东方公司不知对社会和百姓带来了多少在实惠,上缴税利多少?做了几件好事?
巴山一正 发表于 2010-8-10 18:47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吴大飞虽不是巴中形象的向征,但他很有民族气节,刚直不阿、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百折不屈等民族血性,这是我们中华民族所需要,也是百姓所信仰,但封建、官僚、流氓、没落主义者,那是最恨吴大飞这种民族气节的人!
大飞:听好,我支持你!
巴山一正 发表于 2010-8-10 21:0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发帖际遇]: 御用文人在论坛积极组织老乡活动,系统奖励小米椒2个. |
吴大飞你是代表人民还是敌人?
御用文人 发表于 2010-8-11 10:2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吴大飞,你也不是什么好鸟,换句话说,你为了自己的欲望,不顾广大购房者的利益,致使我们购的B1号楼,昨年底才开始动工,足足被你拖了几年,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闹!
ftang520 发表于 2010-8-11 10:2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楼猪:你说吴大飞是违法建设,为什么别人修的时候相关部门不制止,非要等到要拆别人房子了才说是违法建设。狗日的开发商我对你们太了解了,你们想拆别人的房子什么什么整人的方法都想得出来。我这里就有个人房子被强拆了还被关了几年
绿色金刚 发表于 2010-8-12 21:3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发帖际遇]: 糖麻圆的生活爬峨眉山,误入军事基地,被抓罚款小米椒9个. |
吴大飞虽不是巴中形象的向征,但他很有民族气节,刚直不阿、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百折不屈等民族血性,这是我们中华民族所需要,也是百姓所信仰,但封建、官僚、流氓、没落主义者,那是最恨吴大飞这种民族气节的人!
大飞:听好,我支持你!
巴山一正 发表于 2010-8-10 21:04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发帖际遇]: 烈火中永生在成都摆地摊,被城管抓了,罚款小米椒20个,还关了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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