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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蓬安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打印本页]

作者: 相如新传    时间: 2011-3-2 16:09
标题: 蓬安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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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庆祝仪式的县领导与县人民法院干警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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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庆祝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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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邹平作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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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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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云发言
2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表彰大会上,蓬安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月25日上午,我县专门举行隆重的庆祝仪式,热烈欢迎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云作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获奖代表从北京载誉归来,共同庆贺县人民法院荣获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邦习及县领导邹平、罗建新、黄成立、赵小轻、张邦刚、廖定杰、梁中凡到会祝贺。
庆祝大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邦刚主持。
据了解,“全国优秀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中成绩卓著者的崇高荣誉,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奖项。今年,我省仅有四个法院荣获这一荣誉称号,蓬安县人民法院是全市目前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法院,这也是该院自建院以来获得的法院系统最高荣誉。

作者: 顶下就跑    时间: 2011-3-2 16:11
祝贺哟。顶一下

作者: enternal_love    时间: 2011-3-2 16:11
恭喜。
作者: 相如新传    时间: 2011-3-2 16:13
确实很难得!
作者: 不想做作业    时间: 2011-3-2 16:24
大家法制意识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才能有进步
作者: 我不是唐年学    时间: 2011-3-2 16:27
主要是缓刑判得多。
作者: 江湖议人    时间: 2011-3-2 16:49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作者: 相如新传    时间: 2011-3-2 17:41
:P:P:P
作者: 蓬安收破烂    时间: 2011-3-2 21:45
祝贺。顶起哈。
作者: 王清林    时间: 2011-3-2 23:07
转: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作者: 王清林    时间: 2011-3-2 23:11
回复 江湖议人 的帖子

千古不变的真理,兄弟讲了一句大实话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3 13:42
荒唐的故事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3 13:59
      吴强,七十年代中期进入内蒙古守备三师炮兵团(81636部队),在部队学会了开车、修车等各种技术。80年代复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83年改革开放春风来,吴强购回蓬安县第一个私人货运用车跑运输。虽然吴强文化很低,由于部队几年的生活锻炼,对事业充满了自信,几年间发展很快,南充日报社曾几次报道:复员军人发家致富。成都军区战旗报社到蓬安来专访,将吴强树立为退伍军人致富的典型,几年间成了当地的一位致富带头人,蓬安县人民政府多次评为优秀驾驶员和个体协会委员,先富起来的带头人
       
现在,一个复员军人从勤劳致富变成了老上访户。

  由于有正义感的吴强因原交警队指导员撬另一车号牌,而说了一句公正话,得罪了交警大队。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事情发生在1991年4月3日,交警队指导员借故撬掉了吴强私营汽车前后两块号牌,吴强多次索要未归。

  军人的性格促使吴强踏破了地方党政机关的大门,无数次上访,要求交警队返还号牌,但交警队充耳不闻,拒不归还。车子没有号牌,无法上路行驶,吴强到稽征所报停,稽征所要求:必须要缴回号牌,报停未获允准。1993年元月稽征所以不能报停而欠养路费为由申请法院强行扣押吴强的货车。蓬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唐自万,不问清红皂白,也不通过开庭审理,将吴强的货车核定(3T)卖了,卖得的价款3450.00元,法院判决书上却只认定了2500.00元,还不如车上的6个新轮胎的价值,吴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通过艰难曲折,法院终于立案,案子经过多次开庭,几上几下,法院也认定了执法机关的违法性,对于法院判决赔偿损失这个问题上,法院枉法裁判.,后来,吴强向检察机关申诉,引起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抗诉,四川省高级法院指令南充中院再审,南充中院2001年作出判决(1998)南中法行再终字第1号<此案未开庭>,再次认定赔偿变卖的汽车2500.00元,非法扣押期间营运损失37544.00元,合计40044.00元。一辆3吨位未报废的货运汽车才值2500元吗?在走投无路的的情况下,吴强又向有关媒体反映,北京媒体第二次来蓬安采访并以《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作了报道(中国法制第二辑法案评说),中国人民大学范愉教授也对此案作了点评.更奇怪的是在交警大队被法院冻结了的2.2万多元,在没有法院解冻的的情况下,竟在交警大队煮熟的鸭子飞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吴强再次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来信来访回复:息诉服判。2002年4月不服输的吴强又请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法院致函四川省高级法院依法处理。吴强连续几年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无果;吴强又向南充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南充中院批复:吴强案已经中院再审,只能由省高院立案再审了。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3 14:10
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19610802_1415500132_aR/jTyU/WmXK+l1lHz2stqkP7KQNt6nkjWuxvlKkJA1bQ0/XM5GYa9sG4CHWAtkEqDhARZE5dP4u1x8/s.swf
作者: 坚石    时间: 2011-3-4 21:50
相如新传 发表于 2011-3-2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参加庆祝仪式的县领导与县人民法院干警合影
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庆祝大会会场
县委 ...

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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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4 22:02
蓬安法院是全县人民的骄傲!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4 22:12
蓬安法院这一殊荣的取得,是与张云院长的正确领导分不开的。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4 22:15
我们欢呼,张云院长!蓬安法院!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4 22:27
当然,有蓬安县委的英明领导、政府的鼎力支持、人大的监督,有以张云院长为核心的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以及全院干警的奋力拼搏,我们坚信:蓬安法院的明天会更好!
作者: ncdzq    时间: 2011-3-4 22:40
放goupi,一群饭桶,不知道花了多少心思去跑关系。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0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4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0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5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0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5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0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5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0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6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1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6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1
本帖最后由 相如后传 于 2011-3-5 08:56 编辑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7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相如后传    时间: 2011-3-5 08:57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5 20:51
回复 ncdzq 的帖子

讲文明,是现代人的最起码的道德!
作者: 我发个言    时间: 2011-3-5 21:01
别自吹自擂了,一看就知道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5 21:03
讲文明,是现代人最起码的道德!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5 21:07
蓬安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名符其实!全县人民有目共睹。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5 21:12
作为蓬安人,我们应该为蓬安法院取得的这一殊荣感到高兴。你如果不服气,去跑一个来看看!
作者: ncdzq    时间: 2011-3-6 11:09
回复 都市明珠 的帖子

文明是什么,你给我解释一下,刘志军就文明,是个什么东西,你文明吗?
作者: ncdzq    时间: 2011-3-6 11:10
回复 都市明珠 的帖子

一看就知道是他妈拍马屁的狗东西!
作者: ncdzq    时间: 2011-3-6 11:11
:@:@:@:@:@:@:@奶奶个熊!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6 13:02
是人就不应骂人!这恰恰反映了理穷的一面。只靠骂人来应对了!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6 13:05
唉!真悲哀!纯属唯恐天下不乱。悲哀!
作者: 僰人    时间: 2011-3-7 11:55
蓬安县法院制造了多少冤假错案,最高法院是否知情?
作者: 歪法官    时间: 2011-3-7 12:00
法院系统其实就是老子、儿子、孙子的关系,试问谁不说自己的孙子乖呢?
作者: 歪法官    时间: 2011-3-7 12:02
蓬安县法院丢人都丢到网上来了
作者: 女娲补天    时间: 2011-3-7 12:04
其实也没错,蓬安县法院本来就是制造冤假错案的优秀
作者: 地狱之花    时间: 2011-3-7 13:20
请问最高法院蓬安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的依据是什么?
是奇迹还是新闻?蓬安法院的内幕最高法院是否知情,这个优秀是他们申请的还是最高法院任命的,如果老百姓说假了,可以提几个案子在中央电视台面对全国观众,请律师、法学专家、检察机关和有正义感的法官及全国人民来评论蓬安法院是否该评优秀?

作者: 最高发院    时间: 2011-3-7 16:21
:'(:'(
作者: 最高发院    时间: 2011-3-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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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高发院    时间: 2011-3-7 16:38
吴强,七十年代中期进入内蒙古守备三师炮兵团(81636部队),在部队学会了开车、修车等各种技术。80年代复员回到了自己的家乡。83年改革开放春风来,吴强购回蓬安县第一个私人货运用车跑运输。虽然吴强文化很低,由于部队几年的生活锻炼,对事业充满了自信,几年间发展很快,南充日报社曾几次报道:复员军人发家致富。成都军区战旗报社到蓬安来专访,将吴强树立为退伍军人致富的典型,几年间成了当地的一位致富带头人,蓬安县人民政府多次评为优秀驾驶员和个体协会委员,先富起来的带头人

       

现在,一个复员军人从勤劳致富变成了老上访户。

  由于有正义感的吴强因原交警队指导员撬另一车号牌,而说了一句公正话,得罪了交警大队。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落,事情发生在1991年4月3日,交警队指导员借故撬掉了吴强私营汽车前后两块号牌,吴强多次索要未归。

  军人的性格促使吴强踏破了地方党政机关的大门,无数次上访,要求交警队返还号牌,但交警队充耳不闻,拒不归还。车子没有号牌,无法上路行驶,吴强到稽征所报停,稽征所要求:必须要缴回号牌,报停未获允准。1993年元月稽征所以不能报停而欠养路费为由申请法院强行扣押吴强的货车。蓬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唐自万,不问清红皂白,也不通过开庭审理,将吴强的货车核定(3T)卖了,卖得的价款3450.00元,法院判决书上却只认定了2500.00元,还不如车上的6个新轮胎的价值,吴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通过艰难曲折,法院终于立案,案子经过多次开庭,几上几下,法院也认定了执法机关的违法性,对于法院判决赔偿损失这个问题上,法院枉法裁判.,后来,吴强向检察机关申诉,引起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抗诉,四川省高级法院指令南充中院再审,南充中院2001年作出判决(1998)南中法行再终字第1号<此案未开庭>,再次认定赔偿变卖的汽车2500.00元,非法扣押期间营运损失37544.00元,合计40044.00元。一辆3吨位未报废的货运汽车才值2500元吗?在走投无路的的情况下,吴强又向有关媒体反映,北京媒体第二次来蓬安采访并以《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作了报道(中国法制第二辑法案评说),中国人民大学范愉教授也对此案作了点评.更奇怪的是在交警大队被法院冻结了的2.2万多元,在没有法院解冻的的情况下,竟在交警大队煮熟的鸭子飞了,消失得无影无踪。

    吴强再次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来信来访回复:息诉服判。2002年4月不服输的吴强又请代理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最高法院致函四川省高级法院依法处理。吴强连续几年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无果;吴强又向南充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南充中院批复:吴强案已经中院再审,只能由省高院立案再审了。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19:48
这纯系个别当事人因其个案法院未达到其无理无据请求而造谣中伤。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01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的神圣职责,少数人的无理取闹、违法犯罪理应受到正义的审判。极极少数人对法院不满,这很正常!法院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你少数人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法院怎么会支持呢?也难免有人心生怨恨,发泄不满。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04
蓬安法院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当之无愧!
作者: 地狱之花    时间: 2011-3-7 20:05
蓬安县法院制造的冤假错案岂止是个案?可以说罄竹难书,需要的话可以找很多当事人与你们对峙,你说这样的话如果不是知情人就是狗官!只有无良知的狗才在这里狂吠!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07
回复 女娲补天 的帖子

举例说明,空喊啥子口号!树正不怕影子歪!
作者: 梦在天堂    时间: 2011-3-7 20:09
喊冤!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是黒恶诈骗团伙来源:百度贴吧http://tieba.baidu.com/f?kz=805402894

     2001年农历9月19日,陈再勇把根本不懂一点造纸技术的邓卫国找到我家来,要我和他一起联合办纸厂.我一没技术,二没有多少积畜,三要农忙没有时间就没有答应.陈再勇反复与我说是用最新的高科技造纸,很赚钱的.他又安排邓卫国给我种了一天小麦,硬要我和他一起办纸厂.听他说的天花乱醉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同意了.接着陈又叫我去租厂房,我便于2001年10月5日去找我们那里的水库负责人陈道财谈租厂房的事,陈道财说租金要1500元,我觉得太贵我说最高出1000元,陈道财不同意我看谈不成也就没谈了.当天晚上陈再勇和邓卫国去陈道财家里不知怎么谈的陈道财居然又同意1000元把厂房租给我们了.他们谈好之后连夜又跑到我家来说房主同意了叫我签合同,还特别交代我说我和他(陈再勇)办厂的事不在让房主知道,我由于没什么文化又是农民当里不知其意,便于第二天(10月6日)和房主签了纸厂租赁合同.

     过后,陈再勇以中介人的名义让我去和邓卫国签了技术转让协议,并对我说我和他(陈再勇)合伙办厂的事不要让邓卫国知道,后来我才知道为份协议是陈再勇和邓卫国一同起草的.与邓卫国签了技术转让协议后陈再勇在2001年11月14日又找我签了合伙协议.协议明确了”共担风险,同亨利益”的承诺.签过合伙协议陈再勇马上叫我和邓卫国各交5000元订金给他,为了他去把高科技机器买回来我前后交给他共计1200元(陈再勇)收.实际上他只花了3800元去废品站购买了一台已经报废根本不能造出纸来的旧纸机,不仅如此陈再勇还把这台机器里面的主体配套设备约几吨重的封缸机和制浆桶私自卖给了蓬安钢厂,所卖的钱自己揣入腰包,给我运来的纸机是一个空壳。

    在2002年1月7日开业试机时根本没有造出一张纸来。这说明陈再勇在和我合伙办纸厂的前后完全是利用了我没文化不懂高科技的弱点,先以中介人出面,后以合伙人名义办厂对我进行了全程的欺诈。由于造不出纸,陈再勇便在2002年3月2日提出散伙,散伙时他对我说:他买纸机17000元,他合伙出资3600元合计20600元,扣出我付给他12000元,我还要付给他8600元。实际上陈再勇是利用我的油来榨我的骨头。他并没有拿自己的一分钱去买纸机也没有拿一分钱去原材料,建厂的一切开支全部是由我一个垫付。(他所说的3600元是他购买一部份沙子砌围墙和电费所用),纸厂的亏损约5万元陈再勇不承认.县法院也不判决各自负担多少,法院根本不采取我的任何证据.在这种情况下陈再勇理直气壮地去法院告我欠他的款项8000元.对这样一个非常简单的案情蓬安县法院审判长朱卫东;书记员杨承杰:两位所谓的”法官”居然审得一踏糊涂,他们伪造一审审判笔录(手印不是我本人的;一审笔录不是我签的字)怎么又形成了卷宗材料?过后,蓬安县人民法院(2005)蓬民监字第7号明确指出:”一审原判准定事实有错误”经县人大听证决定再审,再审又由王秋明;唐碧英;朱运和;何强几个”法官”负责审理,在审理中有错不纠变本加厉,加码,指责我欠款不还,还威协我要拘留我申诉人(我反诉费交了1000元不但不出发票反而漏审,这是法院违法行为)试问这难道是共产党的人民法院吗?是为民作主的”法官”吗?对这一起原告和法院合伙欺诈,知法犯法的黒恶势力团伙共产党允许存在吗?

   
    我的冤案如果得不到处理,只要共产党执政我将在有生之年继续向党的总书记审诉。

     我现在真的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希望社会各介人士看到后可怜可怜我请帮帮我这个年迈的农民!!!

                                                     申诉人:伍声德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11
回复 地狱之花 的帖子

举例说明,空喊啥子口号!骂啥子人!树正不怕影子歪!我作为公民,已看不惯这些任意中伤之人。
作者: 梦在天堂    时间: 2011-3-7 20:13
http://img.mala.cn/attachments/dvbbs/2007-7/200772121142351621.jpg

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申请人:陈毅生,男,现年55岁,汉族,个体户,住蓬安县相如镇(原周口镇城东路花厂湾2号)。



异议申请人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和四月先后在原蓬安县红旗农村合作基金会因建房,购货而贷款八万元,以申请人本人座落在周口镇花厂湾2号的冷冻厂及住宿楼作抵押担保,其房产证号为蓬权字第3225号,四层半砖混楼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产权证登记为333.37平方米,有的面积未计算,产权证存根有说明,土地证为蓬国用字第0479号,建筑占地面积103.9平方米,贷款单位收证人吴宏出了收条。



二○○○年因对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蓬安县人民法院于二○○○年十一月八日在送达起诉状附本的当天以作出裁定“被告陈毅生立即偿还蓬安县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八万元及利息”。蓬安县法院在作出上述裁定的次日即十月九日将我拘留十五天。同年十一月二十日蓬安县人民法院的(2000)蓬经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毅生归还蓬安县周口镇红旗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本金145000.00元,分别按合同约定偿付资金利息”。此判决误将我贷款八万元本金变为14.5万元,我不是赖帐不还的人,在我拘留期满出狱后不久,我留下儿子在蓬安本地帮人,我领着全家离开蓬安,妻子、女儿在南充,我南下广西、柳城县,广东揭西县等各地打工挣钱,准备还债,不幸的是二○○六年我患了高血压疾病,有时高压达240汞柱,底压125,去年年底我回到南充,以发展到口眼歪斜,言语不清,半身瘫痪。于二○○七年元月一日到南充市中心医院进行了CT检验,确认为是我以患右脑出血,经抢救治疗,虽保住了性命,但至今因脑溢血形成了后遗症,功能受限,活动困难。



在我外出打工及生病不知情的情况下,蓬安县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我的房产进行了评估,并于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作出(2006)蓬执字第161号民事裁定“将属于我家产权所有的位于蓬安县花厂湾2号三楼一底房屋一幢(面积333.37平方米)以177829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蓬安县相如镇政府,以抵偿我所欠相如镇的相应债务”,我对此裁定不服,特提出异议如下:



一、蓬安县法院于二○○○年十一月二十日(2000)蓬经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向合作基金会借款本金145000.00元有误,我实际只向合作基金会借款八万元,有当时借款条据为证;同时蓬安县法院于二○○○年十一月八日民事裁定书也认定了我实际借款本金为八万元,蓬安县法院上述民事判决错误的增大我借款本金数额为145000.00元无形当中增大了我还款的数额。这样将利息滚利息,转为本金的算法是不对的,作为法官,不按贷款本金的约定利率计息是不应该的。



二、我家的住房座落在蓬安县相如镇花厂湾2号,即现蓬安县城老广场旁边,属黄金地段,房屋为三楼一底砖混结构,面积333.37平方米,按每平方1000元计算也价值30多万元。上面三层为住房,底层为层高六米全封闭的冷冻厂,仅冷冻厂连设备就价值40余万元。蓬安县法院在二○○六年十一月执行前委托评估单位评估时,即不通知我到场就擅自委托评估单位对我家房屋和冷冻厂作出177.829元的低价评估。(注:谁都知道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土地涨价,导致房价猛涨的情况),事后蓬安县法院简单的以我下落不明为由60日公告形式,造成我在评估前不能到场选择评估单位和在评估后不知情不能对该低价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结果。(注:蓬安县法院在2006年评估我家房屋前,我妹陈茂辉曾去找过县法院执行局的同志要求帮我还钱,但法院不收,后过了不久法院执行局刘局长到我妹陈茂辉的理发店时,说“评估报告以出来了,我妹要求看一下,刘局长坐在车内只是拿在手上晃了一下,根本不给,我妹陈茂辉又当着吕江海、白志平在场向刘局长同志求情,要求帮我还款,被拒绝。)。



三、我是个欠债不赖帐的人,自二○○○年十一月被拘留出狱后,家里的所有房产于二○○○年十一月十二日全被法院查封,我们夫妻二人只好外出打工,下定决心挣钱还债,几年来我已挣够了还清欠款的款项(附在蓬安建设银行和商业银行存款单)。不幸去年我患高血压下半年引起脑溢血,经抢救治疗,虽留下半边瘫痪的后遗证,但待我病情稍有好转,便由我妹陈茂辉的护送下,于今年大年十六起到现在几个月以来,我找到了相如镇母镇长,法院执行局刘局长,县法院院长刘院长、杨院长、张院长,县人大主任廖主任、刘主任,多次到县政府找邹书记、袁县长、陈县长(注这三位未见到面,只有把申请还款资料留在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办公室信箱内),后我们又到了市政府,市政法委,市人大递交了申请还款书,本月9号市长结待日我又找到了杨市长递交了还款申请书。几个月以来,我拖作麻木的半边身子,四处求情,要求还本还息,但蓬安县法院却拒绝我交钱。



四、我陈毅生全家现有五口人,妻子罗玉秀,现在外打工,大女儿陈兰,现在成都电子科大读研究生,小女儿陈吟秋在南充读高中,大儿子陈龙今年24岁,在蓬安县城地球村网吧打工,由于房子被法院查封后无房居住。几年来只好在老板家守网吧过夜。我们全家五口人,只有在蓬安县相如镇花厂湾2号这唯一的一处住房,如果蓬安县法院坚持要按(2006)蓬执字第161号民事裁定执行,将我这唯一的一处住房低债给相如镇政府的话,我这个脑溢血后遗症,半边瘫痪的病人将到何处去安身?我的二女儿高中毕业后万一没考上大学,回来又到哪里去居住,大儿子现已24岁,将来婚配又到哪里去落脚?我现在向法院交钱不收,难道硬要将我的房子抵出去?把我一家人搞得流离失所吗?再说共产党的政策“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特别是现在胡总书记提倡的和谐社会,其主要精神是要老百姓安居乐业,总不可能把我全家,特别是我这脑溢血后遗症半边瘫痪的病人,从我唯一的住房中撵出去,露宿街头或住岩洞吧?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有关规定,也只能对有关债务当事人的门面房和多余的住房进行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要给当事人留够一定的生活用房,案件的执行,不能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和生活,不能超标的扣押、查封,更不能超标的执行。蓬安县法院将我唯一的一处房屋抵给相如镇政府,造成我全家五口人无房居住是不应该的。



综上:蓬安县法院(2006)蓬执字第161号民事裁定书,简单的将我家唯一的一处住房抵债给相如镇政府,造成我一家五口人无房居住的情况,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强行执行的规定不符,与党的一贯政策不符,现我诚挚的恳求有关领导关注,同时我请求蓬安县法院领导慎重研究,撤消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蓬安县法院(2006)蓬执字第161号民事裁定书。我已托人查过,蓬安县法院虽裁定将我座落在相如镇花厂湾2号房屋抵债给相如镇政府,但至今还未在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附房管局证明),我现仍愿意用我打工挣来的钱偿还原向周口镇红旗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八万元及利息的债务,同时请求蓬安县法院在我履行完还款义务后,将我原抵押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和我妹陈茂辉的房产证归还给我们。




此致











异议申请人:陈毅生



联系电话:13219153760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作者: 梦在天堂    时间: 2011-3-7 20:15
例子一大把,你要好多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23
上图中所显示的房屋是周口城区“著名”的碉堡楼哟!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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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所显示的房屋是周口城区“著名”的碉堡楼哟!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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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讲证据!这纯属无稽之谈!请自重。诽谤他人,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你如果认为判决有问题,应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别在这里瞎折腾了,因为我不是法官,我无法给你作任何回答。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7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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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57
当事人上诉、提请检察院抗诉,这都是法律程序,也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错必纠,也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0:58
回复 风云之港 的帖子

当事人上诉、提请检察院抗诉,这都是法律程序,也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错必纠,也是法律的应有之义。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1:05
在网上发点牢骚,可以理解。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7 21:27
谢旭人:今年民生开支将占中央财政支出2/3左右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7日15:24  人民网
  3月7日14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谈“财政政策和有关问题”,并回答记者提问。图为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新华网 翟子赫 摄


  2011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财政政策和有关问题”的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记者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请问谢部长,在您刚才的谈话中,您强调要改善和保障民生,实际上在国家财政这个蛋糕越做越大的时候,老百姓对国家投入民生的关注度、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今年在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财政部将有哪些措施呢?谢谢。
  [谢旭人]:谢谢你的问题。大家非常关心,国家怎么通过发展经济,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我刚才说了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中一个最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上,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及研究制定一些财政政策。“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部门通过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民生的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比较显著的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也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而且通过这些年不断地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也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在环境保护以及生态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
  [谢旭人]:“十一五”期间,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支出分别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和5600亿元,分别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了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前五年也累计近3万亿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在今年的预算安排当中以及财政政策的制定当中也进一步体现这一基本要求。今年中央财政将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大力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一共达到10510亿元,比上年增长18.1%,其中中央财政的教育支出2963.5亿元,增长16.3%,医疗卫生支出1727.58亿元,增长1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亿元,增长16.6%,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30亿元,增长34.7%。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支出374.4亿元,增长18.5%。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前面讲到的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是指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贴、补助,它的大头还是从社会保险基金里开支的,财政给它一定的补贴。加上社会保障基金的开支,一年的支出远远大于这个数字。
  [谢旭人]:今年我们对农业、水利、交通、环境、生态保护等方面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支出也有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这部分由地方政府作为收入统一进行安排,纳入预算,大部分也是用于民生方面的开支。这几个方面加起来算,中央财政用于民生的开支,今年将会占到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从全国来说,特别是基层财政,一般用于民生的开支要达到70%—75%。当然,现在民生开支还有口径的问题,我现在说的有两个层次:一是和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等;二是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建设支出,这些实际上也是政府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其中用于农业的很多投入,都是促进农民增收的。这应该也是与民生密切关联的。
  [谢旭人]: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概括起来就是要集中力量做一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哪几件大事呢?一是今年要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以及免费发放教科书等政策。要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要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改造计划,健全普通高中、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对中小学的寄宿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谢旭人]:第二件大事,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标准从去年每人补助120元,今年要增加到200元。将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标准由去年每人15元提高到今年的25元。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的力度。
  [谢旭人]:第三件大事,要大幅度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推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建设,以及城市、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的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其中今年要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改造的棚户区是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是150万户。
  [谢旭人]:第四件大事,要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范围从去年约24%的县要扩大到今年40%的县,并且要将试点地区城镇没有收入来源的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要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平均按照去年实际水平提高10%左右,大体上每个人一个月增加140元左右。要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优抚对象,五保户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谢旭人]:第五件大事,大力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优先支持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保障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谢旭人]:第六件大事,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尤其是要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防治山洪、泥石流等一些灾害,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谢旭人]:通过国家的预算安排,抓好这些大事,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保障水平。谢谢。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7 22:22
但是就是这个优秀法院,把一个勤劳致富的人活生生的逼上上访的道路,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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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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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相如锅魁    时间: 2011-3-8 17:13
吴强?这事听说过,好多年了,算了嘛。
作者: 风云之港    时间: 2011-3-8 23:40
问题得不到解决,是不会算了的,一定要抗争到底,尤其见不得这个制造错案的优秀法院。
作者: 陈天祥    时间: 2011-3-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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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梦在天堂    时间: 2011-3-10 17:44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其主体是以法官为主的司法人员。司法公正的对象包括各类案件的当本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者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后者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整体公正与个体公正的关系反映了司法公正的价值定位和取向。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0 20:59
公正、廉洁、为民
作者: do-overs    时间: 2011-3-10 21:23
我个人认为,现代民事案件的双方都是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利人,要想做到案件双方都心满意足其实很难,特别是作为矛盾的焦点--调解纷争的中间人,法院,在当前的执法环境下其实很难十分满足双方的意愿,特别是一些个案,甚至会出现诉讼双方都不满的情况,所以法院想做个调纷止争的好人,只是一厢情愿的事,很多当事人只要不顺心就会把气转发到法院头上。其实有人说法院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认为都是正常的,如果一个人,一个单位没有一点毛病,那反而不正常了,毕竟瑕不掩瑜,重要的是能正视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自己,希望拿到荣誉的蓬安法院能够正视网上这些意见,只有兼听才明。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0 21:37
讲得很深刻、很实在!支持!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0 21:43
回复 do-overs 的帖子

讲得很深刻、很实在!支持!
作者: 沉睡与清醒    时间: 2011-3-10 22:30
路过····顶起
作者: 歪法官    时间: 2011-3-11 10:55
吴强这个案子明明就是一个错案,根本不是双方满不满意的问题,这个案子在蓬安知情人很多,你们可以去了解的。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3 08:16
再次恭贺!
作者: 让房价再飞一会    时间: 2011-3-13 09:33
回复 王清林 的帖子

神马都是浮云。。只有老百姓的口碑!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3 21:43
司法为民
作者: 风是云的使者    时间: 2011-3-14 13:26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2086件,同比下降6.99%;审结10626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3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700263件,同比上升2.82%;审结、执结10999420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结案标的额15053.43亿元。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4 20:30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人民法院的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5 20:22
人民法官为人民。
作者: 相如锅魁    时间: 2011-3-16 09:33
相如后传 发表于 2011-3-5 08: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刑庭那个专门收红包,收了就乱判案的那个刘XX,他儿子(小林)吸毒的那个草包法官呢?

;P;P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6 22:04
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布 七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确定。
作者: 僰人    时间: 2011-3-16 23:21
(, 下载次数: 8)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7 20:56
工业和信息化部:我国食盐生产和供应有充分保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来源:办公厅】 【字体:大 中 小】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原盐年产量约6800万吨,其中井矿盐产量约4000万吨,而加碘食盐需求每年仅为800万吨左右,根据市场需求,企业随时都可以将原盐加工成加碘食盐。我国生产的加碘食盐90%以上是井矿盐,加碘食盐产量、质量和用盐安全完全能够得到保障。针对部分地区近日出现抢购食盐,造成供应紧张的情况,盐业生产销售企业根据当前市场变化,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安排生产,组织调运,满足市场供应。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7 21:24
抢盐在中国自昨天成为风潮,现在各大商店据说都没盐卖了。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冷幽默。首先,日本就是核平了对中国的影响也是有限的,更何况现在距离日本被核平还远得很,好像1945年日本爆了两颗原子弹对中国也没什么影响。很多莫名其妙搞笑的事都是这么发生的,谣言止于智者。另外,发一句微博上占友的一个碘盐用法。抢了碘盐,怎么防止核辐射?五步让神马核辐射都是浮云:第一步、先冲凉,洗干净身体,把毛刮净;第二步、擦干水分后,开始全身抹盐;第三步、抹盐完毕,挂在门口,或者阳台等通风处,风干;第四步、有条件,可用稻谷、花生壳或者松柏树枝点火熏烤;第五步、依各人口味可撒点花椒、辣椒等调料••••••
作者: 都市明珠    时间: 2011-3-17 22:35
日本央行注资时间轴:累计注资达51.8万亿日元
14日(周一)注资:

上午8点,日本央行向金融市场注入7万亿日元

10点,日央行将注入资金提高至12万亿日元

午间,日央行将注资规模提高至18万亿日元,其中3万亿15日注入

当天市场动态:日本股市开盘后几分钟之内迅速跌破万点大关。盘中日经股指一度下跌至9600点,全天跌幅为7.49%。[详细]

15日(周二)注资:

上午,日本央行向银行间短期金融市场追加5万亿日元

中午,日本央行再注资3万亿日元 累计达26万亿日元

下午,日央行宣布向短期金融市场追加20万亿日元资金,其中8万亿日元即日投放,其他12万亿日元将在16日和17日投放。

当天市场动态:日经指数开盘后跌破9000点大关,午后更暴跌14.42%,超过2008年金融危机时1089点的盘中最大跌幅。稍后跌幅逐渐收窄。[详细]

16日(周三)注资:

上午,再向短期市场紧急注资3.5万亿日元

中午,追加了1.5万亿日元

下午,周四和周五再向市场投入8.8万亿日元流动性

当天市场动态:受投资者逢低买入等因素影响,连续两个交易日大幅下跌的日经股指16日出现反弹,股指上涨5.68%,重返9000点上方。[详细]

17日(周四)注资:

上午,再次向金融系统注资5万亿日元,总规模达51.8万亿日元


作者: ぺ少帅ぺ    时间: 2011-3-17 23:13
:dizzy:
作者: 嘉陵江2011    时间: 2011-3-18 22:06
发改委:各地盐价开始趋稳。
作者: 锦屏游子    时间: 2011-3-22 04:48
祝贺。顶起哈。
作者: gongl32    时间: 2011-3-22 18:34
恭喜!
作者: 风是云的使者    时间: 2011-3-23 10:54
买来的荣誉
作者: 蓬安人在亚马逊    时间: 2011-3-28 13:06
d顶起。就是好。
作者: 旺_圣    时间: 2011-3-30 17:01
我不是唐年学 发表于 2011-3-2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主要是缓刑判得多。

有意思
作者: 风是云的使者    时间: 2011-4-3 14:44
法治社会的梦想与困境

   一本《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在短时间内引发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而书的作者,正是年事已高却从未离开过公众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

    他是这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法律人。他有着多重身份:八十高龄仍然亲自指导博士生,给学生上课;并非他名下的法律学子、律师、法官、法学学者们尊其为师;他被中国政法大学一代代的学子们认定为“ 永 远 的 校长”;甚至被称之为中国法学界的良心。尽管在十年前的这个时候,江平先生在总结七十年人生历程的时候,评价自己“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没有认真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

    从江平的自谦可以看到,他并不愿意被奉上神坛。他清楚地明白,自己的声音与“呐喊”,从某种意义上,代表着中国法律人的一种精神向往。而从另一个角度,却也凸显着中国法律人所面临着不可回避的困境。

    法律研究或者说法制重建本身不是目的,江平先生说“我在苏联学习时,法律制度确实比较完善,但谁也不想称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是一个‘法治国家’。”这正是今天中国执政党所着力避免的,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提出“有法可依”,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确立,中国正在经历这种艰难的转变。也正是人们形象地称之为从“刀治”到“水治”的过程。

    无疑,法治才是中国法律人所追求的目标。但自清末变法以来,那些曾高举法律变革以自强的先人们无不悲观地发现,完美的法律在枪炮与权力双重夹缝之下不堪一击:法律人的理想在现实存在面前苍白无力。但中国法律人仍然要从这法治根基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宏大的并希望为中国未来带来公正与活力的规则。但这种理想需要正视的是,它的首要任务是驯服权力,使之不得任意而为。

    更多的时候,这种理想面临着在权力面前的无力。在新近的一次采访中,一位在新中国法制工作奠基人彭真委员长身边工作过的老先生告诉我,彭真从十年“文革浩劫”中回到北京后曾对他说,在自己修建的秦城监狱被关押八年,这个教训太大了。于是,复出后的彭真和他的同事们开始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殚精竭虑。他们找准了本质所在:“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邓小平语)

    江平正好是这两种历史的亲历者。在这部个人口述史中,大时代的困顿与个体命运的蹉跎,都得以最真切地展现。以1978年为坐标,江平的前面22年经历各种政治运动,不能从事法律工作,家庭受到冲击,身体备受磨难。作为个体意义的人来说,江平经历九死一生。后面22年中则亲自参与到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过程中,培养法律人才,参与国家立法,推动法治进步。他是这个大时代的亲历者、参与者,甚至在某些地方有着显著的贡献。相比于只有大事、转折点、里程碑式样的历史教科书,这本口述体个人回忆录因其注入个体命运的跌宕起伏,成了我们时代最为真实的经典历史书籍。

    单以法学界本身来看,越来越多的学者醉心于法律技术本身而置其公正、自由等基本价值于不顾。人们担忧地发现,最高法院的副院长倒下,那么多的省高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倒下,法律人同样经受不起现实利益与诱惑的考验。而在学者中,很多人更习惯于以专业细分是学科健康发展的借口来回避基本操守。一些知名的教授宣称,法治所赖以存在的民主、自由、人权是政治家需要考虑的事情,自己守住一亩三分地尚好,更有甚者,就算为口号论证也在所不惜。

    江平敏锐地指出,“学法律的人需要埋头于法律条文的诠释和学理的探索,但离开了民主、自由、人权这样的基本目标,法律就会苍白无力,甚至可以成为压迫人民的工具,镇压不同意见的人的工具。因此,建立现代法治国家与建立现代工业化国家、现代知识经济国家同等重要。”

    诚哉斯言。今天建设法治社会,仍需要回到起点,探寻法治的基本属性。尽管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解释,但其不外乎几个基本特征,比如,一,它以民主为基本前提;二,法律由具有普遍民意代表性的合法机构通过合理的程序制定,并服从基本的正义原则;进而,三,通过这种形式制定的法律成为整个社会的最高规则,没有任何人或组织机构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四,法律的实施通过有公信力的司法救济为保障。

    在江平的书中,看到的正是对这种种基本诉求的“呐喊”。它的勇气和智识则来自于亲历者的切肤之痛与独立学者“只向真理低头”的高贵品质。而这些,正是今天中国法律人所缺的。亦必将为中国法律以及法律教育重建一种精神底线。

作者: 菠儿赢    时间: 2011-4-27 14:00
一起交流!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们
作者: 平头小老百姓    时间: 2011-7-4 17:13
得奖总比批评好
作者: 柠檬兔20096002    时间: 2011-7-6 22:51
我想去实习: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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